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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八项规定,习近平总书记这样强调 来源:求是网 编者按:党中央决定,自2025年全国两会后至7月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谋划确定学习教育主题,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我们摘录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央八项规定的部分重要论述,一起来学习!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要定规矩,这(指《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编者注)是很重要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我们在座各位做起来,新人新办法。制定这方面的规矩,指导思想就是从严要求,体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要从领导干部做起,领导干部首先要从中央领导做起。正所谓己不正,焉能正人。最重要的就是要防微杜渐,不要“温水煮青蛙”。 ——2012年12月4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讲话 改进工作作风的任务非常繁重,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八项规定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我们改进作风的第一步,是我们作为共产党人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中央政治局同志从我本人做起。 ——2013年1月2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广大党员、干部从文山会海和接待应酬中解脱出来,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发生明显转变,大多数干部觉得解脱了、身心舒畅,家庭也有亲切感了。整天喝得醉醺醺的,舒服吗?同时,也有少数干部感到有些不适应了,有的快下班了还没有人邀约聚会就觉得心里有些空荡荡的,甚至发出了“为官不易”的感叹,甚至还有人说“官不聊生”了。看来,减少应酬要进一步提倡,健康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要进一步提倡。 ——2014年3月18日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从立规矩开始,首先制定了八项规定,随后陆续出台一系列制度。各级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联系服务群众、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制定和修订了一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制度笼子越扎越紧,针对干部工作生活的监督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下一步就是要严格执行。 ——2015年1月13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讨论加强党的建设如何抓时,就想到要解决“老虎吃天不知从哪儿下口”的问题。后来决定就抓八项规定,下口就要真正把那块吃进去、消化掉,不要这吃一嘴那吃一嘴,囫囵吞枣,最后都没有消化。我们抓住作风建设这条主线,一以贯之,步步深入。中央政治局从自身做起,形成以上率下的良好氛围。 ——2016年1月12日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八项规定一子落地,作风建设满盘皆活,八项规定成了改变政治生态和社会面貌的标志性举措。 ——2017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直面党内存在的种种问题和弊端,从制定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破题,解决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推动了党风、政风、社风好转。党的十九大之后,我们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修订了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要从严抓好分管地方和部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要聚焦突出问题、紧盯关键节点,下大气力解决“四风”问题,不能虎头蛇尾,不能搞成“半拉子工程”,更不能搞形式走过场。 ——2018年12月25日、26日在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 中央八项规定不是五年、十年的规定,而是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 ——2019年1月11日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四风”不懈斗争,取得很大成果,但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有些问题依然以变相和地下的状态存在着。比如,请客吃饭问题依然存在,公开的宾馆、饭店不敢去了,就转入机关食堂、私人会馆、私人别墅等地,灯红酒绿、推杯换盏,一些干部、老板就通过这种场合勾兑感情、进行利益交换。还比如,一些地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私利的问题依然存在,包括名酒、名烟、名茶、玉石、虫草等都被用来讨好领导、打点关系,送字画、工艺品、文物等“雅贿”问题也依然存在。“尽小者大,慎微者著。”我们必须保持定力、寸步不让,守住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对不知敬畏、挑战纪律的要严肃处理、以儆效尤。 ——2020年1月13日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公款吃喝、餐饮浪费等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毫不妥协,针对不同时期、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突出问题,全面检视、靶向纠治。要警惕主观主义、长官意志问题,防止不顾实际乱加码、乱作为,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督促全党担当尽责、干事创业。 ——2021年1月22日在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守住拒腐防变防线,要从小事小节上守起。小洞不补,大洞吃苦。一个人蜕化变质往往是从吃喝玩乐起步的。为什么党中央要从八项规定入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因为“四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是腐败滋长的温床。但是,尽管党中央三令五申,仍有些人置若罔闻、顶风违纪。八项规定是党中央立下的铁规矩,决不能不当回事。有的人认为,吃吃饭、喝喝酒是人情世故,觉得抹不开面子。有什么抹不开面子的?是遵规守纪重要,还是人情往来重要?这个问题都想不清楚,还能干什么事! ——2022年3月1日在2022年春季学期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是我们党在新时代的徙木立信之举,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十年不够就二十年,二十年不够就三十年,直至真正化风成俗,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2023年1月9日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党的建设各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转变作风,激励广大干部继续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埋头苦干的特区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驰而不息抓好反腐败斗争,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教育引导干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2024年12月17日在听取海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 深入推进风腐同查同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相互交织,是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着力解决的突出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把中央八项规定作为铁规矩、硬杠杠,念好“紧箍咒”,严肃查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督促党员、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树牢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 ——2025年1月6日在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25-03-21/qinghai/2025/0321/18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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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发表重要讲话,就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强化教育对科技和人才支撑作用、推进强军建设等作出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催人奋进,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指导性,为做好外汇管理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外汇管理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当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以更加强烈的担当、更加积极的作为,扎实做好今年各项工作。一是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以支持科技创新为重点,继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稳外贸稳外资,推动贸易便利化政策优化扩围,提升贸易新业态外汇业务便利化水平,推进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完善跨国公司资金池政策。以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为抓手,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二是防范外部风险冲击。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外汇市场逆周期调节和预期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三是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加强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四是推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高质量发展,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五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抓好巡视整改,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 会议要求,要按照《国务院2025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细化措施加快落实,与各种不确定因素抢时间,紧抓快干、靠前发力。要高质量做好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坚持同题共答、同向发力,进一步破解难题、凝聚共识。 国家外汇管理局总会计师,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局机关各部门、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2025-03-14/qinghai/2025/0314/17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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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成立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树藏族自治州分局夯基础、抓落实、强推动,靠前一步统领全辖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外汇金融服务,顺利实现了辖区外汇金融服务多项业务“零突破”。 夯基础,积极搭建经常项目结售汇全方位服务格局。借助“一个人两座城”主动开展基础外汇业务培训,指导辖区4家银行网点积极做好系统上线、外钞配备、标牌悬挂、业务窗口设立等基础工作,形成了“线上+线下”、“涉外酒店+银行网点”、“州府所在地+县域”全方位服务格局,基本满足了社会公众结售汇业务需求。截至目前,全辖金融机构共办理结售汇业务49笔,其中线上办理12笔,业务涉及美元、英镑、港币等多种外钞。 抓落实,切实满足涉外企业融资需求。玉树州地处青藏高原腹地,主营藏毯、佛像、牦牛肉、冬虫夏草、藏族特色工艺品等产品的涉外企业较多。2024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树州分局积极落实省分局《关于“访企情 听企声 汇企行”跨境金融政策提质增效专项活动》工作要求,对玉树市塘隆雅卓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玉树市现代雅鲁藏布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玉树卓梅仓药材贸易有限公司等15家涉外企业开展金融服务走访对接,为8家涉外企业解决融资需求1807万元。 “我们最早是天津市一家外贸企业,后来响应政府招商引资号召到玉树做牦牛肉进出口生意,2019年外汇局玉树分局还没有成立的时候,玉树人民银行指导我们在西宁的中国银行开立了外汇账户,解决了我们跨境资金收支账户问题。现在,外汇局玉树州分局成立了,我们有了更大靠山和底气,我们有信心把牦牛肉进出口生意做得更好,把企业规模做得更大。”称多县巴颜喀拉牦牛乳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吾金才夏激动地说。 强推动,探索开展外汇金融服务新业务。多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外汇业务种类,满足各群体金融服务需求。指导中国银行玉树支行为辖区政府内设部门办理了首笔跨境人民币汇款业务,有效填补了辖区跨境金融业务空白,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金融向国际化、多元化发展迈出了坚实一步。 2025-03-21/qinghai/2025/0321/18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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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2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2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2月外汇市场运行平稳,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2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290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平稳发展,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8亿美元,继续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二是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和科技发展提振市场信心,2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达127亿美元。三是服务贸易、投资收益资金流出处于季节性低位。2月银行结售汇差额趋向基本均衡,衡量企业、个人购汇意愿的购汇率明显回落,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理性有序,境内外汇供求总体平衡。 展望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一是我国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大力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将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二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进,稳定外贸发展,鼓励外商投资,有助于促进跨境资金均衡流动。三是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富有韧性,“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完善,防范化解外部冲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5-03-21/qinghai/2025/0321/1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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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金融稳外贸稳外资服务质效,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进一步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便利跨国公司企业跨境资金统筹使用。 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二是允许跨国公司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办理境外成员企业本外币集中收付业务;三是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以人民币开展跨境收支业务;四是不涉及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的资本项目变更等业务可以由银行直接办理。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加力推进外汇领域制度型开放,加快推动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质扩面,不断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3-14/qinghai/2025/0314/1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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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美国黑石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苏世民(Stephen A. Schwarzman)。双方就全球经济与金融趋势、中国经济发展机遇与挑战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5-03-28/qinghai/2025/0328/1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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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全辖)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4-03-28/qinghai/2025/0328/1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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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6-01-16/qinghai/2026/0116/19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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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时间序列 2025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4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1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0年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6-01-16/qinghai/2026/0116/19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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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已经2025年12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第17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行 长 潘功胜 2025年12月16日 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发展外汇市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外汇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银行间外汇市场是指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的市场。 第三条 具有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人民币与外币交易应通过外汇交易中心进行。 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 第四条 境内金融机构可选择双边清算或通过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清算所)进行集中清算。 第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 第六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禁止欺诈、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影响银行间外汇市场秩序和损害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章 市场参与机构管理 第七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监管下,在规定范围内分别组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和清算,制定业务规则,提供设施和服务。 第八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加强业务协作,开展数据交互,保障业务和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不断提升设施服务水平。 第九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如发生重大异常、系统故障等,对外汇市场正常秩序和市场公平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报告。 第十条 境内金融机构以法人身份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并应先取得结汇、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分别负责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资格、清算资格管理,并履行相应的市场管理职责。 第十二条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机制,实行前中后台分离机制。 第十三条 金融机构应指派具备必要能力的交易员代表其开展银行间外汇市场报价、交易,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和管理。 第十四条 金融机构应在交易达成后以安全高效的方式尽快完成交易确认,自主决定参与交易冲销、同步交收等风险缓释服务,提升结算效率,缓释交易风险。 第十五条 金融机构开展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应当与交易对手签署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 第十六条 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可为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衍生品等提供经纪服务。 金融机构通过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协商达成人民币外汇衍生品交易意向后,应即时通过外汇交易中心确认后方可达成交易。 第三章 业务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可根据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报价计算、形成并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按照相关规则计算并发布人民币汇率收盘价、参考汇率等重要数据指标。 参与中间价报价的金融机构不得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中间价报价信息。 第十八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交易价格实行日最大浮动幅度管理机制,报价与成交不得超过相应货币对中间价的上下波动幅度。上下波动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 第十九条 外汇交易中心应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丰富人民币与外币交易品种、币种、方式,完善交易时间安排。 (一)交易品种包括即期、远期、外汇掉期、货币掉期、期权等。 (二)交易方式包括询价、竞价、撮合,以及经批准的其他交易方式。 第二十条 上海清算所应根据服务实体经济的需求拓展清算品种、币种,合理计量风险资源,计算保证金和清算基金规模。 第二十一条 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采取有效措施管理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不同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 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实行做市商或报价行制度。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或报价行应承担持续提供人民币与外币交易买、卖价格义务。 第二十三条 境内金融机构可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平盘结售汇业务敞口,并合理开展做市或自营交易,积极向市场提供流动性,调剂外汇市场供求余缺。 境外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应坚持审慎原则,符合管理跨境交易人民币汇率敞口等实际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境外央行类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四条 金融机构、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应妥善保护交易相关信息。 (一)采用符合相关规定的方式交流交易信息,遵循可追溯、可审核、有记录、有访问控制的原则。 (二)按照规定妥善、完整地保存交易、清算的相关记录。 第二十五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履行外汇市场交易和清算的信息披露义务,定期公布基础行情、清算信息等。 第二十六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应当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要求,履行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义务。 第二十七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可按照商业化原则向金融机构、金融信息服务商等提供银行间外汇市场数据服务。 (一)数据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合理、无歧视的原则,遵守数据安全、网络安全等相关规定,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进行数据加工脱敏处理,不得损害参与机构利益。 (二)数据服务涉及数据出境的,应遵守数据出境安全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八条 金融信息服务商等机构向市场分发银行间外汇市场相关数据,应保证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和一致性。 第二十九条 外汇交易中心和上海清算所向金融机构收取交易、清算相关费用,应当遵循公开、合理原则。 第三十条 外汇市场自律机制履行自律管理职能,负责制定外汇市场准则和实施自律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法对自律管理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境内金融机构、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应当加入外汇市场自律机制。 第三十一条 金融机构、外汇交易中心、上海清算所、境内货币经纪公司、其他机构及相关人员违反本规定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责令其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罚款或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等处罚;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移送其他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境内金融机构经允许参与具有离岸性质的人民币与外币交易,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金融机构,是指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机构。 (二)境外金融机构,是指境外央行类机构、境外清算行、境外参加行,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 (三)境内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在境内设立的,专门为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交易活动提供经纪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四)金融信息服务商,是指向从事金融分析、金融交易、金融决策及其他金融活动的用户提供市场信息或数据服务的机构。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2026年2月1日起实施。《银行间外汇市场管理暂行规定》(银发〔1996〕423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同时废止。 2026-01-09/qinghai/2026/0109/1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