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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完善并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资金管理要求。《规定》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增强中国债券市场对境外机构投资者的吸引力。 《规定》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规范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中国债券市场所涉及的资金账户、资金收付和汇兑、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二是完善即期结售汇管理,允许境外机构投资者通过结算代理人以外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办理。三是优化外汇风险管理政策,进一步扩大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套保渠道,并取消柜台交易的对手方数量限制。四是优化汇出入币种匹配管理,提升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资金汇出便利性,鼓励长期投资中国债券市场。五是明确主权类机构外汇管理要求,通过托管人或结算代理人(商业银行)投资的主权类机构投资者,应在银行办理登记。 《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12-21/jilin/2022/1221/18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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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改革,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按照例行工作安排,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加大外汇管理法规清理力度,近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1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调整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23〕8号,以下简称《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知》共废止11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已被新文件替代、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或为适用于某一阶段的政策已不再执行。《通知》删除或修改14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的部分条款,主要是贯彻落实上位法要求,进一步优化银行结售汇、货物贸易、内保外贷等外汇业务。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长效推进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完) 2023-03-31/jilin/2023/0331/19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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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双向开放,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完善境外机构境内发行债券(以下简称熊猫债)资金管理要求,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在境内债券市场融资。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统一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熊猫债资金登记、账户开立、资金汇兑及使用、统计监测等管理规则。二是规范登记及账户开立流程,熊猫债 发行前在银行办理登记,允许分期发行中首期登记开户、后续发行后逐次报送发行信息,并可共用一个发债专户。三是完善熊猫债外汇风险管理,境外机构可与境内 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汇率风险。四是明确发债募集资金可留存境内,也可汇往境外使用。 《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3-01-11/jilin/2023/0111/18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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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5.2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19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0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6.17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4万亿美元)。 2023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60.1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78万亿美元)。 2023-05-05/hainan/2023/0505/17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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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3年4月30日) 2023-05-04/guangdong/2023/0504/25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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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的实施,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势头良好。在疫情背景下,我国知识产权贸易表现出较强韧性,贸易规模持续增长,全球占比逐渐提升,已成为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一、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贸易规模持续扩大 知识产权贸易快速增长。随着国际经贸格局深度调整,知识产权在全球价值链的地位日益突出,带动知识产权贸易快速增长。2002至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贸易总额从32亿美元增至578亿美元,年均增速约为15.5%,同期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年均增速分别为12.9%和11.6%。 知识产权贸易以技术引进为主。随着我国产业加快向价值链两端延伸,利用国际创新成果的需求不断增长,逐步形成以先进技术引进为主,专利技术出口快速增长的格局。2002年至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贸易进口规模从31亿美元扩大至445亿美元,同期知识产权的出口规模年均增速达22.7%。 疫情背景下知识产权贸易发展呈现较强韧性。新冠疫情暴发以来,全球经济遭遇供需双向冲击呈现低迷态势,但我国知识产权贸易表现出较强的韧性。2022年,我国知识产权贸易约占服务贸易总规模的7%,较2019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 二、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发展竞争力逐步增强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出口的支柱产业。2022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知识产权贸易收入113亿美元,占我国知识产权贸易收入总额的85%,主要集中在电子通信领域和网络游戏。医药制造业受政策等因素推动,研发成果加速转化,2022年该行业知识产权贸易收入10亿美元,占知识产权贸易收入总额的8%。 科技创新为知识产权贸易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我国全球创新指数[1]排名由2012年的第三十四位上升到2022年的第十一位。2022年中国申请国际专利7万件,连续三年位居世界第一,中国申请国际专利占全球比重自2010年的7.8%上升到2022年的25%。 三、推动我国知识产权贸易健康发展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推动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统筹推进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构建多边和双边协调联动的国际合作网络。 加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优化政策支持体系,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推动我国跨国企业更多参与全球知识产权贸易,助力我国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1]数据来源: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2023-05-05/beijing/2023/0505/21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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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陕西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12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4笔折合65.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6.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湖南籍胡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4月至2019年8月,胡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1.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山西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7笔折合60.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2.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浙江籍俞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俞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折合2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江苏籍郑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郑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88.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8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江苏籍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周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24.7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河南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12月,马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8笔折合69.6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8月,潘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45.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江西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折合11.3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北京籍马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马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8笔折合2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3-05-05/beijing/2023/0505/21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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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北京市开放性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发展,近日,北京外汇管理部召开辖区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座谈会,16家试点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邀请三家银行代表就试点企业筛选、事中事后核查、监测预警机制等专题交流展业经验,分享有益经验;通报试点银行2022年便利化试点业务开展情况的评估结果,现场解答各试点银行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及时疏通便利化试点政策实施中的难点堵点;同时,对持续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提高站位,正确理解、宣导试点政策,切实提升助企纾困效能,释放政策红利;二是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重点支持高端制造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小企业的便利化需求;三是强化自身风险预警与处置能力,守好风险底线,以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支持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05-05/beijing/2023/0505/21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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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持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国际收支交易规模逐步扩大,交易类型日益丰富,平衡状况更加稳固,社会各界对国际收支知识和形势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为此,“中国外汇”微信公众号开设“走近国际收支”专题,邀请有关专业人士和大家一起交流探讨国际收支相关问题,共同提升对国际收支的了解和认识。 什么是国际收支 第 1 期 国际收支是对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全部经济交易的记录,主要分为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两个大类。其中,经常账户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收益等初次收入、转移支付等二次收入;我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资本和金融账户中,还区分了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直接投资、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工具、其他投资)和储备资产。 按照国际标准,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会计复式记账法记录,存在“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平衡关系,即在不考虑净误差与遗漏的情况下,理论上经常账户差额等于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差额与储备资产变动之和。 国际收支平衡表项目构成 2023-05-05/beijing/2023/0505/21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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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传达贯彻总分局工作会议精神,推进落实2023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镇江市中心支局于3月9日组织召开2023年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暨银行外汇政策宣导会,辖内20家重点银行参加会议。 会上,五位银行代表结合各自业务就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及下阶段打算进行了交流发言。中心支局宣导了2023年外汇管理政策,引导银行持续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水平,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提质增效,加力推动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业务增量扩面,不断提升个人外汇服务水平,抓紧抓实国际收支统计数据质量。 最后,中心支局还强调,下阶段各银行要持续加强对外业务的真实性、合规性、合理性审核力度,持续加大对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的宣传和应用,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 2023-03-16/jiangsu/2023/0316/9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