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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尹力书记、殷勇市长,尊敬的王江、云泽、吴清、傅华、鹤新同志,尊敬的各位来宾: 大家好! 很高兴参加金融街论坛。借此机会,和大家交流三个方面的情况。 一、一揽子增量货币政策的落实情况 按照中央部署,9月24日,金融管理部门宣布了一揽子支持经济稳定增长的政策,大家都很关心,也得到了各方面的支持。前天,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和证监会召集主要商业银行、证券和基金公司召开座谈会,就金融机构抓紧落实好一揽子政策进行了专门部署。这里我报告一下人民银行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 降准降息方面,9月27日,已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前视市场流动性情况,择机进一步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25-0.5个百分点;下调公开市场7天期逆回购操作利率0.2个百分点;中期借贷便利利率下降0.3个百分点,从2.3%下降到2%。今天早上,商业银行已经公布下调存款利率,预计下周一(10月21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也会下行0.2-0.25个百分点。四项房地产金融政策已经全部发布。其中,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中央决定的一项重要惠民生政策,惠及5000万户家庭,每年减少家庭的利息支出约1500亿元。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金融工具,人民银行与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组建了工作专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已开始接受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增持专项再贷款政策文件于今天正式发布实施。 一揽子政策发布实施以来,国内外给予了积极正面评价,有力提振了社会信心,对于促进经济金融平稳运行发挥了较好作用。我们在政策制定和形成过程中,主要有三点考虑。 第一,当前经济运行需要实施较强的宏观总量支持政策。当前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在宏观层面上主要表现为有效需求不足,社会预期偏弱,物价低位运行等,市场普遍认为需要推出有份量的宏观政策。按照中央部署,前期人民银行作了深入研究并准备了政策预案。中央果断决策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体现了稳经济、稳预期、促消费、惠民生的坚定决心,市场作出了积极反应。 第二,当前经济运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挑战,主要是房地产市场和资本市场。基于国际经验和中国过去的实践,需要出台有针对性的政策予以应对。 房地产市场方面,人民银行基于自身的职责,优化调整了四项房地产金融政策,从金融宏观审慎的角度支持房地产市场的风险化解和健康发展。 资本市场方面,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制定了助力支持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两项工具。这两项工具是完全基于市场化原则设计的,在国际上也有成功的实践。其中,证券、基金、保险公司互换便利不是央行直接向市场提供资金支持,不会扩大央行的货币供给和基础货币的投放;央行提供的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资金具有特定的指向性,信贷资金不能违规进入股市仍是金融监管的一条红线。这两项工具体现了中央银行维护金融稳定职能的拓展和新的探索。我们将与证监会合作,在实践中逐步完善,探索常态化的制度安排。 第三,中央银行需要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观察、评估金融市场风险,并采取适当的措施阻断或弱化金融市场风险累积。近一段时间,人民银行就长期国债收益率运行多次与市场加强沟通,目的是遏制羊群效应导致长期国债收益率单边下行潜藏的系统性风险。金融市场高度敏感,会对各种政策和因素变化迅速作出反应和定价。从宏观和深层次角度看,实体经济和资本市场是一个相互交织、相互作用的过程,估值修复有助于资本市场发挥投融资功能,阻断市场走弱与股权质押风险的负向循环,促进上市公司健康发展,改善社会预期,提振消费和投资需求。 二、高质量发展与中国经济的动态平衡 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侧重于短期,在于校正经济增长和经济运行的轨迹;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侧重于中长期,在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和经济可持续增长。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突出强调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适应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增强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性。 物理学中,平衡是指物体在几个力的共同作用下,保持相对稳定的状态。经济运行中的平衡则是各种经济结构和比例关系相互作用、优化调整的动态过程。这也是各国经济运行的一种普遍现象。 本世纪以来全球经济经历了三轮重要的动态平衡,中国都深入参与其中,并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2001~2007年,中国加入WTO后,低成本要素与全球产业分工充分融合,有效扩大全球供给、促进生产效率提升,起到了抑制全球通胀、推动经济增长的作用。 二是2008~2017年,国际金融危机以后,全球呈现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高债务的“三低一高”特征,需求走弱,中国主动作为,大力度扩大内需,起到了拉动全球经济、避免陷入通缩的作用,十年间中国对全球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定在30%左右。 三是疫情以来,由于供给冲击和需求侧强刺激,全球通胀一度高企,中国供应链体系保持稳定,弥补了全球供给缺口,为全球通胀回落和经济平衡持续贡献了中国力量。 中国经济自身也经历了深刻的结构调整和动态平衡过程。近年来,中国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举措,持续推动经济增长模式从传统的经济高速增长导向转向创新驱动型和质量效益型。供给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比稳步提升。消费的作用持续增强,消费、投资、净出口三大需求占GDP比重由2010年的49%、47%、4%,调整为2023年的56%、42%、2%。 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增长,在经济运行中,需要把握好三个方面的动态平衡。 一是经济增速和经济增长质量的动态平衡。中国巨大的经济体量需要保持合理的经济增速,带动就业、增加居民收入。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经济结构调整短期内可能会对经济增长产生一定影响,需要我们把握好动态平衡,着力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二是经济增长中内部和外部的动态平衡。近些年来,中国经济外部平衡得到有效改善,中国经常项目顺差占GDP的比重,已从2007年的10%左右下降到2011年的2%左右,这些年来这一指标一直处于1%~2%的国际公认合理区间。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导致经济逆全球化、国际贸易政治化和工具化,阻碍了全球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全球福利增加。我们倡导自由贸易和公平竞争,坚持扩大双向开放,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不断提升中国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三是投资和消费的动态平衡。在历史上的历次经济周期中,我们主要依靠扩大投资、保存供给侧产能来对抗经济下行压力,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在高质量发展阶段,投资需要根据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有增有减,更多投向科技创新、基本民生等领域。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增加居民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扩大消费,形成“政府培育消费,消费激活市场,市场引领企业,企业扩大投资”的良性循环。 实现经济的动态平衡,需要把握好几个重点。一是宏观经济政策的作用方向应从过去的更多偏向投资,转向消费与投资并重,并更加重视消费。二是更好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科学把握和平衡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提高政策与市场关切的交集度和针对性。三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经济环境,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 三、中央银行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人民银行既是金融管理部门,也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我们将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加强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逆周期调控力度,提升金融支持政策的精准性、有效性,为经济稳定增长、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稳步扩大金融高水平开放,促进经济动态平衡。 一是进一步健全货币政策框架。这方面的考虑,我在6月份的陆家嘴论坛上已作了比较系统的阐述,这里再强调几点。目标体系方面,将把促进物价合理回升作为重要考量,更加注重发挥利率等价格型调控工具的作用。执行机制方面,会持续丰富货币政策工具箱,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在公开市场操作中逐步增加国债买卖。人民银行已与财政部建立了联合工作组,不断优化相关制度安排。传导机制方面,要不断提高货币政策的透明度,提升金融机构的自主理性定价能力,增强与财政、产业、监管等政策取向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 二是提升金融服务对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动态平衡的适配性和精准性。进一步加强宏观信贷管理,持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切实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优质金融服务。持续建设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金融市场,支持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推进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科技创新。现代科技创新投资周期长、资金量大,风险和不确定程度高,金融服务需求多元。特别是种子期、初创期企业更多依赖股权融资,积极、活跃的私募股权投资(PE)、风险投资(VC)是非常重要的参与者。人民银行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体系,着力培育支持科技创新的金融市场生态,持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能力、强度和水平。 三是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和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人民银行将立足宏观视角,着力把握好经济增长、经济结构调整、金融风险防范之间的动态平衡,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体系,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密切关注经济金融运行,及时加强逆周期调节,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隐患。 四是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金融新体制。稳步推进金融服务业和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拓展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坚持以市场驱动和自主选择为基础,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与合作,促进中国和全球经济平衡、可持续发展。 最后,预祝本届论坛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4-10-21/guangxi/2024/1021/2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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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3391亿元,同比增长2%。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568亿元,进口16468亿元,顺差4099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280亿元,进口4076亿元,逆差1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11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88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26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74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216亿美元,进口2892亿美元,顺差324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1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303 324 贷方 22847 3216 借方 -20544 -2892 1.货物贸易差额 4099 577 贷方 20568 2895 借方 -16468 -2318 2.服务贸易差额 -1796 -253 贷方 2280 321 借方 -4076 -574 2.1加工服务差额 78 11 贷方 89 12 借方 -11 -2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78 11 借方 -49 -7 2.3运输差额 -502 -71 贷方 543 76 借方 -1045 -147 2.4旅行差额 -1493 -210 贷方 109 15 借方 -1602 -226 2.5建设差额 129 18 贷方 184 26 借方 -55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81 -11 贷方 28 4 借方 -109 -15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2 4 借方 -26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61 -37 贷方 80 11 借方 -341 -48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44 20 贷方 409 58 借方 -265 -37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4 26 贷方 705 99 借方 -521 -7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32 -4 贷方 11 2 借方 -43 -6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2 0 贷方 12 2 借方 -10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1-26/sichuan/2024/0126/2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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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12月,银行结汇14348亿元人民币,售汇14658亿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155336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60571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银行结汇2020亿美元,售汇2063亿美元。2023年1-12月,银行累计结汇22062亿美元,累计售汇22795亿美元。 2023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0652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651亿元人民币。2023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36631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441703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3年1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723亿美元,对外付款5582亿美元。2023年1-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61955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62642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1-15/sichuan/2024/0115/2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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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3983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088亿元,服务贸易逆差4402亿元,初次收入逆差3019亿元,二次收入顺差316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874亿元。 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861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3115亿元,服务贸易逆差16294亿元,初次收入逆差9285亿元,二次收入顺差107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1015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5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536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610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418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44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121亿美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642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6080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2294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1296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152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156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3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41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1161亿SDR,服务贸易逆差46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91亿SDR。 按SDR计值,2023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977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4557亿SDR,服务贸易逆差172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储备资产增加120亿SDR。(完)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四季度 2023年 1. 经常账户 1 3983 18611 贷方 2 71330 267945 借方 3 -67348 -249334 1.A 货物和服务 4 6686 26821 贷方 5 67008 248279 借方 6 -60322 -221458 1.A.a 货物 7 11088 43115 贷方 8 60895 225406 借方 9 -49807 -182291 1.A.b 服务 10 -4402 -16294 贷方 11 6113 22873 借方 12 -10515 -39167 1.A.b.1 加工服务 13 231 853 贷方 14 253 917 借方 15 -22 -64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81 291 贷方 17 203 709 借方 18 -122 -418 1.A.b.3 运输 19 -1606 -6089 贷方 20 1572 6163 借方 21 -3178 -12252 1.A.b.4 旅行 22 -3629 -12804 贷方 23 425 1130 借方 24 -4054 -13934 1.A.b.5 建设 25 239 567 贷方 26 391 1122 借方 27 -152 -555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84 -665 贷方 29 41 483 借方 30 -224 -1148 1.A.b.7 金融服务 31 6 45 贷方 32 73 308 借方 33 -67 -262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584 -2248 贷方 35 169 774 借方 36 -752 -3022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48 1369 贷方 38 1066 4109 借方 39 -619 -2740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64 2680 贷方 41 1863 6954 借方 42 -1198 -4274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2 -187 贷方 44 28 99 借方 45 -100 -286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2 -106 贷方 47 31 106 借方 48 -28 -212 1.B 初次收入 49 -3019 -9285 贷方 50 3625 17009 借方 51 -6644 -26294 1.C 二次收入 52 316 1074 贷方 53 697 2656 借方 54 -381 -1582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3983 -17259 2.1 资本账户 56 -6 -22 贷方 57 3 13 借方 58 -9 -35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3977 -1723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103 -16223 其中:2.2.1.1直接投资 61 -1881 -10881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126 -13151 2.2.1.1.1.1 股权 63 -1913 -7853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213 -5297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245 2269 2.2.1.1.2.1 股权 66 1674 4357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429 -2088 2.2.2 储备资产 68 -874 -1015 2.2.2.1 货币黄金 69 0 -792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65 -14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7 82 2.2.2.4 外汇储备 72 -802 -16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1351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以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的折算方法为,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 4.2023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自2023年四季度起,初步数中的直接投资资产和负债项下新增发布股权和关联企业债务数据。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美元 项 目 行次 2023年四季度 2023年 1. 经常账户 1 552 2642 贷方 2 9877 37803 借方 3 -9325 -35161 1.A 货物和服务 4 926 3786 贷方 5 9279 35027 借方 6 -8352 -31242 1.A.a 货物 7 1536 6080 贷方 8 8432 31796 借方 9 -6895 -25716 1.A.b 服务 10 -610 -2294 贷方 11 847 3232 借方 12 -1457 -5526 1.A.b.1 加工服务 13 32 120 贷方 14 35 129 借方 15 -3 -9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11 41 贷方 17 28 100 借方 18 -17 -59 1.A.b.3 运输 19 -222 -859 贷方 20 218 871 借方 21 -440 -1729 1.A.b.4 旅行 22 -503 -1806 贷方 23 59 159 借方 24 -562 -1965 1.A.b.5 建设 25 33 80 贷方 26 54 158 借方 27 -21 -78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25 -92 贷方 29 6 69 借方 30 -31 -162 1.A.b.7 金融服务 31 1 6 贷方 32 10 44 借方 33 -9 -37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81 -317 贷方 35 23 110 借方 36 -104 -427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62 192 贷方 38 148 581 借方 39 -86 -388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92 380 贷方 41 258 983 借方 42 -166 -603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10 -26 贷方 44 4 14 借方 45 -14 -4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15 贷方 47 4 15 借方 48 -4 -30 1.B 初次收入 49 -418 -1296 贷方 50 502 2400 借方 51 -920 -3696 1.C 二次收入 52 44 152 贷方 53 97 376 借方 54 -53 -224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552 -2442 2.1 资本账户 56 -1 -3 贷方 57 0 2 借方 58 -1 -5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551 -243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430 -2283 其中:2.2.1.1直接投资 61 -258 -1525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433 -1855 2.2.1.1.1.1 股权 63 -265 -1111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68 -744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75 330 2.2.1.1.2.1 股权 66 234 621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59 -291 2.2.2 储备资产 68 -121 -156 2.2.2.1 货币黄金 69 0 -112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9 -21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 12 2.2.2.4 外汇储备 72 -111 -35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200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2023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4.自2023年四季度起,初步数中的直接投资资产和负债项下新增发布股权和关联企业债务数据。 5.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 单位:亿SDR 项 目 行次 2023年四季度 2023年 1. 经常账户 1 417 1977 贷方 2 7465 28345 借方 3 -7048 -26368 1.A 货物和服务 4 700 2837 贷方 5 7013 26264 借方 6 -6313 -23428 1.A.a 货物 7 1161 4557 贷方 8 6373 23842 借方 9 -5212 -19285 1.A.b 服务 10 -461 -1721 贷方 11 640 2422 借方 12 -1101 -4143 1.A.b.1 加工服务 13 24 90 贷方 14 26 97 借方 15 -2 -7 1.A.b.2 维护和维修服务 16 9 31 贷方 17 21 75 借方 18 -13 -44 1.A.b.3 运输 19 -168 -644 贷方 20 164 653 借方 21 -333 -1296 1.A.b.4 旅行 22 -380 -1354 贷方 23 44 119 借方 24 -424 -1473 1.A.b.5 建设 25 25 60 贷方 26 41 119 借方 27 -16 -59 1.A.b.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 28 -19 -69 贷方 29 4 52 借方 30 -23 -121 1.A.b.7 金融服务 31 1 5 贷方 32 8 33 借方 33 -7 -28 1.A.b.8 知识产权使用费 34 -61 -238 贷方 35 18 82 借方 36 -79 -320 1.A.b.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 37 47 144 贷方 38 112 435 借方 39 -65 -291 1.A.b.10 其他商业服务 40 69 284 贷方 41 195 737 借方 42 -125 -452 1.A.b.11 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 43 -7 -20 贷方 44 3 10 借方 45 -10 -30 1.A.b.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 46 0 -11 贷方 47 3 11 借方 48 -3 -22 1.B 初次收入 49 -316 -973 贷方 50 379 1799 借方 51 -695 -2772 1.C 二次收入 52 33 114 贷方 53 73 282 借方 54 -40 -16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5 -417 -1830 2.1 资本账户 56 -1 -2 贷方 57 0 1 借方 58 -1 -4 2.2 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59 -416 -1828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含当季净误差与遗漏) 60 -325 -1708 其中:2.2.1.1直接投资 61 -196 -1145 2.2.1.1.1直接投资资产 62 -327 -1392 2.2.1.1.1.1 股权 63 -200 -832 2.2.1.1.1.2 关联企业债务 64 -127 -559 2.2.1.1.2直接投资负债 65 131 247 2.2.1.1.2.1 股权 66 176 466 2.2.1.1.2.2 关联企业债务 67 -45 -219 2.2.2 储备资产 68 -91 -120 2.2.2.1 货币黄金 69 0 -84 2.2.2.2 特别提款权 70 -7 -15 2.2.2.3 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储备头寸 71 -1 9 2.2.2.4 外汇储备 72 -84 -30 2.2.2.5 其他储备 73 0 0 3. 净误差与遗漏 74 / -147 注: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 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 4.2023年初步数为前三季度平衡表正式数与四季度平衡表初步数累加得到。其中,2023年四季度初步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因含净误差与遗漏,与经常账户差额金额相等,符号相反。四季度初步数的金融账户、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同样含净误差与遗漏。2023年前三季度正式数的资本和金融账户、金融账户和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均不含净误差与遗漏,净误差与遗漏项目单独列示。 5.自2023年四季度起,初步数中的直接投资资产和负债项下新增发布股权和关联企业债务数据。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2024-02-18/sichuan/2024/0218/28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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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2344亿元,同比增长2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20224亿元,进口16094亿元,顺差4130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178亿元,进口3848亿元,逆差1671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54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67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09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17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53亿美元,进口2806亿美元,顺差346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459 346 贷方 22402 3153 借方 -19942 -2806 1.货物贸易差额 4130 581 贷方 20224 2846 借方 -16094 -2265 2.服务贸易差额 -1671 -235 贷方 2178 306 借方 -3848 -542 2.1加工服务差额 67 9 贷方 75 11 借方 -8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29 4 贷方 62 9 借方 -33 -5 2.3运输差额 -559 -79 贷方 557 78 借方 -1116 -157 2.4旅行差额 -1530 -215 贷方 112 16 借方 -1642 -231 2.5建设差额 80 11 贷方 132 19 借方 -53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9 -8 贷方 32 5 借方 -92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4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42 -20 贷方 74 10 借方 -216 -30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5 18 贷方 371 52 借方 -246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343 48 贷方 718 101 借方 -374 -53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11 1 借方 -28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9 1 借方 -21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9-29/sichuan/2024/0929/28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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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2月,银行结汇10938亿元人民币,售汇10818亿元人民币。2024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25453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6034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2月,银行结汇1540亿美元,售汇1523亿美元。2024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582亿美元,累计售汇3664亿美元。 2024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240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546亿元人民币。2024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74792 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73545 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61亿美元,对外付款4440亿美元。2024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0526 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0350 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3-15/sichuan/2024/0315/2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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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1月,银行结汇14515亿元人民币,售汇15216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结汇2043亿美元,售汇2141亿美元。 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38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1999亿元人民币。按美元计值,2024年1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65亿美元,对外付款591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2-23/sichuan/2024/0223/28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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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258亿美元,较1月末上升65亿美元,升幅为0.20%。 2024年2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经济长期向好态势将持续巩固和增强,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3-07/sichuan/2024/0307/28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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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193亿美元,较2023年12月末下降187亿美元,降幅为0.58%。 2024年1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预期、宏观经济数据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涨跌互现。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2-07/sichuan/2024/0207/2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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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380亿美元,较11月末上升662亿美元,升幅为2.1%。 2023年12月,受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及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下跌,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上升。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上升。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将为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提供支撑。 2024-01-07/sichuan/2024/0107/28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