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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合格机构投资者投资额度评审会,评审通过了12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共计18.6亿美元投资额度。 近期,我国国际收支形势有所好转,为进一步支持资本市场的改革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适度加快QFII投资额度的审批节奏,并不断加强信息公布的透明度。2012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已批准23家QFII投资额度共计29.1亿美元。截至3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累计批准129家QFII机构(不含已取消额度的2家机构)共计245.5亿美元投资额度。至此,已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完整递交申请材料的新获批资格的QFII均已获批额度,与证监会QFII资格审批基本保持一致。(完) 2012-03-09/safe/2012/0309/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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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之七 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年来打击违规资金流动情况接受记者采访 问1:请问,过去5年,外汇局在打击违法违规资金流入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国家外汇管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内需、调结构、减顺差、促平衡”,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和管理,根据形势发展变化加大外汇检查力度,提升外汇检查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外汇资金流动,切实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冲击。2007年至2011年,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1.5万多起,共处行政罚款12.7亿元人民币。 2007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外汇收支总量占全国50%以上的广东等10个沿海地区开展了“外汇资金流入与结汇大检查”,基本摸清了违法违规外汇资金假借外商直接投资、货物贸易等流入的渠道。 2008年,我国结售汇顺差持续扩大,货物贸易结售汇顺差大于海关进出口顺差的情况加剧,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江苏等5个地区组织开展了进口不付汇、付汇不购汇专项检查与调查,摸清了货物贸易进口不付汇、付汇不购汇的原因及其对结售汇顺差激增的影响。 200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辽宁等10个地区开展了外商投资企业专项检查,查出个别外商投资企业用虚假凭证办理利润汇出、以虚假材料办理资本金结汇、擅自改变结汇资金用途等违规问题。 201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部分外汇业务量较大的13个省(市)组织开展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对货物贸易、外商直接投资等重点渠道外汇流入情况全面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跨境资金违规流动。 2011年,进一步将应对和打击“热钱”专项行动扩大到全国,全年共查办外汇违规案件3488起,收缴罚没款5.03亿元人民币,应对和打击“热钱”流入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问2:近几年外汇局在打击地下钱庄等重大外汇违法违规活动方面成效如何?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十分重视对涉案金额大、涉及地域广、参与主体多的外汇违法违规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这些大案要案涉及的资金规模巨大,给国内宏观调控和市场稳定带来较大破坏,社会影响恶劣。2007年至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克服困难,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共查处各类大要案件23起,涉案金额 319.37亿元人民币,配合公安机关共破获地下钱庄案65起、网络炒汇案26起、非法买卖外汇案119起,涉案金额逾1000亿元人民币,抓获犯罪嫌疑人1000余名,共处行政罚款约1.6亿元人民币,严厉打击了外汇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国家经济金融秩序。 在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疏堵并举的原则,完善监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便利性,满足社会对跨境支付的合理需求,挤压非法外汇交易的生存空间。 问3:外汇局在打击违法违规外汇资金跨境流动中,重点检查对象是什么?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检查中牢牢抓住银行等金融机构这一跨境资金流动的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对金融机构的专项检查。 2007年,在北京等4个地区对208家银行及分支机构开展了收结汇和短期外债专项检查。2008年,在广东、福建等10个地区对外汇指定银行执行资本金结汇管理政策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2009年,对2家股份制银行总行及其9家分行开展了外汇业务合规性全面检查。2010年,针对外汇资金通过银行渠道流入的规模迅速扩大等问题,加大了对银行外汇业务的检查力度。2011年,进一步加大检查频率,在开展中外资银行总行专项检查的同时,对2010年已查的26家银行又开展了回访抽查,有效巩固了检查成果。 问4:近年来,外汇局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的查处成效显著提升,主要原因是什么? 答:随着外汇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交易方式越来越复杂,“热钱”等外汇违法违规资金流动更加复杂和隐蔽,传统依靠人力和手工开展外汇检查的方式已不能适应形势和工作的需要。为提高检查效率,实现对“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的精确打击,国家外汇管理局大力提升和完善非现场检查手段。2010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发了“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该系统覆盖面广,信息搜索能力强,能够迅速、准确地锁定违法违规主体及其违规行为,增强了外汇管理部门深入挖掘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线索的能力,改变了过去大范围拉网式排查的工作模式,为提高打击“热钱”等外汇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的精确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问5:应对和打击“热钱”等专项行动有助于震慑外汇违法违规流动。除此之外,外汇局还有什么措施来提高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 答:从近年来的监管实践来看,市场上大部分主体在外汇领域都是合规经营的,而且大部分的用汇需求和交易都是有真实性基础的,也有部分外汇违规行为是因为不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调整变化而发生的。因此,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高度重视外汇政策宣传与警示教育,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外汇经营主体守法合规经营。 一是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减少无意违规行为。一方面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传播媒体,对外汇管理政策进行解读;另一方面通过现场咨询、分发宣传册等形式介绍外汇管理知识及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帮助涉外企业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和理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及具体办理流程,减少外汇交易主体的无意违规行为。二是加大对外汇违法信息的披露力度,震慑违法违规行为。2007年至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对外查询披露9775家外汇违法信息。2010年和201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一些重大违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分6批披露了17家违规银行、26家违规企业和13名违规个人的外汇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问6:今年,外汇局在打击违法违规资金跨境流动工作上有何安排? 答: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不断增强检查工作敏感性和前瞻性,加大对“热钱”等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和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优势,抓住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和调查;加强资源整合和部门协作,继续加大对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积极提升检查方式、完善检查手段,提高外汇检查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严肃处罚各种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为外汇改革发展创造稳定和谐健康的市场环境,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2-04-24/safe/2012/0424/4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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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国家外汇管理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2-03-29/safe/2012/0329/45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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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之五 积极适应对外开放新形势 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 近年来,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外汇局结合国际收支形势的变化,积极进行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为重点,推出了一系列外汇管理改革政策措施,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得到明显提升。 直接投资基本实现可兑换,投资便利化程度显著提高 近年来,外汇局通过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优化流程,为吸引外商来华直接投资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有力地支持了各类境内机构“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对外直接投资方面,外汇局自2006年开始逐步取消对境外投资的购汇额度限制,目前已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境外直接投资“按需供汇”。2009年,外汇局进一步深化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和资金汇出核准两项行政审批改为事后登记;扩大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允许境内机构在其境外项目正式成立前的筹建阶段汇出前期费用等。经过上述改革,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环节已无前置性审核,基本实现了可兑换,大大便利了企业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来华直接投资方面,主要实行登记管理和真实性审核。近年来,外汇局明确和规范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房地产行业利用外资、返程投资等外汇管理,促进了外资的合理有效利用。外汇局国际投资头寸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9月末,外国来华直接投资资产余额为16256亿美元,对外直接投资资产余额为3455亿美元,分别较2006年末增长了1.65倍和2.81倍。 证券投资可兑换程度明显提高,跨境证券投资趋于活跃 2002年和2006年,我国分别推出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前者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于境内证券市场,后者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投资于境外证券市场。2007年,经国务院批准,QFII投资总额度由100亿美元增加至300亿美元。此后,外汇局发布了多个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跨境证券投资外汇管理。截至2012年3月9日,外汇局累计批准129家QFII机构(不含已取消额度的2家机构)245.5亿美元投资额度及96家QDII机构752.47亿美元投资额度。 积极推进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境内证券投资试点相关工作。2011年12月,在会同有关部门出台RQFII相关试点办法的基础上,外汇局及时发布配套外汇管理规定,并按照适当考虑经营水平和产品风险类型等原则分配RQFII投资额度。截至2012年1月2日,外汇局已将首批共计200亿元人民币的RQFII投资额度分配完毕。 上述制度的稳步实施,初步构建了证券投资项下资金双向流动机制,促进了境内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发展,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境外投资渠道,较好地满足了境内外市场主体跨境证券投资的客观需求。 双向开拓跨境债权债务业务,稳步推动其他投资可兑换 为加大对境外设立企业的后续融资政策扶持力度,支持“走出去”企业更好更快发展,2009年,外汇局允许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经批准在一定限额内使用自有外汇和人民币购汇等多种方式进行境外放款,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资金的境内划转以及购汇等事宜均由外汇指定银行直接办理。2009年,为支援四川灾后重建、支持广东继续发挥改革前沿作用,外汇局允许四川和广东的中资企业在一定额度内借用短期外债,并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于2010年将此项政策推广至全国。2010年,外汇局进一步简化对外担保管理程序,取消银行对外担保履约核准,放宽被担保人的资格条件和财务指标限制,扩大对外担保业务范围。上述政策的实施,缓解了境外投资企业融资难和流动资金不足的问题,也稳步推动了其他投资可兑换程度的提高。 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外汇局积极简化行政审批手续,每年都推出多项业务审核程序的简化措施。一是将部分业务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核调整为总量控制。如2010年改革对外担保管理政策,将此前逐笔核准的管理方式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限额内自行办理。二是加大对外汇局分支局的授权,归并重叠管理环节。近年来,简化了包括资本金账户异地开户、个人财产对外转移以及证券项下部分市场退出等几十项具体业务的审核流程,并简化了业务审核材料。三是将部分业务由外汇局审核变为授权银行直接办理。如部分外资参股金融机构外方利润购付汇、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从境内支付境外上市费用汇出以及减持境外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所得外汇资金划转至全国社保基金备案等相关业务,目前已由银行直接办理。这些措施有助于降低企业成本和社会负担,提高经营效率,同时也进一步提升了资本项目可兑换程度。 外汇局将按照“十二五”规划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稳妥有序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规范的基础上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投资中的使用。逐步拓宽资本流出渠道,鼓励国内符合条件的机构“走出去”,放宽境内居民境外投资限制。逐步扩大国内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构建防范跨境资金双向流动冲击的体制机制。 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作为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本身并不是终极目标。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协同推进相关改革,提高应对外部冲击的能力。 在推动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进程中,外汇局将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情况,使推动可兑换的措施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市场发育程度、企业承受能力、金融监管水平与国际金融环境等相适应。在放松部分管制的同时,不断改进和加强宏观审慎监管,进一步健全跨境资本流动统计监测和预警,有效防范资本流动冲击,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2-04-10/safe/2012/0410/4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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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之六 强制结售汇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企业和个人可自主保留外汇收入 一般来讲,强制结售汇制度是指居民取得的外汇收入必须卖给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使用外汇时从国家指定的金融机构购买的管理安排。居民没有保留外汇、使用外汇的自主权。这一制度多为外汇资源短缺的经济体采用。 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外汇短缺,我国对外汇收支实行严格的指令性计划管理。改革开放以来,适应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居民用汇自主权稳步扩大,贸易投资便利化程度不断提升。1994年1月,我国取消企业进口等经常项目用汇计划审批,允许企业凭有效单证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1996年12月,我国宣布实现经常项目可兑换,对经常项目对外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但企业出口等外汇收入原则上仍应卖给外汇指定银行。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我国涉外经济快速发展,国际收支的主要矛盾逐渐由过去外汇短缺转为外汇储备增长过快。2002年至2011年,我国外汇储备年均增加近3000亿美元,是1994年至2001年年均增加额的12倍。顺应形势变化及市场主体实际需求,2001年起,我国通过改进外汇账户开立和限额管理,逐步扩大企业保留外汇自主权。 一是放宽企业开立外汇账户保留外汇的条件。2001年,允许符合年度出口收汇额等值200万美元以上、年度外汇支出额等值20万美元以上等条件的企业,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开立外汇结算账户,保留一定限额的货物出口、服务贸易等外汇收入。2002年,取消开户条件限制,凡有外贸经营权或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企业,均可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2006年,进一步取消开户事前审批,企业无需经外汇局批准即可直接到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 二是提高外汇账户内保留外汇的限额。2002年,账户限额为企业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20%。2004年,提高到30%或50%。2005年,进一步提高到50%或80%。2006年,改变之前仅按收入核定限额的方法,按照企业上年度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80%与经常项目外汇支出的50%之和核定限额,企业可保留的外汇限额进一步提高。2007年,取消账户限额管理,允许企业根据经营需要自主保留外汇。 2008年,修订后的《外汇管理条例》明确企业和个人可以按规定保留外汇或者将外汇卖给银行。2009年以来,为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政策透明度,外汇管理部门大力开展法规清理,共宣布废止和失效400余个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涉及强制结售汇的规范性文件被宣布废止、失效或修订。目前,强制结售汇政策法规均已失去效力,实践中不再执行。 总的来说,强制结售汇制度作为外汇短缺时代的管理安排,对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涉外经济的发展,外汇管理部门适时调整并废止了强制结售汇制度,体现了外汇管理与时俱进、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一贯理念和宗旨。未来,外汇管理将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2-04-16/safe/2012/0416/4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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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2011年度打击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总结大会。会议总结了2011年两部门联合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成果, 并对30家先进单位和74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会议指出,2011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外汇管理部门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深挖线索,共破获39起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犯罪案件,涉案金额高达700余亿元人民币,案件数量和涉案金额均创历史新高,沉重打击了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行为。 会议强调,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应以此次总结大会为契机,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分析研判新情况、新问题,密切协作,整体筹划,联合行动,始终保持对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高压打击态势。各级外汇管理检查人员和公安干警要继续发扬敢打硬仗、勇于拼搏的精神,再接再厉,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为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保驾护航。(完) 2012-04-16/safe/2012/0416/45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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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举办了局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国中进行开班动员并做廉政主题报告。 杨国中指出,全体参训人员要正确认识产生腐败问题的根源及背景,充分认清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认真贯彻落实“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一手抓外汇管理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杨国中就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情操,始终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二是要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要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三是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率先垂范,在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 培训班上,参训人员深入学习了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聆听了关于预防职务犯罪的专题讲座,观看了反腐倡廉警示录像片,并进行了分组讨论。通过学习培训,参训人员统一了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了对反腐倡廉工作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了廉洁从政和责任意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线,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努力促进党员干部思想、队伍、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为外汇管理工作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纪律保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完) 2012-07-06/safe/2012/0706/45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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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1周年,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机关创先争优表彰大会,对局机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4个先进基层党组织、48名优秀共产党员和2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出席会议并讲话。人民银行机关党委有关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2011—2012年度,在局党组和人民银行机关党委的领导下,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强基层组织和队伍建设、促进外汇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一是全面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创先争优领导点评活动。根据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有关要求,对各党支部进行调查摸底和分类定级,开展“走进基层党支部”等多项活动。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决策科学化水平。按照中纪委、中组部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集体审议制度,进一步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三是密切干群关系,创建和谐进取的机关文化。坚持和完善“局长接待日”,密切联系群众,形成“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务实高效”的机关文化氛围。四是坚持制度为先,加强反腐倡廉。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重点,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 会议对国家外汇管理局2012年下半年党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召开为契机,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为主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大力促进机关作风转变。二是继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坚决维护党的纯洁性,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把好党员入口关,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切实做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三是加大制度落实力度,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党内各项民主制度落实,通过党建工作座谈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形式,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完) 2012-07-05/safe/2012/0705/4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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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开展,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举办迎接建党95周年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党课报告会,邀请中央党校王怀超教授为机关党员干部作专题党课报告。 王怀超教授现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党校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多年来一直致力于社会主义理论、社会发展理论、社会改革理论的研究。报告会上,王怀超教授结合多年来的研究成果,紧紧围绕“中国共产党的95年”这一主题,深刻阐释了我党从建党之初50余名党员到引领13亿人的世界最大执政党、从积贫积弱的旧中国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的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近百年的奋斗历程。报告会深入浅出,内容丰富,案例生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深入地了解党的光辉历史,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事业的核心力量,是民族复兴伟大事业的领路人。 参加报告会的党员同志们认为,95年的征程,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一次次书写了波澜壮阔的奋斗史诗,一代代共产党人为了国家的富强和人民的幸福筚路蓝缕、矢志不渝,深刻诠释了我党的历史担当和宗旨理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治国理政的新实践中,怀着“全党必须警醒起来”的忧患意识,践行“打铁还需自身硬”的承诺,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大家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将在今后工作学习中,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党员意识,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外汇局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本职岗位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 外汇局党组成员、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参加了报告会。(完) 2016-06-23/safe/2016/0623/6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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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2016年6月2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暨“七一”表彰大会。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作机关党建工作报告,党组成员、副局长方上浦出席会议,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杨国中主持会议,局机关全体党员,事业单位部分党员,及退休干部党员代表参加会议。人民银行机关党委负责同志应邀出席。 会上,潘功胜在报告中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机关党建工作成效。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外汇管理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度重视组织建设,为依法履行外汇管理职责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改进作风常态化取得明显实效;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监督执纪问责更加严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建设,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群团工作开展有声有色。 潘功胜指出,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繁重的外汇管理改革任务,给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挑战;新形势下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给外汇局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外汇局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现状,给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新任务。 潘功胜强调,面对新挑战、新要求、新任务,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外汇局机关党建工作不断进步。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更加自觉地承担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坚持思想建设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做到教育与制度并重。三是强化从严管理,建设高素质的外汇管理干部队伍。四是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五是突出惩治和预防并重,坚决把纪律和规矩严起来。 会上,外汇局对评选出的2015年至2016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了表彰,受表彰的党员代表作了交流发言。(完) 2016-06-28/safe/2016/0628/64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