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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9月,银行结汇12705亿元人民币,售汇13669亿元人民币。2023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17061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968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9月,银行结汇1769亿美元,售汇1903亿美元。2023年1-9月,银行累计结汇16703亿美元,累计售汇17071亿美元。 2023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623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0105亿元人民币。2023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217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2683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9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44亿美元,对外付款5583亿美元。2023年1-9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593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656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3-10-23/hainan/2023/1023/1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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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广诚信理念、弘扬诚信文化,增强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用汇意识,近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联合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以“践行诚信兴商理念,护航健康外汇市场”为主题的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辖内23家外汇指定银行共同参与本次现场宣传。 本次活动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法规和创新业务、个人用汇政策、汇率风险管理、以及防范识别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等内容进行宣传。通过向公众分发“合规用汇知识”“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指南”等宣传材料,滚动播放外汇违规案例视频,开展现场有奖知识问答、盲盒互动、面对面政策宣讲等方式,倡导和动员市场主体合规经营、合法用汇。 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越诚信越便利”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持续指导辖内外汇与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成员单位开展丰富多彩的外汇宣传活动,提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共筑信用社会贡献金融力量。 2023-11-06/hainan/2023/1106/18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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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夯实外汇管理和统计分析的数据基础,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汇发〔2023〕21号文印发,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的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特殊机构代码”章节,明确特殊机构代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自主赋码,规范特殊机构代码赋码范围、编码规则、申领和维护流程。二是明确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赋码服务线上办理方式和具体流程,简化代码赋码办理手续,进一步便利金融机构和企业开展外汇业务。 《规定》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外汇代码赋码服务线上办理功能上线的通知》(汇综发〔2021〕74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系统代码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汇综发〔2020〕91号)同时废止。(完) 2023-10-23/hainan/2023/1023/1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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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51亿美元,较8月末下降450亿美元,降幅为1.42%。 2023年9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10-08/hainan/2023/1008/18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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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构建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有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资金高水平自由便利流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在现行自由贸易账户基础上,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2024年4月3日,《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由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正式发布。 《管理办法》明确了业务范围、资金划转规则以及业务监管要求等内容。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遵循“一线放开、二线按照跨境管理、同名账户跨二线有限渗透”的总体原则。 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是提升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重大实践。 一是 “跨一线”可依法自由划转。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OSA账户、NRA账户之间,以及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之间“跨一线”资金可依法自由划转,凭收付款指令办理。除证券投资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使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外账户开展的资本项下业务不受投注差外债、全口径跨境融资、境外放款相关额度和审批限制。 二是 资金“跨二线”视同跨境管理。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居民非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的划转仅限于海关视同进出口管理的货物贸易相关资金结算,应使用人民币。 三是 同名划转在额度内实行有限“渗透”。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注册机构的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同名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之间按照“负面清单+额度管理”原则实行有限“渗透”。 总体来看,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体系既有利于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又采取了必要的风险管控措施,把住风险底线。下一步,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指导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用好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相关政策,并实施“跨二线”宏观审慎管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推动业务健康稳定发展。 附件:海南自由贸易港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业务管理办法 2024-04-07/hainan/2024/0407/19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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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意见》要求,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重点文旅场所支付服务 提升支付便利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立足更好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在文旅领域多元化的支付服务需求,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加强协调联动,确定重点文旅场所,明确重点商户,制定工作方案,从持续完善境内外银行卡受理环境和现金使用环境、提升移动支付便利度、加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细化工作措施,做好供需对接和评估督导,共同提升文旅领域支付便利化水平。 《通知》明确,三星级及以上旅游饭店、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要实现境内外银行卡受理全覆盖。重点文旅场所相关经营主体应保留人工售票窗口,支持现金支付,保障消费者支付选择权。积极推进在外籍来华人员较多的文旅场所布设外币兑换业务网点,提升外币兑换服务水平。持续完善移动支付服务,优化业务流程,丰富产品功能,提升文旅场所线上、线下场景移动支付便利化。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文物局将与地方政府密切协作,督促指导金融行业及文旅行业各方共同努力,推动《通知》各项举措落到实处,持续优化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更好服务社会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 2024-04-15/hainan/2024/0415/19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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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优化金融服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4年版)》(汇发〔2024〕12号,以下简称《指引》),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办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自2024年5月6日起实施。 《指引》作为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手册,吸收最新法规和操作实践,着力提升业务办理的便利度和可操作性。一是结合管理实践,进一步细化和明确部分业务办理原则,增强业务可操作性,便利机构、个人等主体更加便捷高效办理业务。如,明确境内机构境外放款债转股办理程序;新增境内企业在A股市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外方股东参与认购业务办理情形等。二是吸收最新法规及外汇行政许可等政策文件的成果,更新相关内容。如,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 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23〕28号)、《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提升银行办理资本项目业务数字化服务水平的通知》(银发〔2023〕231号),新增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和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相关内容。三是进一步精简篇章,优化布局,章节结构更加清晰。如,合并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入市等同一业务的登记和账户管理;合并中国存托凭证(CDR)和境外存托凭证(GDR)跨境转换、存托业务等同一类业务的相关章节。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不断提升资本项目外汇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便利跨境投融资活动。同时,推动分局和银行进一步提升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办理质效,更好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4-04-15/hainan/2024/0415/19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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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深化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以下简称《通知》),优化外汇业务流程,进一步推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切实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 《通知》共6项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外贸企业名录登记管理。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的办理方式,由外汇局核准调整为银行直接办理。二是便利企业跨境贸易外汇收支结算。简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企业贸易收支手续。放宽银行办理货物贸易特殊退汇(非原路退回或退汇时间超180天)的权限。优化B、C类企业延期收付汇业务办理。三是清理整合货物贸易外汇管理规定。废止部分文件,整合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登记业务办理的条款,修订部分文书样式。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对外贸易促稳提质。 2024-04-15/hainan/2024/0415/19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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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兑换便利化对海口涉外旅游发展和促进内外交流作用显著。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积极贯彻落实关于提升外籍来华人员支付服务便利化水平的重要部署,坚持“大额刷卡、小额扫码、现金兜底”的工作原则,着力提升海口外币兑换服务水平。 2024年以来,海口地区累计新增外币兑换银行网点1个,外币代兑机构2家,自助兑换机1台。另外,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海南通汇货币兑换有限公司海口市区兑换店恢复经营。截至目前,海口地区共有可提供外币兑换的银行网点274个,外币代兑点18个,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2家共4个网点、自助兑换机1台,为境内外人士提供了多层次的外币兑换渠道。 下一步,海南省分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外籍来华人员外币兑换服务的重要部署,进一步优化机场、星级酒店、重点商圈等重点区域的外币兑换服务环境,为外籍来琼人员提供便利、优质的外币兑换服务。 2024-04-03/hainan/2024/0403/1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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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外汇管理服务工作水平,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3月2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徐志斌副局长一行来琼开展调研工作。调研组一行首先召开QDLP、QFLP业务调研座谈会,听取了中共海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QDLP、QFLP开展情况的汇报,试点机构业务诉求及对QDLP、QFLP 试点工作的建议。随后召开银企座谈会,听取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关于海南外资外贸运行情况、外汇形势及高水平开放试点情况的汇报,听取了银企对高水平开放的政策建议,并对有关问题及政策诉求进行了回应。 2024-04-08/hainan/2024/0408/19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