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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境内机构“走出去”,满足境外投资企业对境内信用支持的政策需求,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放宽被担保人的资格条件,扩大对外担保业务范围。银行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可以不受与境内机构的股权关系、净资产比例和盈利状况等限制。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应当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机构或者境内机构按照规定境外投资程序在境外设立、持股或间接持股的企业。企业提供对外担保,被担保人可以是担保人按照规定程序在境内外设立、持股或间接持股的企业。 二是放宽担保人财务指标限制,降低被担保人的盈利要求。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时,其净资产与总资产的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被担保人的净资产数额应为正值,盈利要求由过去的不得亏损调整为过去3年中至少有1年实现盈利(资源开发类等长期项目可放宽长至过去5年中至少1年盈利)。 三是调整对外担保余额指标的管理范畴和核定方法。银行为境内、外机构提供融资性对外担保一并纳入余额指标管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融资性和非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经批准可实行余额管理。银行对外担保余额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该机构本外币合并的实收资本或营运资金的50%,或者其外汇净资产数额;非银行金融机构参照银行办理;企业对外担保余额指标或(和)外汇局逐笔核准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0%。 四是明确银行非融资性担保的管理方式。银行在提供非融资性对外担保时,不受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和盈利状况的限制,但被担保人或受益人至少有一方应为境内机构或由境内机构持股或间接持股的境外机构。 五是取消银行对外担保履约核准,明确其他主体对外担保履约程序。银行对外担保履约,可以依法自行办理;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外担保履约,须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逐笔核准,其办理对外担保履约时可以购汇。 《通知》简化了对外担保管理程序,明确了相关管理要求,有利于更好地促进境内机构“走出去”,有助于境外投资企业更好地获取境内信用支持,有助于提高境内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水平。《通知》健全了对外担保相关的风险防范机制,优化了对外担保定期备案相关报表,有助于完善统计监测和风险预警,有助于完善国际收支风险调控机制。(完) 2010-07-30/safe/2010/0730/4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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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新修订的《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办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并于 2010 年 8 月 1 日 正式实施。 《考核办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增设了风险性考核指标。风险性考核指标主要体现阶段性外汇管理目标,考核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效果。二是对合规性指标中的“内控制度”和“其他”两项考核内容进行了整合。三是扩大了考核评分的调整系数区间,充分考虑了各银行间由于业务量差距对差错率及相关考核的影响。四是对于银行主动发现的问题,未造成不良后果的,明确不予扣分。五是增加了在每个考核年度中期,向辖内银行通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整改的条款。六是根据上一年度外汇管理法规调整情况,对现有考核指标进行修订,如增减违规问题的分值,更新主要参考文件依据等。同时,《考核办法》明确外汇局将根据银行考核评级,实施外汇管理。 新修订的《考核办法》使考核成绩能够更为全面公正地反映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综合情况,有助于增强银行依法合规经营意识,提升外汇管理政策的执行效果。(完) 2010-08-06/safe/2010/0806/4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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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15年9月30日) 2015-09-30/safe/2015/0930/6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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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召开先进性教育总结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组长胡晓炼,中央第43督导组组长赵光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指导协调三组副组长许东和中央督导组其他同志出席会议。会议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东荣主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离退休党员及中央汇金公司党员300余人参加会议。 胡晓炼首先对外汇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工作进行了总结。她指出,根据党中央统一部署,在中央督导组悉心指导下,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阶段工作任务,达到了预期效果。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更加深入人心,党员素质明显提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得到巩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念不断增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上有了新进展;坚持“两不误、两促进”,紧紧围绕维护国际收支基本平衡的目标,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胡晓炼总结了外汇局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几点体会,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坚持党员干部带头;二是认真谋划部署,积极创新教育活动的载体;三是结合中心工作,统筹兼顾先进性教育和日常工作;四是督导组有力指导,不断将活动引向深入;五是讲求实效,务求营造群众满意工程。 胡晓炼最后强调,集中的教育活动作为一个阶段已经结束,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任务并没有结束,加强党的建设始终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外汇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进一步抓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要切实把整改方案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外汇管理工作水平。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作为开创新时期外汇管理工作新局面的思想政治保证,长抓不懈。 赵光华在讲话中指出,外汇局对先进性教育活动高度重视,认真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精心组织,严格要求,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对中央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不变通、不走样,对“规定动作”不打折扣,注重实际效果,富有自身特色。一是领导带头表率作用突出;二是基层党组织切实发挥作用;三是广大党员积极投入,自觉性高;四是局先进性教育领导小组工作班子得力;五是认真抓整改,在见成效上下功夫。外汇局先进性教育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还对《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赵玲华、中央汇金公司谢平等18名优秀共产党员和国际收支司程宪平、管理检查司杜鹏、中央汇金公司李笑明等1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局机关各司、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局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完) 2005-06-23/safe/2005/0623/62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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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易纲主持召开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有关工作。 会议认为,刚刚胜利闭幕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是在我国即将完成“十一五”规划,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对于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的成果,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对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组成员一致拥护胡锦涛同志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和重要讲话,一致拥护全会决定。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站在历史的新高度,从战略全局出发,明确提出了“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奋斗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举措,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三个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5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施正确而有力的宏观调控,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国家面貌发生新的历史变化。“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将坚决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稳妥有序地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预警,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改进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进一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切实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会议要求,外汇局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强化外汇管理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的功能,为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推进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完) 2010-10-20/safe/2010/1020/6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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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专题报告会,邀请中央党校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外汇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 会议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外汇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对做好外汇管理各项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学习贯彻的效果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全局党员干部职工能否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八大精神上来,直接关系到外汇管理部门能否将十八大精神转化为外汇管理工作的具体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直接关系到能否较好地推动解决外汇管理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会议要求,外汇局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要在把握精神实质上下功夫,真正把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把力量行动凝聚到实现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要在学以致用上下功夫,切实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做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有机结合,使党的十八大精神真正贯彻落实到外汇管理工作上来,推动外汇管理各项工作科学发展。(完) 2012-12-12/safe/2012/1212/6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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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全集(单机版)》(以下简称《法律法规全集》)多媒体光盘,收录了我国建国以来发布的重要外汇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外汇重要数据和新闻资料,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完整、最权威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文库。 《法律法规全集》特点: 1.法律效力明确 《法律法规全集》对收录的中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有效和失效情况进行了逐一标注,有助于了解中国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发展的历史轨迹并准确执行现行有效法律法规。 2.检索方便快捷 《法律法规全集》浏览操作简便,既可以按照分类目录浏览,也可根据法规名称、文号、发布机关、发布时间、正文关键字等多种方式进行检索。 3.内容定期更新 在有效期内用户每月可在中国外汇网下载升级数据,补充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更新外汇管理法律法规效力标注情况。每年第四季度进行下一年度新版本的征订工作,并为用户提供全面、优质的售后服务。 联系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研究中心 发行电话:(010)68402775 技术支持:(010)68402781 用户注册网址:http://www.chinaforex.com.cn/lawreg 2021-03-23/safe/2016/0419/61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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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 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2015年7月31日) 2015-08-31/safe/2015/0831/61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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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2015年6月30日) 2015-07-31/safe/2015/0831/61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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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2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6.5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0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1.4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48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5.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7787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2.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559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3.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5475亿美元)。(完) 2016-03-25/safe/2016/0325/51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