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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简化相关业务操作流程,便利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真实合规办理外汇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对部分外汇账户进行清理整合,进一步减少账户种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合工作涉及账户 此次清理整合工作涉及8类外汇账户: (一)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 (三)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五)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六)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 (七)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 (八)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 二、账户整合规则 (一)将“保险机构外汇经营账户(1601)”并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1000)”; (二)将“资本项目-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2107)”并入“资本项目-资产变现账户(2103)”; (三)将“资本项目-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户(2404)”并入“资本项目-外汇资本金账户(2102)”; (四)将“特殊交易保证金外汇账户(3500)”并入“资本项目-保证金专用账户(2104)”。 相关账户收支范围及管理规则的调整详见本通知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银行应根据《方案》对上述账户进行清理整合。 三、相关工作要求 银行应于2021年1月29日20:00至1月31日20:00之间,根据本通知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一)刷新历史数据; (二)更新账户类型代码表; (三)对业务系统和数据报送接口进行升级; (四)1月29日20:00以后,银行应按新的账户类型代码报送账户数据。 在此之前,银行应做好修订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配套工作,确保已废止的账户类型不再开立新的账户;对刷新类型后继续使用的账户,按照刷新后账户类型的相关规定办理账户相关交易,并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报送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应对辖内银行做好相关指导和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以前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联系电话:010-68402412(经常项目)、68402163(资本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部分外汇账户清理整合方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20年9月22日 2020-09-25/qingdao/2020/0925/17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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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确保企业等市场主体切实享受到外汇管理改革便利化措施,根据总局部署,9月8日-14日,青岛市分局在分局和支局两个层面组织召开了6场外汇管理便利化措施实施情况企业座谈会。 六场座谈会中,分支局联动,与57家涉外企业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各企业代表介绍了自身经营发展现状,对近年来出台的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及外汇局的服务指导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为外汇局提供了大量鲜活的一手情况、真实情况分局。各业务部门、各支局针对企业提出的外汇政策、外汇业务相关疑问和诉求逐项进行了回应和解答。 下一步,青岛市分局将继续按照总局部署,加大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力度,确保各项便利化改革措施落实落细,政策红利及时有效地惠及市场主体;着力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创新,统筹兼顾真实性、便利性、合规性,推动形成“企业越诚信、手续越便利”和“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市场化信用约束和激励机制,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和区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2020-09-27/qingdao/2020/0927/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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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2020年8月广东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0-09-27/guangdong/2020/0927/1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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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20-09-25/qingdao/2020/0925/17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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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按交易项目)——2020年 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新顺序) 2020-09-18/qingdao/2020/0918/1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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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5年6月18日 附件1: 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附件2: 附表:单位基本情况表 2015-06-25/safe/2015/0625/5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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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0〕16号文印发,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放松对银行印制涉外收付凭证的要求,明确银行可使用电子形式《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和电子凭证。二是银行可自主在“数字外管”平台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三是进一步明确退款的申报原则和1年以上历史数据的修改方法。四是顺应代码编码变化,相应修改《组织机构基本情况表》。 《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15〕27号)同时废止。(完) 2020-09-27/safe/2020/0927/172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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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殷兴山局长带队赴江苏银行杭州分行调研。殷兴山局长一行座谈了解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情况。殷兴山局长表示,江苏银行杭州分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聚焦小微企业、科创人才等提供金融服务,创新“微贷模式”“人才科创贷”等成效显著。下一步,希望继续坚持“做小”的定位,强化对民营、小微、制造业、外贸企业的支持,围绕首贷户拓展、小微金融服务“扩面增量”等重点工作,让更多小微企业享受金融服务的阳光雨露。 2020-09-18/zhejiang/2020/0918/12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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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PRIME通讯社9月10日报道,俄央行副行长扎博特金表示,随着限制性措施取消后需求延迟效应的消失以及生产链的重组及优化,供应因素产生的影响将越来越小,俄通胀率增速将在2020年四季度放缓,到年底及明年需求紧缩的影响将占据上风。(文章来源:中俄经贸合作网) 2020-09-27/heilongjiang/2020/0927/1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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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俄政府通过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公民在俄购物退税新法案,目前已提交杜马审议。法案主要调整俄联邦税法第二部分,关于退回非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公民购物缴纳的税款。俄政府称,退税制度将推动俄商品销售、扩大贸易和旅游领域就业。(文章来源:中俄资讯网) 2020-09-23/heilongjiang/2020/0923/1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