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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西藏自治区分局副局长普布次仁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题,围绕“学习二十大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给西藏分局外汇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主题党课,教育引导全处党员锤炼党性、坚定信念、牢记使命,进一步增强学习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普布次仁同志以《学习二十大精神 汲取奋进力量》为题,重点围绕“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实践要求”三个方面展开授课。党课深入解读大会主题,围绕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坚强决心;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世界问题;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的实践要求,不断推动新时代央行工作高质量发展等内容,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根据中国式现代化对金融工作的新要求,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切体会“两个确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准确把握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外汇工作的新要求,提升外汇工作专业性,服务西藏辖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普布次仁同志对外汇管理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坚持完整准确全面,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把辖区外汇事业推向前进。二是全处干部职工要紧扣“1242”西藏辖区人民银行工作总体思路,把会议精神学习好、领会好,把工作部署要求理解好、把握好,切实用会议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坚持把二十大会议精神同谋划推动辖区外汇工作提质增效结合起来,把握关键点、找准结合点、抓实落脚点,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辖区外汇工作发展实绩。三是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实现各项工作目标,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的各项部署和总行、总局党委的要求,进一步对标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宏伟蓝图和目标任务,以实干推动全年目标的实现,以实效推动辖区外汇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3-02-18/xizang/2023/0218/11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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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正式上线运行,浙江省作为首批试点地区率先实施。 企业可以通过“数字外管”平台,在线向多家银行发起融资意向申请。银行线上查看企业融资诉求和信用信息,为企业提供更优质便捷的跨境金融服务。 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试点是国家外汇管理局进一步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创新举措。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将指导辖内银行深入应用跨境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探索业务创新,加大科技赋能,以更高水平支持浙江涉外实体经济。 2023-02-21/zhejiang/2023/0221/17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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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名单(截至2022年末) 2023-02-27/guangdong/2018/0509/10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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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储备与外币流动性数据模板 Template on International Reserves and Foreign Currency Liquidity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2023-01-31/en/2021/0203/20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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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23-02-28/guangdong/2021/0303/19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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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切身利益,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维护社会金融秩序稳定,广元市中心支局组织外汇指定银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提示客户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等非法跨境金融活动的风险,全面提高客户识别、抵制非法集资的能力。 一是充分依托外汇指定银行网点主阵地,通过设立宣传站点、摆放宣传手册,由宣传人员佩戴绶带为来往群众进行宣传并讲解。主动揭示非法集资的情况和特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普及应对措施和注意事项,尽力做到宣传面广、客户印象深,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金融违法犯罪行为的辨别和防范能力。 二是深入小区、公园等人群聚集地开展“远离非法集资,守护资金安全”宣传活动,发放反洗钱、反电信网络诈骗等宣传资料,耐心讲解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网络“炒汇”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危害和常见作案手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提高广大群众的警惕性。告诫市民要理性,不要侥幸;要稳健,不要冒险;要警惕,不要盲目。 三是组织银行网点员工开展政策学习,细致解读个人外汇管理办法、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等常用的法规条例。加强对银行从业人员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责任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依法经营意识,提升对防范非法集资工作的主动性。 2023-03-02/sichuan/2023/0302/21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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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2月28日) 2023-03-01/shenzhen/2023/0301/1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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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重庆外汇管理部召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银企融资对接等应用场景试点工作启动会,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47家银行相关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共80余人在现场参加会议,各中心支局、南川支局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参加。 会上,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负责人与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就跨境金融服务平台新场景相关工作进行交流讨论,并部署上线银企融资对接应用场景、扩大出口信保保单融资应用场景试点范围等相关工作。 2023-02-28/chongqing/2023/0301/2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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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8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4.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59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0.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0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9.32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37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0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2万亿美元)。 2022年1-8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156.8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3.92万亿美元)。 2022-10-11/xizang/2022/1011/10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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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595亿元。其中,出口1774亿元,进口2821亿元,逆差104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30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09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71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6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出口261亿美元,进口415亿美元,逆差15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1.服务贸易差额 -1048 -154 贷方 1774 261 借方 -2821 -415 1.1加工服务差额 66 10 贷方 71 10 借方 -5 -1 1.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44 6 借方 -27 -4 1.3运输差额 -419 -62 贷方 506 74 借方 -924 -136 1.4旅行差额 -983 -145 贷方 54 8 借方 -1037 -153 1.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5 11 借方 -43 -6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0 -6 贷方 32 5 借方 -73 -11 1.7金融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32 5 借方 -15 -2 1.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14 -17 贷方 36 5 借方 -150 -22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26 4 贷方 294 43 借方 -268 -39 1.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63 53 贷方 617 91 借方 -254 -37 1.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5 -1 贷方 7 1 借方 -12 -2 注: 1.因海关将于3月公布1月和2月进出口数据,2023年1月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数据也将与2月数据一并发布。 2.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3.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4.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1.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1.1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1.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1.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1.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1.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1.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1.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1.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1.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1.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1.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3-02/shenzhen/2023/0302/14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