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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0-01-16/qinghai/2020/0116/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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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境外投资者参与境内外汇市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外投资者可以使用境内人民币对外汇衍生产品(以下简称外汇衍生品),按照套期保值原则管理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产生的外汇风险敞口。 本通知所称境外投资者,是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3号》规定的各类境外投资者。 二、境外银行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外汇交易中心)会员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三、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自行选择下列一种渠道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一)作为客户与境内金融机构直接交易。 (二)申请成为外汇交易中心会员通过主经纪业务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 四、境外投资者选择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的,应与不超过3家境内金融机构交易,并自行或通过结算代理行将金融机构名单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调整金融机构的,应事先向外汇交易中心备案。 五、境外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外汇衍生品敞口与外汇风险敞口具有合理的相关度。外汇风险敞口包括债券投资的本金、利息以及市值变化等。 (二)当债券投资发生变化而导致外汇风险敞口变化时,在五个工作日内或月后五个工作日内对相应持有的外汇衍生品敞口进行调整。 (三)根据外汇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可灵活选择展期、反向平仓、全额或差额结算等交易机制,并以人民币或外币结算损益。 (四)依据本通知首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前,境外投资者应向金融机构或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遵守套期保值原则的书面承诺。 六、境外投资者选择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的,如需在结算代理行以外的其他境内金融机构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可凭《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外汇管理问题的通知》(汇发〔2016〕12号)规定的业务登记凭证办理。该账户专项用于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项下的资金交割、损益处理、保证金管理等,跨境资金收付应通过结算代理行完成。境外投资者与境内金融机构停止外汇衍生品交易关系后,应及时关停在该机构开立的专用外汇账户。 七、境外投资者选择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入市模式或主经纪模式的,应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报送有关交易信息。 八、境内金融机构依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所列第一种渠道为境外投资者办理业务的,应遵照以下规定: (一)按照外汇交易中心规定每日报送境外投资者外汇衍生品交易信息。 (二)作为对客户外汇衍生品业务向外汇局履行统计和报告义务。 (三)若使用本机构内部交易系统以外的第三方交易系统、平台或设施,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九、外汇交易中心应按本通知要求,做好境外投资者交易对手备案、会员入市、主经纪业务和数据采集等市场服务和技术保障工作。 十、境外投资者和境内金融机构违反本通知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依法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十一、本通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7〕5号)同时废止。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请及时转发辖内有关金融机构。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0年1月13日 2020-01-14/ningxia/2020/0114/12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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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19年12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19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079亿美元,较11月上升123亿美元,升幅0.4%;较年初上升352亿美元,升幅1.1%。 12月,我国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受全球贸易局势、主要国家央行货币政策立场、英国大选等因素影响,国际金融市场上美元指数、主要国家债券价格有所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上升。 2019年全年,面对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我国主要宏观经济指标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增长保持韧性,增长动力持续转换。在此基础上,我国外汇市场运行保持总体稳定,国际收支呈现基本平衡格局,外汇储备规模稳中有升。 往前看,全球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可能加大。但我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并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这将为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提供支撑。 2020-01-07/xiamen/2020/0107/1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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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便利市场主体更好了解和执行外汇管理政策规定,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持续开展法规清理工作。 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废止和失效5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及7件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条款的通知》(汇发〔2019〕39号),宣布废止和失效5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修改7件规范性文件中的部分条款。主要涉及账户管理、货物贸易企业辅导期管理、跨境直接投资、资本项目业务办理权限、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等。所废止失效内容或根据当前改革要求废止,或相关监管要求已被新的规范性文件替代,或因为阶段性工作已与当前管理实际不符。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规清理,进一步提升外汇管理透明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完) 2020-01-15/ningxia/2020/0115/1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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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外汇市场对外开放,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外汇风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20〕2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便利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管理外汇风险。 《通知》主要内容是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境外机构投资者提供更多外汇对冲渠道。境外非银行类投资者可以选择多家境内金融机构柜台交易或以主经纪业务模式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境外银行类投资者除上述两种渠道外,也可以直接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简化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展业流程,进一步完善外汇衍生品交易机制,优化外汇交易信息采集,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推进外汇领域改革开放,深化外汇市场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开放。(完) 2020-01-15/ningxia/2020/0115/12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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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年人民币存款增加10849.42亿元,外币存款增加67.88亿美元 2019年12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83942.45亿元,同比增长15.7%。月末人民币存款余额79552.35亿元,同比增长15.8%,增速比上月末高6.0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高9.3个百分点。 2019年全年,深圳市人民币存款增加10849.42亿元,同比多增6783.05亿元。其中,住户存款增加2551.24亿元,非金融企业存款增加5867.06亿元,财政性存款减少152.26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增加760.28亿元。 12月末,深圳市外币存款余额629.30亿美元,同比增长12.1%;全年外币存款增加67.88亿美元,同比多增299.42亿美元。 二、全年人民币贷款增加7500.78亿元,外币贷款减少124.05亿美元 2019年12月末,深圳市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59461.39亿元,同比增长13.2%。月末人民币贷款余额55998.20亿元,同比增长16.0%,增速比上月末高1.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低1.7个百分点。 2019年全年,深圳市人民币贷款增加7500.78亿元,同比多增287.22亿元。分部门看,住户部门贷款增加2250.65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525.14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1725.50亿元;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增加5243.19亿元,其中,短期贷款增加861.28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3409.26亿元,票据融资增加775.12亿元;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减少10.54亿元。 12月末,深圳市外币贷款余额496.43亿美元,同比下降19.9%;全年外币贷款减少124.05亿美元,同比少减79.57亿美元。 注:自2015年起,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存款含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放款项,人民币、外币和本外币贷款含拆放给非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款项。 2020-01-17/shenzhen/2020/0117/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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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走进中国司法网金牌法制宣教电视节目“民生与法制”普法宣传活动第四十期——金融专场,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外汇局茂名市中心支局通过现场表演金融违法小品、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派发宣传资料、解答咨询、有奖问答等形式,普及外汇知识,宣讲外汇政策,指导市民办理外汇业务,警示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非法网络炒汇平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性。节目全程在茂名电视台多次播放,进一步扩大宣传受众范围。 2020-01-16/guangdong/2020/0116/16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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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74681亿美元,对外负债5311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21562亿美元。 在对外金融资产中,直接投资资产19695亿美元,证券投资资产5849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资产74亿美元,其他投资资产17019亿美元,储备资产3204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金融资产的26%、8%、0.1%、23%和43%;在对外负债中,直接投资负债27773亿美元,证券投资负债12208亿美元,金融衍生工具负债114亿美元,其他投资负债13025亿美元,分别占对外负债的52%、23%、0.2%和25%。 按SDR计值,2019年9月末,我国对外金融资产54779亿SDR,对外负债38964亿SDR,对外净资产15816亿SDR。(完) 2020-01-17/neimenggu/2020/0113/6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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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和中央书记处工作报告的综合情况报告》、《关于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9年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重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中央书记处2019年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同意其对2020年的工作安排。会议认为,过去一年,5家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扎实工作,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自觉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中央书记处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在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指导群团工作和群团改革、配合党中央组织协调有关重大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尽职尽责、担当作为,积极研判和防范化解各种风险,确保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持不懈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中央书记处要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中央政治局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工作安排,突出重点,扎实工作,完成好党中央交办的各项任务。 会议指出,十九届中央第四轮巡视成效明显,发挥了政治监督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党委)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总体提升,党的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各项工作呈现出进一步向上向好的态势,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要抓好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把整改情况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制度约束。会议强调,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党和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特殊重要位置,是践行“两个维护”的第一方阵,要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要结合巡视整改,巩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对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2019年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意其对2020年的工作安排。会议认为,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亲自研究部署,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巡视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成效越来越明显。会议强调,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发现问题的有效制度安排,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聚焦被巡视党组织职责使命,加强对制度执行、权力运行的监督。要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省区市巡视工作的指导督导和对中央单位巡视工作的分类指导,深入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0-01-17/shanghai/2020/0117/12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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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国发〔2019〕25号,以下简称25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本实施方案。自2019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外汇管理“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清理外汇管理中涉企经营的行政许可事项,分类推进改革,简化、清晰、透明准入规则,提高许可效率、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二、试点内容 (一)对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实行清单管理 1. 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根据改革进展等,及时按程序报批调整更新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清单。25号文中的《“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包括两项国家外汇管理局作为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一是银行、农村信用社、兑换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等结汇、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二是保险、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审批。 (二)优化外汇管理涉企经营行政许可服务 2. 精简银行、农村信用社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退出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上级金融机构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登记证明。 3. 精简境内非金融机构申请经营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获准全国范围内经营后,拟跨区域新增分支机构的,无需再提供其总部所在地外汇分局对设立分支机构的无异议函。 4. 精简保险外汇业务市场准入和退出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仅需在书面申请中写明相关信息。 5. 精简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含保险公司)结售汇业务材料要求。申请人无需再提供监管机构或其授权的行业管理组织许可或同意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结售汇业务的许可文件或证明文件、无异议材料。 6. 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支持进行许可事项预审、查询许可进度和许可结果。 (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 7. 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及时向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共享行政许可办理结果等信息。国家外汇管理局“互联网+监管”及时向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共享外汇管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信息。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共享。 8. 深入推进许可办理标准化。及时更新优化外汇管理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精简许可材料和办理环节。加强对行政许可行为的内审内控监督。 9. 规范强化监管执法。切实落实外汇管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推行风险提示等监管措施。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推进外汇市场行业自律。严厉打击外汇管理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10.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外汇管理局及时调整有关规范性文件,确立与上述改革试点内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试点地区各级外汇局应当聚焦企业关切,明确具体工作安排,协调指导支持各自由贸易试验区妥善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11. 强化宣传培训。试点地区各级外汇局应做好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同时加强工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改革试点顺利推进。 12. 及时总结效果。试点地区各级外汇局应密切跟踪改革试点进展,及时总结评估试点情况,完善政策举措,发现和推广典型经验,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确保试点取得预期成效。 2020-01-17/yunnan/2020/0117/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