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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余姚市支局联合中国银行余姚分行开展了一次外汇政策宣讲活动,辖区部分外贸企业的负责人、财务人员参与了本次活动。 会上,余姚市支局着重从资本项下外债和境外放款政策、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试点、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等政策进行了介绍,同时现场回答了企业的有关政策具体内容方面的提问。 2021-04-19/ningbo/2021/0419/15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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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奉化支局赴一家拟境外上市企业开展调研,了解该企业上市进程情况,现场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外汇管理政策方面的问题,加深了企业对外汇政策的理解。 外汇局奉化支局将持续推进相关外汇政策宣传解读和辅导工作,支持辖内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 2021-05-17/ningbo/2021/0517/16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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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以前从来没做过汇率避险,在外汇局宁波市分局推出‘首办户’这个政策之后,我们第一次尝试办理,锁定了远期结汇价格,在去年人民币升值的几个月里,我们成功避免了利润缩水!”宁波双霖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韩总表示。 近年来,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日益常态化,这对涉外企业稳定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对此,外汇局宁波市分局高度重视企业汇率避险工作,着力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更好地适应汇率双向波动新常态。经过深入调研、主动谋划、多方协调,外汇局宁波市分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多跨协同、靠前发力,于10月起创新开展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实现了“总量升、家数增”的工作成效。 着眼小微,找准企业“不愿办、不会办、不肯办”痛点 “在汇率管理方面,我们以前都是即期或择时结汇,从未操作过衍生产品,产生了汇率损失也只能自己承担,比如2020年,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从年中的7.13,变到年末的6.52,因为没有做好汇率管理,导致我们原有的利润空间都压缩了。”宁波紫樱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嘉波说道。 宁波紫樱进出口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宁波辖内近九成涉外企业的外汇资金完全暴露在汇率波动的风险敞口之下,尤其是年收支100万美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套保比率不到2%。 在调研走访中发现,宁波中小微涉外企业普遍存在着因出于侥幸心理而“不愿办”,因不了解汇率避险产品而“不会办”,因避险业务需缴纳保证金或占用授信等成本而“不肯办”的三“不”现象。同时,调研中发现,一旦企业迈出汇率避险的“第一步”,再次办理的机率将明显提高。因此,引导企业有效尝试汇率避险,逐步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还需要政策“推一把”。为此,外汇局宁波市分局盯住“小微企业”+“首办环节”两个关键切入点,首创汇率避险“首办户”拓展行动推动企业“迈出第一步,走上避险路”。 多跨协同,政汇银联动为“首办户”企业“量体裁衣” 年收汇量在100万美元的浙江星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在了解了汇率避险期权补贴政策后,首次尝试办理了相关业务,企业负责人表示:“期权在为企业节约财务成本的同时,帮助企业很好的规避了汇率风险,这项政策给我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帮助,我们前期操作的几笔买权业务,兜底的价格都在6.40及以上,有了这些底仓的管理后,面对当下的汇率波动我们心里淡定多了。” 为了让这样的企业更多一点,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加大政汇银联动,积极发挥“几家抬”作用,以“首办户”这一多场景、跨部门应用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水平,通过“政府补贴一点,银行让利一点”的外部动力,来激发“企业主动一点”的内生动力。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向银行动态推送一批重点企业名单,联合地方政府推出两大政府扶持政策,向“首办户”企业办理远期结售汇提供政策性担保,办理买入期权产生费用提供财政资金补助。同时,宁波市分局引导银行从减费让利、专属定制、便利办理三个角度优化汇率避险服务供给。 宁波市江北区某进出口有限公司在尝试了银行电子化平台便利办理服务后表示:“电子平台能及时询报价,又能无纸化即时成交,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特别是在疫情突发地时候,满足了居家办公,无接触交易的需求,既安全、又便捷!” 成效初显,助推企业修炼汇率风险中性意识“内功” 宁波荣鑫电器有限公司,是浙江省内首批试水远期结售汇政策性担保的企业,在尝试了汇率避险业务后说道:“‘首办户’政策,切实体现了普惠金融的理念,帮助我们小微企业节约了财务成本,规避了汇率波动可能带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汇率避险“首办户”政策受到市场主体的纷纷点赞,有效地激发小微企业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内生动力,并表现出以下三大特色: 一是全市汇率避险业务“规模总量升”,首办户“企业占比高”。2021年全年签约金额达493.7亿美元,3421家企业办理,同比分别增长52.5%、33.1%。新增“首办户”企业1386家,占到全市办理汇率避险业务企业家数的四成。 二是“首办户”呈现“户均金额低”、“复办意愿增”两大宁波特色。“首办户”户均签约金额为277.7万美元,签约金额500万美元以下的“首办户”占比88.5%,相比之下,全市所有办理汇率避险业务的企业户均签约金额为1443.1万美元,这也符合“首办户”行动精准滴灌小微企业的政策意图。近四分之一的“首办户”在跳出外汇资金不避险的圈子之后,都复办了汇率避险产品。 三是企业在实践中逐步建立了汇率风险中性意识。汇率避险“首办户”行动推进以来,宁波市分局进一步加大了对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的宣导,宁波辖内许多涉外企业也逐渐意识到了要立足主业,不应以“套保盈亏论英雄”。 “我们意识到在波动越来越大的汇率市场中,理性的企业不应被即期价格绑架,从而忽略真正汇率风险管理目标应为‘保值’而非‘增值’。” 宁波宝贝第一母婴用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说道。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提出了“助外贸15条”,其中“提升外贸企业应对汇率风险能力”就是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体现了国家对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能力的高度重视。下阶段,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将在外汇局总局的统一部署下,坚持稳字当头,持续开展汇率避险靶向宣传,加强精准滴灌,以“首办户”拓展行动为契机,加大扶持政策惠及面,帮助中小微企业用好两项政策性工具,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真正抓好“保市场主体”这一“六稳”“六保”工作的牛鼻子。 2022-06-16/ningbo/2022/0616/18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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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2年5月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召开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以来,各地相关部门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作为当前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的重中之重,重点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协作优势,依托大数据共享应用,密切配合、持续发力,以“零容忍”态度开展联合打击,成功破获了一批虚开骗取留抵退税案件,严肃惩治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现将5起案件公布如下: 一、广西查处一起走私、非法出售发票、虚开、骗取留抵退税案件。根据南宁海关缉私局移送线索,广西公安经侦和海关缉私部门联合税务、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成功破获一起走私、非法出售发票、虚开、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走私团伙通过低报价格等方式报关进口牟利,同时与倒卖海关缴款书团伙相互勾结,利用富余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采用变票等造假方式抵扣、骗取税款。该案涉及多个犯罪团伙,涉案总值155亿元。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团伙下游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525万元的违法事实,正对其他可能继续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9人。 二、广东查处一虚开团伙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广州市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联合公安、海关等部门依法查处一虚开团伙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虚开团伙控制多家企业,在没有实际交易的情况下,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5.07亿元,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该团伙控制的企业利用虚开发票虚增进项税额骗取留抵退税12.23万元的违法事实,正对其他可能继续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2人。 三、大连查处一虚开团伙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大连市税务局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在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人民银行提供资金查询和分析支持下,联合大连经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跨区域虚开团伙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虚开团伙通过控制多家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2.8亿元,为下游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该团伙下游企业骗取留抵退税11.57万元的违法事实,正对其他可能继续利用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 四、辽宁查处一虚开团伙骗取留抵退税案件。辽宁省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指导抚顺市税务稽查部门联合抚顺公安税侦部门依法查处一起团伙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团伙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为抵扣进项税额,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价税合计4.29亿元,并勾结中介机构,利用多家空壳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27亿元,为下游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税务稽查部门正对该团伙下游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297.48万元的违法事实开展深入检查。目前,公安机关已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 五、宁夏查处一虚开团伙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稽查部门根据分析线索,指导银川市税务稽查局联合银川市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跨区域团伙虚开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件。经查,该团伙控制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税务稽查部门已查实该团伙下游某砂业公司通过虚假支付货款、运费等手段,接受上游虚开团伙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285份,骗取留抵退税94万元,偷税431万元。目前,税务部门已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依法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下一步,六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6月16日召开的全国六部门联合打击留抵骗税和出口骗税工作交流推进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打击留抵骗税和出口骗税违法犯罪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对骗取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的压倒性态势,护航留抵退税和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2022-06-20/ningbo/2022/0620/1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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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中泰惠购电子商务(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笔,金额合计130.1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10.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6月至10月,沈阳华锐世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金额合计83.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4.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黑龙江籍车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车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7笔,金额合计31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7.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湖北籍谭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谭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46笔,金额合计40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59.6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云南籍黄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6月至2020年3月,黄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0笔,金额合计350.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95.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天津籍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3笔,金额合计77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48.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山东籍曹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至2019年2月,曹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2笔,金额合计84.3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6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天津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0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10笔,金额合计270.7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27.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薛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薛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笔,金额合计92.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78.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山东籍徐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9月,徐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35笔,金额合计170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2-06-16/ningbo/2022/0616/1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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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船务代理有限公司主营船舶代理、港口服务等国际运输服务,企业每年发生运输相关外汇收支千余笔,金额上百亿美元,涉及相关合同、发票等单证万余张。2022年先后被招商银行宁波分行等多家银行推荐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优质企业。以往收付汇业务单证少则几十张、多则上百张,每笔业务整理单证、递交资料、银行审核常常需要一周的时间,实施便利化后,银行可根据企业指令办理收付汇业务,无需企业提供合同、发票、提单、费用清单等资料,每笔业务仅需几分钟就能办好。企业表示,“免审单”的便利化措施大大节约了业务办理时间,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有效提高了企业财务周转效率,帮助企业减少了资金占用。 为帮助我市外贸企业有效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挑战,进一步支持我市外贸企业稳健发展,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加快推动优质企业便利化政策扩面增效提质,为外贸企业提供安全、高效、低成本的跨境资金结算服务。1-5月,全市办理优质企业便利化业务2.7万笔、金额8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长270%、301%。 抓落地 出实招 推“扩面” 持续扩大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的惠及面,放宽试点银行和企业的准入条件,扩大服务贸易便利化政策业务范围,积极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银企纳入便利化政策范畴。定向推送支持类正面企业清单,通过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信用服务平台向银行推送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宁波市外贸实力效益企业、宁波市级未来工厂等名单。2022年以来,全市新增4家试点银行,共有10家试点银行能辐射全市近80%外贸实绩企业;新增试点企业130家,较去年末翻一番。 解难题 稳外贸 助“增效” 聚焦今年以来国内多地疫情散发对国际物流运输效率、供应链稳定性的冲击,指导试点银行高度关注运输业等供应链企业、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企业等主体结算便利化诉求。推动交通银行宁波分行、鄞州银行等试点银行及时将10余家宁波主要船代、运输企业纳入便利化试点,帮助企业以最快速度完成结算,提高企业周转效率,为宁波外贸强化物流保障。 广交流 重激励 促“提质” 积极拓展中小试点企业,召开试点银行座谈会,组织中行宁波市分行、宁波银行等就客户拓展等工作进行经验交流分享,促进外汇便利化政策和银行优质服务加快下沉更多外贸中小企业。外汇局宁波市分局将继续深入推进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不断探索惠及更多市场主体、创造更便利跨境结算环境的做法,同时培育市场主体内生合规意识,形成“主体越诚信、手续越便利”、“银行越合规、审核越自主”的正向激励机制,促进我市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与高水平开放取得新成效。 2022-06-10/ningbo/2022/0610/18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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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3月末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2年一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2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较为平稳,略有下降。截至2022年3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7102亿美元,较2021年末下降364亿美元,降幅1%。 外债结构保持稳定。从外债币种结构看,截至2022年3月末,本币外债占比45%;从外债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7%。本币外债和中长期外债占比均与2021年末持平。 问:外汇局采取了哪些措施便利企业跨境融资? 答: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外汇局多措并举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4月18日,人民银行、外汇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其中包括支持非金融企业的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支持企业以线上方式申请外债登记等多项便利化措施。5月31日,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便利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下一步,外汇局将加大已出台政策的落实力度,不断提高企业跨境融资的便捷性,让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享尽享。 问:如何看待当前的外债形势? 答:当前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2022年一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下降,主要是受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影响,境外投资者购买境内人民币债券和非居民存款有所减少。我国外债主要指标均继续处于国际公认安全线以内,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预计未来外债规模仍将延续稳定态势。虽然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推进,将持续吸引境外资本尤其是国际长期资本持续流入,预计未来外债规模仍将延续稳定态势。外汇局将继续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切实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2-06-27/ningbo/2022/0627/1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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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5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5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5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银行结售汇和涉外收支均保持顺差格局。一是银行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5月顺差规模为15亿美元,综合考虑远期结售汇、期权交易等其他供求因素,境内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二是涉外收支总体呈现净流入,5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77亿美元。三是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截至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3127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81亿美元。 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入维持较高水平,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5月,货物贸易涉外收支顺差383亿美元,同比增长97%;直接投资涉外收支顺差55亿美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受全球疫情等综合因素影响,服务贸易涉外收支逆差28亿美元,仍处于较低水平。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出季节性增加,规模与上年同期基本相当。 当前,外部环境中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存在,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稳定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持续显效,经济恢复的动能在加快,有助于我国外汇市场和国际收支继续平稳运行。 2022-06-20/ningbo/2022/0620/1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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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和3月末国际投资头寸表。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如何? 答:2022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889亿美元,为历史同期最高值,与当季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2.1%,仍处于合理均衡区间。 一是货物贸易进出口保持平稳增长。一季度,我国国民经济持续恢复,经济运行实现平稳开局,国际收支口径货物贸易顺差1450亿美元,同比增长18%。其中,货物出口8031亿美元,同比增长16%;进口6582亿美元,同比增长15%。货物贸易顺差、出口及进口规模均创历史同期最高值。 二是服务贸易逆差继续收窄。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167亿美元,同比下降35%。主要项目中,旅行逆差294亿美元,扩大53%,主要是旅行支出增加;知识产权使用费逆差77亿美元,扩大11%,收入和支出分别增长15%和12%,反映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合作持续加深;运输顺差29亿美元,主要是运输收入增速整体快于支出,上年同期为逆差90亿美元。 三是跨境双向投融资较为活跃。一季度,我国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1291亿美元,其中储备资产因交易净增加393亿美元,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资产净增加898亿美元;金融账户负债净增加402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外直接投资与来华直接投资同比均保持增长,显示外资在华投资兴业意愿较强,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合理有序。 总体看,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国际收支继续保持基本平衡。 问:2022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如何? 答:2022年3月末,我国国际投资头寸状况保持稳健,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稳定。 一是我国对外资产和负债规模继续处于较高水平。2022年3月末,我国对外资产92383亿美元,对外负债72943亿美元,较2021年末分别下降0.9%和0.6%,保持基本稳定。相关变动主要受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波动、非美货币折算美元后账面价值变化等非交易因素影响。 二是对外资产和负债结构总体稳定。对外资产中,储备资产保持在3万亿美元以上,规模继续位列全球首位;对外直接投资占比保持稳定。对外负债中,来华直接投资占比最高,规模保持增长,显示外资对我国长期投资保持信心。 2022-06-27/ningbo/2022/0627/1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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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5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5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278亿美元,较4月末上升81亿美元,升幅为0.26%。 2022年5月,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总体平稳,境内外汇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及预期、全球经济增长前景、地缘政治局势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小幅下跌,主要国家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增加,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 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全球经济面临的风险挑战增多,国际金融市场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将支持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6-08/ningbo/2022/0608/18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