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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80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662亿美元,升幅为2.1%。 2023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升。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2-07/jiangxi/2024/0207/24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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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组织召开全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辖内部分市分行行领导、各市分局外汇管理科科长以及经常项目岗位业务骨干参会。会议总结回顾了2023年全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传达贯彻了2024年总局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了2024年全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重点任务。 2024-02-23/jiangxi/2024/0223/2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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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4-02-06/jiangxi/2024/0206/24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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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994-2023) 2024-02-19/jiangxi/2024/0226/24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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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834亿元人民币,支出11584亿元人民币,顺差2250亿元人民币。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2333亿元人民币,支出8646亿元人民币,顺差3687亿元人民币;服务贸易收入1501亿元人民币,支出2939亿元人民币,逆差143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17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07亿美元,支出1681亿美元,顺差326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89亿美元,支出1254亿美元,顺差535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18亿美元,支出426亿美元,逆差20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7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250 326 13,834 2,007 -11,584 -1,681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3,687 535 12,333 1,789 -8,646 -1,254 2.服务贸易差额 -1,438 -209 贷方 1,501 218 借方 -2,939 -426 2.1加工服务差额 97 14 贷方 98 14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26 4 借方 -7 -1 2.3运输差额 -267 -39 贷方 179 26 借方 -447 -65 2.4旅行差额 -1,359 -197 贷方 567 82 借方 -1,927 -280 2.5建设差额 32 5 贷方 77 11 借方 -45 -6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19 3 借方 -54 -8 2.7金融服务差额 10 1 贷方 17 2 借方 -7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80 -12 贷方 35 5 借方 -115 -1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52 8 贷方 135 20 借方 -83 -12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03 15 贷方 332 48 借方 -229 -3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 -0 贷方 11 2 借方 -12 -2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7年1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7-03-07/jiangxi/2017/0307/5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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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13411亿元,支出12028亿元,顺差13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1874亿元,支出8936亿元,顺差2938亿元;服务贸易收入1537亿元,支出3092亿元,逆差155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16年9月,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收入2010亿美元,支出1803亿美元,顺差207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收入1780亿美元,支出1339亿美元,顺差440亿美元;服务贸易收入230亿美元,支出463亿美元,逆差233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国际收支口径) 2016年9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1383 207 13,411 2,010 -12,028 -1,803 1.货物贸易差额 贷方 借方 2,938 440 11,874 1,780 -8,936 -1,339 2.服务贸易差额 -1,555 -233 贷方 1,537 230 借方 -3,092 -463 2.1加工服务差额 108 16 贷方 109 16 借方 -1 -0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25 4 借方 -15 -2 2.3运输差额 -251 -38 贷方 197 30 借方 -449 -67 2.4旅行差额 -1,368 -205 贷方 637 95 借方 -2,005 -301 2.5建设差额 0 0 贷方 60 9 借方 -60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8 -7 贷方 27 4 借方 -75 -11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15 2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9 -19 贷方 5 1 借方 -134 -2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76 11 贷方 143 21 借方 -67 -1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61 9 贷方 304 46 借方 -243 -36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5 1 借方 -13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3 -2 贷方 8 1 借方 -21 -3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4.2016年9月旅行贷方为估算数据。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部分进出口退运等数据;四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16-11-04/jiangxi/2016/1104/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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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月,银行结汇8383亿元人民币(等值1216亿美元),售汇9704亿元人民币(等值1408亿美元),结售汇逆差1321亿元人民币(等值19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069亿元人民币,售汇9146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1077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314亿元人民币,售汇559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4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534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1084亿元人民币,远期净售汇549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978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9753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877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812亿元人民币。 2017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5079亿元人民币(等值2188亿美元),对外付款15748亿元人民币(等值2285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669亿元人民币(等值9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2-20/jiangxi/2017/0220/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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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185.46亿元人民币,流出261.12亿元人民币,净流出75.66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363.34亿元人民币,流入336.65亿元人民币,净流出26.69亿元人民币。2016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507.78亿元人民币,流出684.49亿元人民币,净流出176.71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241.69亿元人民币,流入607.78亿元人民币,净流出633.91亿元人民币(见表1)。 2016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8855.33亿元人民币,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13804.34亿元人民币(见表2)。 按美元计值,2016年四季度,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27.11亿美元,流出38.16亿美元,净流出11.06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53.10亿美元,流入49.20亿美元,净流出3.90亿美元。2016年全年,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入76.21亿美元,流出102.27亿美元,净流出26.05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流出186.93亿美元,流入90.40亿美元,净流出96.53亿美元(见表3)。 按美元计值,2016年末,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1276.54亿美元,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直接投资存量1989.96亿美元(见表4)。 表1: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75.66 -176.71 流入 185.46 507.78 流出 261.12 684.49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26.69 633.91 流入 336.65 607.78 流出 363.34 1241.69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 季度流量人民币值通过当季流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季度平均值。 表2: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元人民币 项目 2016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8855.33 对外直接投资 13804.34 注: 1.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年末存量人民币值通过年末存量美元值折算而成,折算率采用年末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 表3: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季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6年四季度 2016年全年 来华直接投资净流入 -11.06 -26.05 流入 27.11 76.21 流出 38.16 102.27 对外直接投资净流出 3.90 96.53 流入 49.20 90.40 流出 53.10 186.93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表4:金融机构直接投资存量表(年度) 单位:亿美元 项目 2016年末 来华直接投资 1276.54 对外直接投资 1989.96 注: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附:名词解释 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从事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及其他金融业务的机构总部及分支机构。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或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进行股权或债权投资,且相关股权投资使直接投资者在直接投资企业中拥有10%或以上的表决权。 金融机构直接投资流量表 统计境内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和来华直接投资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量数据情况(不含收益再投资)。其中:来华直接投资流入是指境外投资者对我国境内金融机构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出是指境外投资者从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对外直接投资资金流出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对境外企业投入或新增的股权或债权投资,流入是指我国境内金融机构从境外企业减少或撤出的股权或债权投资。 2017-02-14/jiangxi/2017/0214/5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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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17年1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就近期跨境资金流动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17年新年伊始,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有什么新变化? 答:2017年以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出压力明显缓解。一是银行结售汇逆差收窄。2017年1月,银行结售汇逆差192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59%和65%,其中,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结售汇逆差156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64%和77%。二是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下降。1月份,非银行部门涉外收付款逆差97亿美元,环比和同比分别下降21%和83%。其中,外汇收付顺差17亿美元,人民币收付逆差114亿美元。 近期我国外汇供求中的积极变化是多方面的。首先,市场主体结汇意愿回升、购汇意愿减弱。1月份,银行客户结汇与涉外外汇收入之比为62%,环比增加4个百分点;银行客户购汇与涉外外汇支出之比为71%,下降3个百分点。其次,企业跨境外汇融资规模稳步提升,国内外汇贷款偿还规模进一步下降。1月份,企业海外代付、远期信用证等进口跨境外汇融资余额环比增长41亿美元,已连续11个月增长;企业偿还国内外汇贷款购汇规模为2013年3月以来最低值,环比下降45%。再次,境内主体购汇需求更加平稳。例如,1月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资本金购汇环比下降8%,投资收益购汇环比下降20%;以个人境外旅游、留学等为主的旅行项下购汇环比下降28%。 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朝着均衡收敛的特征更加明显。虽然外部环境依然存在较多不确定性,容易引起国际金融市场短期波动,但不会改变我国跨境资金流动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国内经济基本面仍是根本性的支撑因素。进入2017年后,我国经济继续运行在合理区间,1月份官方制造业采购经理人指数(PMI)连续第6个月处于“荣枯线”以上,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连续第5个月正增长,我国货物出口和进口同比均较快增长。 2017-02-21/jiangxi/2017/0221/5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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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发布2017年贸易信贷调查企业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的规定,企业主体有义务配合调查,并对填报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中国的贸易信贷调查制度始于2004年。2016年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其进行了修订,并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信贷调查制度>的通知》(汇发[2016]1号),新制度自2016年8月1日正式实施。调查企业根据进出口和贸易收付款规模选取,2017年参与调查的企业共计19113家,总数较2016年增加2674家,其中,参加年度调查的企业14859家,参加月度调查的企业5265家(不去重)。月度调查企业和年度调查企业分别按月和按年报送数据,兼顾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与减轻报送负担之间的平衡。 为方便查询,调查名单按企业注册地所属外汇局进行分类。调查企业名单可能随调查进展情况微调。(完) 2017-03-06/jiangxi/2017/0306/5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