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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乐山市分局组织开展新版《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暨直接申报培训会,全市4家直接申报金融机构与11家涉外企业人员参会。 会上,乐山市分局围绕国际收支统计工作,向参会金融机构和企业讲解了新制度的修订背景、报送框架及报表要素调整,对原贸易信贷调查企业转直接申报需报送的主要报表类型做重点辅导,帮助金融机构及企业熟悉各类报表填报要求、新增及调整要素和系统操作流程,为新制度落地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下一步,乐山市分局将持续致力于优化直接申报报送数据质量,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开展专题培训、做好问题解答等举措,不断提升国际收支统计工作的质效水平,夯实报送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2025-09-29/sichuan/2025/0929/30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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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落实省分局“鲁贸汇企”活动部署要求,增强重点涉外企业服务效能,9月25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联合建设银行到济宁博拉碳材料有限公司开展调研。人民银行济宁市分行二级调研员廉龙,外汇管理科、国际收支科主要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建设银行济宁分行国际业务相关负责人等参加活动。 博拉碳材料有关负责人首先介绍了企业发展历程、技术转型及生产经营情况,济宁博拉碳材料是全球炭黑行业龙头企业、世界五百强印度博拉集团在中国市场布局的重要产业链,为国内多家轮胎制造商供应原材料。随后,调研人员实地参观了企业生产车间,详细了解产品生产工艺、产品适用场景及质量控制体系等。最后,博拉碳材料重点介绍了跨境业务开展情况、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体验、以及降成本业务诉求,外汇局济宁市分局根据企业涉外业务特点,对近期出台的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开展针对性宣讲,并根据境内外利率环境,为企业提出通过境内银行贷款降低跨境融资成本的建议。建设银行济宁分行表示,作为企业金融服务主办行,将继续做好跨境贸易结算各项服务,并在境内票据贴现、流动资金贷款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低成本资金支持。 下一步,外汇局济宁市分局将聚焦政策宣传、传导落实各环节,加力做好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指导银行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的平衡,为优质涉外企业提供高效便捷外汇金融服务,凝聚合力营造“越合规越便利”的涉外业务营商环境,助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 2025-09-26/shandong/2025/0926/26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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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上饶市分局副局长朱艳带队先后赴余干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走访对接外汇领域行刑衔接工作。 走访对接期间,朱艳同志一行分别与县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主要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座谈会上,各方围绕余干辖内外汇违法犯罪案件基本情况、案件移送、法律适用、信息共享、联合研判等方面进行了深入交流。 2025-09-05/jiangxi/2025/0905/2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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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吉安市分局联合当地政府部门举办“政通千企 惠企远航”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暨汇政银企对接活动。活动现场,吉安市外汇管理局、税务、商务、海关等部门进行了外贸惠企政策宣讲,12家银行与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了“惠企远航·益企成长”合作协议,签约金额合计6.2亿元。 2025-09-05/jiangxi/2025/0905/28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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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朱鹤新会见来访的桥水基金创始人瑞•达利欧(Ray Dalio)。双方就国际经济金融形势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李红燕陪同会见。 2025-09-24/ningxia/2025/0924/25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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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流动性管理,现就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二、本公告所称债券回购业务,包含质押式回购和买断式回购两种形式。 三、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相关资金收付应当符合其现券交易对应投资渠道的资金及账户管理规定。 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合格境外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合称合格境外投资者)渠道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应当遵守合格境外投资者境内投资、账户、资金汇兑管理有关规定。 四、境内相关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应当制定或修订业务规则、操作细则,并按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做好相关交易、托管、结算和清算服务与监测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报告。 五、境外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自律组织、行业协会等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服务的,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金融管理部门的规定,依法接受监督管理。 六、境内自律组织应当加强对债券回购业务的自律管理。 七、境外机构投资者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相关自律组织、行业协会应将主协议标准版本向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备案。 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加强监管协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按职责分工依法对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国家外汇局依法加强涉及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外汇交易管理。 九、对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告以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依法采取监督管理措施;依法应予行政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设立的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的,适用本公告的规定。 十一、本公告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负责解释。 十二、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境外参加银行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交易的通知》(银发〔2015〕170号)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 2025年9月15日 2025-09-28/jiangxi/2025/0928/28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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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银行结汇15103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8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1393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30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结汇2118亿美元,售汇1971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5886亿美元,累计售汇15765亿美元。 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51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284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7221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34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83亿美元,对外付款6350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89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06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9-28/jiangxi/2025/0919/28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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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外汇局青岛市分局建立县域银行外汇业务“直连点”工作机制,选取了20家县域银行网点作为外汇业务“直连点”。为回顾总结县域银行外汇业务“直连点”工作机制运行一年以来的整体情况,分析运行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并一同寻求解决,找准下一步努力的方向,9月26日,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组织召开县域银行外汇业务“直连点”工作机制运行情况座谈会,分局副局长张朝晖、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及13家“直连点”银行分行国际业务部门负责人和20家“直连点”外汇业务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外汇局青岛市分局简要通报了县域银行外汇业务“直连点”工作机制建立以来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中国银行青岛上合示范区支行进行经验交流发言,33家参会银行机构逐一介绍了“直连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难点、堵点,并提出未来改进建议。 张朝晖副局长就进一步做好工作机制运行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直连点”工作机制,争取把县域网点打造成当地银行业的旗帜和标杆,真正脚踏实地做好对县域主体的服务。二是加强沟通,切实把“直连”机制落实到位。打破与分行单线联系的固有思维,尽可能压缩传导层级,提升办理效率。发挥好“直连点”身处一线的优势,更加主动有为地开展面对县域主体的政策宣传,指导县域企业外汇业务“网上办”。三是完善机制,协力提升县域外汇服务质效,在推动县域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中贡献更多的担当和力量。 2025-09-29/qingdao/2025/0929/2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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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上午,青岛市外汇局与青岛市国资委联合举办青岛市国有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宣讲会。国家外汇管理局青岛市分局副局长张朝晖,青岛市国资委副主任刘杰,近130家驻青央企、省企,市属国企和区属国企的分管领导或财务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市国资委刘杰副主任在致辞时强调,增强全市国有企业汇率避险意识、提升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对推动我市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希望国有企业强化汇率风险意识、提升汇率管理专业能力和构建风险防控生态合力,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重大损失,切实守牢国有资产安全底线。 张朝晖副局长以“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助力国企稳健经营”为题,从什么是汇率风险、为什么要做汇率避险、如何实施汇率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政策宣讲,要求企业正确理解把握外汇管理政策导向,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积极开展汇率风险管理,推动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会上,农业银行青岛市分行和交通银行青岛分行的外汇交易专员分别围绕汇率避险业务种类及实际操作、美元汇率利率及美元指数走势研究等内容进行了分享,并提出了防范汇率风险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2025-09-24/qingdao/2025/0924/28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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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发布公告,支持可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 近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取得积极成效,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的数量和持债规模扩大,通过债券回购业务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不断增加。截至2025年8月末,共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进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约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进一步支持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不仅有利于满足市场需求,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也有利于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业务模式上,中国人民银行深入总结境内外回购市场实践,加强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和国际市场通行做法衔接,实现标的债券过户和可使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提供更大便利,也有利于促进优化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整体战略部署,坚持统筹金融开放和安全,会同有关各方持续完善各项机制安排,稳步推进中国债券市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 国家外汇局公告〔2025〕第21号 2025-09-29/jiangxi/2025/0929/2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