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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拓宽渠道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率。指导企业行政许可“网上办”。制作外债登记、银行即期结售汇备案、外汇代码赋码等常见外汇业务“网上办”指南,通过企业微信群、银行网点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靠前指导避免企业“反复改”。联合市商务局、发改委、经合局设立“南充市涉外企业交流群”,针对流程相对复杂、发生频率低的行政许可业务,提前介入一对一指导经营主体填写和上传网上办理申请材料,尽量实现一次申请即可办结。积极支持企业“邮寄办”。对于无法网办的业务,指导经营主体将资料扫描后通过微信或邮箱发送市分局经办人员,初审通过后再将资料邮寄到市分局,尽量不让经营主体远程跋涉到现场办理。 二是延伸触角发挥银行贴近服务优势。明确县域外汇服务“联系行”。梳理筛选近三年发生外汇收支的县域涉外企业名单,明确其主要外汇业务所在市级分行为“联系行”,“联系行”在各县设置1名外汇联络员,负责告知企业业务办理方式和流程、对接企业的外汇金融诉求、开展对企业的调研走访等。建立县域外汇业务“直联点”。目前,已在阆中辖内选择1家外汇业务规模较大、软硬件配置较好、人员能力素质较高的县域银行网点作为外汇服务“直联点”,开设外汇业务专门柜台,配备1-2名外汇服务人员,在外汇局指导下为涉外企业提供政策宣传、业务咨询与指导、信息沟通反馈等服务。 三是创新方式强化县域经济调查监测。开展重点企业定期调查。结合县域企业收支规模和县域经济发展特色,筛选辖内重点县域企业纳入市分局货物贸易季度形势分析样本企业,覆盖了丝绸纺织、食品加工、机电等行业。定期调查了解县域涉外经济发展情况和企业外汇服务诉求,及时解决企业涉外业务发展实际问题。业务上收以来,及时了解并帮助4家县域企业运用汇率避险工具规避汇兑损失10万余元。发挥银行驻点调查作用,进一步发挥“联系行”外汇联络员作用。加强县域外汇风险监测。重点对县域经济发展中易发的出口不收汇、虚假资本金等异常交易开展线索筛查,提高风险监测敏感性和精准性。针对发现县域经营主体异常情况,通知“联系行”辅导企业准备材料,跟踪反馈整改情况,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 四是完善机制提升“政银汇”联动服务质效。完善银行评估考核机制。将银行落实县域便利化政策、优化县域网点布局等情况,纳入对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向县域下沉延伸,引导银行积极向县域支行下放业务权限。统筹优化内部人员配置。继续发挥阆中营业管理部作用,协助市分局承担外汇政策宣传、现场调研走访等相关工作,开展人员内部挖潜,加强上下协同联动,进一步充实市分局外汇管理系统人员力量。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建立“外汇局+政府+银行”工作机制,不定期与县域商务、税务、金融局部门和外汇银行开展座谈交流,分析研判县域经济发展形势,掌握县域企业的涉外金融服务需求,联手营造便捷优质的外汇营商环境,支持县域涉外企业发展。 2024-05-30/sichuan/2024/0530/25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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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guizhou/)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10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 外汇管理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 外汇管理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 外汇管理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贵州省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22-03-02/guizhou/2018/1228/1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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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4月,银行结汇12336亿元人民币,售汇15036亿元人民币。2024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085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31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银行结汇1737亿美元,售汇2118亿美元。2024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159亿美元,累计售汇7788亿美元。 2024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04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4754亿元人民币。2024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984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6233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21亿美元,对外付款6303亿美元。2024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250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2858亿美元。 2024年4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其中,外贸发展向好态势明显,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保持较高规模,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外资积极配置人民币资产,4月境外投资者净买入境内债券、股票分别为1247亿和451亿元人民币。此外,4月跨境外币收支基本平衡,跨境人民币净流出增多,主要体现了人民币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影响。5月以来,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未来,随着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持续增多,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加均衡。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5-29/gansu/2024/0529/19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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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0万亿美元)。 2024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56万亿美元)。 2024-05-29/gansu/2024/0529/19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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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化的意见》(国办发〔2024〕10号),提升外汇服务水平,近日,滨海新区分局到涉外酒店走访调研,向涉外商户了解外籍来华人员对现金和非现金支付服务的需求。 下一步,滨海新区分局将进一步优化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提升支付便利化,为更好地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力量。 2024-05-30/tianjin/2024/0530/25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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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44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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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9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41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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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43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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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44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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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405/content_695430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