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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6980亿美元,对外负债15118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862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092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954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10197亿美元,债券资产4376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407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0%、26%和14%。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895亿美元,美元资产8676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409亿美元,分别占29%、51%和20%。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8368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8613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6752亿美元,债券负债3734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63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5%、25%和31%。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987亿美元,美元负债3421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710亿美元,分别占比53%、23%和25%。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372亿美元,占比42%;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747亿美元,占比58%。(完) 2025-06-27/jilin/2025/0627/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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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7/content_703140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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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7/content_7031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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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7/content_703143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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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643亿元,同比增长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498亿元,进口15315亿元,顺差5183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356亿元,进口3474亿元,逆差111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714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632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3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9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5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76亿美元,进口2611亿美元,顺差56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5年5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4064 565 贷方 22854 3176 借方 -18789 -2611 1.货物贸易差额 5183 720 贷方 20498 2849 借方 -15315 -2129 2.服务贸易差额 -1118 -155 贷方 2356 327 借方 -3474 -483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7 贷方 68 9 借方 -15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72 10 借方 -45 -6 2.3运输差额 -254 -35 贷方 730 101 借方 -984 -137 2.4旅行差额 -1018 -142 贷方 307 43 借方 -1325 -184 2.5建设差额 49 7 贷方 107 15 借方 -58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5 贷方 18 3 借方 -55 -8 2.7金融服务差额 3 0 贷方 24 3 借方 -22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41 -33 贷方 35 5 借方 -276 -3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16 16 贷方 354 49 借方 -238 -3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5 28 贷方 620 86 借方 -416 -58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10 1 借方 -29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3 0 贷方 9 1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5-07-11/jilin/2025/0710/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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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75967亿元人民币(等值24514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4248亿元人民币(等值10344亿美元),占42%;短期外债余额为101719亿元人民币(等值14170亿美元),占58%。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3%。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9062亿元人民币(等值4049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8077亿元人民币(等值1125亿美元),占5%;银行外债余额为77143亿元人民币(等值10747亿美元),占44%;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1685亿元人民币(等值8593亿美元),占35%。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3585亿元人民币(等值3285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6904亿元人民币(等值3748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901亿元人民币(等值4723亿美元),占19%;债务证券余额为62352亿元人民币(等值8686亿美元),占3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53亿元人民币(等值481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103亿元人民币(等值2383亿美元),占10%;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8669亿元人民币(等值1208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1634亿元人民币(等值12766亿美元),占5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84333亿元人民币(等值11748亿美元),占4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1%,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5%,港币债务占4%,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5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3月末 2025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9062 4049 短期 1247 17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47 17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7815 387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4079 3355 贷款 3736 52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8077 1125 短期 3036 423 货币与存款 1135 158 债务证券 1901 265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5041 702 SDR分配 3453 48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588 22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7143 10747 短期 62294 8678 货币与存款 32756 4563 债务证券 16245 2263 贷款 12896 179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97 55 长期 14849 2069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1319 1577 贷款 3448 48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82 12 其他部门 44582 6211 短期 31414 4376 货币与存款 9 1 债务证券 235 33 贷款 1100 15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6433 3682 其他债务负债 3637 507 长期 13168 183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326 1021 贷款 2405 335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71 66 其他债务负债 2966 41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103 238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9214 1284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03 195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6486 903 外债总额头寸 175967 24514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5-07-11/jilin/2025/0710/26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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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以“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好作风好形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主题讲授专题党课。中央金融工委学习教育工作专班派员到会指导。 朱鹤新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深刻阐明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重点任务、路径方法等,把我们党对作风建设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一个新高度,为加强新时代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 朱鹤新强调,要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新时代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现实要求,不断增强贯彻执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和经验,并运用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去,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始终保持艰苦奋斗、谦虚谨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各项工作。 朱鹤新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不断强化作风建设,以好作风好形象展现新担当新作为,为加快建设金融强国、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强保障。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上下功夫,更加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围绕金融监管履职,提升金融服务的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要弘扬和培育中国特色金融文化,锻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新时代金融人才队伍。要注重建章立制,强化责任落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专题党课由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红燕主持。国家外汇局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党员干部代表,退休党员干部代表参加。 2025-07-11/qinghai/2025/0711/18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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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展进出口贸易,如何办理名录登记业务? 答: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一、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管理:(一)开展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企业应当于办理首笔收支前,在境内银行办理名录登记。登记时,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银行提交《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银行应根据《申请表》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以下简称“数字外管”平台)银行端填报企业名录信息,填报完成后应告知企业“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账号及初始密码,企业可通过“数字外管”平台互联网端查询名录登记办理结果。 附件:1.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申请表 2025-07-11/tianjin/2025/0711/28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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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巴可持续发展扩大产能合作基金(以下简称“中巴基金”)第二次委员会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与巴西财政部国际事务副部长罗熙丹(Tatiana Rosito)共同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回顾了2024年9月首次委员会会议以来中巴基金进展情况,确定中巴基金第二批成果清单,项目覆盖气候变化、新能源、基础设施等行业,涉及股权、债权、基金等多种投资方式。双方商定在巴西召开2026年中巴基金委员会会议。 2025-07-11/qinghai/2025/0711/18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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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3174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322亿美元,升幅为0.98%。 2025年6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政策、经济增长前景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稳健增长,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5-07-11/qinghai/2025/0711/18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