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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087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087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下同)逆差1278亿元,储备资产减少203亿元。 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743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911亿元,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6924亿元,储备资产增加299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60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008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822亿美元,初次收入顺差11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37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0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2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8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30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12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561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9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92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10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625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1100亿美元,储备资产增加471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8年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1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14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逆差134亿SDR,储备资产减少21亿SDR。 按SDR计值,2018年前三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逆差84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429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758亿SDR,储备资产增加327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18年三季度 2018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087 -743 贷方 2 52,321 140,316 借方 3 -51,234 -141,059 1.A 货物和服务 4 1,264 1,781 贷方 5 46,978 126,755 借方 6 -45,714 -124,974 1.A.a 货物 7 6,850 16,749 贷方 8 43,177 115,594 借方 9 -36,327 -98,845 1.A.b 服务 10 -5,586 -14,968 贷方 11 3,801 11,161 借方 12 -9,387 -26,129 1.A.b.1 加工服务 13 303 819 贷方 14 309 832 借方 15 -6 -13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0 216 贷方 17 102 334 借方 18 -42 -118 1.A.b.3 运输 19 -1,320 -3,366 贷方 20 722 1,982 借方 21 -2,042 -5,347 1.A.b.4 旅行 22 -4,347 -12,002 贷方 23 664 1,995 借方 24 -5,012 -13,997 1.A.b.5 建设 25 41 201 贷方 26 187 629 借方 27 -146 -42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42 -316 贷方 29 67 237 借方 30 -208 -553 1.A.b.7 金融服务 31 18 57 贷方 32 51 154 借方 33 -33 -96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477 -1,532 贷方 35 94 269 借方 36 -571 -1,80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84 305 贷方 38 490 1,426 借方 39 -406 -1,12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11 910 贷方 41 1,075 3,173 借方 42 -764 -2,26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2 -107 贷方 44 16 44 借方 45 -57 -151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75 -156 贷方 47 24 86 借方 48 -99 -242 1.B 初次收入 49 74 -1,860 贷方 50 4,868 12,173 借方 51 -4,795 -14,033 1.C 二次收入 52 -251 -664 贷方 53 475 1,389 借方 54 -725 -2,05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087 3,911 2.1 资本账户 56 -12 -23 贷方 57 3 7 借方 58 -14 -31 2.2 金融账户 59 -1,075 3,934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278 6,924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89 5,172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561 -4,480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650 9,652 2.2.2 储备资产 64 203 -2,990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3 -4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4 -47 2.2.2.4 外汇储备 68 209 -2,939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3,168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 2018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8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8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8年三季度 2018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60 -128 贷方 2 7,699 21,510 借方 3 -7,539 -21,638 1.A 货物和服务 4 186 266 贷方 5 6,913 19,434 借方 6 -6,727 -19,167 1.A.a 货物 7 1,008 2,561 贷方 8 6,354 17,719 借方 9 -5,346 -15,158 1.A.b 服务 10 -822 -2,295 贷方 11 559 1,715 借方 12 -1,381 -4,009 1.A.b.1 加工服务 13 45 126 贷方 14 45 127 借方 15 -1 -2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33 贷方 17 15 51 借方 18 -6 -18 1.A.b.3 运输 19 -194 -515 贷方 20 106 304 借方 21 -300 -819 1.A.b.4 旅行 22 -640 -1,841 贷方 23 98 307 借方 24 -737 -2,148 1.A.b.5 建设 25 6 31 贷方 26 28 97 借方 27 -22 -6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1 -48 贷方 29 10 37 借方 30 -31 -85 1.A.b.7 金融服务 31 3 9 贷方 32 8 24 借方 33 -5 -15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70 -236 贷方 35 14 41 借方 36 -84 -277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12 47 贷方 38 72 219 借方 39 -60 -172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46 140 贷方 41 158 488 借方 42 -112 -348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6 -16 贷方 44 2 7 借方 45 -8 -23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11 -24 贷方 47 3 13 借方 48 -15 -37 1.B 初次收入 49 11 -292 贷方 50 716 1,863 借方 51 -706 -2,155 1.C 二次收入 52 -37 -102 贷方 53 70 213 借方 54 -107 -315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60 625 2.1 资本账户 56 -2 -4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2 -5 2.2 金融账户 59 -158 62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88 1,100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13 811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230 -688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243 1,499 2.2.2 储备资产 64 30 -471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1 -7 2.2.2.4 外汇储备 68 31 -463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498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2018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8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8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8年三季度 2018年前三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14 -84 贷方 2 5498 15,103 借方 3 -5384 -15,187 1.A 货物和服务 4 133 191 贷方 5 4937 13,644 借方 6 -4804 -13,453 1.A.a 货物 7 720 1,802 贷方 8 4537 12,442 借方 9 -3817 -10,640 1.A.b 服务 10 -587 -1,611 贷方 11 399 1,203 借方 12 -986 -2,813 1.A.b.1 加工服务 13 32 88 贷方 14 32 89 借方 15 -1 -1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6 23 贷方 17 11 36 借方 18 -4 -13 1.A.b.3 运输 19 -139 -362 贷方 20 76 213 借方 21 -215 -575 1.A.b.4 旅行 22 -457 -1,292 贷方 23 70 215 借方 24 -527 -1,507 1.A.b.5 建设 25 4 22 贷方 26 20 68 借方 27 -15 -46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5 -34 贷方 29 7 26 借方 30 -22 -60 1.A.b.7 金融服务 31 2 6 贷方 32 5 17 借方 33 -3 -10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0 -165 贷方 35 10 29 借方 36 -60 -194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9 33 贷方 38 51 154 借方 39 -43 -12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33 98 贷方 41 113 342 借方 42 -80 -24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4 -12 贷方 44 2 5 借方 45 -6 -1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8 -17 贷方 47 2 9 借方 48 -10 -26 1.B 初次收入 49 8 -204 贷方 50 512 1,309 借方 51 -504 -1,512 1.C 二次收入 52 -26 -71 贷方 53 50 150 借方 54 -76 -221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55 -114 429 2.1 资本账户 56 -1 -3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3 2.2 金融账户 59 -113 431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60 -134 758 其中:2.2.1.1 直接投资 61 9 563 2.2.1.1.1 直接投资资产 62 -164 -483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3 173 1,046 2.2.2 储备资产 64 21 -327 2.2.2.1 货币黄金 65 0 0 2.2.2.2 特别提款权 66 0 0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67 0 -5 2.2.2.4 外汇储备 68 22 -321 2.2.2.5 其他储备 69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0 0 -345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 2018年前三季度初步数为一、二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三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18年三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三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18年一、二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18-11-05/safe/2018/1105/106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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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写外汇管理改革开放事业新篇章”专题报道之三 记者 周琰 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外汇局积极适应外汇管理新常态,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同时,不断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稳步提升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促进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经过持续深入的改革实践,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显著成效。目前,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已实现基本可兑换,跨境融资逐步转向宏观审慎管理,跨境证券投资渠道不断拓展。 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率先实现基本可兑换 改革开放40年来,外汇局积极应对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变化,主动转变管理理念和方式,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协调推进投资便利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外汇局一方面积极“引进来”,不断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构建以登记为核心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体系。2012年底,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大力精简优化外商直接投资管理流程,前后共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核子项,建立起与扩大开放相适应、具备有效管理且社会成本较低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模式。2015年6月起,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由银行直接审核办理,外汇管理部门实施间接监管。上述改革实施后,我国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了基本可兑换。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的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存量已达2.95万亿美元。 另一方面,外汇局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真实合规的境外直接投资。2009年7月,外汇局发布《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初步建立起以登记为核心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框架。2015年6月,进一步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相关外汇登记业务下放银行办理。由此,境内机构“走出去”在汇兑环节已无管制,大大便利了境内机构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2017年,外汇局配合多部门有效抑制重点领域非理性境外直接投资,在满足真实合规境外直接投资需求的同时,促进跨境资金有序流动,有效防范风险。2018年6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近1.52万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资产总额的比重达22%。 逐步建立并完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将引入外部资金发展本国经济与切实防范外债偿付风险这两个目标有机统一起来,确立了外债登记制度。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在统筹平衡“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前提下,外汇局稳步推进外债管理体制改革,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建立了外债管理和统计框架。 为大幅简化外债登记管理,建立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外汇局将国际经验与我国实际紧密结合,于2013年5月,全面取消外债账户开立、资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业务审批事项,大大简化了外债业务办理流程,减轻了银行和企业负担;2016年,外汇局配合人民银行,抓住改革窗口期,通过地区试点、以点带面等方式稳步推进外债规模管理方式改革,适时建立起以“统一管理、自主举债、意愿结汇、负面清单”为主要特点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基础上,便利境内机构跨境融资,切实降低融资成本,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截至2018年6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18705亿美元,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为加大对“走出去”企业融资支持,2005年8月,外汇局顺应市场需求全面扩大政策适用范围,明确将金融机构及跨国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方式由逐笔审批调整为年度余额管理,便利金融机构和跨国公司开展跨境担保业务。2014年进一步改进跨境担保外汇管理,取消跨境担保的数量控制、大部分业务资格条件限制和所有事前审批,仅保留登记管理要求。同时,坚持放管结合,规范担保人尽职审查要求、担保项下资金用途负面清单等管理,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由此,跨境担保项下实现了基本可兑换,较好地助力解决企业境外融资困难、授信不足等问题。 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取得突破性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融入全球经济,证券投资项下可兑换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合格机构投资者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多渠道多层次跨境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有力提升了境内外资本市场相互融合水平。目前,除境外机构境内发行股票、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外,证券投资其他交易已实现基本可兑换或部分可兑换。 一是实施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境内企业到境外资本市场融资。2013年以来,外汇局持续推进境外上市外汇管理改革,在登记、账户、资金汇兑等方面实施多项简化措施。2016年,针对境外上市所涉及境内基石投资者有关用汇需求作相应安排,有效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财务杠杆,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发展。 二是推出并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等制度安排,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从2002年开始,逐步推出并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在核定的投资额度内参与跨境证券投资。截至2018年10月末,共有286家QFII机构获批1002.56亿美元额度,203家RQFII机构获批6426.72亿元人民币额度,152家QDII机构获批1032.33亿美元额度。 三是构建内地与香港多渠道、多层次的跨境证券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促进两地市场深度融合。从2014年开始逐步推出沪港通、深港通,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投资者直接参与跨境证券投资。2015年7月,推出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机制(即“基金互认”),标志着集体投资类证券项下“居民在境外发行”以及“非居民在境内发行”两个子项实现部分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取得新突破。2017年7月,“债券通”正式开通,进一步促进了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和深度融合,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加便利的投资渠道。 四是支持境内商品期货市场对外开放。配合境内原油期货等特定品种期货市场开放,自2015年起,外汇局完善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商品期货交易外汇管理政策,对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不设投资额度限制,资金汇出汇入无需审批,有力支持了原油期货、铁矿石期货、精对苯二甲酸(PTA)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 五是银行间债券市场实现进一步开放。2016年5月,向境外投资者进一步开放银行间债券市场,不设行政许可和单家机构限额或总限额,仅保留备案和外汇登记要求,大大便利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展望未来,外汇局表示,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引领下,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以渐进式改革思路有序提高跨境资本和金融交易可兑换程度,大力提升外汇管理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同时,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市场双向开放。 (来源:金融时报) 2018-12-10/safe/2018/1210/10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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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8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9月末下降339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8年10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531亿美元,较9月末下降339亿美元,降幅为1.1%。 10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全球贸易形势、地缘政治局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美元指数上涨超过2%,主要国家资产价格出现调整。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动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下降。 今年以来,国际环境错综复杂,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不确定性明显上升。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继续保持在合理区间,外汇市场运行平稳。初步统计,10月银行结售汇呈现约30亿美元左右的小额逆差,较9月收窄80%以上,其中,个人净购汇稳中有降,环比和同比均回落。 展望未来,虽然外部环境仍有较多不确定因素,但我国经济基本面稳健,具有较大韧性和应变能力,且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有利于跨境资金流动平稳运行的条件依然充分,我国外汇储备规模有望在波动中保持稳定。 2018-11-07/safe/2018/1107/106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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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08http://www.gov.cn/xinwen/2018-11/07/content_53381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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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推进会要求,11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带队到河北省巨鹿县开展扶贫调研,实地调研脱贫攻坚相关情况,并召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 外汇局定点扶贫单位河北省巨鹿县是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潘功胜一行到巨鹿县东辛庄村、西辛庄村走访贫困群众,详细询问生产生活情况,了解帮扶脱贫举措,慰问基层干部和挂职扶贫干部。深入金银花园区和扶贫龙头企业、外向型企业和科技企业,实地调研了解产业建设、企业发展及助推当地贫困群众脱贫情况。 调研期间,潘功胜召开外汇局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听取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关于巨鹿县脱贫攻坚情况汇报和相关意见建议。潘功胜对巨鹿县脱贫攻坚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的可喜转变表示衷心祝贺。他指出,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当前脱贫攻坚进入最为关键的阶段,要深刻认识扶贫脱贫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防止返贫和继续攻坚放到同样重要的位置,将乡村振兴战略融入到脱贫攻坚工作中,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促进稳定脱贫、可持续脱贫。 潘功胜要求,外汇局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发挥优势、强化担当,加大金融外汇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履行好定点帮扶政治责任。外汇局挂职巨鹿的扶贫干部要继续扎根扶贫一线,积极工作、勇挑重担,帮助当地更多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外汇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巨鹿县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非产能合作基金,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有关负责同志,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有关司局、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和座谈。(完) 2018-11-15/safe/2018/1115/107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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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1-19http://www.gov.cn/xinwen/2018-11/18/content_53414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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