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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党史教育学习,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月3日,安顺市中心支局召开“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会,面向县域联络办进行培训,推动汇率避险工作下沉,发挥县域联络办“排头兵”作用,切实帮助涉外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通过开展此次培训会,安顺市中心支局实现让县区外汇工作人员深入了解汇率风险管理相关知识,为提升全辖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安顺市中心支局将推进汇率避险工作全面展开,通过“汇银企”共同发力,深入涉外企业进行汇率避险宣传,切实提升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2021-09-06/guizhou/2021/0906/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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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有序推进2021年度宣传工作,9月3日,安顺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诚信兴商宣传月”工作推进会,统一宣传目标,确定宣传主题,科学分工,组织辖内所有外汇管理力量做好诚信兴商宣传工作。各县域联络办、外汇指定银行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提出,一是要采取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宣传,扩大宣传效果。二是要充分运用新媒体推进宣传,拓宽宣传渠道。三是要整合资源联合开展宣传,确保宣传实效。 2021-09-07/guizhou/2021/0907/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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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2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1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形势,研究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作工作报告。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2021年,外汇管理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具体指导下,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和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维护外汇市场基本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助力“十四五”实现良好开局。一是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推动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提质,促进贸易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支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开展跨境产业投资,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积极做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准备工作。二是防控跨境资金流动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加强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管理,引导企业更广泛使用汇率避险工具。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三是外汇储备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提升。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左右。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配合中央巡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强化党员干部纪法意识。 会议强调,2022年,外汇管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和外汇储备规模稳定,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助力宏观经济稳定,着力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部署了2022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要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提升党的建设质量,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做好中央巡视问题整改,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外汇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分支机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二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市场监测研判和宏观审慎管理,强化外汇重点领域风险防控,维护外汇市场稳定运行。三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推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跨境投资试点,推进外债便利化改革。建设开放多元、功能健全、规范运行的外汇市场。深化传统贸易形态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促进外贸新业态规范创新发展,优化个人用汇服务。以中小进出口企业为重点优化外汇服务,引导企业更好管理汇率风险,拓展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四是完善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改善银行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方式,逐步建立实质真实、方式多元、尽职免责、安全高效的管理机制。加强跨部门合作和非现场监管能力建设,坚持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执法标准的跨周期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零容忍”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推进专业化的投资能力建设、科技化的运营管理能力建设、市场化的机构治理能力建设。六是夯实外汇管理基础工作。加强外汇市场法治建设,推进《外汇管理条例》修订。建设高水平的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加大外汇重点课题研究。深化“数字外管”和“安全外管”建设。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在北京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中央组织部、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老干部代表应邀出席会议。(完) 2021-12-29/guizhou/2021/1229/7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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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进一步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持续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银行优化金融服务,为诚信守法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本通知所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所涉货物不进出我国一线关境或不纳入我国海关统计的贸易,包括但不限于离岸转手买卖、全球采购、委托境外加工、承包工程境外购买货物等。 二、银行应根据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特点制定业务规范,完善内部管理,实施客户分类,提升服务水平: (一)健全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内控制度,包括加强客户尽职调查、优化业务审核、实施事后监测管理和完善内部监督等。 (二)精准识别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客户身份和业务模式,根据客户诚信状况、合规水平和风控能力等,动态实施内部客户风险分级评定,对客户主体、业务性质和关联交易进行穿透式审查。 (三)重点支持基于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完整性和现代化水平而开展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 三、银行办理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时,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要求,根据“了解客户”“了解业务”“尽职审查”的展业原则,按下列规定自主决定审核交易单证的种类: (一)交易真实、合法且具有商业合理性和逻辑性。 (二)经合理审查未发现存在涉嫌利用虚假或构造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进行投机套利、违规转移资金或骗取银行融资等异常情况。 四、银行应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办法》(银发〔2017〕126号文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优化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报送流程的通知》(银办发〔2013〕188号)等相关规定,及时、完整、准确地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数据报送。对于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在服务贸易项下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应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新型离岸”。 银行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客户尽职调查、事后监测管理等资料5年备查。企业应留存相关交易单证5年备查。 五、同一笔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原则上应在同一家银行,采用同一币种(外币或人民币)办理收支结算。对无法按此规定办理的离岸转手买卖业务,银行在确认其真实、合法后可直接办理,并在涉外收支申报及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数据报送交易附言中注明“特殊离岸转手”,自业务办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 六、银行应从源头做好风险防范,加强贸易背景审核。在业务办理、监测管理以及内部监督过程中,发现企业涉嫌虚假或构造交易、骗取融资等异常行为的,应及时向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报告,并按照银行内控制度要求,调整企业的客户风险分级,严格审核企业后续跨境资金结算业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C类的企业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业务按外汇局有关规定办理。 七、内控制度完备、具有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实际需求的跨国公司可按照《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汇发〔2019〕7号文印发)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申请开展含离岸转手买卖业务的经常项目资金集中收付和轧差净额结算业务。 八、人民银行、外汇局依法对新型离岸国际贸易跨境资金结算开展监督管理。对于违反本通知及相关跨境资金结算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九条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九、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外汇局分支机构应加强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按照“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原则,密切跟踪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的创新发展,主动回应市场诉求,指导银行持续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4日起实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等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人民银行、外汇局反馈。 中国人民银行 外汇局 2021年12月23日 2021-12-24/guizhou/2021/1224/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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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统计报表。新增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和G03表(非居民持有境内银行卡的收入支出)。 (二)新增统计业务。新增“沪伦通”“存托凭证”“债券通”和“跨境理财通”业务,涉及B表和H表。 (三)新增统计要素。一是在A01表新增“申报主体持有该SPV或壳机构的股权比例(%)”“境外被投资机构是否为上市企业”;二是在B表和H表中新增“(本月卖出金额)其中:债券到期或提前兑付的本息金额”和“本月末未到期/未偿付债券面值”;三是在D02表新增“贷款类型”“贷款是否存在担保人”“担保人所属国家/地区”和“担保人所属部门”;四是在E01表新增“原始币种”;五是在H01表中新增“投资工具发行人所属国家/地区”。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报表内容。调整E01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的内容,新增初次收入、二次收入和资本账户项下交易代码。 (二)调整要素名称。一是修改A表“最终控制方全称”和“最终控制方所属国家/地区”的表述;二是统一B表、C表和H表中“注销、调整或重新分类至其他报表统计的金额”要素名称;三是调整H01表“投资工具发行人所属部门”等要素名称。 (三)其他调整。一是调整H01表和H02表名称,使其与新增的报表统计内容一致;二是补充指标解释,如债券市值应为“全价”市值的说明等;三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三、简化申报项目 简化E01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一是暂停报送运输服务收入、境外建设收入和支出及旅行收入和支出项目;二是将原有货物贸易5项指标简化为“黄金进出口”“离岸转手买卖”和“其他货物贸易”3项。 四、其他说明 修订后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2年8月报告期数据,金融机构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非金融企业于9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24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以及境内重点非金融企业等其他指定报送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2021年11月26日 2021-12-10/guizhou/2021/1210/7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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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三季度及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正式数、2021年9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前三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1963亿美元,与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1.5%,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跨境双向投资保持活跃。 一是货物贸易顺差同比增长,服务贸易逆差收窄。前三季度,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3742亿美元,同比增长15%,主要是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发展以及国际需求增加,带动进出口均同比增长。服务贸易逆差825亿美元,同比收窄29%,主要是全球疫情起伏反复,持续抑制跨境人员流动,旅行逆差同比收窄20%;运输服务收入增速快于支出,运输逆差同比收窄41%。 二是我国对外投资与来华投资双向活跃。前三季度,我国对外直接投资854亿美元,保持平稳;外商来华直接投资2495亿美元,体现境外投资者对我国经济发展前景及在华投资兴业的信心。证券投资项下我国对外投资992亿美元,吸收来华投资1437亿美元,体现我国资本市场双向开放渠道畅通,有效满足境内外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存贷款等其他投资项下我国对外投资3134亿美元,吸收来华投资1430亿美元,均为历史同期较高水平。 总体看,当前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国内经济韧性强,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助于我国国际收支保持总体稳定、基本平衡的格局。 问:2021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截至2021年9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净资产增加,储备资产规模继续位列全球第一。 一是我国对外资产总规模增加。2021年9月末,我国对外资产90566亿美元,较6月末增长0.3%。其中,直接投资资产24685亿美元,增长0.3%;证券投资资产9669亿美元,受估值变化影响下降4.6%;对外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资产22344亿美元,增长1.9%;储备资产33730亿美元,增长0.8%。二是对外负债略有下降。2021年9月末,我国对外负债70314亿美元,较6月末下降0.1%,主要受汇率折算和估值变化的影响。其中,来华直接投资负债34223亿美元,增长1.7%;证券投资负债20548亿美元,下降2.6%;吸收存贷款等其他投资负债15439亿美元,下降1%。 2022-01-04/guizhou/2022/0104/7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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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外汇局贵州省分局国际收支处紧紧围绕习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学懂弄通做实,通过瞻仰一次旧址、诵读一本专著、重温一段入党誓词、组织一次红色观影、宣讲一点感悟、上好一堂党课、参加N场党史专题学习的“6+N”模式,丰富党史学习教育,激发党员干部赓续红色血脉,传承革命精神。11月19日,全处党员干部赴百宜红军纪念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直观地了解百宜红军的赤胆忠诚以及红军与乌当百姓的军民鱼水情,有效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百宜红军烈士陵园是贵阳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这里沉睡着百宜阻击战中牺牲的6名红军烈士,承载着一段令人动容的军民相互保护的感人故事。全体同志神情肃穆,瞻仰红军烈士纪念碑,并参观陵园纪念馆,认真聆听讲解员讲述惊心动魄的战争经过以及当地百姓冒死掩埋红军烈士遗体的经过。中国工农红军长征过乌当,为乌当人民带来了红色精神的种子。此次活动,国际收支处全体同志,寻求初心密码,感悟到使命担当,思想得以启迪,精神受到洗礼。 党史学习教育是创业守业的必修课,是汲取力量的智慧源泉,是践行服务宗旨的历史指引。国际收支处全体同志一直秉承高度责任心,在国际收支统计、外汇业务检查核查、外汇政策研究等条线上砥砺奋斗,展现赤诚担当,厚植为民情怀。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全体同志将继续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锤炼服务本领,坚定维护群众用汇利益,守卫群众用汇安全,有力推动辖内外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021-12-22/guizhou/2021/1222/7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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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1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收付和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外汇形势总体平稳。从总量看,11月份,银行结汇和售汇合计4468亿美元,非银行部门涉外收入和支出合计10752亿美元,环比分别增长26%和23%,延续了2020年以来总体增长的趋势。从差额看,11月份,银行结售汇顺差252亿美元,较10月份有所增加,主要来自于贸易项下出口收入结汇增多;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31亿美元,与10月份基本持平。截至11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224亿美元,与10月末相比保持基本稳定。 市场预期保持平稳。从衡量市场预期的结售汇意愿看,11月份,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5%,与7-10月月均水平相当;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较7-10月月均水平略升0.9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和售汇意愿总体稳定。 跨境双向投资合理有序。11月份,外商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入保持一定规模,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净流出稳中有增;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244亿美元,显示境外投资者持有人民币资产的意愿依然稳定。当前,外部环境中的不确定性不稳定因素增多,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部分国家通胀保持高位,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转向调整可能加快。但我国经济韧性强,宏观政策稳健有效,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依然稳固。 2021-12-27/guizhou/2021/1227/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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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支部党建,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2021年12月9日,黔东南州人行外管党支部联合凯里海关、凯里工行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开展“党建·家风”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支部全体党员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践,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促进党建家风建设。 主题党日活动中,通过组织全体参会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组织观看树立文明家风类专题视频、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节选章节、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公报》、分享家风家教故事、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交流、家风家教赠书仪式和唱《国际歌》等一系列活动,引导党员同志要严肃家风家纪家教,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以文明家风一家带动十家,十家带动百家的方式,弘扬时代新风,传播文明理念。通过主题党日活动,引导树立良好家风家教,促进各单位履职工作向好开展,有效带动了党支部交流,共同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2021-12-20/guizhou/2021/1220/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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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推动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及货币经纪公司。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2021-12-09/guizhou/2021/1209/7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