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境内某外资公司购汇支付外籍雇员的养老保险金,境外收款人为外籍雇员个人,则该养老保险金售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款项是汇给外籍雇员个人的,养老保险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交易主体应确认为非居民个人,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计入横栏“3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6 非居民个人”。 2018-06-27/jilin/2018/0627/567.html
-
问:境内某港口为入港的境外船舶提供检修(不含零部件更换)、牵引、导航等服务所产生收入结汇,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境内港口为境外来港船舶提供的检修(不含零部件更换)、牵引、导航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属于港口辅助支持性服务,相应款项的结汇计入横栏“121 运输”,纵栏根据境内港口企业的实际性质进行选择。 2018-07-11/jilin/2018/0711/579.html
-
问: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如何划转? 答:本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本人与其直系亲属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办理。 2018-06-27/jilin/2018/0627/566.html
-
问:服务贸易法规中所说的“外汇保险项下相关费用的境内外汇划转业务,按照保险业务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应该怎么办理? 答:常见的外汇保险项下相关费用的境内外汇划转业务可以分三类办理: (一)外汇保险项下保费、分保费、赔款、保险金、摊回赔款、追回款等境内外汇划转:合同、发票、支付通知、支付清单、分保账单或其他证明材料中的一项材料,境内外汇划转手续由划出方经办行审核,外汇管理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保险公司与其分支机构之间在境内划转保险项下的外汇资金,凭付款指令在经办行直接办理。 (三)保险项下的赔款、追回款、追偿费用等,由被保险人转让至境内的,被保险人与第三方之间的转让交易在符合外汇管理规定的条件下,保险机构可根据被保险人的批单或书面指令,办理赔款资金的转让手续。 2018-06-06/jilin/2018/0606/548.html
-
问:什么是银行的金融机构代码和金融机构标识码?新开办的支行如何在系统中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 答:金融机构代码通常是指由外汇局赋予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的四位代码,也是从事金融业务的经济组织金融机构的唯一标识代码。该外汇指定银行所有分支行的金融机构代码需与其总行一致。金融机构标识码通常是12位代码,由外汇局代码+金融机构代码+顺序号(2位)组成,是银行所在地外汇局按照编码规则赋予外汇指定银行分支机构的唯一标识码。 若银行要在外汇局应用服务平台上增加国际收支申报功能,应按照《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在申请金融机构标识码后,由外汇局在国际收支网上申报系统(外汇局版)中为其开通。 2018-06-20/jilin/2018/0620/560.html
-
问:贸易信贷30天报告期限如何计算?延期收付款报告期限的计算是以实际进出口日期为准还是报关单签发日期为准? 答:《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实施细则》规定,符合第三十七条情况之一的业务,企业应当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汇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对应的预计收付汇或进出口日期等信息。关于贸易信贷报告期限,对于预收货款和预付货款,是指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对于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是指在货物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30天的计算起点以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或进口日期为准。 2018-05-23/jilin/2018/0523/537.html
-
问:企业如何了解企业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情况? 答:企业可登陆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进行如下操作: (1)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业务指标情况】,可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各项总量核查指标的预警情况,以及同期各类分项业务指标,以便企业及时开展自查; (2)通过【企业信息管理】—【企业管理状态查询】—【基础业务数据】,可查看在最近一个核查周期,本企业的月度进出口和收付汇基础数据。 2018-05-31/jilin/2018/0531/542.html
-
问:保险公司应如何申请经营外汇保险业务? 答: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应持以下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分局申请: (一)书面申请; (二)保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证明复印件; (四)与申请外汇保险业务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资金管理和数据报送等内容。 2018-06-06/jilin/2018/0606/549.html
-
问:某中外合资企业聘请了5名外籍专家,该公司购汇支付外籍人员薪金,银行应如何统计? 答:该笔购汇业务系公司代外籍专家购汇,交易主体应确认为非居民个人,应按人民币资金来源统计。由于外籍专家跨境提供劳务,该笔人民币资金来源属于非居民境内获得的合法人民币收入,计入横栏“331 职工报酬和赡家款”,纵栏“06 非居民个人”。 2018-06-13/jilin/2018/0613/553.html
-
问:境内某公司向国外出口货物,为实时掌握货物运输情况,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查询船只运行情况的服务,并收取一定的费用,即跟踪船只信息服务费,该笔支出款项如何申报? 答:境外承运船务公司向出口商提供实时船只运行情况,属于海运服务,收取的信息服务费应申报在“222019 服务贸易—运输服务—海运—其他海运服务”项下,交易附言可写为:海运跟踪船只信息费。 2018-05-31/jilin/2018/0531/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