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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4年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4年,我国外债规模小幅下降,币种结构优化,期限结构保持稳定。截至2024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4198亿美元,较2023年末下降277亿美元,降幅1.1%。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0%,较2023年末上升3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4%,与2023年末基本持平。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下降受多重因素影响。2024年,受汇率波动、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国内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我国外债规模一、二季度有所回升,三、四季度有所下降,全年总体保持基本稳定。截至2024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较2023年末减少277亿美元,其中,汇率折算因素造成外债余额下降360亿美元,对外债余额下降的贡献度为129.9%。 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4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外债余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12.8%,债务率(外债余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3.8%,偿债率(外债还本付息额与贸易出口收入之比)为6.5%,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2.4%。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以内,且有不同程度改善或保持基本稳定,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保持基本稳定。展望2025年,美欧等发达经济体总体仍处于降息周期,外币融资成本有望稳中趋降,我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稳步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有助于我国外债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3-28/yunnan/2025/0328/1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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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和结售汇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2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2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2月外汇市场运行平稳,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2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顺差290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平稳发展,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8亿美元,继续处于历史同期较高水平。二是国内经济回升向好和科技发展提振市场信心,2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达127亿美元。三是服务贸易、投资收益资金流出处于季节性低位。2月银行结售汇差额趋向基本均衡,衡量企业、个人购汇意愿的购汇率明显回落,市场预期和交易保持理性有序,境内外汇供求总体平衡。 展望未来,我国外汇市场将继续保持平稳运行。一是我国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大力提振消费,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稳定预期、激发活力,将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二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推进,稳定外贸发展,鼓励外商投资,有助于促进跨境资金均衡流动。三是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富有韧性,“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完善,防范化解外部冲击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2025-03-17/yunnan/2025/0317/1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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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25-05-30/safe/2025/0206/257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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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内各相关企业、个人、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等规定,现就2024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间:境外直接投资(以下简称O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境内投资主体共同投资一家境外投资企业的,各境内投资主体应确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作为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信息申报主体,由其向境外投资企业登记地外汇局申报相关信息,其他境内投资主体不再申报。持股比例最大的境内投资主体原则上为申报责任股东,若持股比例相同,由相关境内投资主体约定其中一个境内投资主体为申报责任股东。 报送方式: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直接投资主体应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zwfw.safe.gov.cn/asone)上报2024年度境外投资企业存量权益数据。 新设的境外直接投资主体,用户代码为quanyidj,用户名称为存量登记专用操作员,初始登录密码20150101Aa。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应联系银行(可为开户行或办理外汇登记的银行等)通过银行端口进行申报。企业申报ODI存量权益登记时,若有申报信息,但内容为灰色,系统显示无法申报,此类情况一般因操作错误导致,请输入年份点击查询,选中一条,点击新建。如仍无法申报,请携带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外汇管理二处投资管理科柜台查询处理。 注意事项: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外汇管理部门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二、2024年度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 报送主体和报送时间:境内直接投资(以下简称FDI)存量权益登记参加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报送时间截至2025年6月30日。 报送方式: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相关规定,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报告信息后定期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商务部,商务部按原渠道将年报数据共享至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存量权益登记模块。 报送时,企业应重点关注易填错数据项(“应付外方股利”、“归属外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归属中方股东的未分配利润”、“境外投资企业应付中方股利”等)。目前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银行端和企业端)FDI存量权益模块的查询、登记和修改功能均已开通,外汇局可以查询企业存量权益数据,银行可通过相应功能为企业查询、登记和修改存量权益数据。 注意事项:对于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4年度“多报合一”年报数据,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010-68559550 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 2025年5月30日 2025-05-30/beijing/2025/0530/2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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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4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4月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4月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跨境资金总体呈现净流入。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73亿美元。从主要渠道看,一是我国外贸呈现一定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649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资产意愿持续向好。4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109亿美元,处于较高水平。4月下旬外资投资境内股票转为净买入。三是主要流出渠道平稳有序。4月服务贸易资金净流出环比基本持平;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但低于去年同期;来华和对外直接投资基本稳定,关联企业借贷往来跨境资金由净流出转为基本平衡。 市场预期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基本平衡。4月银行结汇和售汇环比分别增长12.8%和13.9%,市场交易保持活跃。结售汇差额基本均衡,市场预期和交易理性有序。4月衡量市场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为64.4%,环比上升6.9个百分点,衡量购汇意愿的售汇率为65.4%,环比上升1.0个百分点。 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将继续巩固。4月末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扩大内需、有效应对外部冲击有关工作,要求加快专项债发行、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等,有效提振市场信心。近期金融管理部门实施降准降息等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随着有关政策落地见效,我国经济运行向好势头有望继续巩固,更好发挥稳定外汇市场的基本盘作用。近期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取得实质性进展,双方发布联合声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有助于维护中美经贸关系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2025-05-30/beijing/2025/0530/25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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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部署,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外汇局北京市分局印发实施《北京市“科汇通”业务试点实施细则》(京汇发〔2024〕75号),鼓励外资设立非企业科研机构,便利科研资金跨境使用。这是北京市分局继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以来,进一步优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促进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试点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北京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以及开办资金账户的开立、入账、使用,参照境内直接投资(FDI)方式进行管理,由北京辖内银行办理相关业务。二是非企业科研机构以外汇开办资金或结汇所得人民币开展股权投资,应由接收再投资的境内主体向所属外汇局辖内银行提交材料办理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开展接收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地区的企业适用试点政策。三是北京市符合条件的非企业科研机构可参与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四是非企业科研机构未按要求办理相关业务的,北京市分局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暂停或取消其试点业务。 下一步,外汇局北京市分局将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对辖内银行开展政策培训和业务指导,做好对试点参与主体的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持续优化北京地区营商环境,为境内外科研机构密切合作提供政策支持,推进外汇领域金融高水平开放。 2025-01-02/beijing/2025/0102/2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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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跨境金融服务水平,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落实“汇小二”服务工作要求,5月29日,桂林市分局联合商务部门,协同桂林海关、桂林市外事办、税务部门等单位,开展2025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外贸新业态(跨境电商)综合业务培训会。 会上,桂林市分局宣传“汇小二”案例,并对贸易及跨境投融资外汇政策进行宣讲,助推企业树立汇率中性风险管理理念。此次培训惠及桂林辖区百余家涉外企业,获桂林广播电视台视频报道。有效扩大了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范围,加深与涉外企业沟通联系,并扩大了“汇小二”品牌影响力,提升桂林市分局涉外金融服务的专业形象。 下一步,桂林市分局将牢固树立“金融为民、外汇惠民”理念,聚焦主责,实干担当,着力提升外汇服务的“精度、广度、温度”。 2025-05-30/guangxi/2025/0530/31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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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外汇局北京市分局赴北京市通州区运河文化广场,参加由公安部组织的“与民同心 为您守护”暨2025年度“5·15”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开展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和外汇便利化政策宣传。 在活动现场,北京市分局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耐心讲解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危害,提醒通过正规机构办理外汇业务,发现违规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外汇管理部门举报。同时,联合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在活动现场向经营主体和个人宣讲了外汇便利化相关政策。 通过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企业群众识别防范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能力和依法合规用汇的意识,营造了积极参与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浓厚氛围。下一步,北京市分局将进一步丰富外汇宣传形式,强化与金融机构的联合宣传,震慑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2025-05-30/beijing/2025/0530/25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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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外汇金融服务精准性,助力辖区外贸企业高质量发展。2025年5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联合柳州银行到“汇小二”金融服务点—广西志光家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助企业、稳外贸”调研服务活动。通过座谈、参观生产线等方式,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对外贸易,及外汇资金结算等情况,并针对企业现阶段面临的涉美贸易和融资问题给予政策指导。 下一步,柳州市分局将持续落实金融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汇小二”专项行动,积极回应市场主体的问题和诉求,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质效,推进辖区外贸稳定增长,助力外贸企业扬帆远航。 2025-05-30/guangxi/2025/0530/31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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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企业外债管理,促进辖内企业健康稳定发展。5月29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柳州市分局组织广西北部湾银行柳州分行、广西柳州市东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召开企业外债管理协调推进会。会上,企业详细阐述今年到期外债偿付计划及存在的困难,北部湾银行介绍了本行汇率避险产品。针对企业外债偿付汇率风险问题,柳州市分局积极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并指导银行为企业制定合理的金融产品,为企业顺利偿还外债提供金融支持。 2025-05-30/guangxi/2025/0530/3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