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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以更大力度、更深层次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国内各类市场主体积极稳妥开展对外投资,对外合作持续深化,我国对外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结构不断优化,同世界各国实现高水平互利共赢。 我国对外资产规模稳步增长。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资产总量9.2万亿美元,连续十年稳居世界前八位,规模较2012年末增长75%,近十年累计增加3.9万亿美元,对外净资产(对外资产减对外负债)2.1万亿美元,处于较高水平。这反映了我国涉外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大循环的重要成果,我国在融入经济全球化中国际竞争力不断提升。 对外资产持有者结构不断优化。2022年6月末,我国银行、企业等市场主体持有的对外资产余额5.9万亿美元,占对外资产总量的比重为64.5%,较2012年末上升29个百分点。近十年我国持续推进跨境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资本项目开放水平稳步提升,为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对外投资提供了有力的政策环境,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成为对外投资的重要参与者。 对外直接投资有序发展。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直接投资资产余额2.6万亿美元,近十年累计增加2万亿美元;余额占我国对外资产总量的比重为28%,较2012年末上升18个百分点。近十年我国企业综合实力逐步增强,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和国际产业链供应链,实现贸易投资融合发展。以我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为例,2021年我国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出口规模较2012年增长1.2倍,同期对东盟的直接投资规模增长4倍;占东盟吸收直接投资的比重上升4个百分点至6%。同时,我国与东道国经济体发展了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2020年,我国境外中资企业为东道国创造税收445亿美元,带动东道国就业219万人。 对外证券投资稳步扩大。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资产余额10196亿美元,近十年累计增加7769亿美元;余额占我国对外资产总量的比重为11%,较2012年末上升6个百分点。从投资标的看,我国对外证券投资覆盖债券、股票、投资基金等各类品种,投资类型多元化。从投资渠道看,“港股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等证券市场的互联互通机制开通,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不断完善,有效连接我国与全球主要发达和新兴市场,不断满足国内各类市场主体多元化的海外资产配置需求。 银企之间协同“走出去”。2022年6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资产余额1.5万亿美元,占我国对外资产总量的17%。我国银行业已与绝大多数经济体建立了机构和业务网络,向“走出去”中资企业和所在地的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金融服务,已成为推进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积极因素。 对外资产与负债协调增长。近十年,我国在推进高水平“走出去”的同时,始终推动高质量“引进来”,持续优化国内营商环境,充分发挥超大规模经济体优势和吸引力,为全球各类投资者提供广泛的市场机会。2022年6月末,我国对外负债总量7.1万亿美元,十年来累计增加3.5万亿美元,与对外资产同步增长。 未来,我国将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深化对外投资合作,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保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全球化继续朝着互利共赢的方向发展。 2022-10-18/dalian/2022/1018/16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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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隆重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题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国家外汇管理局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认真收听收看大会开幕盛况,聆听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并第一时间组织学习讨论。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习近平总书记所作的报告高屋建瓴、立意高远、思想深邃、求真务实,系统总结了过去五年和新时代十年的伟大变革,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是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大家一致认为,“两个确立”是全党的意志和民心所向,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是新时代引领党和国家事业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的政治保证。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确立了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大家一致认为,报告站在民族复兴和百年变局的制高点,鲜明提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们要牢牢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重大原则,坚决按照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的战略安排,更加坚定自觉地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责使命,持续完善外汇管理体制机制,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积极为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贡献力量。 大家一致表示,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精髓要义,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的五个“牢牢把握”工作要求,牢记“三个务必”,埋头苦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完) 2022-10-24/dalian/2022/1024/17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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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大连出现新一轮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连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积极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优化外汇服务,外汇事中事后管理与外汇政策宣传两不误。派出留守员工,“白加黑”全天候值守,保证疫情防控期间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畅通无阻,指导企业优先选择“网上办”等无接触方式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疫情恢复后,大连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立刻组织大连市银行自律机制成员单位开展政策宣传培训,大力宣传经常项目便利化外汇政策,推动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增效,支持大连市地区开放性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近日,大连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组织大连市银行自律机制40家成员单位近500人,开展线上培训。对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贸易新业态发展、新型离岸国际贸易、优质企业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等政策进行详细解读及政策传导,引导银行和经办企业守法自律,发挥正向激励作用。对银行关注的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申请问题,重点讲解《大连市分局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指导意见》,介绍便利化试点措施的优越性,解释银行和企业的准入条件,强调“越合规越自主,越诚信越便利”的政策导向。鼓励有意愿、有实需、符合试点条件的银行积极参与,提升银行审核的自主性和灵活性。支持鼓励具有参与意愿且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纳入试点范围,支持鼓励优质中小企业适用便利化政策,全面提升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的高新技术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水平。在现有3家试点银行、44家试点企业基础上,持续扩大政策受惠面。同时,根据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银行常见易错问题,督促银行及时熟练掌握经常项目政策变化情况,依法合规开展经常项目外汇业务。 下一步,大连市分局经常项目管理处将综合运用多种形式与媒介开展政策宣传,进一步加大经常项目便利化政策宣传推广力度,推动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扩容增效,积极调研评估便利化政策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持续提升大连地区贸易收支便利化水平。 2022-10-18/dalian/2022/1018/1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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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金普新区突发疫情,外汇局金州新区中心支局统一部署迅速应对,一方面,严格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从严从快的管控要求,另一方面,克服困难、合理安排,将疫情影响降至最低,确保窗口服务不停摆。 家行联动保运转 随着疫情管控升级,青年员工主动请缨驻行值守。其余人员居家不停工,保持通讯及工作状态在线。留守人员在一线负责日常全科外债、名录登记、行政许可网上申请等业务的解答与处理,并对84家企业9月份贸易信贷调查表进行催报审核。居家人员对青年员工工作中出现的疑难杂症进行线上指导,补短板把好关。以老带新、家行联动的“抗疫”工作模式不仅有效保证了窗口服务,还通过实务教学帮助青年员工了解全科工作,拓宽业务领域。 汇企联动共抗疫 疫情管控伊始,数家企业焦急来电咨询外汇局是否正常办公。驻行人员及时接听给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期间,日均解答各类业务咨询20余次,指导企业网上办理名录登记业务3 笔。对于4 家企业因疫情影响可能无法按送贸易信贷调查表的企业,逐一了解具体情况,给予个性化指导,最终所有企业都按时提交了报告。共处疫情特殊时期,外汇部门的及时回应、指导和理解有力地稳定了疫情下企业人员的焦躁情绪,得到了企业发自内心的感谢,为各项业务有条不紊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2022-10-31/dalian/2022/1031/17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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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必须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安全网建设,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现代金融监管的基本内涵 以习近平经济思想为指导,回顾国际国内金融治理的历史,总结近些年来我们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实践,可以将以下几个要素归纳为现代金融监管的基本内涵。 (一)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避免全局性金融危机,是金融治理的首要任务。我国宏观审慎的政策理念源远流长,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开始了政府对商品货币流通的监督和调控,西汉的“均输平准”已经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的制度安排。现代市场经济中,货币超发、过度举债、房地产泡沫化、金融产品复杂化、国际收支失衡等问题引发的金融危机反复发生,但是很少有国家能够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国际社会从“逆周期、防传染”的视角,重新检视和强化金融监管安排,完善分析框架和监管工具。有效的信息共享、充分的政策协调至关重要,但是决策层对重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执行层能够迅速反应更为重要。 (二)微观审慎监管。中华传统商业文化就特别强调稳健经营,“将本求利”是古代钱庄票号最基本最重要的行事准则,实质就是重视资本金约束。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就是在资本金约束规则的基础上,逐步推动形成银行业和保险业今天的监管规则体系。资本标准、政府监管、市场约束,被称为微观审慎监管的“三大支柱”。许多广泛应用于微观审慎监管的工具,如拨备制度等,也具有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功能。 (三)保护消费权益。金融交易中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普通居民很难拥有丰富的金融知识,而且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往往也不完全了解金融产品所包含的风险。这就导致金融消费相较于其他方面的消费,当事人常常会遭受更大的利益损失。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金融消费者保护受到空前重视。世界银行推出39条良好实践标准,部分国家对金融监管框架进行重大调整。我国“一行两会”内部均已设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从强化金融知识宣传、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完善监督管理规则、及时惩处违法违规现象等方面,初步建立起行为监管框架。 (四)打击金融犯罪。金融犯罪活动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同时专业性、技术性较为复杂。许多国家设有专门的金融犯罪调查机构,部分国家赋予金融监管部门一定的犯罪侦查职权。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和一些国家的金融监管机构,均将与执法部门合作作为原则性要求加以明确。我国也探索形成了一些良好实践经验。比如,公安部证券犯罪侦查局派驻证监会联合办公,银保监会承担全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牵头职责,部分城市探索成立专门的金融法院或金融法庭。但是,如何更有效地打击金融犯罪,仍然是政府机构设置方面的重要议题。 (五)维护市场稳定。金融发展离不开金融创新,但要认真对待其中的风险。过于复杂的交易结构和产品设计,容易异化为金融自我实现、自我循环和自我膨胀。能源、粮食、互联网和大数据等特定行业、特定领域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地位,集中了大量金融资源,需要防止其杠杆过高、泡沫累积最终演化为较大金融风险。金融市场是经济社会运行的集中映射,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各种事件都可能影响市场情绪,更加容易出现“大起大落”异常震荡。管理部门要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切实规范金融秩序,及时稳定市场预期,防止风险交叉传染、扩散蔓延。 (六)处置问题机构。及早把“烂苹果”捡出去,对于建设稳健高效的风险处置体系至关重要。一是“生前遗嘱”。金融机构必须制定并定期修订翔实可行的恢复和处置计划,确保出现问题得到有序处置。二是“自救安排”。落实机构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的主体责任,全面做实资本工具吸收损失机制。自救失败的问题机构必须依法重整或破产关闭。三是“注入基金”。必要时运用存款保险等行业保障基金和金融稳定保障基金,防止挤提、退保事件和单体风险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四是“及时止损”。为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必须以成本最小为原则,让经营失败金融企业退出市场。五是“应急准备”。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制定处置系统性危机的预案。六是“快速启动”。有些金融机构风险的爆发具有突然性,形势恶化如同火警,启动处置机制必须有特殊授权安排。 现阶段金融监管面临的主要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稳定取得历史性的伟大成就。中国银行业总资产名列世界第一位,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保险市场规模均居世界第二位。我们经受住一系列严重风险冲击,成功避免若干全面性危机,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 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发生深刻变化,不稳定不确定不安全因素明显增多,金融风险诱因和形态更加复杂。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 世界经济复苏分化加剧,增长动力不足。高通胀正在成为全球经济的最大挑战,主要发达经济体中央银行激进收紧货币政策,很可能引发欧美广泛的经济衰退,叠加疫情反复、大国博弈、地缘政治冲突和能源粮食危机等,将持续影响全球贸易投资和国际金融市场稳定。除此之外,西方国家经济由产业资本主导转变为金融资本主导,近些年来正在向科技资本和数据资本主导转变,带来的震荡非常广泛,影响十分久远。 我国正处于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的关键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抵御风险提供了坚实依托,转型调整也带来结构性市场出清。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持续推进,需求结构和生产函数发生重大变化,金融与实体经济适配性不足、资金循环不畅和供求脱节等现象相互影响,有时甚至会反复强化。 现代科技的广泛应用使金融业态、风险形态、传导路径和安全边界发生重大变化。互联网平台开办金融业务带来特殊挑战,一些平台企业占有数据、知识、技术等要素优势,并与资本紧密结合。如何保证公平竞争、鼓励科技创新,同时防止无序扩张和野蛮生长,是我们面临的艰巨任务。数据安全、反垄断和金融基础设施稳健运行成为新的关注重点。监管科技手段与行业数字化水平的差距凸显。 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有差距。一些银行、保险公司的管理团队远不能适应金融业快速发展、金融体系更加复杂和不断开放的趋势。近年发生的金融风险事件充分表明,相当多的金融机构不同程度地存在党的领导逐级弱化、股权关系不透明、股东行为不审慎、关联交易不合规、战略规划不清晰、董事高管履职有效性不足和绩效考核不科学等问题。解决这些治理方面的沉疴痼疾仍须付出艰苦努力。 疫情反复冲击下,金融风险形势复杂严峻,新老问题交织叠加。信用违约事件时有发生,影子银行存量规模依然不小,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尚未缓解,一些大型企业特别是头部房企债务风险突出,涉众型金融犯罪多发,地方金融组织风控能力薄弱。这些都迫切需要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安排,实现监管全链条全领域全覆盖。 专业化处置机构和常态化风险处置机制不健全。市场化处置工具不完善,实践中“一事一议”的处置规范性不足。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保险保障基金、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投资者保护基金等行业保障基金的损失吸收和分担缺乏清晰的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及其股东、实控人或最终受益人的风险处置主体责任需要强化,金融管理部门风险处置责任需进一步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属地风险处置责任落实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此外,金融生态、法制环境和信用体系建设任重道远。金融监管资源总体仍然紧张,高素质监管人才较为缺乏,基层监管力量十分薄弱。金融治理的一些关键环节,法律授权不足。 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的重点举措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金融监管改革任务非常艰巨。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守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不断提升金融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一)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最大政治优势。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要进一步强化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金融稳定和发展统筹协调机制,中央各相关部门和省级党委政府都要自觉服从、主动作为。我国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是地方法人,其党的关系、干部管理、国有股权监管、审计监察和司法管辖也都在地方,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地方党委对金融机构党组织的领导,建立健全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重大风险处置机制。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要依照法定职责承担监管主体责任,派出机构要自觉服从地方党委政府领导,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共同推动建立科学高效的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公开透明地使用好风险处置资金。要及时查处风险乱象背后的腐败问题,以强监督推动强监管严监管,坚决纠正“宽松软”,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 (二)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坚决遏制脱实向虚。管好货币总闸门,防止宏观杠杆率持续快速攀升。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长期资金支持。健全普惠金融体系,改进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供给,提升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巩固拓展金融扶贫成果。督促中小银行深耕本地,严格规范跨区域经营。强化保险保障功能,加快发展健康保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健全国家巨灾保险体系。稳妥推进金融业高水平开放,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三)健全“风险为本”的审慎监管框架。有效抑制金融机构盲目扩张,推动法人机构业务牌照分类分级管理。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优化监管技术、方法和流程,实现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充实政策工具箱,完善逆周期监管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防范风险跨机构跨市场和跨国境传染。加强功能监管和综合监管,对同质同类金融产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进行穿透式监管,实行公平统一的监管规则。坚持金融创新必须在审慎监管的前提下进行,对互联网平台金融业务实施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强化金融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防止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 (四)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紧抓公司治理“牛鼻子”,推动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筑牢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防火墙”,依法规范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加强股东资质穿透审核和股东行为监管,严格关联交易管理。加强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履职行为监督,引导金融机构选配政治强业务精的专业团队,不断增强公司治理机构之间和高管人员之间的相互支持相互监督。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不当所得追回制度和风险责任事后追偿制度。督促金融机构全面细化和完善内控体系,严守会计准则和审慎监管要求。强化外部监督,规范信息披露,增强市场约束。 (五)营造严厉打击金融犯罪的法治环境。遵循宪法宗旨和立法精神,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金融业务持牌经营规则,既要纠正“有照违章”,也要打击“无证驾驶”。织密金融法网,补齐制度短板,切实解决“牛栏关猫”问题。丰富执法手段,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机构与公安机关的优势条件,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与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部门协作。提高违法成本,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努力做到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并重。保持行政处罚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等工作。省级地方政府对辖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工作负总责。 (六)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央地和部门间协调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将消费者保护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和经营战略中统筹谋划。严格规范金融产品销售管理,强化风险提示和信息披露,大力整治虚假宣传、误导销售、霸王条款等问题。推动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投诉受理渠道。加强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引导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和风险防范意识,不断提升全社会金融素养。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公平交易、信息安全等基本权利,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钱袋子”。 (七)完善金融安全网和风险处置长效机制。加快出台金融稳定法,明确金融风险处置的触发标准、程序机制、资金来源和法律责任。在强化金融稳定保障机制的条件下,建立完整的金融风险处置体系,明确监管机构与处置机构的关系。区分常规风险、突发风险和重大风险,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处置工作机制,合理运用各项处置措施和工具。金融稳定保障基金、存款保险基金及其他行业保障基金不能成为“发款箱”,要健全职能,强化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化法治化处置平台作用。 (八)加快金融监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积极推进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开发智能化风险分析工具,完善风险早期预警模块,增强风险监测前瞻性、穿透性、全面性。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项监管流程的标准化线上化,确保监管行为可审计、可追溯。完善监管数据治理,打通信息孤岛,有效保护数据安全。加强金融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网络架构和运行维护体系。 金融管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人民性,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践行“两个维护”,以对历史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埋头苦干,守正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2-12-22/dalian/2022/1222/1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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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为做好中央银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引领,坚持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和专业性,夯实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服务和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重要意义 中央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中枢,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演进为以国家或国家联盟为单位的现代中央银行。现代中央银行负责货币发行,调节货币供应和流通,维护币值稳定;调控金融活动,推进金融改革,加强资源跨时空有效配置,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履行最后贷款人职能,实施宏观审慎管理,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如果中央银行履职不到位,就可能出现货币超发,导致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或者发生通货紧缩,甚至引发经济金融危机。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于1948年12月在石家庄正式成立,前身是中央苏区时期在江西瑞金成立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自1984年开始,中国人民银行不再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确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中央银行定位。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一是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必然要求。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内涵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金融价值取向,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中央银行自身的现代化建设,既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整个金融系统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重要条件。二是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短期压力,以及人口老龄化、区域经济分化、潜在增长率下降等中长期挑战。中央银行要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优化,稳妥应对经济发展中的各种挑战,这也对中央银行自身的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三是统筹金融发展和安全的必然要求。在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的历史阶段,我国经济金融运行面临更加复杂严峻的环境,外部冲击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金融的一些风险隐患可能“水落石出”。中央银行要在政治上、业务上、作风上、廉政上达到更高标准、落实更严要求,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四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金融制度是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制度,而中央银行发行的货币又是金融的根基和血脉,因此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是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进一步推进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建设。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基本原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金融事业和中央银行工作。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必须立足中国国情,紧扣时代脉搏,突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 我国的现代中央银行,是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中央银行。金融事关经济发展和国家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只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才能确保金融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发展导向。中国人民银行要不折不扣执行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高效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成为党执政兴国的坚强支柱。 我国的现代中央银行,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事业起于为人民服务,兴于为人民服务,必须充分体现人民性,以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质金融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中国人民银行要着力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以高质量金融服务促进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国的现代中央银行,是立足中国国情的中央银行。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出现过几轮严重通货膨胀,针对这一实际问题,党中央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坚决维护币值稳定,明确财政赤字不得向央行透支,这带来了近30年来我国货币金融环境的长期基本稳定。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结合实际情况,确立了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中国人民银行要继承优良传统,从我国国情出发,从现实问题出发,实施有利于金融长治久安的政策措施。 我国的现代中央银行,是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依法制定和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从事金融业务活动。这表明中国人民银行既是国务院组成部门,也是市场主体,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运行。在实施货币政策时,要通过市场化方式调节货币和利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在开展金融管理和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时,要依法行使行政权力,依法保护产权和人民利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我国的现代中央银行,是借鉴国际金融发展有益实践经验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则,包括:为维护币值稳定,央行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当通胀或经济增速偏离目标水平时,央行应当灵活调整利率;为避免道德风险,央行发放再贷款要有合格抵押品并收取适当利息;为防范风险传染,央行可向金融体系提供流动性支持;等等。我国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可借鉴上述有益经验,并吸取历次国际金融危机的教训,不断提升中央银行的履职成效。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主要举措 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要围绕党的二十大确立的金融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货币政策体系,维护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 高杠杆是宏观金融脆弱性的总根源,中央银行要管好货币总闸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来,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保持政策定力,是少数实施正常货币政策的主要经济体之一。我们没有实施量化宽松、负利率等非常规货币政策,利率水平在全世界居中,在主要发展中国家中较低,人民币汇率也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物价走势整体可控,有力促进了我国经济稳定增长。 实施正常的货币政策。简单地说,正常的货币政策是指主要通过利率的调整可以有效调节货币政策的情况。与其相对应的是在零利率或负利率情况下的非常规货币政策。正常的货币政策不仅有利于促进居民储蓄和收入合理增长,也有利于提高人民币资产的全球竞争力,利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未来,我国经济潜在增速有望维持在合理区间,有条件尽量长时间保持正常的货币政策,保持正的利率,保持正常的、斜率向上的收益率曲线形态。 健全货币政策调控机制。健全基础货币投放机制和货币供应调控机制,强化流动性、资本和利率约束的长效机制。发挥货币政策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精准加大对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均衡利率由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中央银行确定政策利率要符合经济规律。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有效管理和引导市场预期。 (二)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改革开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服务实体经济是金融业立业之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开放成绩卓著。当前,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优化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技金融,推进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构建绿色金融“五大支柱”,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一是按照“国内统一、国际接轨、清晰可执行”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二是分步建设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有序覆盖各类金融机构和融资主体。三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服务进行评价。四是健全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推动形成碳排放权的合理价格。五是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引领国际标准制定。 扩大金融业高水平开放。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提升我国金融市场的投资便利性,提高全球竞争力。坚持多边主义原则,积极参与国际金融合作与治理,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多边债务重组中坚决维护我国海外债权利益。对于海外债权,按照“谁投资谁承担风险、谁决策谁负责风险补偿”的原则,由金融机构和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相关决策部门充分考虑项目的金融可持续性,负责风险补偿。 (三)落实金融机构及股东的主体责任,提升金融机构的稳健性。 市场经济本质是法治经济,各市场主体依法承担经营失败损失的法律责任。做金融是要有本钱的,金融机构股东要保证做实资本,资产扩张必须受资本金的约束。如果经营失败出现风险,也要首先进行“自救”,即通过资本盈余吸收损失,如果不够,则由股东根据自身出资依法承担损失,直至股本清零。如果“自救”失败,则股东承担机构破产重组或清算的法律后果,此时为保护中小存款人利益、防范系统性风险,“他救”机制和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开始发挥作用。 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他救”客观上不利于形成风险自担的正向激励,往往是针对计划经济时期遗留问题而不得已采取的措施。例如,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国有大型银行和农信社因职责和产权不清、行政干预严重等政策性原因积累了大量经济转轨风险。对此,国家在改革过程中化解了风险,通过发行国债、外汇储备、央行票据、地方政府专项借款等注入资本金,并对不良资产进行了果断处置。通过“花钱买机制”,建立了资本约束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效果。在市场经济下政府或央行出资的“他救”,一般以原股东破产清零为前提条件,要慎用,防止道德风险。 “自救”应成为当前和今后应对金融风险的主要方式。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全面确立,金融机构及股东作为市场主体,应当承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救”风险的主体责任。金融机构要建立市场化资本补充机制,按照监管规则计提拨备,加大不良资产处置力度,塑造金融机构健康的资产负债表。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尊重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权,减少对金融机构经营活动的行政干预。推动资不抵债的机构有序市场化退出,通过股权清零、大额债权打折承担损失。 “自救”能力来源于市场经济下机构的股东出资和可持续经营产生的收益,“自救”的动力和自觉性来源于有效的监管。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是建立在预算硬约束基础上的,市场主体以自己的资本充足率为约束,股东负有主体责任,在出现坏账时,用拨备、核销、补资本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保持自身稳健性。2017年至2021年5年间,银行业机构共计提贷款拨备超过8万亿元、核销不良资产超过6万亿元、补充资本金超过10万亿元。可见,商业银行的“自救”能力是在产权和监管的约束下,主要由自身的税后资源来实现的。 (四)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金融是经营管理风险的行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2018年以来,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金融风险整体收敛,但与此同时,监管不到位成为制约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瓶颈。必须坚持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进一步健全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立维护金融稳定的长效机制。 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一是把好金融机构准入关,加强对股东监管,防止内部人控制。二是按照“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原则,加强对非法金融活动的认定和处置,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三是加强监管执法,丰富执法手段,强化与纪检监察、司法、审计等部门协作。四是加快监管科技和大数据平台建设,推动数据标准统一和监管共享。五是强化监管问责,查处失职渎职和腐败行为。六是统筹协调中央和地方金融管理,确保全国一盘棋,监管无死角。 构建权责一致的风险处置机制。责任清晰、分工明确是有效处置金融风险的前提,金融监管者负责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和日常监管,是金融风险的最早发现者,也应当是金融风险的纠正和处置者。但在过去较长一段时间内,金融监管权力与风险处置义务并未完全匹配。金融监管部门只有切实承担风险处置责任,才会真正努力将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才有助于促进各方形成防范化解风险的正确预期。因此,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原则,依法合规压实各方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监管部门承担所监管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系统性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地方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承担风险处置属地责任。 实行中央银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财政的钱”与“央行的钱”存在本质区别。财政部门收入源于税收,支出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中央银行拥有法定的发钞权,开展货币政策操作,实现维护币值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根本目标,在此过程中附带产生收益或者亏损。如果允许财政直接向央行透支,靠印票子满足财政支出需求,最终将引发恶性通胀,财政也不可持续并产生债务危机。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实行中央银行独立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对中国人民银行承担金融稳定和改革成本应当年计提拨备,按程序尽快核销,并充实中央银行的准备金和资本,实现央行资产负债表的健康可持续,进而保障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职,实现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并以此促进充分就业和经济增长。 2022-12-22/dalian/2022/1222/1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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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参加上海外滩峰会并重点就全球绿色转型作个发言。当今世界正在经历以绿色低碳为显著特征的经济社会转型,国际社会已充分认识金融在筹集绿色低碳发展资金、防范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久前刚结束的G20巴厘岛峰会通过了《G20转型金融框架》,进一步凝聚了各国关于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共识,重申了利用转型金融等工具应对气候变化严峻挑战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绿色发展,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为金融支持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 人民银行一直高度重视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研究与实践。2016年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有效发挥其资源配置、风险防范和价格发现三方面功能,为全球气候治理和绿色金融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中国方案。人民银行作为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联席主席,与相关各方密切协作,牵头制定了《G20转型金融框架》。我们将与有关国家和国际组织、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一道,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将绿色金融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推广应用到转型金融领域。今天,我想就金融如何更好支持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与大家分享一些初步思考,请大家批评指正。 第一,推动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要注意处理好几组关系。 一是“破”与“立”的关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去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必须坚持稳中求进,调整政策和推动改革要把握好时度效,坚持先立后破、稳扎稳打”。中央在深刻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基础上,强调“先立后破”,是经济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应有之义。近年来,国际上出现不少“闪电式减碳”的声音,一些金融机构“一刀切”简单化地将所有与煤电企业相关活动列为“禁止融资”类别。俄乌冲突爆发后,国际能源格局深刻调整,欧洲出现能源危机,一些曾大力呼吁放弃煤炭的欧洲国家不得不宣布重启煤电厂或采取措施支持煤电项目。 我国受资源禀赋、经济发展阶段等因素制约,对化石能源依赖程度较高,低碳转型任务更重、更具挑战性。个别地区在推动能源转型过程中,存在“未立先破”的现象,未能处理好稳和进的关系。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坚持稳中求进、先立后破,统筹好当前与长远,妥善处理能源转型、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之间的关系。金融机构应持续提高对绿色低碳经济活动的识别能力,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金融风险,避免简单机械的“去煤化”和“运动式”减碳,助力绿色低碳发展行稳致远。 二是自愿性与强制性的关系。逐步由自愿走向强制,是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大趋势。近年来,在各国绿色金融政策和制度体系逐步完善过程中,部分金融机构先行探索,自愿提出和遵守负责任银行原则、《“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赤道原则等倡议,为更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业务提供了宝贵借鉴,其中一些做法被政策制定部门接受。例如,中英金融机构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试点的部分经验被写入我国金融行业标准。随着全球可持续发展议题重要性的不断上升,国际资本加速流入可持续发展领域。在此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选择性披露、虚假甚至欺诈性宣传等方式,把不符合标准的项目以绿色项目为名筹集资金,例如此前德意志银行旗下的一家资产管理子公司(DWS Group),就被指控存在“洗绿”行为。“漂绿”“洗绿”行为不仅会导致企业经营不稳健,更会影响经济增长“含绿量”及社会对低碳转型的信心。为推动可持续金融健康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通过立法、发布规范性文件等方式,确立绿色金融强制性标准,推动绿色金融标准从以自愿性为主,向自愿性与强制性标准并重转变。 为此,既要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自律,也要监管部门的他律。金融机构和企业应当自律,强化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和能力,尤其是大型金融机构更要走在前列,不但做好自身碳核算和环境信息披露,还要带动所投资企业逐步做好相关工作。监管部门要推动逐步实现强制、全面、定量的环境信息披露,探索建立碳核查第三方机构专业资质认证和核查评价标准,切实提高数据质量和可信度。 三是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的关系。标准制定和监管约束是实现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的“两只手”。标准制定是实现事前“引导绿”的重要抓手,监管约束旨在划定“负面清单”和行为“红线”,二者缺一不可。过去6年,全球绿色金融标准快速发展,国际社会正在努力推动全球主要绿色金融标准兼容。2021年7月,二十国集团(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支持成立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推动制定全球可持续发展披露标准。今年7月,人民银行与欧委会相关部门共同牵头完成《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及更新版,中欧两大绿色金融市场标准的趋同迈出重要步伐。较高的标准,有助于提升市场对绿色资产的识别和接受度,提高风险定价效率。 相比之下,强化监管约束需要我们付出更多努力。绿色金融不仅是体现支持绿色低碳发展、应对气候变化的加分项,还是防止不转型和慢转型的约束项。目前,绿色金融的基本框架和业务模式已经较为清晰,激励性政策举措的覆盖范围明显扩大。如果监管约束长期不足,不仅不利于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效力,还可能引发道德风险。我国金融机构资产中,高碳行业信贷资产占比较高,气候变化和低碳转型会对财富格局和资产管理行业影响重大。一些金融机构过快退出化石能源等高碳资产,将增加转型风险;如果过慢退出高碳资产,既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同样也会加大金融风险。对此,应通过强化金融监管、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等手段,引导金融机构按照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求,不断提升绿色金融能力水平,支持经济有序低碳转型。 第二,充分结合中国实际,积极落实《G20转型金融框架》,加大金融支持经济低碳转型的力度和质效。 中国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和《G20转型金融框架》的重要贡献者,国际社会对中国在转型金融方面的做法高度关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既需要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和项目;又需要强化转型金融,有序推动高碳行业和经济活动的低碳转型。紧密结合中国实际,充分借鉴《G20转型金融框架》,总结提炼绿色金融的有效做法和有益模式并将其运用到转型金融领域,做好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的有效衔接,是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的重要一环。 一是要抓紧研制转型金融标准。人民银行于2021年启动转型金融研究工作,目前已初步明确了转型金融的基本原则,并组织开展了钢铁、煤电、建筑建材、农业等四个领域转型金融标准研究,条件成熟时将公开发布,为满足高碳行业低碳转型的合理融资需求提供依据。 二是强化气候类信息披露要求。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由大到小、由易到难、分层次、分步骤探索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气候类信息的编制及披露能力有了长足提高。未来,要督促经济主体制定碳减排路线图,促进经济利益与节能降碳行为挂钩;在落实现有部门规章和金融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重点探索开发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机构碳核算方法,逐步拓展碳核算和相关信息披露范围。 三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转型金融工具。高碳行业低碳转型难度大,相关经济主体面临诸多风险,应在已有转型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和挂钩贷款等转型金融工具有益探索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股权类融资工具、证券化产品、保险和担保等风险缓释工具。大力增加转型金融产品与服务供给,支持具有明确低碳转型策略、内部治理完善的企业获得多种形式的融资。 四是强化转型金融激励约束机制。2021年,人民银行创新推出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鼓励社会资金更多投向绿色低碳领域,取得积极成效。未来,应积极探索、及时推出财政、金融支持工具,不断扩大政策覆盖面,充分动员社会资金投向具有显著碳减排效益的项目。研究完善绿色金融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有序扩大评价范围、拓展评价结果运用场景。 五是推动公正转型。气候变化和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往往对高碳行业、农业等易受气候影响的行业、部分地区、低收入人群等产生较大影响,必须高度重视公正转型问题。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运用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等工具,持续支持三农、小微企业发展,加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的支持,积累了丰富经验。未来,宏观经济政策应更加关注就业目标,强化和完善就业统计和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转型压力较大地区、行业和人群的金融支持力度,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稳定。 最后,预祝本届峰会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 2022-12-22/dalian/2022/1223/17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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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1个月,我国对外贸易平稳增长。在国内政策带动下,各类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活力持续释放,新能源汽车、发电组件、储能产品、智能设备等出口表现亮眼,产业转型升级态势良好。外贸稳中提质,展现出较强韧性。 提升进口质量 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促进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近日,24吨来自非洲肯尼亚的鲜食牛油果抵达广州南沙新港口岸,经广州海关所属南沙海关检验检疫合格后顺利放行。这是自今年6月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符合检疫要求的肯尼亚鲜食牛油果出口至中国以来,广州口岸首批大规模入境的产品。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和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是我国扩大内需市场、促进消费升级,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升,中高档消费需求日益增加。扩大优质消费品进口,能够与国内产品形成优势互补,满足国内消费升级需求。 据海关统计,今年前11个月,我国进出口总值38.34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增长8.6%。其中,出口21.84万亿元,增长11.9%;进口16.5万亿元,增长4.6%;贸易顺差5.34万亿元,扩大42.8%。 11月3日,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宣布,在全国增设29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涉及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多个省份,这是鼓励扩大进口的最新举措。截至目前,我国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已达43个。 “新设立的进口示范区要从各自地区开放实际出发,切实强化贸易促进和贸易创新两大功能,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促进进口、服务产业、提升消费、示范引领四大作用。”商务部外贸司负责人表示,欢迎各国贸易商和投资商与进口示范区深化务实合作,共同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共享中国开放发展机遇。 据介绍,我国已连续13年稳居全球第二大进口国,是210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市场,60个国家和地区的主要出口市场。今年上半年,我国进口占世界进口比重达10.6%,有力促进了贸易出口国经济发展,也有力支持了国内稳产保供和改善民生。 今年“双11”期间,杭州跨境电商综试区下沙园区共发出跨境电商包裹181.2万个,货值3.62亿元。除了母婴、美妆等商品外,咖啡机、电饭煲、电动牙刷等家用电器深受欢迎。目前,从下沙园区发出的跨境电商进口商品,来自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专家表示,要合理扩大免税店在各省份的布局,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增加直接购买场所,提高购买体验。继续做大做强用好进博会、消博会等展会,吸引国外各类优质产品参展,优化并增加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进口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优化出口结构 企业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推动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 在山东泰山瑞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车间里,一箱箱整装待发的碳纤维自行车摆得满满当当。今年前10个月,公司的外贸销量上涨了68.5%,内贸销量上涨了218%。现在,订单已经排到了明年6月份。 “稳增长的背后,是产业核心技术和自主创新能力的强力支撑。”山东省乐陵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山东泰山瑞豹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坐落于乐陵经济开发区,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年来,瑞豹通过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在碳纤维自行车车圈、车架、车座制造方面获得65项专利,其自主研发的最轻的一辆民用自行车仅有5.8千克,产品获得国际自行车联盟三大认证,企业国际竞争力不断增强。 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前11个月,我国出口机电产品12.47万亿元,增长8.4%,占出口总值的57.1%。其中,手机8574.2亿元,增长4.2%;汽车3637.6亿元,增长79.3%。 分析人士指出,前11个月,我国汽车、锂电池、太阳能电池等出口大幅增长,这体现了出口企业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将促进产业结构升级,推动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 这几天,在山东荣成新能源车辆公司总装车间里,工人们正在加紧赶制订单,眼前组装的拖挂式房车即将发往海外市场。 据青岛海关所属荣成海关统计,今年前11个月,荣成房车出口货值超过13亿元,同比增长超20%,全年预计出口额可突破15亿元。近年来,荣成已发展为我国重要的房车生产基地和出口基地,多家民营企业从为外国品牌代工升级到开发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市场。 11月28日一早,深圳海关所属布吉海关关员赶赴深圳市省油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当天上午就对一批价值800万元的锂电池组完成现场查验,这批锂电池组将以海运方式发往欧洲。 今年,深圳海关通过开通“绿色通道”为企业搭建“5+2”预约查验服务,已保障426批次、货值2.8亿元人民币的储能电池顺利出口。 “下一步,我们继续助力深圳企业深耕国际新能源市场,为企业量身定制监管方案,提升通关效率,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实现降本减负,为深圳制造业不断迈向高质量发展汇聚力量。”深圳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 增强开拓能力 外贸企业要加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深化贸易伙伴多元化战略,努力稳规模、提质效 海关数据显示,前11个月,东盟为我第一大贸易伙伴,我与东盟贸易总值为5.89万亿元,增长15.5%。欧盟为我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国为我第三大贸易伙伴。同期,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计进出口12.54万亿元,增长20.4%。其中,出口7.13万亿元,增长21%;进口5.41万亿元,增长19.7%。 “前10个月,公司已经向巴西市场出口产品2300多吨,同比增长44.3%;越来越多的巴西客户选择从我们公司进口聚氨酯原液。”看着一桶桶即将装上集装箱出口巴西的成品,旭川化学(苏州)有限公司关务经理申留弟介绍。 近年来,随着欧美等主要市场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加,相关企业积极开拓新兴市场,深化贸易伙伴多元化战略,不断提高抗市场风险能力。据南京海关统计,前10个月,江苏省对包括巴西、阿根廷、古巴等在内的拉丁美洲地区进出口达3169.8亿元,同比增长23.4%。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今年正式生效实施,我国与东盟、日韩等市场的贸易合作也在加快。 11月5日19时许,一批自日本入境的跨境电商包裹搭乘CF234航班从东京运抵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机上5000余件儿童牙刷、保温杯等日用品以及唇膏、粉底液、隔离霜等化妆品为主的跨境电商包裹被迅速卸下,运往进口跨境电商监管仓。 RCEP生效实施以来,我国跨境电商行业发展保持稳步增长。今年前10个月,广州海关监管来自RCEP国家的跨境电商进口清单62.1万票,同比增长30.7%;监管出口至RCEP国家的跨境电商清单2亿票,同比增长5.2倍。 “RCEP生效后,区域内各成员国的商品流动、技术和服务资本合作以及人才合作更加便利,部分商品的关税减免直接降低生产和流通等环节的成本,叠加多方市场的贸易标准统一化,有助于我们在东南亚国家部署海外仓建设。”广州昊瀛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志安表示,目前该公司在东南亚拥有2个海外仓,为客户提供退货换货、一件代发、仓储中转等“一站式”解决方案,缩短了物流时间,降低商品成本,跨境销售物流更加顺畅。 RCEP生效实施,对山东省临沂市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作用明显。据临沂海关统计,今年前10个月,临沂市对RCEP成员国进出口612.8亿元,增长17.9%,占临沂市外贸进出口总值的45.6%。 专家表示,在国际环境愈发复杂严峻的背景下,外贸企业要加快实施多元化市场战略,不断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展望未来,在贸易结构转型的促进下,我国外贸产业将逐步向中上游迈进,价值链地位稳步提升,在稳规模、提质效方面会有更好表现。 2022-12-23/dalian/2022/1223/17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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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外汇局统筹发展与安全,推改革、促便利、助创新、防风险,不断优化外债管理。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含本外币)余额27466亿美元,外债结构不断优化,有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推改革,建立健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外债和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经过近十年的持续探索和深化改革,当前我国外债管理基本建立了以“统一管理、自主举债、意愿结汇、负面清单”为主要特点的全口径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将外债管理的重点由关注单笔债务的偿债风险,转变到重点关注国际收支风险、维护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上来。 跨境融资管理改革“三部曲” 第一阶段。自2014年开始,外汇局先后在北京中关村、福建平潭等多个改革试验区,针对中资企业实施以比例自律为核心的外债管理改革试点政策,允许试点地区的中资企业按照净资产的一定比例自主借用外债而无需事前审批。 第二阶段。2016年1月,人民银行对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州、福建自贸区的企业实施本外币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并自2016年5月起,将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试点政策引入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等宏观审慎规则,在更合理、科学地考量跨境融资的币种结构和期限结构的基础上,统一了各类境内机构的外债管理方式。 第三阶段。2017年1月,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根据前期政策实施情况,对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进行完善和优化,境内机构融资空间进一步提升。2020年以来,人民银行和外汇局根据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形势,对宏观审慎调节参数及跨境融资杠杆率适时进行了逆周期调整。 深化外债资金结汇收付管理改革 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一直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外债资金结汇限制较少,可在实需原则下持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办理结汇。2016年6月,外汇局发布《关于改革和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6〕16号),在总结相关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管理,拉平了中、外资资金结汇管理政策待遇,允许企业自由选择外债资金结汇时机,对外债和资本金等资本项目收入使用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管理,并强化事后监测监管。这一改革收到了良好效果,企业资本项目结汇资金使用更加便利,汇兑风险进一步降低。2020年,外汇局发布《关于优化外汇管理 支持涉外业务发展的通知》(汇发〔2020〕8号),在全国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在确保资金使用真实合规并符合现行资本项目收入使用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企业将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进一步便利了企业利用外债资金。 促便利,不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 2013年以来,外汇局转变监管理念,不断简政放权,推进外债登记管理改革,探索一次性外债登记、外债登记改由银行办理等试点,取消外债账户开户数量限制,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跨境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帮助缓解实体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简化外债登记管理。2013年,外汇局发布《外债登记管理办法》(汇发〔2013〕19号),取消外债账户开立、资本金结汇和还本付息等业务审批事项,债务人无需到外汇局办理逐笔审批,而是在完成外债签约登记后直接到银行办理结汇和购付汇手续,实现由事前审批向事后监管的转变,以及外债数据的系统化采集。 外债注销登记改由银行办理。2019年,外汇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汇发〔2019〕28号),取消非银行债务人需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外债注销登记的管理要求,企业在办理完最后一笔还本付息业务时,即可同时在银行办理外债注销登记。同时,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办理外债注销登记业务的时间限定,进一步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 探索外债登记管理改革试点。2019年起,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除外)可按照企业净资产2倍的金额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在登记额度内可自行借入外债资金,直接在银行办理资金汇出入和购结汇等手续。截至目前,该试点已在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上海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等多个区域试点开展。 外债登记业务网上办理。2020年,为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外汇局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要求,支持企业网上办理外债登记。2022年,全面实行外债登记业务网上办理,企业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途径申请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赋予企业更大的业务办理自主权,降低企业“脚底成本”。 取消外债账户开户数量限制。2019年,取消“每笔外债最多可以开立3个外债专用账户”限制,市场主体可根据实际需求开立多个账户。2021年,开展非金融企业多笔外债共用一个外债账户试点,并于2022年4月将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有效降低了企业账户开立及相关成本。 助创新,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不断扩围 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外汇局为支持和便利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推出相关外债便利化政策,便利企业更好地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试点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2018年3月,外汇局在北京市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外债便利化试点,允许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不受净资产规模较小的限制。此后,外汇局逐步将该试点扩大至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广东及深圳(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等9个省(市)区域,并进一步提高北京市中关村科学城海淀园区的外债便利化水平。试点政策有利于企业跨境融资、增加研发投入、推动技术进步,有力促进了试点地区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壮大。 扩大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更好服务实体经济,2022年5月31日,外汇局发布《关于支持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开展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汇发〔2022〕16号),进一步扩大便利化政策覆盖面,支持更多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在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此次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扩容提额”,覆盖了全国约80%、28万家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试点地区由9个地区的特定区域扩展至17个省(市)全域,试点主体在高新技术企业基础上增加“专精特新”企业,已开展试点的9个省(市)区域的单家企业便利化额度提高到1000万美元。 防风险,外债结构持续优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外汇局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不断完善“宏观审慎+微观监管”两位一体监管框架,强化外债监测分析和风险评估,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加强形势研判和政策应对,适时启动逆周期调节,引导企业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有效防范化解资金跨境流动风险。随着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的实施及金融市场开放的推进,外债规模稳步增长,外债期限和币种结构持续优化,外债偿付能力充足、流动性指标稳健,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我国外债相关的各项指标总体稳健。2021年末,我国全口径外债余额27466亿美元,外债负债率为15.5%,债务率为77.3%,偿债率为5.9%,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44.5%,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100%)以内,远低于发达经济体和新兴市场经济体整体水平。我国各项外债指标均在合理区间内,外债的偿付既有实体经济基础,又有足够外汇资源做支撑,抵御跨境资本流动冲击的能力较强。 我国外债结构持续优化。从币种结构来看,本币外债占比持续提升,境内机构抵御汇率风险的能力有所增强。2021年末,本币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中的占比由2016年末的34%提升至45%,上升1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持续增大,外债资金跨境流动风险进一步降低。我国中长期外债在全口径外债余额中的占比由2016年末的39%提升至2021年末的47%,增加8个百分点。中长期外债占比上升有利于降低我国外债期限错配风险,减少债务偿付的流动性风险。 2022-12-13/dalian/2022/1213/1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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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发展实体经济,依靠创新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目前,我国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比重超过70%。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需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从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到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实施并扩围,再到推出2022年四季度支持企业创新的阶段性减税政策,步步加力的税惠政策持续赋能市场主体创新发展,为更多企业创新研发、提升竞争力增添底气。 把省下来的钱用在产品创新上 最近,河北网星软件有限公司的“网星低代码开发平台”正在紧锣密鼓地研发。“是实打实的税收政策红利,给了我们加大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投入的底气。”网星软件董事长董爱军说。 202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谈及政策升级,董爱军连连称赞:“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是重大利好。2022年我们全年的研发投入预计达到1800万元,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后,将比之前多扣除450万元。企业所得税是以利润为基数计算的,允许多列支出,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就会减少。” “省下来的钱,我们准备用在产品创新上,同时加大人才引进,围绕客户需求开发新产品、拓展新服务,让产品更具市场竞争力。”董爱军说。 对科技型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资金不足是持续创新面临的一大难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使企业研发投入越多、减税越多,对鼓励企业持续加强研发具有“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2022年,企业采购设备、器具也迎来了好消息。 “原打算明年购置5120万元的智能自动化设备,新政策出台后,我们决定今年第四季度提前购买,这样能省出一大笔钱。”富晋精密工业(晋城)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王强说。 山西省晋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法制科科长卫虎军介绍,此前高新技术企业购买50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以选择一次性扣除,新政策出台后,允许高新技术企业四季度购买的所有设备都可享受一次性扣除,还能在税前按100%加计扣除,有助于激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投入进行设备更新,更好实现技术成果转化。 “有好政策支持,我们将加大智能自动化设备的采购规模,持续提升光机电等产品生产线的智能化程度。”王强说。 把“真金白银”直接送到企业手中 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的光伏发电项目基地,一排排太阳能光伏板整齐矗立,在阳光照射下闪闪发光。远处,还有很多光伏板正在安装。 看着这一景象,浙江阿波溪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杜文源十分开心。年初时,他可没这么轻松,曾因企业资金紧张急得焦头烂额。 阿波溪仑公司在埭溪镇有1700多亩60兆瓦的太阳能光伏电站。2018年起建设的一期项目投入了大量资金,去年8月公司又开始二期项目建设,资金压力越来越大。“受天气光照等影响,目前每月产生的并网电量还不能产生足够销项税额,留抵税额也就无法消化。”杜文源说。 2019年以前,我国没有建立留抵退税制度,企业投资形成的留抵税额可以向后期结转,用于抵减以后纳税期产生的销项税额。“一边是留抵税额‘沉睡’在报表里,一边是工程款支付、设备维护及后期研发投入需要钱,真是让人干着急。”杜文源说。 “留抵退税,是将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支付的增值税在销售货物、服务后尚未抵减完的差额部分,依纳税人申请予以退还。大规模留抵退税的实施,能减少企业资金占用、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促进企业扩大投资和技术设备升级,推动科技创新。”吴兴区税务局副局长沈鸿宾说。 “有了这1800多万元的退税款,我们不仅可以完成二期建设尾款支付、增加发电设备扩大产能,还可以将部分退税款用于光伏发电设备的研发升级,提高光伏电池和组件的利用效率。”杜文源说。 如果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创新的“额外红利”,那留抵退税就是把“真金白银”直接送到企业手中。“处在初创期、快速发展期的科技创新企业,往往会先期投入大量资金、存在较大进项税额,但短期内没有投产和销售,销项税额无法消化留抵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实施留抵退税将有效减轻企业负担,提高科技型创新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积极性。”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说。 税收优惠政策覆盖创新全链条 “在不断创新电力机车及其装备技术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与高校进行科研合作,加强高端人才培养。”湖南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清和介绍,近年来,公司先后与中南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多所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合作,打通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通道。 2022年发布的《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明确,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2022年公司已发生基础研究出资约1200万元,按照最新政策,可以在税前扣除约2400万元,为公司节约一大笔支出。”周清和说,“‘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能实现校企双方科研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我们将继续支持基础研究,积极推动培育更多关键技术,助力产业高质量发展。”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国家出台政策专门针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给予税收优惠,能有效减轻企业相关资金压力,有力支持科研机构的基础研究创新,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奠定更坚实的基础。 多年来,我国不断优化税费制度体系,税收优惠政策已覆盖创业投资、创新主体、研发活动等创新全链条。 “自成立以来,公司的研发投入强度一直在10%以上,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在不断升级。国家对企业创新给予大力支持,让我们能更大胆地投入、更安心地研发。”贵州数据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张海芹说,“我们将把省下的税费继续投入技术研发和人才招引,努力攻克数据流通安全防护等难题,促进数据要素流通,推动数字经济加快发展。” 2022-12-23/dalian/2022/1223/17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