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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头部企业重点银行“三三六”联系机制以及便利政策直通车系列调研走访活动,近日,娄底市中心支局谢志成副局长一行赴双峰经济开发区走访了湖南劲松机械有限公司和湖南东方红机电制造有限公司,工商银行娄底分行以及双峰县商务粮食局相关人员受邀一同参与调研。 调研组详细了解了2家涉印企业的经营现状、发展规划、业务模式以及外汇收支等具体情况,宣讲了外汇贸易各项便利化措施,开展了汇率风险管理辅导,对企业遇到的汇率风险管理、融资难、融资贵等疑问一一解答。 2021-11-15/hunan/2021/1115/18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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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外汇管理政策,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近日,外汇科举办全市外汇业务培训班,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外汇业务主管及经办人员共40余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外汇科的4位业务骨干分别就各自外汇业务条线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际收支间接申报、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基础知识与操作实务、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及个人外汇业务等,重点对日常外汇业务办理中的突出问题进行讲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21-11-15/hunan/2021/1115/18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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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shown in the statistics of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of Foreign Exchange (SAFE), in October 2021, th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was RMB 1195.1 billion and RMB 1088.9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urplus of RMB 106.2 billion. During January to October 2021,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was RMB 13232.7 billion and RMB 11962.9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 surplus of RMB 1269.9 billion. In the US dollar terms, in October 2021, th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was USD 186.2 billion and USD 169.6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urplus of USD 16.5 billion. During January to October 2021,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was USD 2046.0 billion and USD 1849.5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 surplus of USD 196.5 billion. In October 2021, th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 sectors was RMB 2918.3 billion and RMB 2694.9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urplus of RMB 223.4 billion. During January to October 2021,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 sectors was RMB 31408.8 billion and RMB 29666.0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 surplus of RMB 1742.8 billion. In the US dollar terms, in October 2021, th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 sectors was USD 454.6 billion and USD 419.8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 surplus of USD 34.8 billion. During January to October 2021, the accumulative amount of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 sectors was USD 4858.0 billion and USD 4588.4 billion, respectively, with an accumulative surplus of USD 269.6 billion. Addendum: Glossary and relevant definitions Balance of payments (BOP) refers to all economic transactions between residents and non-residents.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refers to settlement and sale transaction that bank executes for customers and for the banks themselves, including statistic data on settlements of forward contracts for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and the exercises of option, and excluding the transactions in the interbank foreign exchange market. The statistic reporting date of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banks should be the trade day of the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transaction. By definition,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means foreign exchange holders sell foreign exchange to designated foreign exchange bank, and foreign exchange sales means designated bank sells foreign exchange to foreign exchange buyers. The newly signed contract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refers to the binding forward contract between designated foreign exchange bank and client that predetermines foreign exchange currency, amount, exchange rate and tenor which to be executed upon maturity. The unwind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refers to, where client is unable to perform the original forward contract due to change in its real demand, client to fully or partially close its forward position by executing another deal with opposite direction to the original contract. The roll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refers to client to adjust the settlement date of original contract due to change in its real demand. The outstanding amount of forward foreign exchange settlement and sales by the end of the current period refers to the total amount of forward contracts accumulated from all non-matured forward contracts with client. The net Delta exposure of outstanding options refers to the implied foreign exchange spot risk exposure from outstanding option contracts that bank executed with client. The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y non-banking sectors refers to the receipts and payments between domestic non-banking sectors (including institutional and individual residents) and non-residents through domestic banks, excluding receipts and payments in cash. In particular, the statistics includes cross-border receipts and payments between non-banking sectors and non-residents through domestic banks (including RMB and foreign currency), and domestic receipts and payments between non-banking sectors and non-residents through domestic banks (temporarily excluding domestic receipts and payments in RMB between individual residents and non-resident individuals). Data are collected when customers conduct receipts and payments with non-resident counterparties at domestic banks. Specifically, the receipts refer to the capital of non-banking sectors received from non-residents via domestic banks; the payments refer to the capital of non-banking sectors paid to non-residents via domestic banks. 2021-11-19/en/2021/1119/18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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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0月,银行结汇11951亿元人民币,售汇1088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062亿元人民币。2021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13232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9629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1269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银行结汇1862亿美元,售汇169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65亿美元。2021年1-10月,银行累计结汇20460亿美元,累计售汇18495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1965亿美元。 2021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2918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26949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2234亿元人民币。2021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14088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296660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1742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1年10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46亿美元,对外付款4198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348亿美元。2021年1-10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858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5884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2696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1-11-19/safe/2021/1119/202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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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1年10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1年10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1年10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10月份我国外汇市场延续平稳运行态势。从主要指标表现看,一是银行结售汇顺差16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348亿美元,较9月份顺差规模提升,主要受国庆假期影响,部分企业贸易收汇集中在假期后进行。9月至10月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月均顺差规模与二季度以来的月均水平相当,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保持基本稳定。三是截至10月末,外汇储备余额为32176亿美元,较9月末增长0.5%,主要受汇率折算和全球资产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外汇市场预期总体平稳。从外汇市场相关指标看,市场主体汇率预期总体平稳,并且保持“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剔除国庆假期因素,9月至10月的月均结汇率(客户向银行卖出外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4%,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3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结汇意愿稳中有降;9月至10月的月均售汇率(客户从银行买汇与客户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62%,较三季度月均水平下降1个百分点,说明市场主体购汇意愿保持平稳。 主要渠道跨境资金流动合理有序。10月份,货物贸易和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的跨境资金保持一定规模净流入,体现了国内经济稳定恢复的支撑作用;非居民净增持境内债券和股票合计为115亿美元,与三季度月均水平相当。此外,跨境留学支出、直接投资利润汇出从季节性高峰回落并趋稳。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世界经济复苏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发达经济体逐步退出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但我国经济保持稳定恢复态势,发展韧性持续显现,国际收支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将继续为外汇市场平稳运行提供支撑。 2021-11-19/safe/2021/1119/20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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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972亿元,支出18013亿元,顺差2959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8900亿元,支出15218亿元,顺差3682亿元;服务贸易收入2072亿元,支出2796亿元,逆差72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1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3246亿美元,支出2788亿美元,顺差45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2926亿美元,支出2356亿美元,顺差57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321亿美元,支出433亿美元,逆差112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21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959 458 贷方 20972 3246 借方 -18013 -2788 1.货物贸易差额 3682 570 贷方 18900 2926 借方 -15218 -2356 2.服务贸易差额 -723 -112 贷方 2072 321 借方 -2796 -433 2.1加工服务差额 79 12 贷方 84 13 借方 -4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1 3 贷方 46 7 借方 -25 -4 2.3运输差额 -4 -1 贷方 857 133 借方 -861 -133 2.4旅行差额 -626 -97 贷方 57 9 借方 -683 -106 2.5建设差额 31 5 贷方 98 15 借方 -67 -10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103 -16 贷方 47 7 借方 -150 -23 2.7金融服务差额 -81 -13 贷方 36 6 借方 -117 -18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70 -42 贷方 74 11 借方 -343 -53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64 10 贷方 293 45 借方 -229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94 30 贷方 463 72 借方 -269 -42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 0 贷方 10 2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8 1 借方 -33 -5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1-11-15/ningxia/2021/1115/1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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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下午,国家外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外汇局学习贯彻各项工作。 会议一致认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交织影响,在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国内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极为繁重艰巨的情况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充分彰显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会议认为,在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的重大历史关头,党中央召开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动全党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深刻总结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牢记初心使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是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指南。《决议》强调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外汇局党组完全赞成并坚决拥护。 会议强调,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把握《决议》的核心要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会议要求,外汇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统筹谋划、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外汇管理工作实际抓好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全会精神,通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举办专题培训班等形式,不断深化对全会精神的学习领会。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讲全会精神,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是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历史的重要论述,巩固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三是坚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外汇领域“放管服”改革,促进跨境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继续扩大外汇业务便利化试点范围,完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四是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稳妥有序推进资本项目高水平开放,支持区域开放创新和特殊区域建设,继续完善外汇市场“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管理框架,保障外汇储备资产安全、流动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外汇市场稳定和国家经济金融安全。五是驰而不息正风肃纪,以配合中央巡视及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突出政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外汇局全体党组成员、总会计师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驻人民银行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1-11-19/gansu/2021/1119/14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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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2月,鞍山鼎泰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81.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6月,南京金奥地产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63.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杨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5月至2019年11月,杨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198.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5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广东籍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7笔,金额合计141.6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30.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上海籍梅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8月至2020年3月,梅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4笔,金额合计445.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74.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境外个人曾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20年1月,曾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2笔,金额合计747.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538.4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浙江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1笔,金额合计54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福建籍施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3月,施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5笔,金额合计176.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5.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北京籍邓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5月至2020年11月,邓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28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9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上海籍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笔,金额合计428.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1-15/ningxia/2021/1115/1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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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7日,甘肃省分局副局长冯宗敬主持召开甘肃省分局2021年第四次局务会会议,对16项修订(制定)的内控制度进行了集体审议,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科级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负责人分别就本处室负责修订(制定)的内控制度的修订(制定)背景、意见征求过程和主要修订(制定)内容等做了汇报。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工作规则》等16项内控制度,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印发实施。 冯宗敬副局长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省分局内控管理体系,抓好内控制度落实,切实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促进高效履职。一是及时组织全省外汇管理系统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各项内控制度,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二是要认真整理,形成《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内控制度》汇编;三是要做好有关制度演练、评估,根据总局制度变化和工作实际,坚持简单、易行、好操作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内控制度,筑牢内部管理风险防线。 同时,要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工作。一是要对表对标总局考核办法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二是要注重加强特色亮点工作的全链条谋划、调度和总结评估;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向总局的汇报请示,力争实现全年提档进位目标。 2021-11-19/gansu/2021/1119/1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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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21年9月7日(星期二)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田玉龙介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工作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以下为文字实录。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先生,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田玉龙先生,请他们为大家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出席今天吹风会的还有,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先生,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先生,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先生。 下面,首先请潘功胜先生作介绍。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各位媒体界的朋友,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首先,我代表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局感谢媒体界朋友长期以来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对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今天的吹风会我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六稳”“六保”工作,把支持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发展作为“六稳”“六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在国务院金融委的直接指挥下,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精准、合理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实施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深入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小微企业融资继续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态势,企业融资便利性得到较大幅度提升。到2021年7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7.8万亿元,同比增长29.3%。支持小微经营主体3893万户,同比增长29.5%。7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93%,较去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增长,发展动力进一步增强,但经济恢复仍然不稳固、不均衡,全球疫情仍在持续演变,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中小微企业原材料等价格居高不下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应收账款增加、疫情灾情影响等实际困难和问题。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继续牢牢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会同有关部门在落实好已出台各项金融惠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策激励约束,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改进金融机构内部资源配置和政策安排,优化融资环境等,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谢谢! 寿小丽:谢谢。下面,请田玉龙先生作介绍。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新闻发言人田玉龙:各位记者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工业和信息化事业的关心,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支持,借这个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助力中小企业和困难行业持续恢复,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别是上周在2021年中国国际服贸会全球服务贸易峰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继续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深化新三板改革,打造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主阵地。李克强总理多次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出台惠企政策,要求加强政策储备,做好跨周期调节,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刘鹤副总理近期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上指出,中小企业好,中国经济才会好!进一步强调了中小企业的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 工业和信息化部作为国务院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部署,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惠企政策,全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作了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各有关部门延续实施行之有效的惠企助企政策。包括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稳岗返还、以工代训等就业政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融资担保降费奖补等金融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二是进一步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启动实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等。坚持普惠性政策和功能性政策并举,助企纾困和激发活力并重,以保促稳、稳中求进,保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总体稳定恢复增长势头。三是针对国内外经济和市场形势复杂多变,疫情灾情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特别是最近大宗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导致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等问题,中小企业持续发展面临较大压力和挑战。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在用好已有惠企政策基础上,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稳住市场主体、稳住就业,研究和适时出台部分惠企政策到期后的接续政策,提高应对困难和挑战的能力。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围绕着“政策、服务、环境”三个领域,聚焦“融资促进、权益保护”两个重点,紧盯“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中小企业“321”工作体系,把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筑牢发展基础,增强企业获得感。 我先介绍这么多,我愿意和我的同事回答大家的问题,谢谢大家。 寿小丽: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媒体朋友们开始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今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和去年比,有什么新特点?金融领域中小企业纾困政策目前执行情况怎么样?谢谢。 潘功胜:今年以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持了银行体系的流动性合理充裕,继续实施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持续提升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督促银行进一步完善内部资源配置和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和行业的企业支持。总的来看,金融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五方面的进展情况。 一是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8月的数据还没有出来,到7月末,社会融资规模存量302万亿,同比增长10.7%。广义货币M2余额230万亿,同比增长8.3%。这两项指标的增速和疫情前大体相当,与名义GDP增速基本匹配。今年1-7月份,人民币贷款新增13.8万亿元,比去年1-7月多增7582亿元。 二是小微企业融资呈现“量增、面扩、价降”的局面。7月末,中小微企业法人贷款余额72.4万亿元,占全部企业贷款65.7%,其中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7.8万亿元,同比增长29.3%。支持小微企业经营主体3893万户,同比增长29.5%。7月新发放普惠小微贷款企业贷款利率4.93%,较上年末下降0.15个百分点。 三是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效果明显。这两项直达实体经济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指去年6月份人民银行推出的两项,第一项是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工具,第二项是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工具。去年6月这两项工具推出后,我在人民银行曾经邀请媒体朋友们介绍过。2020年到今年7月末,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延期还本付息贷款12.5万亿,其中支持中小微企业延期还本付息10.2万亿。从去年6月以来,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累计发放6.1万亿元,占同期累计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的29%,较两项政策实施前提升8个百分点。 四是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性显著提升。人民银行建立完善了供应链金融政策框架和基础设施,完善了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建设供应链票据平台,提高了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的流转效率。今年上半年,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共促成中小微企业融资2万笔、6291亿元,同比增长了40%和10%。外汇局搭建了服务于外贸企业的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到7月末,平台服务的中小微外贸企业8343家,累计完成融资1000多亿美元。 五是重点行业和区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建立了包含42万家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和供应链核心企业名录库,累计推动了发放贷款7.1万亿元,带动就业超过3000万人。同时,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航空、文化旅游、住宿餐饮、零售、外贸等领域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信贷结构优化调整,引导加大对绿色发展、科技创新、制造业等领域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同时,对东北三省等10个信贷增长缓慢地区新增再贷款额度2000亿元,初步扭转了长期以来这些地区贷款少增的局面。 我就给大家报告以上这五个方面的情况、进展和效果。谢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稳增长、保就业,重在保市场主体特别是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针对大宗商品价格居高不下导致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应收账款增加、疫情灾情增加等问题,请问如何才能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成本上升的压力?谢谢。 田玉龙: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我来回答。你提的这个问题是一个大家非常关注的问题。总的来看,2021年以来中小企业生产效益呈现恢复增长态势,运行持续向好。根据统计数据显示,1-7月,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同比都有增加,分别增加26.4%、43.9%。7月末,企业亏损面为21.5%,比去年同期收窄1.5个百分点。总体看效益还是在不断扩大。我部会同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对4000多万户小微企业用电大数据监测显示,小微企业用电稳步复苏,1-7月,小微企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5.1%,两年平均增长3.4%。用电景气指数连续16个月处于扩张区间,整体反映企业生产情况和效益情况都在同步向好。 现在全球疫情依然严峻,环境比较复杂,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加。今年二季度以来,原材料、物流成本持续大幅上涨推高了经营成本,订单需求不足等一些问题,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近期再加上汛情突发的因素,造成了一些经营困难,部分小微企业也面临一些新挑战。 针对这些情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我们发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两个协调机制作用,会同各部门协同来解决、帮助中小企业解决问题和困难,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落细已出台政策。去年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总体是行之有效的,有财税、金融政策,刚才潘行长也谈到,我们要用好用足这些政策,要把助企惠企政策落地,特别是完善跨部门政策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策解读和推送,使政策可见度、到达率不断提高。 二是进一步研究加大支持力度。会同各部门根据国内外形势变化和实体经济需要,研究并适时出台接续政策,稳定政策预期,增强企业信心。目前正在抓紧修订出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已经征求了意见,推动针对中小企业不同的特点来精准施策。 三是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分布广泛,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产业中小企业发展差异比较大,这里要鼓励支持地方政府采取特色的、个性化的政策予以扶持,切实解决属地化中小企业的实际困难,应对疫情、汛情冲击,纾困解难,因地制宜地加强生产要素保障,进一步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四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监测和运行研判。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及时跟踪监测中小企业运行情况、经营情况,通过密切跟踪,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政策储备搞得更精准、更充足,及时出手帮助企业解决困难。 前期这些政策措施实施的效果已经出来了,我们要尽可能把政策体系完善好,使中小企业不断保持增长势头、发展势头。我先介绍这些,谢谢。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我们看到当前中小微企业发展依然面临很多困难,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能不能介绍一下金融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谢谢。 潘功胜:9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作了专题研究,人民银行在会上作了汇报。下一步,我们会在已经出台的一些惠企政策尤其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政策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在今年剩余的4个月,也就是9月-12月之内发放。人民银行提供商业银行的再贷款利率是2.25%,商业银行拿到这笔贷款,它的发放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平均利率在5.5%左右。同时,我们采取“先贷后借”模式,保障资金使用精准性和直达性。 第二,加大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的实施力度。这项政策是去年6月人民银行为应对当时的疫情对中小企业推出的政策工具,目前这项政策仍然在使用。我们会按照去年国务院批准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工具,继续用好再贷款资金,引导银行更多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 第三,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合作,发挥好地方政府融资担保机构作用。地方政府已经建了不少融资担保机构,设立这些担保机构的主要功能就是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担保。在这方面,我们的工作方向是要提升政府融资担保的覆盖面,并且要降低融资担保的费率。 第四,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解决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被占用导致的资金周转困难。我们分析中小微企业出现问题的时候,其中问题之一是应收账款过去一段时间增长得比较多,怎样解决中小微企业被大中型企业占用资金的问题。在宏观层面,要保持稳定的融资环境,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督促大中型企业加大账款清欠,遵守市场支付纪律。在金融方面,我们将推动更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与人民银行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发挥好平台的确权功能。指导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授信,基于中小微企业在供应链中的合同、物流等信息展开授信。在推动落实及时支付条例的基础上,推动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汇票替代其他形式的账款,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票据贴现和标准化票据融资,人民银行提供再贴现支持,缓解了中小微企业占款压力。 第五,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两年前人民银行提出“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我们把它定义为一个工程。从金融供给侧改革的角度,怎么样提升金融机构服务于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这是一个核心环节,这里包括商业银行内部资源配置、绩效考核、风险评估、尽职免责以及对金融科技的使用等。比如,商业银行的普惠金融考核,商业银行总行对分行、分行对支行,都有一套考核体系,这套考核体系里要求他们必须对普惠金融占有一定比重。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要对普惠小微贷款资金的使用实行优惠价格。 另外,我们继续发挥好财政、工信、税收等部门以及地方政府的合力,进一步提振市场需求,稳定大宗商品价格,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同时,推动强化贷款风险分担补偿、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 谢谢。 彭博新闻社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宣布再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但年内基础货币的缺口仍然较大,人民银行会采取什么货币政策工具填补这个流动性缺口?第二个问题,为促进共同富裕,人民银行将采取哪些政策措施实现这一目标?新增再贷款额度会对其他政策工具比如调整准备金率和利率产生什么影响? 潘功胜:谢谢你的问题。我请我的同事先来回答你的问题,孙国峰是货币政策司的司长,邹澜同志是金融市场司司长,他们都是金融方面的专家,首先请孙国峰同志回答问题。 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孙国峰:刚才这位记者朋友提到的基础货币缺口,我想并不存在很大的基础货币缺口。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综合运用降准、再贷款、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投放基础货币,操作的前瞻性、有效性、精准性提高,保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我们观察流动性的一个最重要指标是货币市场的DR007,从这个指标看货币市场运行平稳,月末、季末都没有出现大的波动。相对公开市场7天操作利率的偏离幅度处于近年来同期低位。8月份,DR007均值是2.15%,比公开市场操作7天逆回购利率低了5个BP,也就是说很接近。7月降准后,金融机构运用降准释放的长期资金归还了一部分中期借贷便利,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需求得到了充分满足。今后几个月流动性供求将保持基本平衡,不会出现大的缺口和大的波动。 对于财政收支、政府债券发行缴款等因素对流动性产生的阶段性扰动,人民银行有充足的工具予以平滑,完全可以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央行完善流动性和市场利率调控框架,提高透明度,通过言行一致的操作和预期管理稳定了市场预期,有效降低了金融机构的预防性流动性需求,使得维护货币市场平稳运行所需要的流动性的总量持续下降。也就是说在目前的条件下,可能不需要原来那么多的流动性就可以保持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这种情况下,市场不宜简单根据银行体系流动性或者超额准备金率判断流动性松紧程度,判断流动性最重要的指标是观察市场利率,特别是DR007。谢谢。 潘功胜:关于你问到的共同富裕问题,人民银行所主导的金融政策和货币政策,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应该说有很多发挥的空间。我举个例子,比如说脱贫攻坚是我国三大攻坚战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年初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人民银行负责牵头金融扶贫,在过去几年里我负责牵头,金融系统在脱贫攻坚中投入了很多资源,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总书记在脱贫攻坚总结大会上曾经讲到,金融精准扶贫贷款共发放9.2万亿元,这里包括贫困户的小额贷款、产业扶贫贷款和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贷款。应该说,金融扶贫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重要贡献。这只是我结合自己在过去这些年的工作经历,给你讲的其中一个故事。人民银行在金融政策和货币政策方面发挥的空间往往比这个要宽泛得多。 下面,请我们金融市场司邹澜司长介绍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司长邹澜:我再作一些补充。除了金融扶贫之外,下一步在金融促进共同富裕方面,我们还有很多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比如,我们坚持不搞“大水漫灌”,执行好货币政策,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这对促进共同富裕非常重要。提高金融支持区域发展的平衡性,实施好信贷增长缓慢省份的再贷款政策;加大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包括今天我们介绍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各项举措,还包括前不久我们和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一起专门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还有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平等、安全地享受现代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加大住房租赁市场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各类资本规范健康发展,坚决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等。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很多。 总之,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的重大决策,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稳定性,为促进共同富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谢谢。 封面新闻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支持,请问目前我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展情况如何?在破解“卡脖子”问题上,这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作用又是怎样的?未来工信部将如何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技术、人力、数据等要素向优质中小企业集聚?谢谢。 田玉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近工信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扶持,这几年发展壮大得比较快,下面请中小企业局的梁志峰局长回答。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局长梁志峰:谢谢你的提问,“专精特新”这个词最近特别火,受到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也极大地鼓舞了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习近平总书记对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多措并举、协同发力,锲而不舍地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目前已经培育了三批4762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带动各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万多家,入库培育的企业11万多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长期深耕细分领域,专业化程度高、创新能力强,从事细分市场十年以上的企业超过74%,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在97%以上,平均研发经费占营收比重超过7%,平均拥有有效专利超过50项。他们可以说是数十年磨一剑,虽然在细分领域影响力很大,但平时并不为普通大众所知晓,我们通过一套科学体系来发现他们,并支持他们的发展,也是让这些隐形冠军的金牌发出更大的光彩。 下一步,我们将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培育和支持力度: 一是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一方面着力培育“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同时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培育办法,力争到2025年,通过中小企业“双创”带动孵化10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10万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0家制造业单项冠军。概括起来就是“百十万千”,也就是通过“百十万千”梯度培育的体系,来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不断做优、做强,催生一批掌握独门绝技的补短板、锻长板的单项冠军或者配套专家企业。 二是针对短板弱项进一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在促进企业创新方面,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分三批支持1000余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成果产业化运用,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在提升产业链协同性方面,支持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深化合作,建立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鼓励产业链中占主导地位的“链主”企业发挥引领支撑作用,开放市场、创新、资金、数据等要素资源,促进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更好地融入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 三是加强精准服务支撑。目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服务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以及《“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实事清单是今年和明年完成,行动计划是三年的,“十四五”规划是五年的,我们想通过长短结合的组合拳,围绕企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集聚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服务体系的作用,实施九大工程,与中小企业多办实事、办好实事,让中小企业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谢谢。 总台央广记者:国务院常务会议最近提出继续开展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专项行动,请问前期开展清欠行动有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下一步如何做好清欠工作?谢谢。 田玉龙: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2018年11月开始部署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两年来,工信部充分发挥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机制的作用,督促指导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清欠工作,总的来看效果还是显著的,到去年年底已经累计清偿政府部门和国有大型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逾期欠款8500多亿。同时法规制度不断完善,《政府投资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相继出台,这三个条例为我们治理拖欠问题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建立了全国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平台,进一步畅通了中小企业投诉渠道。总的看,解决了一批过去多年来积累的长期拖欠问题,拖欠账款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很多也都是历史的陈账旧账,还涉及一些体制机制上的问题。通过两年多的工作,营商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现在也看到,目前疫情、汛情带来了一些不确定因素,原材料价格上涨,中小企业应收账款有所上升,预防新增拖欠还是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对我们后续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工信部将充分发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这两个机制的协调作用,在巩固前期清欠的成果基础上,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有以下四个具体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三个条例,加强源头治理,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的长效机制。中小企业投诉处理的办法我们正在研究尽快出台。 二是把清欠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推动拖欠问题依法处理,更多通过法治化、市场化手段来预防和化解拖欠问题,特别是对存在严重失信的拖欠主体,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措施,采取对外曝光等措施,让拖欠的老赖寸步难行。 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和约束惩戒,抓好问题核查和督办。对拖欠问题突出的地方开展督导,将清欠工作纳入国务院大督查的范围,以及营商环境评价、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价,把清欠问题作为考核项,以查促清、以评促改,进一步把账款清偿落到实处,特别是加大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行为进行监督问责,要加大力度,严格落实限制措施,强化制度约束。 四是加强培训指导和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规范合同管理、规避风险,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更准确地理解执行条例提供指导,工信部和司法部组织编制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释义》,已正式出版,通过广泛开展宣传,让更多中小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能够理解条例,依法依规保障中小企业的权益。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日本经济新闻记者:7月15日,央行为了缓解小微企业在资金链方面的困难降准了。请问,央行如何分析7月份降准的效果?怎么看待降准后小微企业面临的成本问题?谢谢。 孙国峰:谢谢你的提问。7月份降准释放了1万亿元长期资金,有效增加了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长期资金来源,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降准降低了金融机构资金成本约130亿元,通过金融机构传导促进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7月份降准效果逐步显现,小微企业贷款“量增”、“价降”。2021年7月末,金融机构普惠小微贷款比去年同期增长29.3%,7月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93%,比去年12月下降0.15个百分点。人民银行将引导金融机构继续用好降准释放资金支持小微企业。 关于小微企业成本问题,小微企业成本包括原材料、劳动力等要素成本和资金成本。要素成本最近讨论比较多,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使得部分劳动密集型、议价能力弱、对原材料价格敏感的小微企业受到较大影响,值得高度关注,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下面,我重点说一下资金成本。今年以来,人民银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了流动性合理充裕和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同时持续深化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优化存款利率监管,将存款利率自律上限改为在存款基准利率上加点确定,显著改善了存款市场的竞争秩序。今年7月,金融机构活期存款和定期存款利率分别为0.32%和2.26%,分别较自律上限调整前的5月份持平和下降0.22个百分点。其中,三年期和五年期存款利率降幅更大,分别为0.41个百分点和0.42个百分点。这些改革措施效果持续显现,促进了贷款实际利率稳中有降。今年前7个月,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07%,较上年同期下降0.08个百分点。其中,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4.63%,较上年同期下降0.14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降幅更大。总的来看,随着各项措施效果逐步显现,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有效支持了小微企业的经营发展。 谢谢。 中国日报记者:我们了解到有些地方目前还存在一些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等问题,成为困扰中小企业发展难点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多部门曾要求推动相关领域整治工作,请问目前为止治理成效如何?未来还将采取哪些措施保障治理效果,从而改善营商环境?谢谢。 田玉龙:谢谢你的提问。你提的这个问题,的确是企业都比较关心的问题。这件事党中央、国务院很重视,近几年来针对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做了多次专项治理,总的看取得积极成效,大大好转。但是有些地方、行业领域涉企的违规收费问题还时有发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工信部会同多个部门发挥“两个机制”作用,将整治上述问题纳入到减轻企业负担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组织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价,摸清情况、摸清底数,了解企业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到底是什么样的。这项工作我们正在深入开展,而且通过专项督查,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好问题整改,这项工作是持续性的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是联席会议机制的一项重头工作,正在下实招从多个方面解决这个问题。 一是进一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通过条例实施使各项政策落地,通过政策落地进一步减少乱收费等现象,减轻企业负担。这是依法治理。 二是持续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评估。通过评估发现问题,切实针对性地解决。正在开展的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已经把乱收费、乱摊派等问题纳入到督查内容。这次督查回来以后,要根据督查情况进一步有针对性地解决乱收费、乱摊派这些具体问题,实实在在地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也要督导地方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切实从根上解决这些问题。我们要多措并举,中央和地方共同发力,从法治上、治理手段上共同发挥作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解决这个乱象,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寿小丽:最后一个问题。 凤凰卫视记者:还是关于货币政策的问题。在全球经济体货币政策可能发生转向的背景下,中国货币政策是否有可能发生变化?央行目前在这方面有什么考虑?谢谢。 潘功胜:自去年一季度疫情以来,主要发达经济体实施高强度的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大幅度扩张央行资产负债表。从去年3月到今年7月,不到一年半的时间,美联储资产负债表从原来的4万亿美元扩张到7月底8.2万亿美元,翻了一倍。今年以来,美国通胀明显上升,就业情况也好转。美联储有多个官员近期都出来讲话,释放一些信号,怎样退出量化宽松的货币政策。不久前,在杰克逊·霍尔,全球央行年会在这个地方召开,美联储主席鲍威尔有一个讲话,他的讲话对美国货币政策未来的调整路径逐渐清晰。除了美国以外,其他经济体的货币政策也面临转向问题。就中国而言,我们一直坚持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中国的货币政策仍然处于常态化货币政策区间,不搞“大水漫灌”。我们货币政策的空间是比较大的,这是2020年初以来,中国的货币政策和美联储以及其他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的主要差异。 下一步,人民银行将实施稳健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同时,搞好跨周期政策设计,统筹考虑今年和明年货币政策的衔接。同时,我们在货币政策考虑上以我为主,增强货币政策的自主性。在结构性货币政策方面,将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政策支持。比如说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的定向支持作用,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进一步使用,用好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新增3000亿元支小再贷款额度。同时,人民银行将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精准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针对你的问题,我把当前国际上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动向,还有中国当前货币政策的状态以及未来的政策取向,简要介绍这些。 孙国峰:我再补充一点。今年以来,我国货币政策搞好跨周期设计,提前布局,前瞻性降低了全球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可能带来的负面外溢冲击。 一是通过上调金融机构外汇存款准备金率和加强预期管理、引导企业和金融机构树立风险中性理念等措施,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降低了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对我国汇率可能带来的冲击。 二是加强跨境资本流动宏观审慎管理,下调跨境融资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保持外债平稳,减轻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可能带来企业未来集中偿还外债的压力。 三是货币政策自主性增强。7月初,前瞻性降准释放长期资金1万亿元,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为应对今年下半年经济运行不确定性和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预作铺垫。 四是积极推动境内LIBOR转换工作有序进行,引导金融机构提前做好转换工作,避免LIBOR退出导致金融市场参考基准变化与美联储等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形成共振带来的风险。 潘功胜:孙司长讲的这部分,主要是考虑到国际经济和金融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主要经济体可能的货币政策调整,实际上人民银行已经做了一些前瞻性的政策安排。谢谢。 寿小丽: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的参与,今天的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到这里。大家再见! 2021-09-09/ningxia/2021/0909/1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