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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19-09-30/hubei/2019/0930/1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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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2019-09-30/hubei/2019/0930/11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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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19年8月) 2019-09-29/hubei/2019/0927/11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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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37357亿元人民币(等值19980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53873亿元人民币(等值7836亿美元),占39%;短期外债余额为83484亿元人民币(等值12144亿美元),占61%。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2%。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16490亿元人民币(等值2398亿美元),占12%;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280亿元人民币(等值332亿美元),占2%;其他接受存款公司(银行)外债余额为64175亿元人民币(等值9335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外债余额为39438亿元人民币(等值5737亿美元),占28%;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14974亿元人民币(等值2178亿美元),占11%。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2460亿元人民币(等值4722亿美元),占23.5%;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3807亿元人民币(等值3463亿美元),占17%;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0300亿元人民币(等值4407亿美元),占22%;债务证券余额为32658亿元人民币(等值4751亿美元),占24%;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68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14974亿元人民币(等值2178亿美元),占11%;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2490亿元人民币(等值362亿美元),占2%。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46620亿元人民币(等值6781亿美元),占34%;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0737亿元人民币(等值13199亿美元),占66%。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3%,欧元债务占8%,港币债务占5%,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2%。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19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9年6月末 2019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16490 2398 短期 832 12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832 12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5658 227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446 1810 贷款 3212 46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280 332 短期 1612 235 货币与存款 904 132 债务证券 708 103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668 97 SDR分配 668 9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4175 9335 短期 48374 7037 货币与存款 29384 4274 债务证券 4342 632 贷款 14317 208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31 48 长期 15801 229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0251 1491 贷款 5484 79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6 10 其他部门 39438 5737 短期 29214 4250 货币与存款 12 2 债务证券 225 33 贷款 4473 65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3390 3402 其他债务负债 1114 162 长期 10224 1487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3853 560 贷款 4976 72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17 61 其他债务负债 978 142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974 2178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085 1321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474 69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415 788 外债总额头寸 137357 19980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9-09-30/hubei/2019/0929/11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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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1459亿美元,对外负债13430亿美元,对外净负债1971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181亿美元,外币净资产1210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存贷款资产8319亿美元,债券资产1541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1598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73%、13%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1125亿美元,美元资产7912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2421亿美元,分别占10%、69%和21%。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投向境外银行部门5704亿美元,占比50%;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5755亿美元,占比50%。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存贷款负债7383亿美元,债券负债2139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390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55%、16%和29%。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4306亿美元,美元负债538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742亿美元,分别占比32%、40%和28%。我国银行业对外负债中,来自境外银行部门5549亿美元,占比41%;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7881亿美元,占比59%。(完) 2019-09-30/hubei/2019/0927/1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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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4427亿美元,对外负债54175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0252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9522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5602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80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6970亿美元,储备资产32252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6%、8%、0.1%、23%和4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8348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263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77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117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3%、0.1%和24%。 按SDR计值,2019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3537亿SDR,对外负债38969亿SDR,对外净资产14568亿SDR。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1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19年6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20,252 14,568 资产 2 74,427 53,537 1 直接投资 3 19,522 14,043 1.1 股权 4 16,822 12,100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2,701 1,943 1.a 金融部门 6 2,665 1,917 1.1.a 股权 7 2,552 1,83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113 81 1.b 非金融部门 9 16,857 12,126 1.1.b 股权 10 14,269 10,26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2,588 1,862 2 证券投资 12 5,602 4,030 2.1 股权 13 3,034 2,182 2.2 债券 14 2,568 1,848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80 58 4 其他投资 16 16,970 12,207 4.1 其他股权 17 69 50 4.2 货币和存款 18 3,982 2,864 4.3 贷款 19 6,895 4,960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18 85 4.5 贸易信贷 21 5,382 3,871 4.6 其他 22 524 377 5 储备资产 23 32,252 23,200 5.1 货币黄金 24 873 628 5.2 特别提款权 25 108 78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82 59 5.4 外汇储备 27 31,192 22,437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3 -2 负债 29 54,175 38,969 1 直接投资 30 28,348 20,391 1.1 股权 31 26,066 18,750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282 1,642 1.a 金融部门 33 1,537 1,106 1.1.a 股权 34 1,384 996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153 110 1.b 非金融部门 36 26,811 19,286 1.1.b 股权 37 24,681 17,754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129 1,532 2 证券投资 39 12,633 9,087 2.1 股权 40 8,019 5,768 2.2 债券 41 4,614 3,319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77 55 4 其他投资 43 13,117 9,435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4,417 3,177 4.3 贷款 46 4,799 3,452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125 90 4.5 贸易信贷 48 3,463 2,491 4.6 其他 49 216 156 4.7 特别提款权 50 97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9-09-29/hubei/2019/0929/1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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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并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9〕26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完善银行结售汇统计制度,便利结售汇数据报送。 本次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在维持现有银行结售汇统计原则基础上,梳理整合银行即期结售汇统计、衍生品业务统计、综合头寸报表等统计制度,精简法规6件。二是完善指标解释。参考涉外收支交易最新分类标准,修订即期结售汇统计项目指标解释,便于银行理解和执行。三是统一境内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将境外金融机构主体分类由“外资机构”调整至“金融机构”。四是简化统计要求,允许银行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货币折算原则、取整方式等部分日常统计事项。 《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19-09-29/hubei/2019/0929/1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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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9年6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9年二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9年二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增长。截至2019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9980亿美元,较2019年3月末增长263亿美元,增幅1.3%,主要源于债务证券余额增长。 总体来看,我国外债结构持续优化,外债的稳定性增强。随着我国境内人民币债券2019年4月被纳入国际主要债券指数——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国际投资者对中国债券市场的认可度进一步提升,持续增持境内人民币债券。2019年二季度,我国全口径外债增量七成以上由非居民购买境内人民币债券推动,且非居民中主要以央行等中长期投资者为主,由此带来外债结构持续优化。2019年6月末,中长期外债占比较2019年3月末上升3个百分点,本币外债占比较2019年3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运行延续总体平稳、稳中有进态势,经济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有巨大的韧性、潜力和回旋余地。我国国际收支保持总体平衡,外债风险可控。未来,外汇局将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持续推进金融市场开放,同时切实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9-09-30/hubei/2019/0930/11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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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2019-09-29/hubei/2019/0930/11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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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6216亿元,支出15065亿元,顺差115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4873亿元,支出11867亿元,顺差3006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343亿元,支出3198亿元,逆差185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9年8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310亿美元,支出2146亿美元,顺差16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118亿美元,支出1690亿美元,顺差428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191亿美元,支出455亿美元,逆差26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9年8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151 164 16,216 2310 -15,065 -2146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006 428 14,873 2118 -11,867 -1690 2.服务贸易差额 -1,855 -264 贷方 1,343 191 借方 -3,198 -455 2.1加工服务差额 85 12 贷方 87 12 借方 -3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40 6 借方 -22 -3 2.3运输差额 -415 -59 贷方 266 38 借方 -681 -97 2.4旅行差额 -1,436 -205 贷方 196 28 借方 -1,632 -232 2.5建设差额 28 4 贷方 92 13 借方 -64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28 4 借方 -58 -8 2.7金融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9 3 借方 -12 -2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82 -26 贷方 32 5 借方 -214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6 2 贷方 183 26 借方 -167 -24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2 16 贷方 387 55 借方 -275 -3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4 1 借方 -19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44 -6 贷方 9 1 借方 -53 -7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9-09-29/hubei/2019/0929/11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