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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2019年9月末) 2019-12-30/anhui/2019/1230/1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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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储备资产 Official reserve assets xlsx pdf 2020-01-08/anhui/2020/0108/1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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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鞍山市中心支局组织开展了服务贸易税务备案电子化系统应用培训,就电子化系统企业端和银行端的操作流程进行了指导。相关银行、涉外企业以及马鞍山市税务局派员参训。此次培训推进了企业在线完成税务备案手续,让企业少跑路,切实便利了银行和企业等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 2020-01-07/anhui/2020/0107/13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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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时间序列(BPM6) 2019-12-30/anhui/2019/1230/1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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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以下简称兑换特许业务)合规、健康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见附件)。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级外汇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加强对辖内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的监管,坚持便捷准入与严格监管相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管理,有效履行属地金融监管职责,防范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外汇分局)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首次批准辖内非金融机构开展兑换特许业务前,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二、本通知发布前已获得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换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兑换许可证》)。其中,境内非金融机构总部在申领《兑换许可证》时,还应提交《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以及本机构兑换业务系统通过自动接口模式连接国家外汇管理局个人外汇业务系统的说明材料。逾期不提交的,所在地外汇分局应撤回其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并注销《兑换许可证》。 三、各外汇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准确传导政策要求,做好《办法》实施的各项工作。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12〕2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通过互联网办理兑换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5〕4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办理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及外币批发业务的批复》(汇复〔2015〕16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规范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和外币兑换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汇综发〔2015〕38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注: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附件3《国家外汇管理局予以删除、修改的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中部分条款》,以下内容已被废止:《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汇发〔2020〕6号印发)第十六条以下内容“兑换特许机构未进行事前报告或在调整不到位的情况下发生上述行为的,外汇分局可责令其暂停相关业务并进行整顿,待符合要求后再恢复办理业务”。 被修改:第十七条修改为“兑换特许机构涉以下事项的,外汇局可依法责令进行整顿或撤销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一)未能履行《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承诺书》中承诺内容。(二)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兑换特许业务经营资格。” 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2020-02-27/anhui/2020/0227/14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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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更新至2020年1月) 2020-03-04/anhui/2020/0304/14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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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0年1月份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总经济师王春英就2020年1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0年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近期有何变化? 答:1月份我国外汇收支总体稳定,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主要表现:一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继续呈现顺差,1月份顺差规模为74亿美元,延续2019年12月份的净流入态势。二是根据初步掌握的数据,1月份银行结售汇小幅顺差,综合考虑远期、期权等其他供求因素,外汇市场供求呈现基本平衡。三是外汇储备稳中有升,1月末外汇储备余额31155亿美元,较2019年末上升76亿美元。四是主要渠道的跨境资金流动相对稳定,货物贸易、直接投资以及证券投资等项下涉外收支保持顺差。 2月份以来,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外汇市场运行依然总体平稳,体现了市场的日趋成熟与理性。人民币汇率在短暂调整后继续呈现有升有贬的双向小幅波动,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保持稳定,企业、个人等市场主体涉外交易理性有序,充分显示当前我国外汇市场更加成熟,可以更好地吸收、适应有关事件的影响。 未来,我国外汇市场仍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一方面,疫情的影响是暂时的、有限的,我国经济具有较强的韧性,宏观调控政策空间充足,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继续为我国外汇市场稳定提供支撑。另一方面,我国对外开放持续深化,国内营商环境逐步提升,资本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将继续吸引中长期投资。 2020-02-27/anhui/2020/0227/14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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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结售汇数据—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0-03-13/anhui/2020/0313/14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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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0年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0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67亿美元,较年初下降12亿美元,降幅为0.04%。 2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国际金融市场方面,受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主要国家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上涨。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估值因素,是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主要原因。 未来,全球经济面临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可能加大。虽然疫情对我国经济运行造成一定冲击,但综合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影响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随着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积极因素不断积聚,将为我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我国外汇市场有基础、有条件保持平稳运行,外汇储备规模有望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2020-03-13/anhui/2020/0313/14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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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0年2月28日) 2020-03-04/anhui/2020/0304/14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