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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1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与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专家座谈会。座谈会由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主持,陈志武、高善文、管涛、黄海洲、刘煜辉、沈建光、向松祚(按拼音首字母排序)等经济金融领域专家学者参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 与会专家就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跨境资本流动和外汇管理政策,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扩大金融对外开放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潘功胜强调,党的十九大要求,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健全金融监管体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7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趋向基本平衡,为进一步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创造了良好的外汇市场环境。下一步,外汇管理工作要坚持服务于国家对外开放新格局,服务实体经济,推动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同时防范跨境资本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完) 2017-12-15/shanghai/2017/1215/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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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全体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领会和把握党的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11月14日下午,上海市分局组织召开了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报告会,特别邀请十九大党代表、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张欣园同志来为我分局全体党员干部做专题报告,此次专题报告会也是分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活动之一。分局副局长吴水平同志主持会议,上海市分局全体党员参加会议。 会上,吴水平副局长对报告会作了简要总结。他指出,外汇部作为总部一线业务部门,要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一是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各支部要坚持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把握关键学;二是要联系业务工作,积极运用学习成果,学习领悟十九大精神,最终是要落脚到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要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八项基本要求,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2017-11-24/shanghai/2017/1124/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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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出版企业收购境外版权和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售汇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境内某出版社向境外购买MS-SQL SERVER在中国的出版物版权,并购汇6万美元支付,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版权属于非生产、非金融资产的转让,因此此笔购汇应当统计在横栏“410资本账户”,纵栏根据出版社实际性质确定。 案例2:境内某中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加工工厂,核准后购汇100万美元用于境外首期资金投入,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与结论: 该笔购汇属于企业的境外投资,应统计在横栏“421投资资本金”,纵栏“03中资机构”。 2016-09-05/tianjin/2016/090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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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外资保险公司投资款结汇和外资银行追加投资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 某外资保险公司将投资款结汇,用于支付境内房租、工资等一系列费用,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外资保险公司的投资款结汇,无论其结汇资金用于何处,均应当视其外汇资金来源决定。因此,该笔结汇应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02金融机构”。 案例2:某外资银行为在中国境内开展人民币业务,经由银监部门批准,由其银行总部追加投资2000万美元结汇,用于开办人民币业务的营运资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从资金性质来看,该笔资金属于外资银行的资本金注入,应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01银行自身”。 2016-12-06/tianjin/2016/1206/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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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精心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拟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给境内企业,外方将收到的这部分股权转让收入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企业外方股东的股权转让收入,实际上是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或部分撤回,应当统计在横栏“4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04外资机构”。 类似地,境内企业将境外投资的股份全部或部分撤回,应当统计在横栏“2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根据境内企业实际性质确定。 案例2:某境内外商投资企业A收购境内另一外商投资企业B100%的股权,B企业在收到转让款购汇汇出,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B企业收到的转让款购汇,实际上是该企业原外方股东撤资,该笔购汇应统计在应当统计在横栏“422直接投资撤资”,纵栏“04外资机构”。 2017-03-17/tianjin/2017/031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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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对银行开展的非现场核查发现,银行对境内引入战略投资和企业购买境外房地产理解有偏差,导致结售汇数据统计错误。针对此情况,现筛选下面案例,供有关业务人员学习和参考。 案例1:某境内银行引入境外战略投资者,双方商定外方投资者股份比例为12%,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后,银行将战略投资款结汇,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由于境外投资者取得了10%以上的股份,属于直接投资,该笔结汇应统计在横栏“221投资资本金”,纵栏“01银行自身”。 案例2:某境内中资企业经核准购汇100万美元,购买境外房地产,银行应如何统计? 分析和结论: 该企业境外购买房地产,实际是跨境投资,因此该笔购汇应统计在横栏“421投资资本金”,纵栏“03中资机构”。 2016-12-29/tianjin/2016/1229/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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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关于2016年直接投资存量登记业务管控工作的通告 2016-10-14/tianjin/2016/1014/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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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积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提升了外汇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成效显著。 一、推行主体监管框架下行政审批“一个窗口”受理 按照外汇管理从行为管理逐步向主体管理过渡的要求,打破业务条线边界,实行综合管理,主动探索“一个窗口”受理,实行“一站式”服务。梳理制定了外汇服务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各类服务事项的具体内容、标准、依据和程序,作出了“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期办理、全程无忧”的服务承诺。改革后,企业可在同一窗口申请办理各类业务,避免重复排队情况,提高办事效率。 二、优化审批流程,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 在实现“一个窗口”受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效率。对于职责范围内但资料不全的申请事项,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申请内容;对于材料完整合规的申请,当场出具《行政受理审批单》。审查各环节落实授权制度,权责一致,确保审查办理准确、规范、及时,在行政许可规定时限内尽快审批。对于时限为5个工作日的审批业务,一般当天办结,20个工作日的审批业务,一般7至10天办结。 三、多渠道便利业务办理,便捷程度大大提高 利用互联网、LED大屏幕、查询机等多种方式发布各项审批事项的流程、时限、所需材料、表格下载及填写说明等材料,并开通业务专用邮箱,方便企业申请行政审批。2015年上半年为企业提供网上预审服务60余笔,及时告知企业需补正的材料,有效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的次数,提高审批效率。 四、发挥联合监管及监督合力,履职能力有效加强 与相关政府部门签订联合服务监管协议,加强沟通协调,促进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服务与监管,为辖内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与政府、辖内金融机构、重点特色企业建立义务监督员制度,每半年召开义务监督员会议,听取各方对外汇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百余条,为企业解决问题近百件。 五、与银企建立多渠道沟通机制,服务深度广度增加 开通 “汇政交流圈”微博、微信服务平台,搭建多渠道互动机制。2015年上半年在线解答企业各类问题120余个。落实局长接待日、现场办公制度机制,面对面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助力企业发展,2015年现场接待企业40余次,深入企业走访10余次。定期送政策下银行,特别是直接投资业务下放至银行办理后,先后12次深入8家银行现场进行政策宣传及业务指导。 2015-08-26/tianjin/2015/082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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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监测分析工作开展,提高全市外汇收支形势分析水平,2015年以来,国际收支处积极采取多项措施,努力夯实监测分析工作基础。进一步密切与银行和企业的业务沟通,深入一线了解外汇市场情况及各项交易的相关背景,并随时注意调整监测分析工作方向和着力点。同时加强对银行和企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帮助基层办事人员了解政策要求及变化,确保各机构合规、稳健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收效。 一是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进一步调动企业积极性,继续做好企业调查监测工作。开展进出口企业培训,帮助企业提高贸易信贷数据质量。 二是实地走访企业开展调研,现场解决企业困难。通过实地走访多家企业,与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主管进行面对面交流,听取企业在进出口贸易中遇到的困难,并对企业在办理国际收支申报和结售汇业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三是积极开展特色行业监测。对辖内化工行业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跨境收支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基本掌握了在津化工行业的经营现状以及跨境收支、财务运作特点,有的放矢地对天津化工行业企业提供政策指导与支持。重点关注融资租赁行业,大力推动天津特色行业地快速发展。 四是整合外汇局与银行的监测分析力量,全面提高监测分析水平,加强信息共享,合理引导外汇从业人员预期。要求各银行在做好外汇形势分析的基础上与外汇局开展协作,加强金融市场与外汇舆情监测,突出研究翻译工作,不断充实外汇分析的广度和深度。同时,加强与银行的信息与成果共享,适时反馈金融市场与外汇舆情监测分析信息,有效引导银行预期,促进银行稳健经营。 2015-09-14/tianjin/2015/0914/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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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市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服务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多措并举、服务企业。近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先后两次针对某租赁公司的创新业务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同时为保证业务流程的完整性还协调邀请市发改会、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企业需求。 该租赁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在东疆保税港区,注册资本30亿人民币。为促进业务发展,该公司积极创新融资租赁业务模式,因该模式在国内尚属首次,适用的相关政策还不甚明确,因而该公司向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寻求政策咨询和支持。 在先后两次的现场办公中,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刘通午副局长和杨红员副巡视员带领分局和滨海中心支局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和业务骨干全程参与研究和讨论。刘通午副局长肯定了该租赁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及其对天津市租赁业发展的带动作用,并对公司提出的创新业务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市发改委和国税局对企业创新业务模式可能涉及的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参会的外汇局天津市分局资本项目处、滨海新区中心支局的相关领导也对该企业的创新业务提出了业务方面具体指导意见。 外汇局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办公的形式能使各职能部门共同及时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并对企业的各项创新型业务提出指导。下一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将继续跟进该租赁公司创新业务进展情况,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支持,以此促进该公司发展,并带动融资租赁行业优化业务结构,形成持续健康发展的态势,助力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发展。 2015-09-23/tianjin/2015/092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