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243亿元,支出16381亿元,顺差3862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394亿元,支出14390亿元,顺差4004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849亿元,支出1991亿元,逆差14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153亿美元,支出2552亿美元,顺差60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865亿美元,支出2242亿美元,顺差624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88亿美元,支出310亿美元,逆差22亿美元。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10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862 602 贷方 20243 3153 借方 -16381 -2552 1.货物贸易差额 4004 624 贷方 18394 2865 借方 -14390 -2242 2.服务贸易差额 -142 -22 贷方 1849 288 借方 -1991 -310 2.1加工服务差额 71 11 贷方 75 12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7 4 贷方 45 7 借方 -19 -3 2.3运输差额 15 2 贷方 784 122 借方 -768 -120 2.4旅行差额 -401 -62 贷方 55 9 借方 -456 -71 2.5建设差额 25 4 贷方 82 13 借方 -58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6 -6 贷方 10 2 借方 -47 -7 2.7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21 3 借方 -20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99 -15 贷方 64 10 借方 -163 -25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262 41 借方 -197 -31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9 33 贷方 436 68 借方 -228 -3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6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7 1 借方 -19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2-02/shenzhen/2021/1202/1026.html
-
为规范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统一规范发债相关资金账户、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起草了《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bhz@pbc.gov.cn或zb-sc@mail.safe.gov.cn(邮件标题请注明“境内发债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0号院中国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局货币合作处(邮政编码:100032)或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0号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资本市场处(邮政编码:10003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境内发债资金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63(中国人民银行) 010-68402349(国家外汇管理局)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 附件1:《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2:《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2月2日 2021-12-02/safe/2021/1202/20286.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特此通知。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12-02/shenzhen/2021/1202/1028.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分国家/地区及分居民持有者部门数据。统计显示,2021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不含储备资产)10132亿美元。其中,股权类投资6949亿美元,债券类投资3183亿美元。资产分布在前五位的国家/地区是中国香港、美国、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英国,投资金额分别为4905亿美元、1920亿美元、915亿美元、628亿美元和232亿美元。2021年6月末,我国持有对外证券资产的部门主要是非金融部门、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银行,投资金额分别为4157亿美元、3779亿美元和2196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证券投资总额的41%、37%和22%。 2021-12-02/shenzhen/2021/1202/1027.html
-
近日,随着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幅度的不断加剧,生产型出口企业利润进一步被压缩,甚至由盈转亏。内江市中心支局针对这一新变化,以推动汇率避险工作为载体,专人专班督导市县中行对辖内外贸企业现场宣讲汇率避险政策和产品,进一步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2021-12-03/sichuan/2021/1203/1757.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关于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2021-12-03/xiamen/2021/1203/1810.html
-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0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从主要指标表现看,一是银行结售汇顺差16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48亿美元,较9月份顺差规模提升,主要受国庆假期影响,部分企业贸易收汇集中在假期后进行。9月至10月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月均顺差规模与二季度以来的月均水平相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三是截至10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76亿美元,较9月末增长0.5%,主要受汇率折算和全球资产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外汇市场预期总体平稳。从外汇市场相关指标看,市场主体汇率预期总体平稳,并且保持“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剔除国庆假期因素,9月至10月的月均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4%,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3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9月至10月的月均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2%,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购汇意愿保持平稳。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10月份,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的跨境资金保持一定规模净流入,体现了国内经济稳定恢复的支撑作用;非居民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为11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此外,跨境留学支出、直接投资利润汇出从季节性高峰回落并趋稳。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发达经济体逐步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韧性持续显现,国际收支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将继续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2021-11-30/jiangxi/2021/1130/1818.html
-
自10月19日遵义市通报发生新冠疫情病例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遵义市中心支局认真贯彻落实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党委及市委市政府防疫工作有关要求,指导辖内外汇指定银行聚焦疫情防控,及时研究制定有关工作措施并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外汇业务不停,服务质量不减,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强化组织协调,保证外汇业务不断档。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遵义市中心支局迅速反应,立即研究下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遵义市中心支局关于做好遵义市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工作的通知》(遵汇发〔2021〕5号),要求全辖外汇联络办和外汇指定银行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汇业务工作,确保全市外汇业务不断档。 二、优化外汇服务方式,保证服务质量不减退。在疫情期间大力宣传、鼓励市场主体“网上办、延后办、预约办”,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疫情传播风险。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保障个人正常用汇,外汇业务得到有序开展。 三、加强上下联通,保证疫情防控不放松。遵义市发生疫情期间,遵义市中心支局主动向省分局汇报疫情,得到了省分局的慰问和指导;加强县域联络办的纵向沟通,要求县域联络办继续做好外汇业务“三个就地办”工作,做好遵义市县域涉外企业和个人的外汇业务办理。同时加强与商务、海关、税务等部门的横向联动,有效形成疫情防控合力,服务实体经济。 2021-11-12/guizhou/2021/1112/775.html
-
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1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152亿元,服务贸易逆差2041亿元,初次收入逆差2161亿元,二次收入顺差23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739亿元,储备资产增加3973亿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2716亿元。 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13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456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5308亿元,初次收入逆差678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66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0593亿元,储备资产增加946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80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414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31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334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36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423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614亿美元,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的储备资产增加419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0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79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21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050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03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636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1464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1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63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994亿SDR,服务贸易逆差222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298亿SDR,储备资产增加432亿SDR,其中由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分配特别提款权形成储备资产增加295亿SDR。 按SDR计值,2021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418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653亿SDR,服务贸易逆差57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直接投资顺差1142亿SDR,储备资产增加1023亿SDR。(完) 2021-12-01/jiangxi/2021/1129/1817.html
-
为进一步传导外汇管理政策,规范外汇业务操作,提高外汇业务办理合规性及数据报送质量,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10月29日六盘水市中心支局通过腾讯会议线上组织辖内银行及外汇服务联络办人员开展了外汇政策与实务培训。 此次培训着重于外汇管理实务讲解,主要包括货物贸易及服务贸易案例解读、国际收支间接申报常见问题讲解及个人外汇管理相关内容。据统计,参加此次培训的银行及外汇服务联络办人员达50人,覆盖了银行分行及有外汇业务办理资格的支行、网点,培训初步达到了解读外汇管理政策、提高银行及外汇服务联络办工作人员政策水平的目的。 2021-11-09/guizhou/2021/1109/7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