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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受邀参加“2016年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暨PECC国际贸易投资博览会”,并在“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说明会”上做自贸区金融支持政策介绍。 说明会上,天津市分局资本项目处相关负责同志向与会代表介绍了天津自贸区金融创新政策,并重点从“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支持津京冀协同发展”、“完善金融服务功能”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此次推介会,天津市分局展示了对天津自贸区建设的大力支持与深度参与,展示了金融对天津自贸区建设的创新政策支持力度,使与会代表更深入地了解了天津自贸区的优势,特别是金融创新的可为之处,为增强天津自贸区对市场主体的吸引力加入了可贵的一笔。 2016-04-25/tianjin/2016/0425/1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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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分局通过天津市商务委牵头组织的外贸政策培训活动,积极宣讲外汇政策,帮助企业及时了解外汇政策,合理地引导企业预期,最大限度发挥贸易外汇政策对天津市外贸发展的支持作用。 2016年3月至4月,天津分局派出多名业务骨干参加宣讲活动,深入天津市16个区县和多家企业集团,共为2000多家企业讲解了外汇形势和政策。培训中,天津分局的工作人员对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涉及的政策法规和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答疑,帮助企业分析了人民币汇率走势的基本因素,重申人民币汇率不具备大幅贬值基础,引导企业正确看待汇率走势,进行合理的市场预期。天津分局还为企业介绍了天津自贸区和东疆保税港区的外汇业务政策和便利化服务措施,同时希望企业与外汇局建立长效沟通机制,及时反馈业务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及情况,便于外汇局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帮助。 2016-04-21/tianjin/2016/0421/1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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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分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曹元芳一行赴滨海新区中心支局自贸区办事处视察青年文明号履职情况,并指导文明创建相关工作。 曹元芳主任听取了自贸区办事处近一年来青年文明号工作履职情况的汇报,对文明号各项业务和服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她指出,近年来自贸区办事处作为驻空港派出机构紧紧围绕“大创建”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创建及履职活动,员工的思想作风、业务素养都有了明显的提升,全面展示了履行社会责任、服务区域发展的良好形象,有效发挥了青年文明号的示范引领作用。希望自贸区办事处下一步积极争创全国级青年文明号,进一步提升服务履职能力,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05-05/tianjin/2016/0505/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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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16年滨海新区外汇管理工作推动会,结合当前滨海新区外汇收支形势对下一阶段外汇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滨海新区中资银行外汇业务主要负责人、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外汇业务相关负责人共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通报了今年以来滨海新区外汇收支形势和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结果,对中资银行在维护地区收支管理中发挥的作用予以肯定,并就下一步外汇管理工作开展向参会银行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改进考核激励制度,二是完善外汇业务价格策略,三是完善产品营销政策,四是加强真实合规性审核,五是注重对市场的宣传引导,六是切实落实展业原则要求。 2016-05-23/tianjin/2016/0523/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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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领导深入中心商务区、航运中心、东疆港及空港经济区等派出服务窗口慰问指导,详细了解窗口人员的工作情况,询问窗口人员在工作、生活上的困难以及在履职、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今后服务企业、高效管理提出了改进意见。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功能区管委会的沟通,听取政府、企业、银行等市场主体需求,做到职责明确、依法行政、高效管理;强化窗口服务意识,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推动自贸区外汇管理政策的落实工作,支持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试验区快速发展。 2016-05-06/tianjin/2016/0506/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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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全面推进外汇管理依法行政和简政放权,推出四大举措提升服务和管理水平,积极营造新区良好营商环境效果显著。 一是打造特色服务机制升级版。实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查”制度,对外债登记、境外放款等类行政许可项目均实行网上预受理、预审批。今年以来已有近千笔业务在此机制下成功办理。搭建行政许可业务办理进度网上查询机制,正式运行后申请人可随时了解业务办理进度,实现事中查询。在外汇局服务大厅和自贸片区外派窗口间推出代办机制,为走错窗口的申请人提供代办服务,降低银行、企业往返外汇局办事成本,今年以来已提供代办服务10余次。局领导带头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10次,上门接待社会主体,广泛倾听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开展“走企业、听意见、解难题”活动,上门宣传外汇政策,主动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活动开始以来已走访企业30余家,听取意见20余条,解决难题40余个。二是推出依法行政监督升级版。坚决做到不自行增加行政审批事项,不变相提高或降低审批门槛条件,已简政放权下放的事项绝不收回。在外汇局服务大厅和自贸片区外派窗口设置意见箱,公布监督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窗口部门发放申请人评议表、调查问卷。今年以来已回收申请人满意度评价表、调查问卷90余份,及时搜集改进政策培训、完善服务举措等工作建议,确保行政审批申请人的评议权、监督权。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暨申请人评议会,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广泛征集各类政策需求、疑问、建议28条,及时反馈答复意见。外出开展公务活动发放廉政反馈单11份,引入纪检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建设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升级版。不再区分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业务条线单独办理,全面落实受理单和审批时限承诺制度。对于申请材料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的,当场为申请人出具受理单。进一步压缩内部审批时限,将5个工作日业务压缩为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将20个工作日业务压缩至5-7日内办结。四是推行政务公开升级版。丰富行政审批公示形式和内容,公布18项“权力清单”,向分局子网站上报各类宣传信息84篇,及时向社会公布外汇局履职情况,保证企业对外汇服务的知情权。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将9大项11个子项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在分局子网站公布,在外汇服务大厅和自贸片区外派窗口LED屏幕播放,在柜台摆放审批流程、业务指南及服务承诺。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继续创新依法行政举措,不断提升行政审批和监督管理水平,继续为服务新区经济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2016-11-15/tianjin/2016/1115/1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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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天津市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的建设工作,落实国务院和天津市政府关于综试区建设的工作安排,天津市分局与天津市商务委多次沟通,在充分了解天津市实际业务需求的基础上,经请示总局原则同意后,拟定了多项支持综试区建设的便利化外汇管理措施。 天津市分局拟定了简化名录登记办理流程、取消A类企业待核查账户、简化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企业贸易信贷报告流程、允许委托综合服务企业出口的电商自行收汇、允许在综试区登记备案的个人开立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推动银行实现网上结算、实施主体管理等七项支持综试区建设的便利化外汇管理措施,经请示总局经常项目管理司原则同意后,于2016年11月3日印发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关于支持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措施的通知 》(津汇发〔2016〕110号)。 上述措施解决了制约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收付汇问题,便利了电商企业办理外汇业务,完善了跨境电商外汇收支风险防范管理,加强了部门间协同监管工作力度,对促进综试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管理措施出台后,天津市分局将认真做好政策实施的效果跟踪,积极为跨境电商外汇业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2016-11-24/tianjin/2016/1124/1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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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全面提升监测核查工作效率,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制定并组织实施了“统一牵头、各有侧重、主体管理、定期联络”的“大核查”工作机制。 一是统一牵头。由管理检查科牵头组织推动核查工作开展,业务部门参与落实,全面提升监测核查工作的参与性。二是各有侧重。各部门分别侧重不同跨境收支类型和行业属性开展监测核查工作,切实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形成监管特色。三是主体管理。贯彻落实“主体监管”思路,全面监测核查企业外汇收支行为,联系企业经营状况和行业特征判断企业外汇收支真实性,切实加强核查工作有效性。四是定期联络。建立定期碰头会工作机制,交流讨论核查工作开展和典型案例情况,做到“三个转化”和“三个固化”,即对核查工作方法、跨境收支规律、异常案件的转化和对非现场监测指标、核查工作流程、核查工作机制的固化。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全面落实“大核查”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工作效果,推进监测核查工作再上新台阶。 2016-12-09/tianjin/2016/1209/1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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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学习借鉴天津自贸区发展及金融改革经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调研组一行来到天津自贸区考察调研,天津市分局外汇综合处及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外汇业务处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首先以座谈会形式听取了天津港东疆片区关于天津自贸区的总体情况介绍,特别介绍了融资租赁产业发展与集聚优势。调研围绕增强创新政策优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找准特色支撑产业、提高市场活力等进行交流探讨。调研组实地考察了东疆港、中心商务片区及天津机场片区,走访了片区的特色企业,体验保税进口直营模式。调研组表示此次调研成果颇丰,不仅见证了天津自贸区发展给企业与人民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也为未来陕西自贸区改革发展积累了经验。 2016-11-29/tianjin/2016/1129/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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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结合辖区形势,采取多项举措加强货物贸易外汇监测,优化监测企业库,实现有抓有放,目标明确。 一是清理重点监测企业库。通过设定指标阈值,将资金货物规模较小和指标连续恢复正常的库内沉淀企业,进行集中监测记录并移除重点监测。二是标注企业资金流动状态。在标识企业库和一般企业监测库,对资金货物规模较大的企业重点标注,区分企业资金流动状态。三是专项监测明确分工。结合外汇局内设科室分工和特点,对重点监测企业库、标识企业库和一般企业库的企业明确分工,按月进行非现场监测和处理。 下一步,滨海新区中心支局将结合约谈工作和现场核查工作,分步骤、分情况处理三库企业,摸清情况,查处违规,优质高效地做好辖区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工作。 2016-11-18/tianjin/2016/1118/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