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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债专户销户需要什么资料?需要外管局核准件吗? 答:根据《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企业外债销户直接在银行办理,可凭销户申请、外债签约情况表及业务登记凭证等材料办理,银行须核实外债户余额为零且不再发生新的提款,外债销户无须外汇局核准。 2019-11-25/jiangxi/2019/1125/12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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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给小孩日本留学汇房租及生活费,手机银行不允许了,请问有什么新政策限制了吗?该怎么办? 答:外汇政策上对购付汇渠道没有限制,电子银行渠道可办理年度额度内结售汇业务。具体问题可直接咨询相关银行或到银行柜台办理。 2019-11-26/jiangxi/2019/1126/12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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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全市外汇业务人员专业素质,增强外汇政策理解和执行能力,11月15日,抚州市中心支局举办了全市外汇法规政策培训班,中心支局及县支局相关人员、辖内11家银行外汇业务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了培训。 2019-11-22/jiangxi/2019/1122/12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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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个人购汇买黄金,结售汇编码选什么? 答:如果是指个人购汇后用于购买境内银行黄金理财产品的情形,可参照个人购汇购买外汇理财产品,录入个人系统的“购汇资金属性”为“470资本项下其他”。 2019-11-18/jiangxi/2019/1118/1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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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境外个人汇入境内居民的借款能否入账申报? 答:个人借用外债属于目前尚未放开的资本项目。 2019-11-20/jiangxi/2019/1120/12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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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落实《外商投资法》关于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经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研究决定,自2019年度年报起实施市场监管、商务、外汇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报送要求 自2019年度年报开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按照《外商投资法》的规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以下简称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的基础上,增加商务主管部门和外汇管理部门年报事项(详见附件1年报文书),新增的年报事项不对社会公示。 本通知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是指外国投资者直接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公司、合伙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外商投资性公司、创业投资企业、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 企业报送的相关年报信息由市场监管总局向商务部推送共享。2019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年报报送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截至6月30日仍未报送年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二、确保过渡衔接 2020年是外商投资企业(机构)通过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的第一年,要做好年报的衔接工作,确保年报工作平稳过渡。 (一)改造公示系统。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改造公示系统,确保自2020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能够按调整后的事项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相关技术方案(附件2)、数据规范(附件3)、网页原型(附件4)和数据汇总结构(附件5)请登录市场监管总局综合业务系统(172.16.1.48/saicport)下载查看。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补报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填报,按原规定的渠道报送。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重点加强对2019年度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事项的报送渠道、报送内容和报送时间的宣传,引导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按照要求完成年报。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直接负责年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明确政策要求,熟知填报规范,统一答复口径,推动年报工作落实落地。 三、建立工作机制 (一)名单管理机制。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确定的规则抓取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并做好公示系统年报功能调整工作。对无法匹配的企业名单,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沟通,确保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能够顺利参加年报。 (二)信息共享机制。年报工作期间,各省(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按照公示系统要求,及时将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年报信息通过数据中心汇总归集到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在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提交年报信息后48小时内共享至商务部。年报工作结束后,市场监管总局于一个月内将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企业(含多层次投资)共享年报信息批量推送给商务部。企业(机构)补报年报的,市场监管总局在企业(机构)提交信息后48小时内共享至商务部。 (三)应急处理机制。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反映公示系统未将其列入“多报合一”范围,年报填报内容不含相关新增事项的,企业注册地商务部门应当核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市场主体类型、注册时间等信息,确认属于需要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的,由各省商务部门统一汇总,于每周一中午12:00前报送商务部。商务部与市场监管总局根据问题类型,按职责分工分别予以解决。 (四)答复咨询机制。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做好年报“多报合一”的政策指导和咨询答复工作,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确保“多报合一”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企业年报事项和公示系统年报技术问题等咨询工作;各地商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年报事项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无法报送“多报合一”年报等咨询工作。各省(区、市)商务部门咨询电话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五)抽查检查机制。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可以结合本部门的监管需要和工作部署对年报信息进行抽查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报送的相关新增事项,不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内容。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外汇局积极推进对企业抽查检查结果信息共享;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可以开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抽查,降低企业负担,提高监管效率。 四、加强协作配合 2020年是落实《外商投资法》、实行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多报合一”的第一年,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落实工作,确保良好开局。各地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和合作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及时解决年报“多报合一”改革过程出现的各种问题,切实做好外商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 为建立通畅的联系工作机制,请各省(区、市)市场监管、商务、外汇部门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多报合一”工作联系人分别报送至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商务部外资司和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商务部外资司和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 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 2019年12月16日 2019-12-30/jiangxi/2020/0103/1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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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辽宁、上海、江苏、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北京、重庆、河北、黑龙江、浙江、福建、河南、广西、海南、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市分局: 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取消部分外汇管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现就有关举措通知如下: 一、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办理即期结售汇业务,取消提供总行及上级分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等级证明材料的要求。 二、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公司申请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取消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的要求。 三、自由贸易试验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申请办理结售汇业务,取消提交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外汇业务经营资格许可文件复印件的要求。 四、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取消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的要求。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完善政策举措,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19年12月26日 2019-12-31/jiangxi/2020/0103/1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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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在南昌召开2020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传达了2020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2019年全省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经济金融和外汇收支形势,研究部署2020年外汇管理工作任务。2020年,江西省外汇管理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暨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按照做好“六稳”工作要求,推进外汇管理各项工作。一是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服务全面开放新格局。二是提升外汇市场微观监管能力,落实外汇管理领域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三是强化监测分析调查,准确把握外汇管理趋势方向。四是夯实内部管控基础,保障外汇管理高效履职。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持续不断强化作风建设。 2020-01-10/jiangxi/2020/0110/13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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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相关政策关于“境内机构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意愿结汇比例暂定为100%”的规定,是必须100%还是最高100%?可以分次意愿结汇吗?选择意愿结汇后还可以选择支付结汇吗? 答:“结汇比例暂定为100%”指最高比例外汇100%,可以分次结汇。在选择意愿结汇的同时,仍可以选择支付结汇制使用其资金。也就是说企业既可以选择意愿结汇,也可以选择支付结汇,二者是并行的。 2020-01-01/jiangxi/2020/0101/1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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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申报数据报送遵循什么会计制度?计值方法是什么? 答: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依循企业会计准则,采用权责发生制和公允价值(优先使用市场价值)来记录和填报数据。无公允价值或公允价值不适用时,可使用摊余成本等其他计值方法。 2019-12-25/jiangxi/2019/1225/13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