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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266亿元人民币,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707亿元人民币,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537亿元人民币,储备资产减少1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4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82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07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亿美元,二次收入逆差28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393亿美元,其中,资本账户逆差1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68亿美元,储备资产减少2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17年一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36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顺差290亿SDR,其中,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272亿SDR,储备资产减少19亿SDR。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透明度,自2017年起,二次收入项下新增发布“个人转移”和“其他二次收入”细分数据;直接投资项下新增发布“金融部门”和“非金融部门”细分数据。(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人民币计值)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266 贷方 2 40,856 借方 3 -39,590 1.A 货物和服务 4 1,488 贷方 5 36,180 借方 6 -34,692 1.A.a 货物 7 5,666 贷方 8 32,708 借方 9 -27,042 1.A.b 服务 10 -4,178 贷方 11 3,472 借方 12 -7,650 1.B 初次收入 13 -27 贷方 14 4,193 借方 15 -4,220 1.C 二次收入 16 -195 贷方 17 484 借方 18 -6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707 2.1 资本账户 20 -9 贷方 21 5 借方 22 -14 2.2 金融账户 23 2,715 资产 24 -3,587 负债 25 6,303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537 2.2.1.1 直接投资 27 864 资产 28 -1,413 负债 29 2,277 2.2.1.2 证券投资 30 -546 资产 31 -1,014 负债 32 46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1 负债 35 1 2.2.1.4 其他投资 36 2,219 资产 37 -1,338 负债 38 3,556 2.2.2 储备资产 39 178 3.净误差与遗漏 40 -3,973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季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美元计值)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84 贷方 2 5,933 借方 3 -5,749 1.A 货物和服务 4 216 贷方 5 5,254 借方 6 -5,038 1.A.a 货物 7 823 贷方 8 4,750 借方 9 -3,927 1.A.b 服务 10 -607 贷方 11 504 借方 12 -1,111 1.B 初次收入 13 -4 贷方 14 609 借方 15 -613 1.C 二次收入 16 -28 贷方 17 70 借方 18 -99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393 2.1 资本账户 20 -1 贷方 21 1 借方 22 -2 2.2 金融账户 23 394 资产 24 -521 负债 25 915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368 2.2.1.1 直接投资 27 126 资产 28 -205 负债 29 331 2.2.1.2 证券投资 30 -79 资产 31 -147 负债 32 68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0 负债 35 0 2.2.1.4 其他投资 36 322 资产 37 -194 负债 38 516 2.2.2 储备资产 39 26 3.净误差与遗漏 40 -57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以SDR计值)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17年一季度 1. 经常账户 1 136 贷方 2 4,382 借方 3 -4,246 1.A 货物和服务 4 160 贷方 5 3,881 借方 6 -3,721 1.A.a 货物 7 608 贷方 8 3,508 借方 9 -2,900 1.A.b 服务 10 -448 贷方 11 372 借方 12 -821 1.B 初次收入 13 -3 贷方 14 450 借方 15 -453 1.C 二次收入 16 -21 贷方 17 52 借方 18 -73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290 2.1 资本账户 20 -1 贷方 21 1 借方 22 -2 2.2 金融账户 23 291 资产 24 -385 负债 25 676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272 2.2.1.1 直接投资 27 93 资产 28 -152 负债 29 244 2.2.1.2 证券投资 30 -59 资产 31 -109 负债 32 50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0 资产 34 0 负债 35 0 2.2.1.4 其他投资 36 238 资产 37 -143 负债 38 381 2.2.2 储备资产 39 19 3.净误差与遗漏 40 -426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季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5.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互联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2017-08-03/hebei/2017/0803/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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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为99201亿元人民币(等值14378亿美元,不包括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35974亿元人民币(等值5214亿美元),占36%;短期外债余额为63227亿元人民币(等值9164亿美元),占64%。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44%。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债务余额为8460亿元人民币(等值1226亿美元),占9%;中央银行债务余额为1753亿元人民币(等值254亿美元),占2%;银行债务余额为46878亿元人民币(等值6795亿美元),占47%;其他部门债务余额为27785亿元人民币(等值4027亿美元),占28%;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14325亿元人民币(等值2076亿美元),占14%。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4071亿元人民币(等值3489亿美元),占24%;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18504亿元人民币(等值2682亿美元),占19%;货币与存款余额为24439亿元人民币(等值3542亿美元),占25%;债务证券余额为16197亿元人民币(等值2348亿美元),占16%;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654亿元人民币(等值95亿美元),占1%;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余额为14325亿元人民币(等值2076亿美元),占14%;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1011亿元人民币(等值146亿美元),占1%。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32156亿元人民币(等值4661亿美元),占32%;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67045亿元人民币(等值9717亿美元),占68%。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82%,欧元债务占7%,日元债务占3%,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8%。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附表: 中国2017年3月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17年3月末 2017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8460 1226 短期 695 10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695 10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7765 1126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4917 713 贷款 2848 41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1753 254 短期 839 122 货币与存款 839 122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914 133 SDR分配 654 9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60 3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46878 6795 2017年3月末 2017年3月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短期 36909 5350 货币与存款 23595 3420 债务证券 3360 487 贷款 9952 144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2 0 长期 9969 1445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5791 839 贷款 4162 603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16 2 其他部门 27785 4027 短期 20073 2909 货币与存款 5 1 债务证券 13 2 贷款 1853 26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18180 2635 其他债务负债 22 3 长期 7712 1118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22 206 贷款 5255 762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324 47 其他债务负债 711 10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14326 2076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674 1547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147 21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3504 508 外债总额头寸 99201 1437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2017-08-03/hebei/2017/0803/8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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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64824亿美元,对外负债47506亿美元,对外净资产17319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3459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3923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47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6367亿美元,储备资产31028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1%、6%、0.1%、25%和48%;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9037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8361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47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0060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61%、18%、0.1%和21%。 按SDR计值,2017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47776亿SDR,对外负债35012亿SDR,对外净资产12764亿SDR。 为进一步提高数据透明度,自2017年起,直接投资项下新增发布“金融部门”和“非金融部门”细分数据。(完) 2017年3月末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 项目 行次 期末头寸 (亿美元) 期末头寸 (亿SDR) 净头寸 1 17,319 12,764 资产 2 64,824 47,776 1 直接投资 3 13,459 9,919 1.1 股权 4 10,948 8,069 1.2 关联企业债务 5 2,511 1,850 1.a 金融部门 6 2,141 1,578 1.1.a 股权 7 2,047 1,509 1.2.a 关联企业债务 8 93 69 1.b 非金融部门 9 11,319 8,342 1.1.b 股权 10 8,901 6,560 1.2.b 关联企业债务 11 2,417 1,781 2 证券投资 12 3,923 2,891 2.1 股权 13 2,393 1,763 2.2 债券 14 1,530 1,128 3 金融衍生工具 15 47 35 4 其他投资 16 16,367 12,063 4.1 其他股权 17 1 0 4.2 货币和存款 18 3,528 2,600 4.3 贷款 19 6,122 4,512 4.4 保险和养老金 20 102 75 4.5 贸易信贷 21 5,820 4,289 4.6 其他 22 794 585 5 储备资产 23 31,028 22,867 5.1 货币黄金 24 737 543 5.2 特别提款权 25 98 72 5.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26 96 71 5.4 外汇储备 27 30,091 22,177 5.5 其他储备资产 28 6 4 负债 29 47,506 35,012 1 直接投资 30 29,037 21,400 1.1 股权 31 26,888 19,816 1.2 关联企业债务 32 2,149 1,584 1.a 金融部门 33 1,322 974 1.1.a 股权 34 1,272 937 1.2.a 关联企业债务 35 50 37 1.b 非金融部门 36 27,715 20,426 1.1.b 股权 37 25,616 18,879 1.2.b 关联企业债务 38 2,099 1,547 2 证券投资 39 8,361 6,162 2.1 股权 40 6,190 4,562 2.2 债券 41 2,171 1,600 3 金融衍生工具 42 47 35 4 其他投资 43 10,060 7,414 4.1 其他股权 44 0 0 4.2 货币和存款 45 3,631 2,676 4.3 贷款 46 3,503 2,581 4.4 保险和养老金 47 91 67 4.5 贸易信贷 48 2,682 1,977 4.6 其他 49 58 43 4.7 特别提款权 50 95 70 说明:1.本表记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净头寸是指资产减负债,“+”表示净资产,“−”表示净负债。 3.SDR计值的数据,是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数据通过SDR兑美元季末汇率折算得到。 2017-08-03/hebei/2017/0803/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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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17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顺差在合理区间,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转为顺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明显好转。 货物贸易顺差仍为我国经常账户顺差主要来源,货物出口和进口均呈现同比增长。2017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84亿美元,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例为0.7%,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823亿美元,其中,货物出口4750亿美元,进口3927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12%和23%,显示出外贸回稳向好的积极信号;服务贸易逆差607亿美元,同比增长12%,主要是受进口增长带动运输项下逆差扩大36%,以及旅行逆差增长5%的影响。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转为顺差。2017年一季度,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顺差368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逆差1263亿美元。一方面,境内主体对外投资趋于理性。一季度,因国际收支交易形成的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净增加547亿美元。具体看,对外直接投资资产净增加205亿美元;对外证券投资资产净增加147亿美元;对外其他投资资产净增加194亿美元。另一方面,境外投资者持续增加对我国的投资。一季度,对外负债净增加915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减少135亿美元。具体看,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增加331亿美元,仍保持了较高水平;来华证券投资净增加68亿美元,上年同期为净减少189亿美元;来华其他投资净增加516亿美元,主要是非居民存款增加,上年同期为净减少385亿美元。 国际收支交易导致储备资产略有下降,降幅明显收窄。2017年一季度,我国储备资产因国际收支交易(不含汇率、价格等非交易因素影响)减少26亿美元,同比和环比均少减98%,其中,外汇储备减少25亿美元,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等减少1亿美元。 问:2017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17年3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和负债均较上年末有所增长。3月末,我国对外净资产17319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资产64824亿美元,对外负债47506亿美元,较上年末(下同)分别增长0.2%和2%。 对外资产方面,除其他投资资产和金融衍生工具资产略有下降,其余各大类资产均略有增加。具体看,直接投资资产增加287亿美元,增长2%;证券投资资产增加272亿美元,增长7%;储备资产增加49亿美元,增长0.2%;金融衍生工具资产减少5亿美元,下降9%;其他投资资产减少444亿美元,下降3%。 对外负债方面,除金融衍生工具负债有所下降,其余各大类负债继续保持回升势头。具体看,直接投资负债增加378亿美元,增长1%;证券投资负债增加275亿美元,增长3%;其他投资负债增加212亿美元,增长2%;金融衍生工具负债减少19亿美元,下降28%。 从项目构成看,对外金融资产以官方储备资产为主,对外负债以外国来华直接投资为主。具体看,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31028亿美元,占资产总额比重为48%;对外直接投资13459亿美元,占比21%;证券投资3923亿美元,占比6%;金融衍生工具47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16367亿美元,占比25%。对外负债中,外国来华直接投资29037亿美元,占负债总额比重为61%;证券投资8361亿美元,占比18%;金融衍生工具47亿美元,占比0.1%;其他投资10060亿美元,占比21%。 总体看,我国储备规模仍位列全球第一,对外各类投资更趋理性,来华直接投资持续增长和其他来华投资回升亦显示境外投资者看好我国经济前景,这些都表明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较为稳健。 2017-08-03/hebei/2017/0803/8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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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近期我国外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17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继续稳步增长。截至2017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4378亿美元,较2016年末增加172亿美元,增长1.2%。外债总规模实现连续四个季度稳步增长。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自2016年二季度以来,随着对外债务去杠杆进程的基本结束,我国外债总规模已连续四个季度保持平稳回升态势。影响外债变动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包括经济基本面、跨境融资政策、境内外融资环境等。2017年初,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发布《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并扩大了银行和企业举借外债的空间,有利于促进外债资金正常合规流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随着国内宏观经济和跨境资金流动的回稳向好,以及外债管理改革和便利化措施的进一步落地,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稳步增长。下一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将继续完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外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2017-08-03/hebei/2017/0803/8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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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外汇局继续积极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和文件清理工作,更新截至2017年6月30日《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公布。 本次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17年6月30日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规定217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新增入《目录》文件主要涉及完善真实合规性审核、电子报关信息开放、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优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报送、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数据报送等。 今后,外汇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强化监管能力建设,致力构建简明清晰的规则框架,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17-08-16/hebei/2017/0816/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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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5月底上升32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6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0568亿美元,较5月末上升32亿美元,升幅为0.11%,为连续第五个月出现回升。 6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延续稳定势头,外汇供求仍保持相对平衡状态;国际金融市场上,非美元货币相对美元总体升值,资产价格小幅变动,外汇储备所投资的货币和资产之间发挥了此消彼长的分散化效应,外汇储备规模小幅微升。 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外汇储备规模较年初的30105亿美元上升463亿美元,增幅为1.5%。 往前看,我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协调性在不断提升,从产业支撑、发展动力、发展信心、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分析,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巩固、持续。随着金融市场扩大开放,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市场预期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稳定。 2017-08-16/hebei/2017/0816/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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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6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3.9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0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2.3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446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1.6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8587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8.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0万亿美元)。 2017年1-6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2.0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9万亿美元)。(完) 2017-08-16/hebei/2017/0816/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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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时,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2017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并答记者问。 主持人 袭艳春: 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国际收支司司长王春英女士,请她向大家介绍2017年上半年外汇收支数据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就先请王司长作介绍。 2017-07-20 10:00:50 王春英: 大家上午好,非常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首先通报一下2017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的情况,然后再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2017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总体延续复苏态势,国际金融市场相对稳定;我国经济稳中向好态势更趋明显,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增强,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外汇局一方面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稳妥有序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强化监管能力建设,严厉打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总体来看,上半年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外汇市场供求趋向基本平衡,是近三年来平衡状况最好的时期。 2017-07-20 10:01:52 王春英: 从银行结售汇数据看,2017年上半年,银行累计结汇5.31万亿元人民币(折合7727亿美元),售汇5.9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8665亿美元),结售汇逆差6443亿元人民币(折合938亿美元)。从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看,2017年上半年,累计涉外收入9.55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39万亿美元),对外付款10.12万亿元人民币(折合1.47万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5779亿元人民币(折合842亿美元)。 2017-07-20 10:03:59 王春英: 2017年上半年,我国外汇收支状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付款逆差大幅下降。2017年上半年,按美元计价,银行结汇同比增长6%,售汇下降4%,结售汇逆差938亿美元,同比下降46%;银行代客涉外收入同比增长3%,支出下降3%,涉外收付款逆差842亿美元,同比下降50%;其中,涉外外汇收付款逆差143亿美元,同比下降45%。 第二,外汇供求趋向基本平衡。从银行代客涉外外汇收支数据看,2017年1至2月份呈现顺差,3至6月份月均逆差59亿美元;从银行代客结售汇数据看,1月份逆差156亿美元,2至6月份月均逆差降至112亿美元,2016年月均逆差266亿美元;如果综合考虑即期、远期结售汇以及期权等相关影响因素,今年2月以来我国外汇供求呈现基本平衡。 2017-07-20 10:04:27 王春英: 第三,售汇率明显下降,企业外汇融资平稳增长。2017年上半年,衡量企业购汇动机的售汇率,也就是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8%,较2016年同期下降9个百分点,其中一、二季度分别为68%和67%,说明企业购汇更趋理性,外汇融资意愿稳步回升,购汇偿还债务的情况减少。2017年上半年,境内外汇贷款余额累计增加7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下降583亿美元。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融资余额上升138亿美元,其中,外币余额上升262亿美元。 第四,结汇率有所上升,境内个人持有外汇的意愿总体下降。2017年上半年,衡量结汇意愿的结汇率,也就是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较上年同期上升1个百分点,其中,一、二季度分别为62%和63%,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逐步增强。从个人境内外汇存款看,上半年累计下降17亿美元,2016年同期为增加129亿美元。 2017-07-20 10:09:01 王春英: 第五,银行远期结售汇差额由逆转顺。2017年上半年,银行对客户远期结汇签约同比增长94%,远期售汇签约下降18%,远期结售汇签约顺差95亿美元,去年同期为逆差370亿美元。其中一季度逆差34亿美元,二季度顺差130亿美元,说明近期人民币贬值预期明显减弱。 第六、外汇市场供求更趋平衡,推动外汇储备余额持续回升。截至2017年6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0568亿美元,比2016年末上升了463亿美元。其中,2至6月份储备余额连续5个月回升。 以上就是我要通报的2017年上半年外汇收支主要统计数据。下面,欢迎大家针对我国外汇收支状况有关问题提问。 2017-07-20 10:11:25 主持人 袭艳春: 感谢春英司长的介绍。下面进入答问环节,因为今天现场有很多外国记者,所以我们安排了全程的同声传译。按照惯例,提问前还是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提问。 2017-07-20 10:13:31 美国国际市场新闻社记者: 王司长,最近这几个月的跨境资本流动情况在好转,这种势头是否可以持续到下半年?主管部门接下来会防范哪些有可能的干扰因素?第二个问题,最近有报道说,几家大公司的海外投资项目由于违反有关的投资规定,被叫停,请问这些报道是否属实?中国目前是否在继续加强对海外投资的审查?刚才您提到跨境资本的流动好转现象,会否促使监管力度稍微放宽松一些?谢谢。 2017-07-20 10:17:56 王春英: 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 今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是全方位的。从各方面的数据指标来看,都能够比较明显地反映出来。一是国际收支再现经常账户、资本和金融账户“双顺差”。今年一季度,经常账户顺差184亿美元,非储备性质金融账户由去年第四季度逆差1031亿美元转为顺差368亿美元,结束了此前连续11个季度的逆差局面。二是境内外汇供求趋向平衡。从刚才通报的数据可以看到,上半年银行结售汇逆差同比大幅回落46%,如果考虑到远期结售汇签约呈现顺差等其他外汇供求因素,2月以来我国外汇供求基本处于平衡状况。三是企业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流出明显减少。刚才通报的数据也显示,今年上半年涉外收付款逆差同比回落了50%。四是外汇储备余额已连续五个月回升。 2017-07-20 10:18:33 王春英: 推动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好转的因素也是全方位的。从内部看,一是国内经济基本面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增强。近一段时期,中国经济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更加明显,起到了提振市场信心的作用。去年四季度经济增长6.8%,较前三季度增速有所回升;今年上半年增速达到6.9%的更高水平,很多经济指标持续向好。比如,我国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11个月处于扩张区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9%,比2016年同期加快了0.9个百分点。二是国内主体的市场预期进一步趋稳。今年上半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双向波动明显增强,累计升值2.4%;同时,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机制进一步完善,逆周期调节效果初步显现。在此情况下,国内主体对外投资更趋理性,对外负债继续平稳恢复。 2017-07-20 10:32:26 王春英: 从外部看,国际金融市场也相对稳定。虽然美联储在3月份和6月份两次加息,并且首次提出缩减资产负债表的计划,但是美元指数总体是由年初的102附近回落到了6月末的96左右,上半年美元汇率累计贬值了6.4%。从欧洲的情况看,欧元区的经济复苏势头更加稳定,法国总统大选也没有出现“黑天鹅”事件,英国“脱欧”后续进程也没有引起较大波动,市场上的不确定性有所降低。 2017-07-20 10:39:31 王春英: 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企稳的基础更加坚实。尤其是从近期的一些统计数据和信息来看,进一步增强了我们这方面的信心。第一,国内经济企稳向好的势头更加稳固、更加可持续。今年初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经济增长目标是6.5%左右,上半年已经实际增长6.9%,全年实现目标并且持续在合理区间运行没有什么悬念。6月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2017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测调高至6.7%,这是今年第二次上调对中国经济增速的预期,代表了国际社会的一个客观判断。同时,我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经济增长质量稳步提高。第二,国内市场更加开放。近期召开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都研究了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扩大对外开放的问题,未来在这方面也会有很多的工作或者政策推出。从直接投资看,近期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外商投资的举措,比如发布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深化自贸区外资领域先行先试等,将为外资进入中国提供更好的服务、营造更好的环境。随着相关措施的逐步落地,外国来华的直接投资资金流入仍将保持稳定增长。从证券投资看,香港与内地债券市场互联互通的合作,也就是债券通已经正式启动;中国A股纳入明晟新兴市场指数(MSCI)已经明确,这将从资金实际流入和市场信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提升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和国际影响力。比如,6月份,欧央行宣布增持5亿欧元人民币作为外汇储备。 2017-07-20 10:42:49 王春英: 此外,外部环境的影响更加温和。从实体经济看,今年全球经济仍将总体呈现复苏势头,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预测,今年全球经济增长3.5%,比去年增速加快0.4个百分点。从金融市场看,美联储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至今,已经加息四次,对市场的冲击尤其是对美元汇率的提振作用递减,一方面说明市场对政策的理解、适应和消化能力有所增强;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其他因素的对冲效果,比如,市场对美国经济长期增长的预期、欧元区和日本经济运行状况和货币政策导向等。 因此,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仍将保持总体稳定,资本大幅流出风险明显降低。当然,外汇局仍然会高度关注各种因素的影响,继续加强监测分析。 2017-07-20 10:55:25 王春英: 关于第二个问题,对于其中您谈到的具体情况,我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关于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我们也关注到,近日发改委和商务部等相关管理部门都作出了回应,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支持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按照商业原则和国际惯例的对外投资,尤其是支持企业投资和经营“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同时,有关部门将继续关注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非理性对外投资倾向,防范对外投资风险,建议有关企业审慎决策。外汇局将就对外直接投资问题继续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的工作,一方面保障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活动,鼓励境内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另一方面有效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促进我国对外投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2017-07-20 11:07:28 王春英: 在这里我想再强调一下,外汇局对外投资外汇管理政策是一贯的、稳定的。我们将坚持几个“不变”:始终坚持实施“走出去”的战略不变,坚持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的方针不变,坚持支持合法合规的对外直接投资方向不变,坚持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中注意防范对外投资风险的原则不变。谢谢你的问题。 2017-07-20 11:13:59 凤凰卫视记者: 我们关注到,去年底以来,外汇局出台了相关文件,加强相关外汇信息申报要求,特别是对于企业,有企业反映,跨境汇款需要提交很多资料和文件,对此感到非常困惑,请问对此您如何回应?怎么看待相关要求对企业正常经营行为的影响?谢谢。 2017-07-20 11:16:44 王春英: 谢谢你的提问。实际上,关于外汇信息申报,主要是2016年底外汇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个人外汇业务信息系统的通知》,并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通知》落实了个人外汇业务真实性审核要求,改进个人在银行办理购汇时的申报表格,细化了申报内容,强化数据质量和真实性。事实上,关于个人购汇相关政策没有改变,只是增加了购汇环节的信息申报。 政策实施以来,从调研和反馈情况看,个人合规用汇意识明显提高,通过虚假申报违规大额购汇、出借购汇额度参与分拆购汇等情况明显减少,全国个人结售汇业务运行正常,规范个人结售汇市场秩序效果明显。 外汇局监测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个人购汇同比下降4%,而去年同期为增长14%。今年上半年居民个人外汇存款余额下降17亿美元,去年同期为增加129亿美元,显示居民个人购汇和持汇意愿是趋稳的。 2017-07-20 11:18:25 王春英: 对于企业,我们并没有提出有关申报信息方面的要求,外汇局坚持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加强对外开放的原则没有改变。企业方面没有重大的政策调整,我们仍旧坚持经常账户可兑换的原则,依法支持和保障真实合规的经常项目支出与转移,同时不断提高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此外,我们仍会稳妥有序地推进市场双向开放,积极支持国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开展真实合规的对外投资,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关于您掌握的一些具体问题,我们可以在下面保持密切的联系,这对我们来说也很有帮助,谢谢。 2017-07-20 11:27:12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近期“债券通”开启,这对我国跨境资金流动会有什么相关影响?外汇局在这方面有哪些支持措施? 2017-07-20 11:33:37 王春英: 中国一直在持续、稳步推进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债券通”是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随着中国经济的稳健发展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发展,全球投资者投资人民币资产的需求日益增长。“债券通”是内地与香港之间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的制度安排,“北向通”使境外投资者更加便捷地投资中国债券市场。 2017-07-20 11:37:02 王春英: 当前中国债券市场发展空间很大,吸引境外资本流入的潜力也很大。第一,中国债券市场规模仍有较大增长潜力。目前中国债券市场规模在全球排第三位,但从相对GDP的水平来看,还有很大的增长空间。以政府债券为例,当前余额相当于我国GDP的近50%,而美国这一比例超过70%,日本则超过200%。第二,境外投资者的持有份额有望进一步提升。目前中国债券市场上境外投资者的持有比例为1.2%,如果再从具体的境外投资者持有政府债券的比例来看,目前中国是4%,美国是42%,日本是10%,印尼、马来西亚、泰国等亚洲新兴市场政府债券的境外投资者持有份额也都高于我国。第三,当前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仍高于其他主要市场。例如,7月初,中国10年期国债收益率为3.6%,美国为2.3%,欧洲为0.5%,日本只有0.08%。 2017-07-20 11:41:30 王春英: 外汇局积极支持“债券通”开放措施,配合人民银行研究有关的资金汇出入、汇兑以及外汇风险管理等机制安排,采取便利化管理措施,比如,对资金的汇出入、汇兑基本没有限制;允许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结算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香港结算行可基于“北向通”项下的真实合规需求在境内银行间市场平盘,有利于境外投资者管理汇率风险。未来,外汇局将根据我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和“债券通”实施情况,坚持投资便利与把握风险相结合,促进跨境资金平稳流动;积极稳妥地做好相关业务外汇兑换以及外汇风险对冲(即套期保值)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我国外汇市场对外开放以及与境内金融市场开放的协调发展。谢谢。 2017-07-20 11:45:24 彭博新闻社记者: 现在我们看到中国企业的短期外债水平有所上升,请问外汇局对此是否感到担忧?您认为这会带来什么样的风险?外汇局是否会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应对这样的风险? 2017-07-20 11:49:50 王春英: 当前我国外债处于平稳增长时期。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1.44万亿美元,较2016年末增加171亿美元,增幅为1.2%。外债总规模持续4个季度稳步增长。 2017-07-20 11:52:07 王春英: 从外债水平和相关衡量指标看,目前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第一,近一段时期我国全口径外债规模持续回升,但远未达到近年来的较高水平。2014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1.78万亿美元,随后开始回落,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降至1.33万亿美元,这是全口径外债统计以来的历史最低水平。目前的1.44万亿美元比历史低位提升了1063亿美元,但仍比2014年末的较高水平低3400多亿美元。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的变化相对稳定,今年一季度末中长期外债余额比2014年末高出397亿美元;短期外债有所波动的,今年一季度末短期外债余额较上年末增加455亿美元,主要是银行吸收的货币和存款增加,但比2014年末余额仍低3818亿美元。外债资金正常合规流动,有助于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我们认为,观察一个经济数据或者金融指标的变化,还是应该从更长的时期来看,从绝对值、相对值等角度评估它处于什么样的水平,当前我国短期外债的绝对规模还是明显低于历史高位的。 2017-07-20 11:55:06 王春英: 第二,衡量我国外债风险的主要指标均在国际警戒标准之内。2016年末,我国负债率,即外债余额/GDP,为13%,国际公认安全线是20%;债务率,即外债余额/货物和服务出口收入,为65%,国际公认安全线是100%;偿债率,即外债还本付息/货物和服务出口收入,为6%,国际安全线是20%;短期外债和外汇储备比为29%,国际公认的安全线是100%。 未来,我国将继续完善宏观审慎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在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测分析,防范外债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谢谢。 2017-07-20 12:04:00 中国新闻社记者: 我国的外汇储备连续五个月回升,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如何看待下半年外汇储备的趋势?谢谢。 2017-07-20 12:06:03 王春英: 上半年,外汇储备余额连续五个月回升,增强了市场信心。影响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因素,之前也多次跟大家进行了交流,主要有四项:一是央行在外汇市场的操作;二是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波动;三是由于美元作为外汇储备的计量货币,其它各种货币相对于美元的汇率变动可能导致外汇储备规模的变化;四是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关于外汇储备的定义,外汇储备在支持“走出去”方面的资金运用记账时会从外汇储备规模内调整至规模外,反之亦然。 2017-07-20 12:07:12 王春英: 上半年外汇储备规模连续回升的影响因素主要归结为两个方面:一是从交易角度看,中国经济增长稳中向好态势更加明显,跨境资金流动持续呈现稳定势头,人民币汇率稳中有升,受此提振,居民和企业的购汇行为更加趋于理性,外汇供求总体趋向平衡。二是从非交易角度来看,今年非美元货币相对于美元总体升值,外汇储备投资资产的价格有所上升,推动储备规模稳步回升。 2017-07-20 12:10:40 王春英: 未来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仍有保持稳定的基础。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长稳定性和协调性不断提升,从产业支撑、发展动力、发展信心、发展环境等多个方面分析,我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巩固和持续。另一方面,金融市场扩大开放,外汇市场健康发展,市场预期更加稳定,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趋向平衡,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谢谢。 2017-07-20 12:13:17 主持人 袭艳春: 我们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王春英司长非常精彩的答问,也谢谢大家。 2017-07-20 12:17:15 (原文载于中国网) 2017-09-01/hebei/2017/090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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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依法严厉查处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行为,维护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外汇违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案例1:捷汇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7月至9月,捷汇通(天津)贸易有限公司编造采购合同,虚构进口贸易,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4825.78万美元,造成大额外汇资金非法流出。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违规金额巨大,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606万元人民币。 案例2: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9月至11月,日照天桥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转口贸易合同,伪造商业发票和货运提单,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1528.5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91.9万元人民币。 案例3:浙江绍兴三锦石化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4月至2016年4月,浙江绍兴三锦石化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使用已作废货运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合同,先后5次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金额合计256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 案例4:四川元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逃汇案 2014年3月至2016年6月,四川元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虚构转口贸易,多次使用报废船只的虚假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业务20笔合计1299.92万美元;办理转口贸易收汇业务20笔合计1303.38万美元,非法进行套利。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利用虚假单证向境外付汇的行为,构成逃汇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43.89万元人民币;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利用虚假单证收汇构成外汇违规汇入行为,对其处以罚款244.53万元人民币。合并处罚488.42万元人民币。 案例5: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上海珂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勾结境外关联公司,伪造海运提单,虚构转口贸易,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824.8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80万元人民币。 案例6:宁波北工能源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11月,宁波北工能源有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虚构转口贸易,使用无效的海运提单办理转口贸易付汇,向境外非法转移资金804.9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52万元人民币。 案例7: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5年3月,深圳市圣灏实业有限公司通过虚构转口贸易、篡改提单信息、伪造海运提单等手段,从银行骗取贸易融资849.49万美元,非法转移境外。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05万元人民币。 案例8:浙江籍陈某等境外提现方式非法经营案 2013年10月至2015年11月,陈某等4人以本人及亲戚朋友名义,办理100多张银行卡,在澳门提取港元现钞,再私下卖给当地商户或赌场,涉及金额4.76亿元人民币。 该行为构成未经批准经营结汇、售汇以外其他外汇业务行为,浙江瑞安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决陈某等4人有期徒刑3至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人民币。 案例9:湖北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6年6月至9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分3次将1035万元人民币兑换成港元并在香港购买股票,股票卖出所得1490万港元通过地下钱庄在香港结汇,分8次汇入境内。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81万元人民币。 案例10:浙江籍施某通过离岸账户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1年8月至2015年3月,施某通过其实际控制的香港公司在内地开立离岸账户,将公司出口所得外汇收入546万美元,非法售卖给境内个人。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84万元人民币。 案例11:黑龙江籍孙某逃汇案 2015年4月至9月,孙某为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采用分拆方式,将人民币资金分散汇入69人境内个人账户,再借用该69名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将344.99万美元违规汇至本人控制的境外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4.25万元人民币。 案例12:山东籍史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6月至7月,史某非法向境外转移资产,将644万元人民币分7笔转入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通过地下钱庄境外账户在澳大利亚收取123.47万澳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5.08万元人民币。 案例13:贵州籍祝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祝某为逃避监管,将1291.4万港元通过地下钱庄兑换并转入境内本人人民币账户,涉及金额1034.74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6万元人民币。 案例14:广东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5年5月,陈某为实现逃税目的,将境外收取的外汇通过地下钱庄转入境内本人人民币账户,涉及金额1037.4万元人民币。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31.5万元人民币。 案例15:香港籍潘某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案 2014年,潘某通过其境内个人结算账户收取境内个人叶某11笔,共计403万元人民币,联系香港地下钱庄向叶某指定境外供货商付款501万港元,用于走私动物饲料。 该行为构成非法介绍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8万元人民币。 案例16:广东籍刘某逃汇案 2016年11月,刘某为偿还境外融资本息,借用18名境内个人年度购汇额度,分拆购付汇,将89.15万美元转移至本人控制的香港账户。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其处以罚款12.06万元人民币。 案例17: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4月,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在6家异地企业提交的提单均为虚假提单,装箱单、提单货物重量畸轻,明显有悖常理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上述企业办理名为转口贸易实为非法套利的付汇业务15笔,金额合计1.62亿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41.05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9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18:民生银行三亚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购汇案 2014年5月至2016年1月,民生银行三亚分行为17名个人办理18笔购汇汇出业务,金额81.08万美元。其中16人为该行员工,均为出借个人购汇额度帮助该行负责人汪某及朋友购汇汇往境外账户。2016年7月,该行为5名员工办理5笔购汇提钞业务,金额45000美元,均为出借个人购汇额度帮助该行负责人汪某购汇提钞。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参与人员主要为该行负责人和员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100万元人民币,责令停止对私售汇业务1年的处罚,对该行负责人汪某罚款50万元人民币,责令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案例19: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6年5月至7月,宁波银行上海张江支行在企业提交的海运提单均为复印件,收货人名称与该企业不一致,不能证明该企业拥有相关货权和真实转口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该企业办理转口贸易付汇4笔,金额合计9217.69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100万元人民币,责令停止经营对公售汇业务1年的处罚。 案例20: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4年3月至11月,重庆农村商业银行在某企业提交的提单为虚假记名提单,收货人名称与该企业不一致,提单、装箱单中商品数量、重量等基本计量单位缺失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该企业办理名为转口贸易实为非法套利的付汇业务11笔,金额合计6608.21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金额巨大,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3.28万元人民币,并处罚款9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1: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违规办理贸易融资案 2015年6月,中国农业银行嘉善支行在企业提供的销售合同金额大幅偏离实际生产经营,系构造合同情况下,未对贸易背景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查,为该企业办理了一笔1900万美元贸易融资。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4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2:恒丰银行泉州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5年8月至9月,恒丰银行泉州分行在某异地企业提交的提单均为记名提单复印件,收货人名称与企业不一致,不能证明企业拥有相关货权和真实转口贸易背景的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为该企业办理名为转口贸易实为非法套利的付汇业务3笔,金额合计1183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4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3: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分拆购汇案 2015年2月,中国建设银行德州分行所辖支行在同一企业多名员工同日通过新开账户集中购汇、每笔接近5万美元、本人不到场等分拆特征明显的情况下,既未审核个人委托购汇授权书等材料,也未对购汇人民币资金来源进行尽职调查,为2名个人办理了41人名下的个人分拆购汇,金额合计204.59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情节严重。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4: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分行违规办理转口贸易付汇案 2015年12月和2016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镇江分行在企业提供的提单因货主指定收货人而无法转让、提单信息证明该企业没有货权情况下,未对转口贸易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核,分别为该企业办理转口贸易购付汇81.09万美元和51.97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罚款30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案例25:平安银行珠海分行违规办理售汇案 2015年7月,平安银行珠海分行在企业提交的合同显示企业为出口方、应办理出口收汇业务、并无真实贸易购汇需求的情况下,未对贸易背景及单证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尽职审查,为企业办理进口购汇3笔,金额合计375万美元。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了《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6万元人民币的处罚。(完) 2017-09-01/hebei/2017/0901/8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