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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蚌埠市中心支局成功指导辖内中国银行为丰原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的境内外汇账户(NRA账户)结汇70190美元。此为《推进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出台以来,蚌埠片区成功落地的首笔NRA账户结汇业务,为自贸区内企业货物贸易收结汇打开了新通道。 《实施细则》出台以来,蚌埠市中心支局主动作为,积极筛选区内目标企业,通过召开业务联系会、政策推进会,上门调研推介等多种方式进行精准宣传,并联合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蚌埠工作组多次对接企业挖掘潜在需求。目前,《实施细则》中的6项创新措施已有4项在蚌埠片区落地。各项外汇创新措施进一步向区内企业释放了政策红利,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持续提升。 下一步,蚌埠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推动各项外汇创新政策在蚌埠片区落地扩面增量,指导辖内银行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更好地发挥自贸试验区开放高地的溢出效应。 2021-11-12/anhui/2021/1111/1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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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池州市外汇法治建设,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有序落实,池州市中心支局于近期召开了“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会,辖内各家商业银行代表参会。会上,参会人员围绕“执法为民需普法、促进经济发展抓普法”的中心思想,就普法宣传活动展开热烈讨论,树立了法治宣传银企联动的工作理念。 会后,池州市中心支局联合各家商业银行组织征集了二十余名普法志愿者,开展了一系列线上线下普法宣传活动。线上,利用美篇、朋友圈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及涉外企业开展宣传,用鲜活生动的法治案例以案释法。线下,普法志愿者们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页、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宪法》、《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宣传了非法买卖外汇、网络炒汇的特点及危害性,进一步强化了涉汇主体自觉守法用法的意识,促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行为习惯。 2021-11-02/anhui/2021/1102/1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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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10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76亿美元,较9月末上升170亿美元,升幅为0.53%。 2021年10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保持稳定,跨境收支交易理性有序。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微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全球经济复苏面临较多不稳定因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但我国经济延续恢复态势,具有强劲韧性和巨大潜力,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1-11-08/anhui/2021/1108/1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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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1年10月29日) 2021-11-01/anhui/2021/1101/1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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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1年10月) 2021-11-29/anhui/2021/1129/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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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对《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8〕24号文印发)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主要修订内容如下(修订说明见附件2)。 一、新增的主要内容 (一)新增统计报表。新增E02表(境外建设项目概览表、境外建设统计表)、E03表(运输收入统计表)和G03表(非居民持有境内银行卡的收入支出)。 (二)新增统计业务。新增“沪伦通”“存托凭证”“债券通”和“跨境理财通”业务,涉及B表和H表。 (三)新增统计要素。一是在A01表新增“申报主体持有该SPV或壳机构的股权比例(%)”“境外被投资机构是否为上市企业”;二是在B表和H表中新增“(本月卖出金额)其中:债券到期或提前兑付的本息金额”和“本月末未到期/未偿付债券面值”;三是在D02表新增“贷款类型”“贷款是否存在担保人”“担保人所属国家/地区”和“担保人所属部门”;四是在E01表新增“原始币种”;五是在H01表中新增“投资工具发行人所属国家/地区”。 二、补充、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报表内容。调整E01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的内容,新增初次收入、二次收入和资本账户项下交易代码。 (二)调整要素名称。一是修改A表“最终控制方全称”和“最终控制方所属国家/地区”的表述;二是统一B表、C表和H表中“注销、调整或重新分类至其他报表统计的金额”要素名称;三是调整H01表“投资工具发行人所属部门”等要素名称。 (三)其他调整。一是调整H01表和H02表名称,使其与新增的报表统计内容一致;二是补充指标解释,如债券市值应为“全价”市值的说明等;三是其他必要的文字调整。 三、简化申报项目 简化E01表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项下交易项目。一是暂停报送运输服务收入、境外建设收入和支出及旅行收入和支出项目;二是将原有货物贸易5项指标简化为“黄金进出口”“离岸转手买卖”和“其他货物贸易”3项。 四、其他说明 修订后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的首次申报应报送2022年8月报告期数据,金融机构于2022年9月10日前完成,非金融企业于9月15日前完成。《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24号)同时废止。与本制度配套的数据采集规范修订版将另文印发。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机构以及境内重点非金融企业等其他指定报送主体,并协调做好系统调整等准备工作。所在地外汇局在转发文件时应提供本级外汇局业务咨询电话,以便于解答申报主体在制度执行中遇到的疑问。 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业务咨询电话:010-68402521,68402488,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1.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 2.《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对照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2021-12-09/anhui/2021/1209/18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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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滁州市中心支局全力打造外汇便利化服务工程,优化外汇领域营商环境。 出台指导意见,为优化外汇服务提供政策支持。制定《滁州市外汇金融服务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从“强化营商环境建设、鼓励企业走出去、提升涉外企业金融普惠水平、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外汇人才培养”五个方面确定了16项2021年度优化外汇金融服务的具体措施及任务时间表,序时推进外汇领域相关政策有效落地。 组织参与竞赛,促进银行持续提升服务水平。滁州市中心支局将银行落实外汇便利化政策情况,作为2021年度滁州市“金融支持现代化新滁州”劳动竞赛的重要竞赛项目内容,督促银行全面落实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进一步提升外汇服务水平。 精准对接辅导,外汇创新业务实现新突破。滁州市中心支局逐一走访辖区年度贸易收支上亿美元的进出口企业,了解企业政策需求和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为某公司开办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实现辖区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零的突破。 下一步,滁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推进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降低市场主体时间和脚底成本,助力滁州市涉外经济快速发展。 2021-12-06/anhui/2021/1206/1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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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推动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区内具备结售汇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以及货币经纪公司。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2021-12-09/anhui/2021/1209/1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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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形成《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见附件),现将本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8号)同时废止。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申报主体,并做好对辖内申报主体的宣传培训工作。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司联系电话:010-68402290,010-68402489。 特此通知。 附件: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2021-12-09/anhui/2021/1209/1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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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1年11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1年1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24亿美元,较10月末上升48亿美元,升幅为0.15%。 2021年11月,外汇市场交易保持活跃,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国际金融市场上,受新冠肺炎疫情进展、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总体上涨。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在汇率折算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下,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起伏反复,世界经济复苏面临较多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国际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但我国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持续恢复,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1-12-09/anhui/2021/1209/18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