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关于印发〈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现行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政策出台时间较早,在资金来源、放款期限、展期等管理要求上存在差异。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真实、合理的生产经营融资需求,发挥跨境金融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统筹发展与安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本外币一体化管理思路,统一并完善本外币境外放款政策,为企业跨境融资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2.《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外币境外放款管理。《通知》按照“相同业务、相同规则”的原则,统一境内企业人民币和外币境外放款业务办理规定,便利企业基于生产经营融资需要合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降低企业融资和管理成本。 二是将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纳入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框架。《通知》明确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支持境内企业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业务。体现本币优先,设置币种转换因子,鼓励优先使用人民币开展境外放款。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适时调整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币种转换因子,维护跨境资金有序流动。 三是明确展业要求,有效防范风险。明确境内银行、企业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有关资金管理、特定情况报告和数据报送义务,要求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加强统计监测,根据需要开展非现场核查与现场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3.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及境外放款余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境外放款余额上限与其所有者权益挂钩,境外放款余额上限=放款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宏观审慎调节系数。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本外币境外放款余额+∑放款人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币种转换因子,币种转换因子设置为0.5。为更好满足“走出去”企业跨境运营资金需要,将宏观审慎调节系数由此前的0.5上调至0.6。 为做好境外放款业务事中事后管理,开展境外放款业务的境内企业、银行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准确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及相关账户、结售汇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的报送。 4.境外放款登记审核标准及登记金额如何确定? 答:境内企业应符合《通知》规定条件,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申请办理境外放款登记。按照《通知》要求,企业应向注册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将遵循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和规范流程,统筹考虑企业及借款人资信和偿还能力、既往业务的合规性,以及国际收支形势及国家宏观调控要求等因素,在境外放款余额上限内为企业办理境外放款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境外放款金额、利率、期限、用途等信息。 5.如何同已有的境外放款业务衔接? 答:《通知》主要规范境内企业新增境外放款业务,对于存量境外放款业务,如仍在登记有效期内且不涉及登记变更、展期、注销等事项的,企业可继续按照原登记信息开展境外放款业务。同时,《通知》预留了文件生效过渡期,便利银行、企业做好存量与增量业务的衔接。后续,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通过政策问答、优化展业指引等方式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便利银行、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2026-03-27/shaanxi/2026/0327/2333.html
-
见附件。 附件1:2026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美元计价 附件2:2026年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以人民币计价 2026-03-27/safe/2026/0227/27170.html
-
Selected Transactions in the Chines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in 2026 (in RMB) Selected Transactions in the Chines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in 2026 (in USD) 2026-03-27/en/2026/0227/2393.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1750641866@qq.com,并请在邮件标题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洞庭湖路3366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外汇管理处(邮编:23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意见”字样。 为推动试点政策尽快实施,公开征求意见时间缩短为15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2日。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关于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 2026年3月27日 2026-03-27/anhui/2026/0327/3138.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8.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1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3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8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4.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4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1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3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0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 2026年1-2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45.6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6.55万亿美元)。 2026-03-27/safe/2026/0327/27300.html
-
According to the statistics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the Chines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excluding foreign currency pairs, the same below) recorded total transactions of RMB 18.15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2.61 trillion) in February 2026. In terms of markets, the transactions volume of client market was RMB 3.31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0.48 trillion), and the transactions volume of interbank market was RMB 14.84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2.14 trillion). In terms of products, the cumulative transactions volume of the spot market was RMB 7.12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1.03 trillion), and that of the derivatives market was RMB 11.02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1.59 trillion). From January to February 2026, a total of RMB 45.69 trillion (equivalent to USD 6.55 trillion) was traded in the Chinese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2026-03-27/en/2026/0327/2407.html
-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 2026-03-27/safe/2018/0425/16849.html
-
见附件。 附件:1985-2025年中国外债流动与国民经济、外汇收入 2026-03-27/safe/2019/0419/13027.html
-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与依法履职能力,金普新区分局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法在分局广泛深入普及,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取得良好效果。 一、强化组织领导,筑牢学习“压舱石” 分行党委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引领,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提升内部管理水平、防范金融风险、优化金融服务的重要抓手。党委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对本次学习活动进行周密部署,明确了学习目标、内容、形式和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确保学习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落实,为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各相关责任部门密切协作,精心组织实施,逐项抓好落实,切实将法治精神转化为普法工作实效。 二、突出中心组学习,把稳思想“方向盘” 分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中心组成员率先垂范,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带头研读法律条文,带头交流学习体会。学习中,注重将法律规定与分管工作相结合,围绕如何在金融管理与服务等重点领域贯彻法治要求进行深入思考,通过发挥“关键少数”的模范带头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法治观念,提升依法办事的自觉性。 三、举办专题讲座,搭建知识“传输线” 为帮助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专题讲座活动,联合金普新区司法局邀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授课。律师从新法解读、风险防范、实务指南和案例分析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引导全行干部职工对新法有了更深层的认知、更系统的思考,同时全面了解了当前非法金融活动的新趋势、新手法以及应对防范策略,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日常业务深度融合。 四、聚焦老干部群体,实现宣传“全覆盖” 分局高度重视离退休老干部的法治学习需求,考虑到老干部的实际情况,精心组织了针对性强、形式灵活的宣传活动。通过上门送学、发放简明读本等方式,向老同志们宣传法治宣传教育法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活动中,注重听取老同志们对法治建设的意见建议,鼓励他们发挥经验优势,继续关心和支持法治建设工作。这一举措不仅让老干部感受到了组织的关怀,也确保了本次法治宣传教育法学习活动在系统内实现人员全覆盖。 金普新区分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法,巩固学习成果,将法治理念融入日常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做知法守法的践行者,做风险防范的宣传员,共同营造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金融环境和社会环境。 2026-03-30/dalian/2026/0330/2674.html
-
2024年9月2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指导下,深圳首批开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应用场景试点。截至12月2日,深圳辖内有13家银行机构包括地方法人银行及全国性银行分行参与试点,共受理81家企业的530笔外汇衍生品业务,签约金额合计45.8亿美元。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银行和企业反馈良好,试点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共享企业衍生品签约数据,打通了银行间信息孤岛。过去,由于银行间信息不互通,一些不法企业利用信息孤岛,通过重复使用相同的交易背景,虚假增加汇率风险敞口进行套利。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试点推出后,银行通过授权可以查看客户在其他银行登记的衍生品签约、履约等数据。平台为银行之间共享业务信息提供了官方渠道,随着银行对平台使用率的逐步提升,系统将积累更多、更完善的企业衍生品数据,有助于银行更准确地判断企业汇率敞口,提高银行审核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是降低脚底成本,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通过平台一键授权,银行即可在授权期间内查询到企业的跨境业务规模、已登记的外汇衍生品业务信息等关键数据,节省了银企间资料传递、信息交流的时间,提升了业务办理效率,有助于打消企业对办理外汇衍生品流程复杂、提交资料繁琐的刻板印象。银行在企业授权后,能利用线上平台便捷、高效地同时为多家企业业务背景数据进行审核,提高业务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三是帮助银行为企业提供更具适配性的汇率避险方案。银行通过查询企业在平台上的数据,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跨境信用信息情况,准确地评估企业汇率风险管理需求,及时提供汇率套期保值方案,提高企业在汇率风险管理上的决策效率。同时,酌情为跨境信用信息良好的企业进行减费让利,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衍生品交易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是增强银行外汇衍生品业务风险防控能力。以往银行通过审查贸易合同、发票、交易记录、外汇局ASONE平台数据等了解外汇收支情况、交易性质和业务规模,进而综合评估企业业务真实性。该方式依赖企业提供材料,存在伪造单证、数据等风险,且存在一定的沟通成本,对业务审查效率及客户体验有所影响。银行现在能够通过平台获取较为全面真实的企业数据,更高效地审查衍生品交易规模与其实际经营规模是否相匹配,防止客户过度套保,更有效地控制和管理风险。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场景为银行展业评估套保企业客户的经营风险提供了有力抓手,能够帮助银行为套保企业客户建立精准的客户画像,已成为银行中台管控风险的有效补充措施之一。 下一步,深圳市分局将在总局指导下,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推动辖内银行充分运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信息优势和便利性,积极推广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场景,持续加强服务,助力深圳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12-19/shenzhen/2024/1219/20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