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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月30日挂牌以来,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重点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贸易转型升级等方面,探索沿边地区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等先行先试的政策,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11月13日,云南省政协在昆明举办了2019年“云南辐射中心建设大家谈”活动,各方聚焦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进展与探索,为下一步更好推进相关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云南自贸试验区涵盖昆明、红河、德宏三个片区。昆明经开区党工委书记赵学锋介绍,昆明片区出台了相关招商引资政策,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积极谋划“南亚东南亚金融机构走进昆明片区大型招商推介活动”,借助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签订了一批招商引资中介协议。截至11月12日,昆明片区新增注册企业981户,注册资本合计106.29亿元人民币;外资企业新增7户,投资总额合计约1.46亿美元,注册资本合计约8105万美元。 红河州副州长鞠云昆介绍,红河片区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只上一张网、最多跑一次”的目标。目前,进驻综合服务中心事项655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489项;已累计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37万件,办结率达100%。 德宏州委常委、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党工委副书记、瑞丽市委书记龚云尊介绍,德宏片区加快跨境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中缅跨境电商产业园开园运营,瑞丽口岸跨境电商监管场站建设完成,瑞丽口岸跨境综合服务平台、姐告第三国商品进销存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有序推进。 云南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说,随着云南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和完善,未来企业投资将更加便利,进出口贸易将更加顺畅。同时,通过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政府部门将会给社会提供更好的服务,而广大百姓除了能在自贸试验区内买到实惠的进口商品外,还能享受更多高水平的教育、医疗、培训等服务。 云南省社科院东南亚研究所所长马勇说,设立自贸试验区给云南搭建了高水平的开放平台,机遇前所未有,建议对标对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任务和目标,聚焦制度创新,加快完善互联互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要素自由流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产业发展,促进对外开放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 2019-11-22/yunnan/2019/1122/6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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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老双边边民往来、贸易及投资的快速发展,人民银行西双版纳州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西双版纳州中心支局不断加强与老挝央行沟通协调,推动双边金融合作不断向宽领域、深层次、高水平推进,取得六方面成效。 一是中老双边本币现钞陆路调运取得历史突破。2018年5月,中老首条双边本币现钞陆路调运通道在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正式建立。截至2019年9月末,富滇银行西双版纳磨憨支行累计向老中银行磨丁分行调出人民币现钞1.96亿元、调入老挝基普现钞5亿元。 二是实现人民币与基普挂牌交易。2011年6月,富滇银行首家推出基普挂牌交易。2015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泛亚业务中心磨憨分中心正式成立,开展包括基普在内的泛亚区域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对人民币柜台挂牌兑换。 三是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办理现金业务取得突破。2015年3月率先在勐腊(磨憨)国家重点开发试验区试行云南省首笔NRA现金业务。截至2019年9月末,西双版纳州共计19户老挝企业NRA账户获批办理现金业务。有效促进中老边境贸易、投资结算资金便利化。 四是跨境结算方式实现新创新。支持指导辖区富滇银行开展跨境结算业务创新,成功研发富滇银行与老中银行结算新系统,促成富滇银行总行于2019年1月正式完成“跨境通”支付创新业务报备。截至2019年9月末,依托“跨境通”系统办理中老跨境人民币结算206笔,金额1.02亿元。 五是采取“一站式服务”促进边民互市银行结算便利化。富滇银行通过采取“一站式服务”、简化审核手续(“一单一证”)、批量打包处理等方式,拓展中老边民互市贸易结算渠道,促进边民互市贸易结算便利化。自2017年3月成功办理西双版纳州首笔边民互市贸易结算业务以来,截至2019年9月末,全州金融机构办理边民互市贸易结算规模累计达人民币2.18亿元。 六是跨境金融宣传构建合作新局面。一方面,健全金融宣传工作机制。2017年9月、2018年11月“跨境反假货币工作西双版纳分中心”“跨境反假货币工作勐腊工作站”相继挂牌成立。另一方面,开展跨境金融宣传与培训活动。2013年以来分别对老挝磨丁特区商场财务人员、老挝北部五省医疗团成员、中老缅泰四国湄公河联合执法人员、老挝银行从业人员开展人民币反假知识等一揽子金融培训。推动金融宣传活动向境外延伸。 2019-11-22/yunnan/2019/1122/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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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取得重大进展。1月至10月,中国(云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业务总量达80.5万票,较2018年同期提升5.2倍,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空运舱单、税费支付、企业资质5大类业务覆盖率已达100%。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外贸企业可同时运用货物申报、舱单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许可证办理等7大功能,享受“一次登录、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的报关服务。此外,企业可以通过网站公共查询服务及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的实时推送,掌握进出口货物状态,跟踪物流信息。通过此平台,货物申报数据减少20%以上,报关效率提升80%。 昆明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便利企业进出口,昆明海关会同云南省口岸办、云南省航务管理局、云南出入境边境检查总站等单位研究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申报功能在云南的推广应用。现在,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完成进出境船舶向海关、海事及边检的一单三报操作,实现船舶进出境21个业务环节的“一窗式”办理。该申报功能的推广应用使船舶进出境通关申报时间从平均16小时压缩到2小时。目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船舶申报功能已实现对全省水港口岸全覆盖。 此外,昆明海关还与云南省口岸办建立“两级保障”联合运维服务体系,同时与海关总署数据中心、海关总署信息中心紧密联系,充分发挥串联作用,提供“一站式”的联合运维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联合运维服务共处理异常问题364个,报关数据2150票,平均处理时间缩短至1小时以内,压缩比例达50%以上。 2019-12-13/yunnan/2019/1213/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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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省政府正式印发《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从今年12月1日起,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和德宏片区开始同步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是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是营商环境提升年的重要举措,也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客观要求。根据国务院要求,自2019年12月1日起,我国在包括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内的18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为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证照”是企业进入市场的两把“钥匙”。“照”指的是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证”指的是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以往企业要想进入市场,开门营业,必须先拿到许可证,再去办理营业执照,也就是“先证后照”。而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正是为了解决以往“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改善营商环境。我省试点工作包括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红河片区、德宏片区,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3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我省设定的6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4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完善简约透明的行业准入规则,进一步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在全省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2019-12-13/yunnan/2019/1213/6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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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云南外贸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今年前10个月,云南进、出口整体通关时间分别为18.56小时和0.36小时,较全国同期快23.82小时和3.88小时,分别排名全国第9位和第3位,同比压缩61.9%和71.4%。 为优化营商环境,昆明海关紧紧围绕云南外贸实际,研究制定了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实施方案,开展百日提升行动,推动中越河口-老街农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建设,对农产品、鲜活水产品设置“农产品专用窗口”,实行快速通关模式。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海关对进口铁矿、锰矿等5类矿产品实施“先放后检”监管方式,平均放行时长由原来的9天缩短为0.75天。 此外,今年前10个月,昆明海关共签发原产地证书4.38万份,签证金额16.58亿美元,为企业减免关税8300余万美元。 2019-12-13/yunnan/2019/1213/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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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海关近日通报,今年1月至10月,云南农产品出口保持较快增长,农产品出口达25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8%,农产品出口额占同期全省出口额的31.4%。 据昆明海关介绍,今年下半年,云南农产品出口连续4个月增幅均超过4成,且出口规模不断扩大。10月,全省出口农产品40.4亿元,为前10月农产品出口额高点。 从品类来看,今年前10个月,全省出口水果114.7亿元,增长82.5%,出口额占同期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44.1%,水果出口额创全省历史同期新高。其中,出口鲜葡萄29.9亿元,增长62.5%;出口柑橘21.3亿元,增长49.8%。同时,全省出口蔬菜79.9亿元,增长9.5%;出口鲜切花4.4亿元,增长22.2%;出口茶叶2.8亿元,增长63.1%。 东盟已成为云南出口农产品最大消费目的地。今年前10个月全省对东盟国家出口农产品169亿元,增长60%,对东盟农产品出口额占同期全省农产品出口额的65%。 2019-11-29/yunnan/2019/1129/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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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联合昆明机场、民用机场公安局航站区派出所等执法单位以及航站区管理部开展法制宣传及联合执法系列活动,向广大旅客普及外汇使用相关知识,以提高防范能力。此次共同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发放《严厉打击非法买卖外汇和非法网络炒汇平台》宣传资料,及时解答旅客疑问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旅客知晓度,对于防止非法买卖外币行为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00余份。 2019-06-21/yunnan/2019/0621/6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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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波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于1979年3月,今年刚好走过第四十个年头。40年间,从官方固定汇率制度到有管理的市场浮动汇率制度,从人民币不可兑换到人民币基本实现可兑换,从没有外汇市场到统一开放的多层次外汇市场建立,从外汇管制到以事中事后管理为主的“均衡管理”,外汇管理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缩影,值得回顾和纪念。 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成立于1981年5月,回顾云南外汇管理近四十年来的发展历程,云南外汇管理在服务云南省对外经济发展、支持改革开放事业方面取得重大的成就,逐步形成了与云南省对外开放新格局相适应的外汇管理体系。 新中国成立以来,云南省的外汇管理体系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时期、经济转轨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3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57—1978年) 1953年云南省私营金融业社会主义改造提前完成,1956年私营公司也实现全行业公私合营,国民经济进入计划时期,逐步形成了高度集中、计划控制的外汇管理体制,遵循“以收定支,以出定进”的思路,实行较为严格的外汇管制。云南省地方进口用汇,由人民银行总行、对外贸易部按计划下拨省人行统一掌握使用,超过计划必须报经批准后才能予以支付;境内机构出口获得的外汇收入,必须出售给国家,不得擅自保留、使用或私自存放境外。在个人外汇管理方面,不允许个人购汇,但实行便利侨汇政策。 二、经济转型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79—1993年)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开始起步,我省外汇管理部门逐步采取缩小指令性计划,培育市场机制的措施。建立和发展云南省外汇调剂中心,进一步优化外汇资源配置,提高外汇使用效益,1988—1998年该中心运营的10年期间,共调剂外汇21.3亿美元,为云南外向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实行外汇留成制度,调动创汇单位积极性,扩大外汇收入,全省贸易外汇收入由1978年的6948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7.9亿美元,允许创汇的地方和企业留存一定比例外汇,以解决发展生产、扩大业务所需的物资进口,云南省进口用汇由1980年的1436万美元,增加到1993年的3.7亿美元。放宽对个人的外汇管理,继续执行侨汇物资供应优待和侨汇储蓄优惠政策;1980年4月起发行外汇兑换券,方便对旅游外汇的管理;1991年11月起允许个人经批准后购买外汇。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时期的外汇管理体制(1994年至今)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改革外汇管理体制,建立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和统一规范的外汇市场”,云南省外汇管理改革迈上快车道。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加强,1994年,我省开始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度,取消外汇上缴和留成,省内外汇指定银行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易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云南省办理外汇业务的银行由中国银行1家逐步扩大到2018年的55家,形成了以中资银行为主体,覆盖全省的银行外汇业务经营网。外汇管理方式不断优化。推动简政放权,逐步放开行政审批,经常项目实现完全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项目占到92.5%;外汇管理方式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转变,搭建省级银行外汇自律机制,企业外汇业务办理时间缩短80%以上,全省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不断上升,外向经济蓬勃发展,2018年全省跨境收支258亿美元,银行代客结售汇121亿美元,分别为1993年外汇收支的22倍和10倍。外汇产品和服务供给不断丰富。增加银行间市场交易品种,开办远期、掉期、期权等外汇交易,2018年我省企业办理各类外汇衍生品业务占到结售汇总额的近10%,涉汇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大大增强;力推全口径宏观审慎跨境融资业务,为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供了新途径;支持开办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截至2018年,全省共有7个机构13个网点开办业务,挂牌交易币种40个;支持开办泰铢、越南盾、老挝基普现钞调运,有效满足市场对周边国家货币现钞兑换需求。 新时代明确新目标,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外汇管理部门始终坚持把外汇管理工作放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大局中谋划,积极为改革开放保驾护航,不断提升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积极发挥外汇管理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始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不断增强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促成市场化人民币汇率机制形成。始终坚定不移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建立健全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不断增强开放经济金融管理能力。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2019年是外汇管理改革开放40周年暨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周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应改革开放需要而生,外汇管理事业发展与改革开放进程紧密相连,在当今中国开放大门越开越大的背景下,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将坚定树牢开放理念,主动服务云南省对外开放的政策诉求,全力支持云南省加快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局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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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斌 国家外汇管理局成立40年来,云南省外汇管理工作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贯彻全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服务云南省开放型经济和“一带一路”建设。窥一斑而见全豹,从几组数字可以看出,外汇管理在提升全省投资便利化程度、增强用汇主体获得感、支持云南省外向经济发展方面取得的成就。 从进出口数据来看:对外贸易蓬勃发展,2018年全省外贸总额达到298亿美元,较1998年的19亿美元增长15倍,其中边境贸易达到81亿美元,增长108倍,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占到全省外贸市场份额的67.5%。 从跨境收支数据来看:跨境收付规模保持高速增长,涉外经济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全省跨境收支达到258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31倍,年均增长18.9%;资本项下跨境交易活跃,全省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步伐不断加快,2018年外商直接投资流入4.3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33倍,对外直接投资支出6.8亿美元,增长1687倍;交易对手呈现多元化,“朋友圈”不断扩大,发生跨境支付的国家由1998年的70个扩展到150个,东盟成为我省最大经济合作伙伴,跨境收付占比由8%上升到45.3%;人民币国际化成绩斐然,美元在结算货币中一家独大局面出现趋势性改变,人民币跨境收付占比由1998年的0.006%上升到2018年的33.1%。 从结售汇数据来看:结售汇规模大幅增加,2018年全省银行代客结售汇达到121.6亿美元,较1998年增长6倍,年均增长9.3%;服务贸易用汇保障加强,2018年服务贸易项下购汇达到19亿美元,其中旅行项下购汇金额15.1亿美元,较1998年增加21倍;外汇服务供给不断增加,通过银行办理的外汇业务由即期扩展到远期、期权、掉期,通过银行可兑换外币达到25种,实现对周边国家小币种的全覆盖。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云南省外汇管理部门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为服务云南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继续实行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不断提高对我省重大战略的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外汇管理改革在云南的先行先试,支持昆明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不断激发贸易新活力,培育外贸新动能。实行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策略,积极支持省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实现与投资目的国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优化外商来华直接投资金融服务,营造稳定公平透明、法治化、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吸引高质量外商到云南省开展投资。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经贸畅通和资金融通,结合云南省沿边省情,针对边境贸易研究出台更为精准的收支申报、结售汇、跨境结算、反洗钱、融资支持等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 二是不断强化市场在外汇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稳妥有序配合总局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对外开放,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推进改革,重点推动少数不可兑换项目的开放,同时不断提高可兑换项目的便利化程度,提高交易环节对外开放程度。丰富外汇产品和服务供给,扩大省内外汇服务供给主体,支持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有序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支持境外机构在境内资本市场投融资项下开展汇率风险管理,完善外汇市场套期保值功能与产品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加强市场主体风险教育,引导企业树立“财务中性”的理念,采用汇率衍生工具等方式开展风险管理,减少押注单边升贬值的行为。 三是建立健全我省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建立并不断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是适应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需要,也是防范化解我省外汇领域风险的重要手段。完善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结合云南实际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测、分析、预警和响应机制,以短期资本流动为重点关注对象,实施逆周期调节,着力维护全省外汇市场稳定平衡,研究银行外汇业务微观合规与宏观审慎评估框架。充实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机制。加强行为监管,强调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打击操纵市场、误导和欺诈投资者行为,创造公平、公正、透明、有效的外汇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外汇市场行政执法改革,坚持违法必究。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借助贸易投资渠道的洗钱行为、构造交易套利行为等。重点检查银行等金融机构,严查实质性违规、违法构造交易套利行为。深化跨部门联合监管,加大与反洗钱、公安等部门监管合作。(作者系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副局长)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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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来,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作为传统外汇外贸专业银行、国有银行在滇建立网点最早且持续经营时间最长银行,见证参与了七彩云南对外开放的发展历程,更参与开创了云南涉外经济的辉煌景象。 1980年4月,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凡未设国家外汇管理分局的地区,由中国银行行使外汇管理职能,昆明中行也开始行使外汇管理职能。1983年9月省外汇管理分局从昆明中行分设,由此,昆明中行不再承担管理外汇职能,但仍属于国家指定的外汇外贸专业银行,承担着统一经营全省外汇的职能。昆明中行在这一时期更名为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开办了外币兑换、国际结算、边贸业务、外汇贷款等业务。在外币兑换方面,随着来昆明旅游的境外客人迅速增加,云南中行及时应对,除了在辖内网点开办外汇兑换业务外,还在机场、翠湖宾馆、昆明饭店等地方设立了外币兑换点,承担云南省的外汇券发行与回笼工作,满足外来游客的需要,支持我省旅游业的发展。在国际结算方面,云南中行充分利用中国银行广泛的国外代理行关系,积极拓展国际结算业务,成为云南省第一家办理全面进出口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使外贸进出口企业缩短收汇时间、规避汇率风险、减少贷款利息支出、节约成本,有力地支持了我省外贸企业发展。在边贸业务方面,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推动边境贸易的迅速发展和扩大,云南中行在瑞丽、畹町、腾冲、盈江、陇川等边境口岸设立了5个县支行,大力支持发展边贸业务,推动其成为我省一大特色;在外汇贷款方面,云南中行开办了特种外汇贷款、卖方信贷、外国政府贷款、国外商业贷款、三资企业外汇贷款、国际信托、国际租赁等新兴业务,多渠道帮助云南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发云南省丰富资源,大力支持我省的经济发展。 1996年,我国的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又迈出了重要的一步。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云南中行积极探索外汇业务金融新产品,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批准率先开办了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实盘买卖等业务,全力满足我省对外企业的实际需求,支持我省外汇业务便利化发展。2005年,云南中行充分发挥国际化优势,支持“一带一路”建设,支持云南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战略,为我省企业提供优质、便利的跨境金融服务。一直以来,云南中行的国际结算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市场份额一直翘楚同业,多次实现云南省跨境金融产品首发。2011年成为首家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区域市场交易报价和交易银行,同时创新泰铢跨境调运新模式、极大降低泰铢兑换成本。2012年以来办理首笔付款汇利达业务、首笔云南省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首笔货物贸易国际汇款电子单证审核业务。2015年,为做好“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相关工作,云南中行联动相关海外机构成立了“中国银行沿边金融合作服务中心”,具体推进 “金融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工作开展,更好地服务和融入我省发展战略,做金融服务南亚、东南亚发展的参与者、践行者。 商业银行在外汇合规经营方面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2016年9月13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云南省分局的指导下,由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牵头,全省27家商业银行共同签署公约,成立了云南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自律机制。云南省自律机制建立两年多来,云南中行牵头为各成员行创造了开放的交流平台,建立了工作磋商制度、纠纷处理制度、监测评估制度和政策咨询及培训制度等工作制度,统一了进口贸易单证审核标准、开展了4次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培训,并成功将自律机制向州市进行推广,建立了红河州外汇业务自律机制。云南省自律机制用实际行动在我省的外汇管理改革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得到了全国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的肯定,获评“开拓创新省级自律机制奖”。 站在外汇管理改革的浪潮之上,云南中行将努力做好云南省外汇管理改革的“先行者”,对外企业的“服务员”,外汇业务合规的“守门人”,为云南外汇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与开放型经济体建设尽自己的责任与力量。 2019-05-08/yunnan/2019/0508/6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