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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国家外汇管理局衡阳市分局赴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就行刑反向衔接、涉汇案件查办等工作与市人民检察院进行工作会商座谈。座谈会上,罗雪飞局长详细介绍了在市人民检察院大力支持下,涉汇案件办理工作取得的成效,全面分析了衡阳市分局在查处地下钱庄等非法跨境资金转移案件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并恳请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信息共享和指导支持。刘兴无检察长对衡阳市分局在线索研判、案件移送以及前期协作中展现的专业能力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表示将进一步深化与市外汇局在涉汇案件领域的合作,不断凝聚工作合力,坚决打击涉汇领域违法犯罪。 此次会商工作富有成效,双方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等诸多方面达成共识,为进一步提升打击涉汇违法犯罪工作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5-10-10/hunan/2025/1009/28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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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1日,张家界市分局召开全市优化外汇支付服务工作会议。辖内8家外汇指定银行的分管外汇业务的行领导、公司及个金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张家界市分局对2024年度全市优化外汇支付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一方面,对全辖外汇指定银行推动“汇钱包”业务创新、张家界旅游汇兑地图创新、外币代兑机构布设、外汇指定银行网点服务规范化管理、ATM机升级改造、外币自助兑换机布设等优化支付服务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予以充分肯定。另一方面,对辖内“汇钱包”业务量少、外币代兑机构业务拓展等优化外汇支付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分析。会上,2家外汇指定银行作经验交流,各外汇指定银行部门负责人就今年优化外汇支付服务工作进行了认真讨论。 最后,张家界市分局从创新推出“汇钱包”微信小程序、实时更新《张家界旅游汇兑地图》、推进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业务试点、推动“汇钱包”创新服务业务落实落细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 2025-03-05/hunan/2025/0226/2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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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至11日,第二届湖南(怀化)RCEP经贸博览会在怀化市举办。怀化市分局搭乘经贸博览会“东风”,聚焦“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的服务理念,突出“智慧外汇 链接RCEP 助企远航”的宣传主题,开展了外汇业务知识宣传活动。 经贸博览会期间,怀化市分局通过在金融展区开展“集中宣传”和在其他展区开展“流动宣传”,向参展企业和观展群众普及国际收支、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外汇等外汇业务知识,重点宣传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政策,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专业的外汇业务指导和咨询服务。活动累计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受理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普及外汇业务知识,传递外汇政策红利,助力企业更好地开展跨境贸易活动。 2025-05-20/hunan/2025/0513/27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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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邵阳市分局联合外汇业务经办行赴湖南东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洞口慧创电子有限公司开展“助企纾困”调研服务活动。邵阳市分局对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等外汇政策进行了专项讲解,指导企业运用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结算工具,降低汇率波动风险。 下一步,邵阳市分局将继续深化“助企纾困”调研入园入企、送策上门,实时了解企业诉求,及时解决企业在涉外业务发展中的难点和堵点,推动跨境贸易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进一步落地见效,为稳外资、稳外贸提供有力的外汇金融支持。 2025-11-18/hunan/2025/1104/2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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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怀化市分局赴沅陵营业管理部召开县域外汇管理服务专题调研座谈会,沅陵县4家外汇指定银行相关负责人、8家涉外企业代表、沅陵营业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会议。座谈会上,涉外企业和外汇指定银行围绕外汇业务难点畅所欲言。怀化市分局逐一回应,要求银行做好展业准备、深化企业调研服务,倡导企业合规经营、抢抓政策机遇做大做强,汇企银协同共绘县域外汇发展 “同心圆”。 怀化市分局副局长对沅陵营业管理部外汇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确保权限下放工作平稳有序落地;二是强化政策学习与业务实操培训,严格把控业务风险;三是常态化开展银企走访调研,主动收集企业诉求,持续优化外汇服务质效。 2025-07-01/hunan/2025/0630/27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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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4日,外汇局常德市分局刘新华局长会见常德市商务局局长林红华一行。常德市商务局简要介绍了当前全市外贸外资发展情况,并对外汇局长期以来对外贸外资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外汇局常德市分局表示将继续强化对外贸外资金融支持力度,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水平。双方还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外贸企业融资成本,规避外贸企业汇率风险,推动常德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沟通和洽谈。 2025-02-21/hunan/2025/0221/2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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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组成调研组赴儋州工业园区开展实地调研。调研组深入园区企业海南欧亿家食品有限公司详细了解生产经营、市场拓展、项目推进等情况,重点围绕零关税清单、加工增值免关税、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便利化、汇率避险等核心政策落地执行情况与企业开展交流。下一步,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将巩固拓展现有开放创新政策成效,积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26-02-28/hainan/2026/0228/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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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五联汇力 强基助企”工作要求,提升辖内县域外汇指定银行服务水平,规范个人外汇业务办理,4月22日,邵阳市分局赴新宁县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三家外汇指定银行开展个人外汇业务现场暗访,对三家银行机构的网点标识设置、政策宣传、个人外汇业务办理流程等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培训和指导。 2025-04-24/hunan/2025/0423/27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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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1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7.5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93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4.6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66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2.93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7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0.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48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45万亿美元)。 2026-02-28/xizang/2026/0228/15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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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6625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6211亿元,进口20415亿元,顺差5796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211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29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152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90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1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744亿美元,进口2916亿美元,顺差82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1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5796 828 贷方 26211 3744 借方 -20415 -2916 1.货物贸易差额 7031 1004 贷方 23466 3352 借方 -16435 -2347 2.服务贸易差额 -1235 -176 贷方 2745 392 借方 -3980 -568 2.1加工服务差额 53 8 贷方 74 11 借方 -21 -3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51 7 贷方 99 14 借方 -48 -7 2.3运输差额 -393 -56 贷方 718 103 借方 -1111 -159 2.4旅行差额 -1428 -204 贷方 346 49 借方 -1773 -253 2.5建设差额 81 12 贷方 129 18 借方 -48 -7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2 -7 贷方 34 5 借方 -86 -12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3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66 -24 贷方 71 10 借方 -237 -34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82 26 贷方 436 62 借方 -254 -36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461 66 贷方 807 115 借方 -345 -49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18 3 借方 -26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2 -2 贷方 10 1 借方 -22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2-28/safe/2026/0228/271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