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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以及新时代对台工作的新要求,以更大力度推进金融服务古雷开发区提速发展,漳州市中心支局联合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共同举办漳州市金融服务古雷提速发展政银企对接会。此次活动以“政银共聚力 助推新发展”为主题,通过签订政银合作协议、银企意向贷款协议,宣讲外汇便利化政策、对台金融政策、套期保值产品、债券融资产品等,为漳州市打造台商台胞登陆的第一家园贡献金融力量,达到助推古雷台资企业新发展的目的。参加活动的共有全市21家金融机构和古雷开发区重点台资企业等14家企业,总计约100人。本次对接会暨政策宣讲活动,是人民银行、外汇局通过政银聚力,助推古雷新发展的重大举措,助力古雷开发区优化台胞台企营商环境,为古雷的台资企业提供更优质、便利的金融服务,为漳州市打造台商台胞登陆的第一家园贡献金融力量。 2021-08-17/fujian/2021/0817/15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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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9日上午,莆田市中心支局联合莆田市商务局举办了以“服务实体百企行,科学避险稳经营”为主题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宣讲暨外汇避险产品推介会。宣讲会吸引全市120名企业家代表,以及外汇局、商务局、各市级银行负责人共计200人参加。宣讲会上,莆田市中心支局宣讲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推介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业务;银行资深客户经理宣讲企业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理念,向企业家们推介银行汇率避险产品。此次宣讲会,宣讲主题鲜明,方式新颖,内容具有丰富的实践案例,进一步普及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有效传导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理念,增强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服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市场主体对这样别具一格的宣讲会广泛好评,《新华网》《央广网》《福建日报》等主流媒体积极报道。 2021-07-30/fujian/2021/0730/15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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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连江县支局在主动对接企业开展外汇需求服务调研时,获悉辖内台资背景企业某电器公司存在超长期贸易信贷项下付汇难的问题,主要原因是该公司2013年以前的进口关单因故需要延期付汇,但未及时办理贸易信贷报告,银行因此拒绝为其办理付汇。随着海关信息系统升级换代,银行无法通过系统对早期关单进行核验,该企业的超长期贸易信贷项下付汇陷入僵局。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连江县支局主动作为,采取措施,通过跨境资金监测系统查询并向企业提供其2009-2013年进口报关信息,作为该企业向银行申请办理付汇的凭据。同时指导相关银行针对性地审核关单、交易合同等材料,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办好超长期贸易信贷项下的付汇。连江县支局热情的服务与高效务实的态度得到企业的好评,获赠“心系台企解难题尽职高效办实事”锦旗。 2021-08-03/fujian/2021/0803/15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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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7月30日,武夷山市支局组织人员赴台资企业武夷山贝升创意家饰有限公司开展“外汇便利化政策 为企业保驾护航”宣传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宣传方式,武夷山市支局宣传人员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讲解了台资企业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3.0版)政策,进一步深入了解企业结汇、用汇存在的问题及真实需求,积极引导市场主体用好、用活、用足各项外汇便利政策。此次宣传,武夷山市支局紧扣“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市场主体关注的问题,主动推进外汇便利化政策的走深走实,有力践行了外汇为民理念,提升服务品质和效能,切实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2021-08-02/fujian/2021/0802/15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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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了解当前金融支持传统涉外产业的困难和需求,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近日,宁德市中心支局赴辖内四大国有银行市分行开展走访调研,指导银行做好政策传导,重点落实好以下工作:一要坚决贯彻稳外贸稳外资工作要求,坚持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取向,推动外汇管理各项便利化举措落地。二要充分发挥“身在一线、紧贴市场”的优势,着力打通贸易收支便利化通道。三要助力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动员客户经理深入涉外企业推介避险产品,指导企业有效管理汇率风险。 2021-07-29/fujian/2021/0729/15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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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上午,莆田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2021年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座谈会。全市16家外汇指定银行分管行长、国际业务部和零售业务部负责人共计48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2021年下半年全国以及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并部署下阶段全市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持续推进外汇服务提质增效。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推进“外汇服务实体百企行”活动,落实“大额规范、小额便利”管理要求,优化提升个人外汇服务便利性,大力推介外汇衍生产品运用力度,推动市场主体科学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二是持续推动外汇改革落地见效。大力支持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落实好诚信合规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工作,持续推广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深入推进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应用。三是持续完善外汇宏观审慎管理。加强宏观审慎政策效果评估和反馈,准确把握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变化,健全完善监测分析研判和预警机制。四是持续强化外汇市场微观监管。提升非现场分析智能化水平,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业务、重点渠道的监管,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合作,加大对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的打击力度。 2021-08-19/fujian/2021/0819/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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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建宁县支局在人流量相对密集的大型超市,布置“优化便利惠民生诚信规范促发展”横幅,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折页,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耐心向过往群众详细解读外汇便利化政策要点,重点提示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等非法外汇交易活动的危害性,引导群众理性投资、科学理财。本次活动支局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人次,加深了社会公众对外汇便利化政策的认识和了解,树立了基层外汇局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对于建设诚信外汇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21-08-24/fujian/2021/0824/1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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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guanliyuan@mail.safe.gov.cn)收到的垃圾邮件、病毒邮件较多,对接收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影响较大。为更好地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决定于2018年9月10日起暂停使用该电子邮箱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渠道。申请人可继续通过邮政寄送、当面提交、传真等方式,向我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我局将依法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感谢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8年9月7日 2018-09-07/safe/2018/0907/100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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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 电话号码:010-68401188 邮编:100033 联系邮箱: guanliyuan@mail.safe.gov.cn 2018-03-30/safe/2018/0330/8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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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提高外汇管理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特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指南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是指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可以对外公开的信息,具体如下: 1.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等; 2. 机构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职局领导简历,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能,国家外汇管理局局机关、局系统情况介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 3. 发展规划:短期、长期的工作计划; 4. 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外汇工作动态、外汇管理重要新闻; 5. 政策法规:外汇管理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 6. 统计信息: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中国外债数据、外汇储备、银行结售汇数据、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中国外汇市场交易概况数据等重要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信息; 7. 行政许可及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办理的有关依据、条件、程序、申请材料要求及办理结果等; 8. 行政处罚情况:实施行政处罚的依据、条件及程序,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 9. 财政预决算:国家外汇管理局预决算信息; 10. 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公开招标项目情况等; 11.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外汇管理突发事件情况、应对措施等; 12. 公务员考试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务员招考、公示、录用等信息; 13.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外汇管理政府信息。 (二)信息编排体系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由以下核心元数据构成:信息名称、索引号、信息类别、信息来源、发布日期、发文字号、内容概述、信息正文。 1. 信息名称,即信息标题。 2. 索引号,为一组18位的编码,由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18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1)国家外汇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0014453,为9位字符; (2)年份代码,为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信息流水号,共5位字符。 3. 信息类别,包括体裁、主题、服务对象3个维度的分类项。 4. 信息来源,主要为国家外汇管理局。 5. 发布日期,为信息形成的日期,与信息名称对应,用8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9年9月29日用2019-09-29表示。 6. 发文字号,主要指政策法规的文号,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汇发〔2019〕26号。 7. 内容概述,对信息内容的简要描述,主要涉及外汇新闻栏目首页头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形式 1. 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afe.gov.cn); 2.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微博(外汇局发布)、政务微信(国家外汇管理局); 3. 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 4. 广播、电视、报刊、杂志; 5. 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五)信息获取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www.safe.gov.cn)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其他载体和形式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为便利查找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搜索功能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可供参考使用。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提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以及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相应身份证明复印件。 (一)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以下简称受理机构)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二)口头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 有关依申请公开的内容,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指引》。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时也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0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邮编1000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7: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10-68402107 传真号码:010-68402100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guanliyuan@mail.safe.gov.cn(此电子邮箱不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来信来函等方式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反映。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更好地提供服务,本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021-09-30/safe/2019/1106/145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