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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面对多点散发的疫情影响,本着最大程度实现外汇业务办理“免出门、不见面、零跑腿”的原则,郴州市中心支局工作人员通过事前电话指导、事中资料审核确认、事后办件邮寄的方式,支持涉汇主体通过线上渠道“足不出户”办结多笔业务。2022年1-6月,郴州市中心支局通过工作微信群向辖内外汇指定银行、县域外汇服务工作站进行政策宣传累计20余次,期间办理68笔行政许可业务,其中:线上办理36笔,占比53%,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好评率100%。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外汇为民”的理念,统筹疫情防控与业务办理,坚持不懈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二是建立外汇政策绿色通道,宣传落实外汇便利化举措,简化相关业务办理要求,并指导辖内银行特事特办、急事速办。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积极推广湖南省分局微信小程序“外汇政策直通车”,持续优化外汇政务服务,支持涉外主体通过“网上办、预约办、邮寄办”等“非接触”方式办理外汇业务。 下一阶段,郴州市中心支局将继续坚持服务导向,搭建外汇服务“三大平台”,便利市场主体办理外汇业务。一是建立诉求受理平台,及时通过电话、微信群、电子邮件等方式收集涉外主体反映的各类问题和政策诉求。二是建立政策发布平台,定期开展政策宣讲,持续推广使用微信小程序“外汇政策直通车”。三是建立业务指导平台,编制《郴州市外汇管理局外汇政策解答》专刊并推送至银行、企业和个人,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释疑解惑。 2022-08-23/hunan/2022/0823/20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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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常德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领域违法犯罪第一次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常德市公安局、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常德海关等相关单位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常德市中心支局黄小雄副局长就深化部门间信息互联共商、资源互补共享、线索联合研判,共同开创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做了讲话,重点分析了当前涉外经济形势和打击涉外违法犯罪工作现状,并就推动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加强协作,健全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机制建设;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各成员部门的检查办案能力;三是齐心协力,推动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工作新局面。会议还组织学习了《关于对涉汇领域违法犯罪实施联合打击的合作备忘录》。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常德市公安局、常德市税务局、常德海关的分管领导做了专题发言,充分肯定了各部门实施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的必要性,均表示一定要发挥本单位的职能优势,积极联动、共享信息,协同执法,共同打击辖内涉外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就如何加强常态化协作、专题研讨、丰富合作形式等提出了宝贵意见。 此次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常德市联合打击涉外违法犯罪长效合作机制的正式启动。参与各方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入推进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实现对涉外违法犯罪行为的有力打击,更好地推动全市涉外经济健康发展。 2022-08-30/hunan/2022/0830/2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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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8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中心支局召开2022年外汇管理年中工作会,传达落实2022年省分局年中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上半年衡阳市外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外汇收支形势,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参加会议,副局长廖景风出席会议并讲话。 外汇管理科科长王忠华传达了衡阳市中支2022年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并对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制定整改台账,形成整改机制,严格按要求落实相关整改工作,要以“双基建设年”为抓手,规范业务操作,做到基础工作有质的飞跃。最后王忠华科长就衡阳市中心支局下半年工作安排做了详细部署。 廖景风副局长传达了外汇局湖南省分局年中工作会议精神,并组织大家进行了学习讨论,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分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衡阳实际,系统谋划下半年工作思路。一是以审计整改为契机,结合省分局“双基建设年”活动,狠抓基础工作,掀起学制度、学业务的热潮。二是要做好案件总结,挖掘办案经验,对外汇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深入研判,案件查办工作从新开始,从零出发。三是持续推动相关便利化试点工作,加大外汇助企纾困力度,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认真组织准备“双基建设”竞赛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2022-08-09/hunan/2022/0809/2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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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6日,常德市中心支局黄小雄副局长以“新形势下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普惠金融协同发展”为题,为外汇管理科党支部全体党员讲授专题党课。 黄小雄副局长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切入协同发展的意义,从普惠金融与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相关关系与作用机理、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看普惠金融发展存在的现实障碍、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普惠金融协同发展方略等方面,依次递进论述贯彻新发展理念中如何推进两者协同发展。党课最后分享了马克思的《青年在职业选择时的考虑》,鼓励青年党员不忘初心,珍惜自我选择,坚定理想信念,始终践行“外汇为民”。 支部党员纷纷表示获益匪浅,对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普惠金融政策协同推进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做好“外汇为民”工作,更应高度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外汇便利化政策落实落地落细,稳中求进,砥砺奋进,全面提升外汇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涉外经济平稳运行,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党的二十大献礼 2022-08-22/hunan/2022/0822/2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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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的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了《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在收到本通知后,及时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各全国性中资银行应及时转发所辖分支机构,并遵照执行。 附件: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 2022-08-15/hunan/2022/0815/20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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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3月,温州市科城贸易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提交虚假提单,对外付汇901.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92.1万元人民币。 案例2: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1月至2019年8月,深圳市神舟百瑞达投资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向境外转移资金1772.64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97.88万元人民币。 案例3: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8年1月,江苏日晨特种装备技术有限公司以预付货款名义对外支付256万美元,进口货物未实际到货。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83.72万元人民币。 案例4: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6月,江西和梦投资有限公司勾结关联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709.22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6万元人民币。 案例5: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徐州鸿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2734.9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960.2万元人民币。 案例6: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4月,邵阳市信成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利用32名境内个人的个人年度购汇额度,违规以分拆购付汇形式向境外转移资金158.2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53.64万元人民币。 案例7: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3月至8月,海安恒麟供应链有限公司构造进口贸易,对外付汇合计666.8万美元和140.68万港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241.7万元人民币。 案例8: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逃汇案 2020年7月至8月,江苏顺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贸易背景,对外付汇300.05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罚款104.63万元人民币。 案例9:黑龙江籍李某逃汇案 2019年11月至2020年2月,黑龙江籍李某在境外违规刷卡交易188笔,金额合计122.2万加元。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32.56万元人民币。 案例10:辽宁籍李某逃汇案 2020年3月至6月,辽宁籍李某利用102名个人名义分拆购汇汇往境外账户,非法转移资金合计675.36万加元。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构成逃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款172.78万元人民币。 2022-10-26/hunan/2022/1026/20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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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早上,怀化市鹤城区出现2例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鹤城区主城区实施全城临时管控。面对突发疫情,怀化市中心支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加强值班值守、加强便利化政策宣传、加强对银行的工作指导”,确保疫情期间外汇服务不断档,彰显了金融为民的初心。 一是加强值班值守。接到疫情通知后,怀化市中心支局第一时间组织科室人员召开科务会,安排院内干部职工负责外汇科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同时,要求各岗位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随时待命。10月18日,业务人员通过电话解决湖南恒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的境外投资登记相关事宜。 二是加强便利化政策宣传。通过微信朋友圈、外汇指定银行联络群等,进一步加大省分局“外汇政策直通车”小程序,以及各项便利化政策的宣传推广。10月17日,指导辖内进出口企业怀化市中伟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线上的方式成功办理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有效解决了企业的实际诉求。 三是加强对银行的工作指导。要求各外汇指定银行,鼓励个人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银行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10月17日-10月20日期间,辖内通过电子银行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112笔。 2022-10-25/hunan/2022/1020/20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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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张家界市中心支局参加了省分局第五期“外汇联学讲堂”。褚鸿飞副局长及外汇科全体人员共7人参加了会议。 在联学讲堂上,我们认真听取了楼航副局长讲授的“强化党内法规学习 充分认识依规治党的重要意义”主题党课。楼航副局长强调:党内法规制度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及系列党内法规制度要求,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制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强化党规意识,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法规制度办事,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通过此次党课,全局党员表示,将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党内法规,逐段逐句学习,逐条逐项对照,主动检视,找准差距,补齐短板,真正把党规党纪刻印于心、落实于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合法合理行政,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真正做到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化,努力支持辖内营商环境的改善,为支持张家界涉外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我们外汇管理部门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10-12/hunan/2022/0929/2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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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中心支局副局长廖景风同志带队前往农行衡阳分行,了解便利化政策执行及惠民情况,并就提升外汇为民办实事水平进行了深入交流。 在座谈中,廖景风副局长听取了银行汇报,肯定了银行在多渠道宣导便利化政策、多方式培训人员、多措施用好政策等方面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同时就巩固现有成果并继续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保持国际业务合理适度的增长,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灵活务实满足市场主体的真实合理用汇需求。二是促使便利化政策落地生效,银行内部要理顺机制、畅通渠道,确保外汇便利化政策能及时有效传导落地并在业务实践中贯彻落实到位。三是合规审慎把控风险,坚持“促开放和防风险”双轮驱动的原则,支持企业跨境贸易投融资和贸易新业态健康发展。 廖景风副局长最后指出外汇管理部门也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台的各项便利化措施,不断畅通政策传导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银行机构的指导和督导,确保各项便利化改革政策红利及时有效、不折不扣地惠及市场主体。 2022-10-25/hunan/2022/1019/20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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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9月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9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0290亿美元,较8月末下降259亿美元,降幅为0.85%。 2022年9月,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境内外汇供求延续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及财政政策、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进一步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大幅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小幅下降。 当前外部形势更趋复杂严峻,全球经济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国际金融市场波动加剧。但我国经济总体延续恢复态势,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总体稳定。 2022-10-12/hunan/2022/1010/20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