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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期有媒体报道中国银联将对境外保险类商户实施单笔限额5000美元政策。此事的相关背景是什么? 答:外汇局和中国银联未对银行卡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的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银行卡在境外使用的禁止类和限制类商户类别码的通知》(汇函〔2004〕19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该文更新并废止了汇函〔2004〕19号文),共有4个商户类别码(MCC)涉及境外保险类商户。保险类商户既有与意外、疾病等旅游消费相关的经常项目保险,也有具有资本项目投资性质的人寿险。考虑到境内持卡人在境外旅游或商务交往时,有购买小额保险的需求,为了落实银行卡项下经常项目可兑换政策,外汇局将保险类商户设为金额限制类,持卡人在此类商户单笔交易金额不得超过等值5000美元,既满足小额保险的合理需求,又实现对涉及资本项目的投资性保险的限制。 近期,中国银联对境外收单机构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保险类商户未使用对应行业类别的限制类商户类别码,因此要求机构对商户类别码的标识和使用进行规范,确保监管政策和业务规则的执行效果。 外汇局一直并仍将继续积极支持银行卡跨境用于正常、合规的旅游消费支付,便利国际交往,境外消费、境内购汇还款政策不变。 注:商户类别码(MCC)是具体标识一家商户的主营业务范围和行业归属的代码。 问: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是否可以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 答:维萨(VISA)、万事达(MASTER)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与中国银联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均可在境外保险类商户使用。日前,外汇局已要求维萨、万事达等国际卡组织标识的境内银行卡发卡行,按照合规性、真实性的要求,执行金额限制类商户的规定。 问:境内银行卡持卡人可否通过多次刷卡规避单笔金额不超过等值5000美元的限制? 答:境内持卡人可以通过银行卡支付其在境外旅游消费或商务交往中正常合理的保险需求。对于持卡人通过多次刷卡从事其他目的保险交易的情况,外汇局将充分利用银行卡交易有记录可查这一特点,会同银行卡组织、发卡行,对于涉嫌多次刷卡交易的持卡人、商户进行重点监测。 2016-02-19/hainan/2016/0219/3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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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月,银行结汇9080亿元人民币(等值1386亿美元),售汇12648亿元人民币(等值193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3568亿元人民币(等值544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7367亿元人民币,售汇1191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4548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1713亿元人民币,售汇733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980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239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86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162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3311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10629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731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700亿元人民币。 2016年1月,境内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6021亿元人民币(等值2445亿美元),对外付款19675亿元人民币(等值3003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3654亿元人民币(等值558亿美元)。(完) 2016-02-24/hainan/2016/0224/3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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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两地基金互认正式启动。按照该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从2016年2月起,按月公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数据。 截至2016年1月末,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累计净汇入2154.33万元人民币,香港基金境内发行销售资金累计净汇出4017.67万元人民币。(完) 2016-03-07/hainan/2016/0307/3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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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5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4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737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7.9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4.9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583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5.4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277亿美元)。(完) 2016-03-08/hainan/2016/0308/3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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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局在南宁组织召开2017年广西银行外汇业务暨跨境人民币业务联席会。会议传达学习了2017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16年广西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重点工作,分析研究了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并对2017年广西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主要工作进行了部署,杨正东副局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际收支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跨境人民币业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及全区24家外汇指定银行分行、地方法人银行总行的行领导及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2017-02-13/guangxi/2017/021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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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导最新外汇政策,助推辖区涉外企业发展,2017年2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中心支局联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到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外汇政策、跨境人民币业务“一企一策”帮扶调研座谈。座谈会上,外汇局相关人员宣传经常项目、国际收支、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推介跨境人民币结算的优势和政策要点,并就企业生产经营和外汇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业务指导,进一步为企业出谋献策,鼓励用好用活外汇政策。 2017-02-20/guangxi/2017/0220/1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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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外汇管理政策的认知度,树立正确合法的用汇意识,2017年2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开展主题为“打击地下钱庄 远离网络炒汇”的外汇业务知识宣传活动。期间,宣传组通过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发放宣传资料和摆放二维码宣传牌等方式,积极主动向过往群众进行外汇管理政策宣传。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梧州市中心支局还印发了外汇知识宣传品分发给辖区各外汇指定银行,由银行通过柜台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有效扩大宣传覆盖面。 2017-02-15/guangxi/2017/0215/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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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2017年2月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来宾市中心支局组织外汇业务骨干深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召开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座谈会。会上, 外汇局相关人员宣传和解读国际收支政策,通报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工作中常见的申报差错和应注意的问题,并结合银行工作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作沟通解答。 2017-02-14/guangxi/2017/0214/1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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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2月1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方上浦副局长带队到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就金融支持园区发展相关事宜进行专题调研。期间,调研组还实地考察了广西慧宝源医药科技公司及稀土高铁铝合金电缆国际产能合作基地的发展情况。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司刘斌副司长、广西分局杨正东副局长、辽宁分局宋慧中副局长、南京分行张奎副行长、湖北分局马骏副局长、四川分局边志良副局长、福建分局陈耕副局长参加调研,广西分局各处室、南宁中心支行跨境办及中马钦州产业园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2017-02-22/guangxi/2017/0222/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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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玉林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张守志一行到工商银行玉林分行,就该行经常项目跨境外汇轧差净额结算试点业务开展情况、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新动向等开展调研,并就下一步推动全口径跨境融资业务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等重点业务工作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2017-02-17/guangxi/2017/0217/1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