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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7http://www.gov.cn/xinwen/2020-07/06/content_55245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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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9http://www.gov.cn/xinwen/2020-07/08/content_55248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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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50964亿元人民币(等值21324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64352亿元人民币(等值9090亿美元),占43%;短期外债余额为86612亿元人民币(等值12234亿美元),占57%。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0880亿元人民币(等值2949亿美元),占14%;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2825亿元人民币(等值399亿美元),占2%;银行外债余额为70348亿元人民币(等值9937亿美元),占46%;其他部门(含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56911亿元人民币(等值8039亿美元),占38%。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33696亿元人民币(等值4760亿美元),占22%;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2945亿元人民币(等值3241亿美元),占15%;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2072亿元人民币(等值4530亿美元),占21%;债务证券余额为40123亿元人民币(等值5667亿美元),占27%;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79亿元人民币(等值96亿美元),占0.5%;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7324亿元人民币(等值2447亿美元),占11.5%;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4125亿元人民币(等值583亿美元),占3%。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56899亿元人民币(等值8037亿美元),占38%;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94065亿元人民币(等值13287亿美元),占62%。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4%,欧元债务占7%,港币债务占4%,日元债务占2%,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3%。 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全口径外债数据解读详见《2020年上半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中国2020年6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0年6月末 2020年6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0880 2949 短期 739 104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739 10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0141 2845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6913 2389 贷款 3228 45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2825 399 短期 1784 252 货币与存款 835 118 债务证券 949 134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1041 147 SDR分配 680 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361 51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70348 9937 短期 52188 7372 货币与存款 31230 4411 债务证券 3527 498 贷款 16689 235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42 105 长期 18160 256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2516 1768 贷款 5570 787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74 10 其他部门 39587 5592 短期 27683 3910 货币与存款 7 1 债务证券 128 18 贷款 3475 49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2541 3184 其他债务负债 1532 216 长期 11904 1682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351 756 贷款 4734 6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404 57 其他债务负债 1415 200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7324 2447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618 1500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804 113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5902 834 外债总额头寸 150964 21324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20-09-25/safe/2020/0925/172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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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8月,银行结汇11062亿元人民币,售汇11328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65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结汇1596亿美元,售汇163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38亿美元。 2020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9015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85067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5088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银行累计结汇12852亿美元,累计售汇12130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22亿美元。 2020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473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3855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884亿元人民币。2020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7997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86296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70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0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568亿美元,对外付款344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27亿美元。2020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679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6555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42亿美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20年1-7月涉外收付款数据,并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公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平仓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20-09-18/safe/2020/0918/17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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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8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0年8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0年8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有何变化? 答:8月份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38亿美元,同比收窄29%。综合考虑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的外汇买卖、银行外汇头寸变动等因素,外汇市场供求总体平衡。二是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127亿美元,处于近期较高水平。三是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8月末为31646亿美元,较7月末增加102亿美元。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继续呈现积极变化。一是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上升。8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同比增长1.1倍,其中货物贸易收入上升2.6%,支出减少3.1%。二是企业分红派息季节性高峰结束。8月,收益和经常转移结售汇逆差环比下降34%,主要是投资收益购汇减少39%。三是外资流入境内债券市场维持高位。8月,境外投资者净增持境内债券210亿美元,规模高于历史平均水平。 当前,外部环境中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经济长期向好,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大,将为我国外汇市场保持稳定提供根本性支撑。我国将逐步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有利于我国经常账户总体维持在合理区间。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稳步推进,有助于跨境资本均衡流动。外汇市场发展更加成熟,交易行为理性有序,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将继续发挥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2020-09-18/safe/2020/0918/171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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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中国债券市场整体开放,统一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进一步便利投资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或zb-sc@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A座6A04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或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邮政编码:10004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 010-68402349。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 附件1:《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2020-09-21/safe/2020/0921/17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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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9http://www.gov.cn/xinwen/2020-09/28/content_554798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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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16http://www.gov.cn/premier/2020-09/16/content_554397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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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2http://www.gov.cn/xinwen/2020-09/22/content_554549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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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3http://www.gov.cn/xinwen/2020-09/22/content_55461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