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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分部门看,除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上月末有所上升外,其他部门存款增速比上月末均有所下降。本外币各项贷款增速比上月末和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分部门看,住户部门和非金融企业部门贷款增速比上月末均有所上升,境外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上月末持平。 一、本外币各项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11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0390.32亿元,比年初新增2468.79亿元,同比少增397.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8.26%,比上月末下降2.0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3.05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30227.83亿元,比年初新增2481.17亿元;同比增长8.32%。月末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4.61亿元,比年初减少0.6亿元,同比增长2.56%。分部门看,本外币存款变动情况及特点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11月末,云南省住户部门存款余额12944.73亿元,比年初新增931.59亿元,同比少增117.73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36%,比上月末下降0.8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4.02个百分点。 其中,住户部门活期存款余额6498.6亿元,比年初新增404.11亿元,同比少增207.8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55%,比上月末下降1.84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8.83个百分点。 (二)非金融企业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11月末,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8933.57亿元,比年初新增860.83亿元,同比少增197.8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1.37%,比上月末下降1.02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4.47个百分点。 其中,非金融企业活期存款余额5614.82亿元,比年初新增585.17亿元,同比少增486.7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47%,比上月末下降0.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6.55个百分点。 (三)广义政府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11月末,广义政府部门存款余额7974.47亿元,余额比年初新增650.43亿元,同比少增232.4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82%,比上月末下降5.77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5.29个百分点。其中,财政性存款余额902.4亿元,比年初新增360.6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32.43%,比上月末下降59.13个百分点;机关团体存款余额7072.07亿元,比年初新增289.81亿元;余额同比减少0.04%,比上月末下降1.32个百分点。 (四)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增加 11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482.13亿元,比年初新增23.12亿元,同比多增155.25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8.52%,比上月末上升13.4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54.98个百分点。 (五)境外存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年初新增量同比减少 11月末,境外存款余额55.41亿元,比年初新增2.82亿元,同比少增4.6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1.01%,比上月末下降11.8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9.32个百分点。 二、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去年同期上升 11月末,云南省全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5744.32亿元,比年初新增2252.95亿元,同比多增317.0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1.07%,比上月末上升1.0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58个百分点。月末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25320.74亿元,比年初新增2231.45亿元,同比增长11.1%。月末外币各项贷款余额64.15亿元,比年初新增6.18亿元,同比增长13.87%。分部门看,本外币贷款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一)住户部门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去年同期上升 11月末,住户部门贷款余额6861.46亿元,比年初新增725.82亿元,同比多增334.99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16%,比上月末上升0.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4.59个百分点。 从贷款用途看,用于消费的住户贷款余额为4282.41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62.4%),同比增长19.83%;余额比年初新增671.32亿元;用于经营的贷款余额为2579.05亿元(占住户部门贷款的37.6%),同比增长1.39%;余额比年初新增54.5亿元。 (二)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上升,比去年同期下降 11月末,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余额18577.12亿元,比年初新增1507.27亿元,同比少增15.34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0.72%,比上月末上升1.3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0.8个百分点。 从贷款结构看,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上升,短期贷款增速同比上升,票据融资增速同比大幅下降。其中,中长期贷款余额12567.84亿元,同比增长14.93%,比上月末上升1.36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0.62个百分点;短期贷款余额4401.75亿元,同比增长6.59%,比上月末上升0.9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上升9.93个百分点;票据融资余额1024.02亿元,同比减少13.07%,比上月末上升1.5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74.46个百分点。 (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与上月末持平 11月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余额0亿元,与上月末和年初持平,同比少增3.05亿元。 (四)境外贷款增速比上月末下降,比去年同期上升 11月末,境外贷款余额305.74亿元,同比增长10.53%,比上月末下降3.79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下降1.9个百分点。余额比年初新增19.85亿元,同比多增0.46亿元。 2018-01-22/yunnan/2018/0122/3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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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 为完善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规,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就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人民币。超过年度额度的,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个人不得通过借用他人银行卡或出借本人银行卡等方式规避或协助规避境外提取现金管理。 二、外汇局每日通过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向发卡金融机构发送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名单,发卡金融机构应不晚于北京时间当日17时起暂停名单内所列个人使用本机构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发卡金融机构应做好自身业务系统设置,严格实施前款规定。涉及系统改造的,应最迟于2018年4月1日前完成。 三、个人被列入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名单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外汇局分支局查询境外提取现金明细;委托他人进行查询的,应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的授权书。 四、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外币卡由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000美元调整为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发卡金融机构在自身业务系统内实现;人民币卡管理维持每卡每日不得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由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统一在自身业务系统实现。 五、发卡金融机构应完善客户管理,加强政策宣传,采取有效方式提示发生境外提取现金交易的持卡人注意政策变化,引导个人减少境外大额现金使用,并妥善保管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个人信息。 六、发卡金融机构、境内人民币卡清算组织及个人违反本通知规定的,按《条例》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外币卡管理的通知》(汇发〔2010〕53号)第三条第(七)款、《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联人民币卡境外提现管理的通知》(汇发〔2015〕40号)自2018年4月1日起废止。 外汇局各分局、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村镇银行等。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 2018-01-22/yunnan/2018/0122/3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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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业务,指导申报主体更准确地理解具体报送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2号)和《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16〕15号印发),制定《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金融机构法人、境外金融机构境内主报告分支机构,及境外上市的境内非金融企业。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10-68402357,68402234;传真:010-68402316。 特此通知。 附件: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 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 2017年11月23日 附件1: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业务指引(2017年版) 2018-01-22/yunnan/2018/0122/3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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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第四季度云南省城镇储户问卷调查简述 2018-01-22/yunnan/2018/0122/3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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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11月云南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8-01-22/yunnan/2018/0122/3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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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11月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8-01-22/yunnan/2018/0122/3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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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第四季度云南省企业家问卷调查简述 2018-01-22/yunnan/2018/0122/3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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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2017年11月云南省金融机构外汇存贷款主要项目表 2018-01-22/yunnan/2018/0122/3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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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7年12月31日) 2018-01-22/yunnan/2018/0122/3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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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一季度,云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执行稳健中性货币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全力以赴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适宜的流动性环境。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云南省金融运行总体稳健 一季度,云南省金融运行呈现以下特征:各项存款增长放缓,存款稳定性增强;贷款增长稳中趋缓,资金运用到实体经济的比重提升,切实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投入薄弱环节发展力度加大。制度性调查显示:微观主体盈利能力提高,对宏观经济的信心增强。 (一)存款增速放缓,稳定性增强 截至一季度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0308.82亿元,比年初新增148.08亿元,同比少增1062.3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4.04%,比上年同期下降10.44个百分点,增速创近年新低。金融机构加大负债管理及大额存单营销力度,存款结构呈现明显变化。截至2018年3月末,云南省金融机构定期及其他存款余额10534.29亿元,比年初新增702.65亿元,同比多增21.5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24%,比上年同期上升0.61个百分点,超过同期活期存款增速7.55个百分点,存款稳定性有所提高。其中,1-3月,大额存单余额累计新增213.29亿元,占定期及其他存款增量的比重为30.00%。 (二)各项贷款增长稳中趋缓,资金运用到实体经济的比重上升 截至一季度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26545.78亿元,比年初新增687.48亿元,同比少增26.60亿元;余额同比增长9.67%,比上年同期下降1.11个百分点。从资金运用看,金融机构业务逐步回归信贷本源。截至一季度末,各项贷款余额占同期资金运用总计的比重为85.56%,比上年同期上升6.24个百分点;金融机构买入返售资产余额216.68亿元,比年初减少560.87亿元,余额同比减少62.26%,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循环减少,运用到实体经济的比重上升。从贷款期限看,中长期贷款保持稳定增长,保持对全省固定资产投资以及住房信贷需求的支持力度。截至3月末,云南省中长期贷款余额18135.29亿元,比年初新增537.90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14%,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47个百分点。个人购房贷款余额3451.65亿元,比年初新增199.42亿元,同比多增68.2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20.87%,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1.20个百分点。 (三)金融着力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升级,产能过剩行业贷款持续收缩 一是第三产业贷款平稳较快增长。截至一季度末,云南省金融机构本外币第三产业贷款余额11767.62亿元,比年初新增429.26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59%,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92个百分点。二是金融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力度加大。2018年1-2月,云南省“五网”建设项目贷款累计投放410.9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34亿元。截至2月末,云南省“五网”建设项目贷款余额6868.13亿元,同比增长11.63%,高出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96个百分点。三是产能过剩行业贷款规模持续收缩。2018年,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贯彻落实差异化信贷政策,严控产能过剩行业信贷增长。截至3月末,云南省产能过剩行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15.38亿元,同比减少0.73%,降幅比上年同期扩大3.45个百分点。其中,煤炭开采和洗选业贷款同比减少22.8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贷款同比减少20.02%。 (四)“涉农”和“小微”贷款保持较快增长,金融投入薄弱环节力度加大 一是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截至一季度末,云南省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4956.83亿元,比年初新增57.71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6.78%,快于同期大中型企业贷款增速9.26个百分点,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增速7.11个百分点。其中,不含融资平台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25%,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增速10.58个百分点。二是涉农贷款保持快速增长。截至一季度末,云南省涉农贷款余额9213.07亿元,比年初新增239.97亿元,余额同比增长12.58%,比上年同期上升0.53个百分点,超过同期各项贷款增速2.91个百分点。 (五)微观主体盈利能力提高,对宏观经济的信心增强 对全省121家银行机构和168户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018年一季度,企业盈利情况指数为57.2%,环比提高0.6个百分点,同比提高5.5个百分点,已连续3个季度环比回升,企业盈利状况持续好转;银行家宏观经济信心指数为78.9%,环比提高6.2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9.3个百分点,创近四年新高;企业家宏观经济信心指数为68.8%,环比提高7.5个百分点,同比提高16.3个百分点,连续6个季度环比回升,企业家和银行家对未来宏观经济走势信心增强。 二、跨境收支总规模和银行结售汇总额“一升一降” 2018年一季度,云南省货物贸易进出口额63.95亿美元,同比增长38.51%。受此影响,全省跨境收支规模企稳回升,银行结售汇总额降幅较上年同期大幅收窄。一季度,全省跨境收支总规模和银行结售汇总额分别为64.29亿美元、26.69亿美元,分别同比增长0.67%和下降2.05%。跨境收支逆差4.35亿美元,同比扩大0.74亿美元,结售汇逆差8.4亿美元,同比扩大6.04亿美元。运行特点如下: (一)货物贸易再现逆差导致我省跨境资金净流出 一季度,全省货物贸易项下跨境收支逆差0.91亿美元,逆差环比扩大0.61亿美元,上年同期为顺差5.44亿美元。长期以来,货物贸易都是我省跨境收支的重要顺差来源,创汇贡献度一直较高,当前,货物贸易逆差扩大形成我省跨境资金流出压力。 (二)以旅行项目为主的服务贸易逆差仍保持高位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居民境外旅行需求日渐高涨,加之春节是境外旅游高峰期,使得本季旅游购汇支出大幅增长。一季度,旅游项下购汇增长15.61%,达4.49亿美元,拉动服务贸易购汇增长10.93个百分点,成为导致服务贸易逆差的一个重要因素。全省服务贸易项下结售汇逆差4.76亿美元,同比增长17.74%,占全省银行结售汇逆差的56.67%。服务贸易项下跨境收支逆差2.23亿美元,同比增长7.34%,占全省跨境收支逆差的51.26%。 (三)外国来华直接投资逐步回暖 一季度,全省外国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0.32亿美元,同比增长77.18%。从行业分布情况看,房地产业、农业总量占比分别排名前二位,占收入比重分别为34.3%、25.03%。从投资来源地看,资金来源地较为集中,香港投资总量占比排名第一,占收入比重的92.59%。 三、跨境人民币业务运行平稳 一季度,云南省共办理跨境人民币实际收付137.5亿元,同比增长13.8%。人民币在全省本外币跨境收支中占比35.68%,较上年同期提高4.5个百分点,继续保持全省第二大跨境结算货币地位。 (一)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增长较快 受今年以来人民币汇价走高影响,市场主体在贸易结算中使用人民币增多。一季度,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108.31亿元,同比增长2.69%;资本项下跨境人民币收付29.19亿元,同比增长90.02%,主要原因是企业境外放款到期集中收回以及境外融资增多。 (二)周边国家业务占比上升 一季度,在同我省发生跨境人民币结算的39个国家(地区)中,结算量最大的是缅甸、越南和香港,结算占比分别为37.10%、23.87%和22.49%。与我省毗邻的缅甸、越南、老挝结算量合计占比65.04%,较上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 (三)资金净流入规模扩大 一季度,全省跨境人民币结算收入100.11亿元,结算支出37.39亿元,收付比达2.68:1,净流入62.72亿元,较上年同期多流入30.91亿元。结算流入主要来自贸易出口收入、境外放款到期收回和企业境外借款融入。 四、全省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严格组织普惠金融领域定向降准考核,对考核达标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分档次执行较低存款准备金率。其中,1家机构执行比同类机构正常标准低0.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4家机构执行比同类机构正常标准低1.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同时,对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考核达标的136家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执行比同类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通过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以及按年度动态调整而建立的正向激励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将更多的信贷资源配置到普惠金融、县域等领域。 五、着力打造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 目前,我省昆明市和曲靖市入选全国100个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城市,为加快我省支付产业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大力推动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扎实推进符合金融行业标准的统一APP、银联手机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等支付产品在便民领域的创新应用。近期,昆明在我省率先推出二维码扫码乘车业务,已于4月16日正式开通使用,实现40条线路1500余台公交车开通扫码乘车功能,5月中旬将完成公交车扫码乘车功能全覆盖。该项目旨在积极打造便捷的公交乘车体验,利用金融IC卡的多应用功能,推动银行卡在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行业应用。同时,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组织金融机构开展了“银联信用卡‘1分钱’扫码乘车营销活动”,该项活动将持续到2018年底,为广大乘客带来更快捷优惠的乘车服务,最大限度实现支付为民的目标。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联合产业各方分阶段、分层级打造云南省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城市。以昆明和曲靖移动支付示范效应为基础,以公交地铁、交通罚没、医疗健康、菜场、公共缴费、校企园区、出入境、高速公路等便民生活领域重点场景为突破,立足服务民生,不断积累移动支付场景优势,辐射带动各地银行卡受理环境改善,将移动支付打造成金融系统“为民、便民、惠民”的重要服务入口。 六、多措并举优化企业开户服务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紧紧围绕“优化企业开户服务 推动改善营商环境”主题,推出多项改进银行账户许可服务新举措,切实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一是规范银行账户许可流程。全面梳理银行许可业务处理流程,完善银行账户许可操作规范,定岗、定人、定责,做到银行账户行政许可流水线作业和全事项、全流程、各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处理,减少非必要业务处理环节。二是加快银行账户许可审批办理。督促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按规定在2个工作日完成银行账户许可工作,并于许可当日至迟下一工作日将开户许可证交付开户银行。三是设立小微企业开户绿色通道。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按照“分类处理、提升效率”的原则,对新设小微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行政许可业务开通绿色通道,保证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为小微企业开户提供便利。四是积极推进与工商、公安、金融办、国税、地税等部门联系沟通,共同探讨开办企业便利化改革工作方案,梳理企业开办各环节流程,探索多部门联合推进商事改革举措。五是积极探索建设许可资料预审核系统。通过建设银行账户许可资料预审核系统,依托系统实现银行账户许可资料电子化传输和在线预审核,让数据多跑路、银行、企业少跑路,切实提高银行账户许可审核效率。优化企业开户服务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企业开户效率,缩短企业开户时间,便利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七、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兑换工作即将开展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停止第四套人民币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2角纸币和1角硬币在市场上流通(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6号),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提前着手,对兑换前相关工作作了布置:一是在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互联网子网站发布了有关公告,并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网点明显位置粘贴公告,广泛宣传第四套人民币部分券别停止流通与集中兑换事宜。二是要求辖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自2018年5月1日后设立停止流通第四套人民币兑换柜台,为公众提供兑换便利服务,并安排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所有网点承担自2019年5月1日以后的后续兑换工作。广大公众可持旧币到上述金融机构网点兑换新币。同时,我们也注意到,近期第四套人民币的收藏价值成为网络热议话题,钱币市场整体看涨第四套人民币收藏价格。但收藏与投资停止流通的第四套人民币还是具有一定的风险,提请普通纸币收藏者不要盲目跟风,现就普通收藏者如何防范风险建议如下:一是正确认识第四套人民币退币发行周期长、发行量大的情况,合理估计收藏价值,不要轻信其价值即将暴涨的谣言;二是仔细辨别收藏钱币的真伪,避免误收假币;三是注重收藏钱币的品相,观测是否有清洗痕迹。 2018-08-07/yunnan/2018/0807/4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