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见附件。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指引(2023年版)》政策问答 2023-09-12/guangdong/2023/0912/2623.html
-
见附件。 附件:2023年8月广东省金融机构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23-09-19/guangdong/2023/0919/2628.html
-
8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以视频形式召开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总结上半年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金融外汇形势,部署下半年工作。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朱鹤新作工作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2025年以来,外汇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统筹做好外汇领域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从严从实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各方面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二是加大外汇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力度。积极支持稳外贸,推动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面提质,支持更多银行和支付机构凭交易电子信息为贸易新业态主体办理外汇结算业务。有序推进跨境投融资管理改革,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向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新发放投资额度30.8亿美元,研究制定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措施。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上半年企业外汇套期保值比率创历史新高。稳慎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银行凭客户指令办理跨境收支超2000亿美元。积极支持区域开放发展,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三是有力维护外汇市场稳健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加强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我国外汇市场在错综复杂形势下展现出较强韧性。四是着力构建完备有效的外汇监管体系。健全外汇监管法治基础,完善外汇监管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等外汇违法违规活动。五是完善外汇储备经营管理,外汇储备规模稳定在3.2万亿美元以上。 会议强调,外汇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金融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对金融外汇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外汇领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会议部署了2025年下半年外汇管理重点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进一步到位”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巡视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提升系统党建工作质效,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外汇管理干部队伍。二是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支持外贸稳定发展,实施优化外贸新业态主体外汇资金结算、便利承包工程企业境外资金集中管理等贸易外汇管理改革一揽子政策。积极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推动取消外商投资企业境内再投资登记、便利科技型企业跨境融资等一揽子措施落地见效,在全国实施跨国公司资金池管理政策,开展绿色外债政策试点,优化完善境内企业境外上市资金管理。推动银行外汇展业改革扩面提质。深化外汇市场发展,继续完善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因地制宜支持区域开放发展,积极支持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外汇管理创新。三是防范化解外部冲击风险。加强外汇形势监测分析,强化跨境资金流动宏观审慎管理和预期引导,适时开展逆周期调节,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四是提升开放条件下的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外汇管理法治建设。完善事中事后监管,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严厉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活动。五是完善中国特色外汇储备经营管理,维护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六是推进国际收支统计体系建设,制定《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七版)》实施方案。七是全面提升外汇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政策出台前的评估论证和政策出台后的跟踪问效。深化“数字外管”、“安全外管”建设,探索构建“智慧外管”。持续丰富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应用场景。 国家外汇管理局机关各部门、各所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同志应邀出席会议。各省级分局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2025-08-05/guangdong/2025/0805/3033.html
-
2025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召开2025年下半年工作会议暨广东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传达落实2025年下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常态长效推动中央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管理工作交流会部署要求,总结今年以来工作情况,分析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会议认为,2025年以来,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迅速适应机构改革后新的履职环境,有力落实总行、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高质量推进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各方面工作任务。一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二是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广东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三是创新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资源持续流向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四是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风险,广东金融安全防线更加巩固。五是深入推动金融改革开放,广东金融发展动能进一步增强。六是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广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度稳步提升。七是进一步提高金融管理和服务质效,人民群众获得感有力提升。八是着力优化内部管理,基层央行履职基础进一步夯实。 会议强调,全省人民银行系统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经济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总行、总局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进一步推动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下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从严从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为各方面履职强化政治保障。二是有效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支持广东经济挑起大梁。三是突出服务实体经济重点方向,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效金融支撑。四是充分发挥宏观审慎与金融稳定功能,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五是稳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助力广东金融创新发展继续走在前列。六是进一步优化外汇管理与服务,支持广东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七是持续强管理、优服务,提升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八是加强和完善内部管理,为基层央行高效履职夯实基础。 会议要求,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变化,认真贯彻落实总行、总局会议精神和省分行党委工作部署,推动各项改革创新试点举措落地见效,落实落细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政策,支持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强化改革创新意识,落实好更加积极有为的外汇管理政策。三是强化外汇为民意识,支持广东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是强化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五是强化规范管理意识,不断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建设。 2025-08-11/guangdong/2025/0811/3034.html
-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银发〔2025〕72号,以下简称“南沙金融30条”),在广州南沙自贸区内实施金融租赁公司对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政策。“南沙金融30条”出台后,外汇局广东省分局靠前发力,指导广东省银行外汇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展业自律机制制定并发布《金融租赁公司向其设立的项目公司进行外币直接借款业务指引》,进一步明确项目公司接收外币借款的账户性质、业务所涉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基本管理原则、资金境内划转申报要求等,确保该项试点政策有效落地。 近日,中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其自有外币资金向南沙项目公司直接发放外币融资首期资金890万美元,标志着金融租赁公司外币直接借款业务在广州南沙自贸区成功落地。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政策显著提升了租赁企业内部外币调拨的便利性,使其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一是降低汇率风险。新政策突破了传统人民币借款购汇模式,实现了外币资金完成全流程“借、用、还”闭环交易,可有效消除因币种错配、租赁期限较长而产生的汇率波动损失。二是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租赁公司利用自身充裕的外币资金,以较低利率直接向其项目公司提供贷款,避免项目公司从外部金融机构融资时面临的信用溢价和相关服务费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三是提升企业经营效率。新政策实现金融租赁公司自有外汇资金的内部调配,提高企业整体资金收益率,避免了结售汇手续费及汇差损失。 下一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及时总结首笔业务经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更广泛经营主体,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注入新动能。 2025-08-04/guangdong/2025/0804/3031.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提升外汇领域法规政策透明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发布实施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74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外汇领域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持续深化外汇管理法规立改废释工作,不断提升外汇支持实体经济质效。 2025-08-01/guangdong/2025/0801/3030.html
-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外汇展业能力,助力企业合规高效开展跨境金融业务,2025年7月8日,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联合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分行举办“展业改革促发展,合规用汇享便利”专题沙龙活动,20余家大型企业和金融机构参加。 会上,外汇局广东省分局详细解读外汇展业改革背景、政策导向和落实要点,剖析涉汇违法犯罪案例,与参会单位进行交流互动。此次宣讲促进了经营主体深化对外汇展业改革政策的理解,强化“越诚信、越便利”的合规用汇意识。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将有序推进辖内银行外汇展业改革,促进外汇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经营主体。 2025-08-05/guangdong/2025/0805/3032.html
-
为践行金融为民理念,提升外汇服务水平,推动外汇便利化政策惠企便民,外汇局广东省分局开设“广东资本项目政策知多点”宣传专栏,以图文、视频等形式介绍外商直接投资、境外直接投资、外债、境外放款、跨境担保、跨境资金池、个人财产转移等业务所涉登记、开户、入账、使用、注意事项,以及目前辖区正在开展的部分改革试点内容,并附上主要法规依据,为拟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的经营主体提供参考。 公众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广东省分局子网站“特色服务”栏目浏览查看。 2025-08-14/guangdong/2025/0814/3035.html
-
见附件。 附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审批情况表(截至2025年7月31日) 2025-07-31/guangdong/2025/0731/3027.html
-
1、问:A公司主营进料加工业务。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于进料加工调整后进出口额等修正数据的计算方法与一般贸易相同。但公司人员在企业管理状态信息模块查询发现,A公司资金货物比、收汇率、付汇率比主营一般贸易方式的公司偏低。是什么原因呢? 答:一般来说,进料加工采用轧差方式结算会出现资金货物比、收汇率、付汇率等指标偏低。主要是轧差结算方式下进料加工方面(对口进料加工方式)的出口对应资金流为出口减去抵扣进口金额,进口对应的资金流也应减去企业用于抵扣的金额。因此,按此统计口径下的该类贸易方式的资金流远小于其货物流,导致收汇率、付汇率、资金货物比等指标偏低。 2、问:B公司主营进料加工业务,可否采用轧差方式结算?如采用轧差方式结算,资金货物比指标偏低是否会被列入现场核查? 答: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可采用轧差方式结算,也可选择全额(全收全支)方式结算。 采用轧差方式结算,资金货物比指标往往低于正常范围。对于主营进料加工贸易业务且主要采用境外轧差结算的企业,外汇局每月在重点监测企业当中,按照核查期资金货物比<0.5(参考值),-0.3≤总量差额率≤0.3(参考值),人工筛选出初步符合进料加工条件的企业,再按企业逐个查询核查期内进出口贸易方式的构成情况.如果核查期内进料加工业务比率(进料加工出口+进料加工进口/出口+进口)85%以上(含,参考值),外汇局则可以甄别其为进料加工企业。 “进料抵扣企业”如果仅有资金货物比指标偏低但其他各项总量核查指标正常,一般来说是不会被列入现场核查的。外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确有必要才会对“进料抵扣企业”按照非现场监测及现场核查要求做进一步核查。 3、问:根据《涉外收支交易分类与代码(2014版)》,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已经归类到服务贸易项下,那么银行在为企业办理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入账时,是否还需要将其划入待核查账户? 答:目前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结算各环节仍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办理,因此银行在为企业办理来料加工工缴费收入入账时,仍需将其划入待核查账户。 外汇局对A类企业贸易收支给予最大程度的政策便利,对有违规趋向或确认违规的B、C类企业采取较严格的真实性管理措施,实施重点监管。银行在为企业办理贸易收支等业务时应先查询企业名录及分类管理状态。对A类企业,银行可直接为企业办理待核查账户资金结汇或划出手续。对B类企业,银行应进行电子数据核查,还需按规定审核出口报关单、出口合同等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银行如发现企业提交的交易单证与贸易收汇状况不一致的,不得为其办理相关业务,并应当及时向外汇局报告企业存在的异常或可疑贸易外汇收支行为。对C类企业,还需企业提交外汇局签发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相关业务。 4、问:C公司主要从事进料对口业务,采用轧差方式结算.如果被列入现场核查,与一般贸易企业的现场核查流程及需提供的资料是一样的吗? 答:外汇局按照《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及内控制度要求对企业开展现场核查,不管是何种类型企业,其现场核查流程都是一致的,基本的流程是:①通知现场核查企业;②分析企业书面报告;③约见企业相关人员了解情况;④到企业现场调阅必要的文件资料;⑤形成现场核查结论及企业预分类意见;⑥告知企业分类结论,企业无异议即对外发布,有异议须复核。其中,流程③、④属于选择性环节,企业书面报告能够说明情况的,可以不约谈或不现场调查。详细流程及注意事项见《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及《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 对于现场核查需提交的资料,“进料抵扣企业”与一般贸易企业等都需要提交书面自查报告、相关证明材料(总量差额报告表、合同、会计凭证等等,能够充分证明指标异常和可疑业务合理性和合规性的相关单证或文件资料)。略有不同的是,对于“进料抵扣企业”,外汇局会要求其按照进料加工轧差结算业务专门填写《核查期进口报关单抵扣明细表》,分别对核查期内已抵扣的进口报关单和核查期内尚未抵扣的进口报关单情况做出专项说明,便于外汇局审核其货物流与资金流对应情况。 5、问:D公司“深加工结转”项下业务根据海关要求办理了进出口报关手续,但由于对方企业(转出转入企业)都为境内的加工企业,深加工结转项下资金结算均为境内收付款,没有产生对境外的资金收付。也就是说货物流方面进行了进出口报关,但资金流方面却未产生跨境资金收付。这种会否导致该公司进口付汇率、出口收汇率、资金货物比偏低? 答: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第十三条第三点,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即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包括深加工结转项下转出方从转入方收到的货款,转入方向转出方支付的货款。因此,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是在外汇局数据采集及监管范围内,只要企业保持资金与货物基本平衡,按照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一般来说是不会影响进口付汇率、出口收汇率、资金货物比相关指标。 2015-06-04/guangdong/2015/0604/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