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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3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一季度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如何? 答:今年以来,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风险挑战增加。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有力有效应对外部挑战,经济保持回升向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第一,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保持相对稳定。截至4月21日,境内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CNY)为7.288,较2024年末升值0.1%。4月以来,美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行径引发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先贬后升,与4月3日美宣布对贸易伙伴加征所谓“对等关税”前的水平大体相当。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属于市场正常变化,也反映了经济基本面对汇率的支撑作用。 第二,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银行结售汇差额逐步趋向均衡,3月小幅逆差20亿美元。企业等主体购汇需求回落,3月衡量购汇意愿的购汇率(银行代客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4%,较1月高位回落近11个百分点。市场结汇意愿总体平稳,3月结汇率与1月基本持平。一季度,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517亿美元,处于同期较高水平。4月以来,外汇市场交易保持平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顺差。 第三,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一是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较快增加。一季度,我国外贸克服外部压力呈现较强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2063亿美元,同比增长1.2倍。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债券增多。2-3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269亿美元,同比增长84%,4月1日至18日净买入332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三是服务贸易、外资企业利润汇出总体平稳。一季度,服务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出同比增长25%,其中旅行项下资金净流出增长12%。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处于季节性低位,同比下降7%。 问:您对未来我国外汇市场走势有何判断? 答:展望未来,尽管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但我国加快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靠前发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经济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将继续支撑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首先,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今年以来,我国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制定并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经济运行起步平稳,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一季度,我国经济同比增长5.4%,环比增长1.2%。国内需求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分别较2024年全年加快1.1和1.0个百分点。3月我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5%,连续2个月处于景气区间。未来我国将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推出新的增量政策,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对人民币汇率稳定和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形成支撑。 其次,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稳外贸稳外资,有助于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外贸方面,近年来我国外贸企业主动开拓多元化市场,稳步推进区域经贸合作,2024年我国对东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占比分别为15.9%和50.3%,较2017年分别提高3.4和23.8个百分点。我国企业快速响应全球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培育外贸新模式,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外贸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稳固。外资方面,今年2月国家出台《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为外资来华展业兴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同时,我国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人民币多元化资产配置功能凸显,境内证券市场对外资吸引力有望继续增强。国家外汇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将继续出台支持跨境贸易发展、便利跨境投融资的政策措施,助力更好稳外贸稳外资。 第三,我国外汇市场韧性提升,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增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增强。同时,企业积极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并更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降低货币错配风险。2025年一季度,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较上年均有所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增强,市场预期和交易更趋理性有序。 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持续强化外汇形势监测,保持汇率弹性,有效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同时不断丰富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防止汇率超调风险,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25-05-09/jilin/2025/0509/25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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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5年4月30日) 2025-05-09/beijing/2025/0509/2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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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shandong/)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外汇综合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 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外汇综合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外汇综合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外汇综合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各有关部门按业 务分工分别负责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一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二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外汇检查处 10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主要有效 法规目录 外汇综合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 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 外汇管理一处 外汇管理二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 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外汇检查处 13 《国家外汇管理局执法证》信息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外汇综合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 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各有关部门按业 务分工分别负责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外汇综合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 方式、监督方式等 外汇综合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 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外汇综合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外汇综合处 国际收支处 外汇管理一处 外汇管理二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外汇综合处 国际收支处 外汇管理一处 外汇管理二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外汇综合处 外汇检查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外汇综合处 2019-12-10/shandong/2018/1228/2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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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分局办公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382号 邮政编码:250021 联系电话:0531-86167210 山东省分局业务咨询电话: 山东省分局业务咨询电话 分支机构联系方式: 淄博市分局及辖内营业管理部联系方式 枣庄市分局联系方式 东营市分局联系方式 烟台市分局及辖内营业管理部联系方式 潍坊市分局联系方式 济宁市分局联系方式 泰安市分局联系方式 威海市分局联系方式 日照市分局联系方式 莱芜分局联系方式 临沂市分局及辖内营业管理部联系方式 德州市分局联系方式 聊城市分局联系方式 滨州市分局及辖内营业管理部联系方式 菏泽市分局联系方式 2025-04-30/shandong/2025/0430/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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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执法证信息表 2025-05-09/jilin/2025/0509/25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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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实现对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的精准打击,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最高检行政检察厅、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就该批典型案例的背景、特点及影响等回应记者关切。 1.记者:此次最高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的背景和主要考虑是什么?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外汇交易日益活跃,但是伴随而来的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严重威胁了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秩序。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金融风险系列重要论述精神,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精准打击涉外汇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秩序,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同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制度”要求,检察机关联合外汇管理部门深化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之上,进一步统一执法司法尺度、示范程序衔接路径,防止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因“不刑不罚”产生监管漏洞,形成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治理闭环,取得良好成效。此次,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选编了6件典型案例,聚焦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明确办案规则,对加强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具有示范指导作用。 2.记者:这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有哪些特点? 最高检行政检察厅负责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总结和梳理近年来打击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的基础上,挑选出一批比较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这批典型案例呈现出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是聚焦当前困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衔接的管辖难题,做好示范引导。此次发布的案例中,各级检察机关、外汇管理部门针对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遇到的管辖难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推动纵向、横向、跨区域一体履职,汇聚办案合力,以“一体化”履职推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顺利开展。案例一李某乙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协调联动,通过与外汇管理部门的积极协商,明确刑事案件管辖地与外汇违法行为地不一致,且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所在地没有外汇管理部门,需要先行确定管辖外汇违法行为的外汇管理部门的,可以报告上级人民检察院,由上级人民检察院与外汇管理部门就管辖问题进行协商。案例五赵某萍、姚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三级检察机关联动与外汇管理部门沟通协商,明确管辖存在争议时,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检察机关可以移送同级外汇管理部门,受移送的同级外汇管理部门认为其无管辖权的,可以通过内部层报确定管辖。 二是强化对外汇违法行为的全方位打击,形成有效震慑。司法实践中,个人仅出借外汇账户但未直接参与非法经营活动,由于缺乏主观故意,无法追究刑事责任。案例三陈某红、吴某荣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针对个人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违法行为能否进行处罚的问题进行多次探讨,明确非法出借外汇账户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及标准,消除追责盲区。同时,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加强对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的全面审查,确保打击无死角。案例四樊某、赵某某、罗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非法买卖外汇案件中是否营利并非行政处罚的必要要件,樊某等三人从事营利性和未营利性的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均应被行政处罚,并针对性梳理案件证据移送,后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对樊某等三人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三是构建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反向衔接常态长效。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检察机关和外汇管理部门积极履职,以点及面,在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中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有效形成打击合力。案例二郑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检察机关对郑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同时固定行政违法证据、告知违法行为人拟承担行政处罚,为后续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做好保障。案例六某科技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罪行刑反向衔接案中,当地检察机关与外汇管理部门、侦查机关共同制定加强外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有关意见,在线索互转、调证协作、案件会商等方面的合作达成共识,充分发挥各方在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作用。 3.记者:本批典型案例对于加强外汇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治理有何积极影响? 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负责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发展与安全,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国家外汇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锚定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推动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体系,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强化构建更加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着力提升监管协同,守好开放条件下的金融安全底线。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意在帮助社会公众提升合法使用外汇的意识。社会公众买入和卖出外汇应在取得外汇业务资格的银行等机构办理。在规定场所以外买卖外汇,扰乱外汇市场交易秩序的,属违法行为。非法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未达到刑事追责标准的,依法应追究行政责任。此次发布案例,重点警示社会公众,不要贪图一时之利,利用正常跨境经贸往来中积累的资金和客户资源等,协助地下钱庄团伙从事非法买卖外汇经营活动,或为地下钱庄团伙非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此类行为属于非法经营犯罪的共犯,即使符合刑事不起诉条件,也将被追究行政责任,将被处以行政罚款。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有利于构建外汇管理部门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常态化合作机制。两部门坚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理念,一方面严厉惩处恶性外汇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惩教结合,秉承过罚相当的原则,共同做好刑事司法程序终结后的“后半篇文章”,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2025-05-09/guangxi/2025/0509/31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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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3月,银行结汇13601亿元人民币,售汇13742亿元人民币。2025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3796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421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3月,银行结汇1896亿美元,售汇1916亿美元。2025年1-3月,银行累计结汇5290亿美元,累计售汇5866亿美元。 2025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64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6114亿元人民币。2025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541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3171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3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920亿美元,对外付款6428亿美元。2025年1-3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8871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8354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4-22/liaoning/2025/0422/23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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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是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体系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提升国际收支统计数据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准确性,更好满足最新国际标准要求,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以下简称《统计制度》)。 本次修订是《统计制度》2014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的第4次例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细分非金融机构申报主体类别,提升数据报送便利性。二是将贸易信贷调查统计融入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整合数据采集要素。三是调整国际运输等调查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四是优化数据采集范围和要素定义,调整部分附录代码表。 修订后的《统计制度》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6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21〕33号)同时废止。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提高申报主体数据报送便利性,更好指导各类主体进行统计申报,推进现代化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提供更好的统计保障。 2025-05-09/guangxi/2025/0509/31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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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持续优化外汇服务质效,为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4月28日下午,由盐城市分局主办、兴业银行盐城分行承办的“助企避险、汇银同行”2025年盐城市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专场宣导会顺利召开。盐城市分局陈剑耀副局长、兴业银行总行、省分行国际业务专家团队、盐城市60余家中小微企业代表参加此次会议。 宣导会上,盐城市分局就财务中性政策、汇率风险管理意义及框架进行深入解读,并提出中小微企业要加强汇率风险管理的倡导。兴业银行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宣讲企业新型汇率风险管理体系及线上化金融服务产品,结合实际优秀案例为企业提供具体汇率避险方案。本次宣讲会内容精彩纷呈,引起现场热烈反响。 下一阶段,盐城市分局将持续加大金融外汇服务力度,全力推动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工作,助力全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5-05-09/jiangsu/2025/0509/10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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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3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一季度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今年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情况如何? 答:今年以来,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大,风险挑战增加。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有力有效应对外部挑战,经济保持回升向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第一,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保持相对稳定。截至4月21日,境内人民币对美元即期汇率(CNY)为7.288,较2024年末升值0.1%。4月以来,美方单边主义、保护主义行径引发国际金融市场剧烈波动,人民币对美元汇率先贬后升,与4月3日美宣布对贸易伙伴加征所谓“对等关税”前的水平大体相当。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属于市场正常变化,也反映了经济基本面对汇率的支撑作用。 第二,外汇市场交易理性有序,跨境资金呈现净流入。银行结售汇差额逐步趋向均衡,3月小幅逆差20亿美元。企业等主体购汇需求回落,3月衡量购汇意愿的购汇率(银行代客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4.4%,较1月高位回落近11个百分点。市场结汇意愿总体平稳,3月结汇率与1月基本持平。一季度,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入517亿美元,处于同期较高水平。4月以来,外汇市场交易保持平稳,跨境资金延续净流入,银行结售汇呈现小幅顺差。 第三,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平稳有序。一是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较快增加。一季度,我国外贸克服外部压力呈现较强韧性,货物贸易项下跨境资金净流入2063亿美元,同比增长1.2倍。二是外资配置人民币债券增多。2-3月外资净增持境内债券269亿美元,同比增长84%,4月1日至18日净买入332亿美元,保持较高规模。三是服务贸易、外资企业利润汇出总体平稳。一季度,服务贸易跨境资金净流出同比增长25%,其中旅行项下资金净流出增长12%。外资企业利润汇出处于季节性低位,同比下降7%。 问:您对未来我国外汇市场走势有何判断? 答:展望未来,尽管外部环境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但我国加快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靠前发力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经济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将继续支撑外汇市场稳健运行。 首先,我国经济运行开局良好,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今年以来,我国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部署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制定并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经济运行起步平稳,延续回升向好态势。一季度,我国经济同比增长5.4%,环比增长1.2%。国内需求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速分别较2024年全年加快1.1和1.0个百分点。3月我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5%,连续2个月处于景气区间。未来我国将根据形势需要及时推出新的增量政策,把扩大内需作为长期战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对人民币汇率稳定和外汇市场稳健运行形成支撑。 其次,我国持续扩大对外开放,积极稳外贸稳外资,有助于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外贸方面,近年来我国外贸企业主动开拓多元化市场,稳步推进区域经贸合作,2024年我国对东盟、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占比分别为15.9%和50.3%,较2017年分别提高3.4和23.8个百分点。我国企业快速响应全球市场的多样化需求,加快培育外贸新模式,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不断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外贸竞争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更加稳固。外资方面,今年2月国家出台《2025年稳外资行动方案》,为外资来华展业兴业提供良好营商环境。同时,我国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开放,拓宽跨境投融资渠道,人民币多元化资产配置功能凸显,境内证券市场对外资吸引力有望继续增强。国家外汇局持续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将继续出台支持跨境贸易发展、便利跨境投融资的政策措施,助力更好稳外贸稳外资。 第三,我国外汇市场韧性提升,抵御外部冲击的能力增强。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不断完善,汇率弹性增强。同时,企业积极运用外汇衍生品管理汇率风险,并更多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降低货币错配风险。2025年一季度,货物贸易项下人民币跨境收支占比、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较上年均有所提升,企业应对汇率波动的能力增强,市场预期和交易更趋理性有序。 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持续强化外汇形势监测,保持汇率弹性,有效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功能,同时不断丰富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工具箱,坚决对市场顺周期行为进行纠偏,防止汇率超调风险,防范跨境资金异常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25-04-22/liaoning/2025/0422/2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