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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4月,银行结汇14764亿元人民币,售汇13540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1224亿元人民币。2022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6697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1742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顺差495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4月,银行结汇2297亿美元,售汇2106亿美元,结售汇顺差190亿美元。2022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8900亿美元,累计售汇8122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顺差778亿美元。 2022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32489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1446亿元人民币,涉外收付款顺差1043亿元人民币。2022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2627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27627亿元人民币,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50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2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054亿美元,对外付款4892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顺差162亿美元。2022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0822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0037亿美元,累计涉外收付款顺差78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2-05-18/shanxi/2022/0518/1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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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山西省实际,按照“统筹协调、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力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全面推进全省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2022年一季度,全省外汇衍生品业务新增“首办户”26家,签约金额8.98亿美元。 组织开展对1311家涉外中小企业全面摸底调研。重点对全省年度跨境收支10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了全面摸底调研,实地走访企业188家,切实找准市场主体在汇率风险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难点和堵点,为外汇管理部门分类施策提供有效支撑。 创新宣传方式,帮助企业增强“汇率风险中性”管理意识。指导各银行围绕“汇率风险中性”主题,开展外汇衍生产品运用和外汇风险管理典型案例编写,充分利用银行机构与客户开展“联学联建”的契机,加强对客户“汇率风险中性”管理理念的宣传辅导,引导客户合理运用外汇衍生产品管理汇率风险。 多方沟通协调,搭建“政银”对接平台。一是通过走访、座谈、电话联系等方式与64家银行机构进行对接,引导银行在汇率避险业务减费让利、免收保证金、优化服务等方面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推动银行降低中小微企业外汇套期保值交易成本。一季度,已有10家银行对58家企业的汇率避险业务让利416.9万元。二是加强与商务、财政、国资等部门的对接,争取与地方政府形成合力,联合出台对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的相关支持政策,如探索设立小微企业衍生品业务专项补贴,以及通过设立财政专项资金池来解决中小微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保证金问题。一季度,国家外汇管理局长治市中心支局与长治市金融办、商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中小微外贸企业水平的若干措施》,对企业外汇衍生品履约金额按50元/万美元的标准,给予每年不超过10万元的财政补贴。国家外汇管理局朔州市中心支局与怀仁市政府对接,建立了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担保资金池,由政府为企业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进行担保,推动外汇衍生品业务在县域的发展。 2022-05-16/shanxi/2022/0516/1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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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4月份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2022年4月份外汇收支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2年4月份我国外汇收支形势如何? 答:当前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形势保持稳定。一是银行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4月顺差规模为190亿美元,与一季度月均顺差基本相当,远高于2021年同期水平;二是跨境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4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涉外收支顺差162亿美元,较3月增长57%。 贸易、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跨境资金净流入维持较高水平。4月,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443亿美元,来华直接投资项下资金净流入184亿美元,较一季度月均水平分别增长2%和6%,同比分别增长2.8倍和1.2倍。今年以来,货物贸易、直接投资等实体经济相关资金稳步流入,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此外,4月服务贸易涉外收支逆差进一步收窄,对外直接投资延续平稳有序的发展态势。 当前,外部环境依然复杂多变,但我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同时近年来我国外汇市场日臻成熟、韧性增强,更有基础也更有条件适应外部环境的调整变化,保持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的格局。 2022-05-18/shanxi/2022/0518/1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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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2-05-18/shanxi/2022/0518/10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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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刚刚公布了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请问造成2022年4月份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今后的外汇储备规模趋势是怎样的? 答:截至2022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197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683亿美元,降幅为2.14%。 2022年4月份,我国跨境资金总体延续净流入态势,境内外汇市场供求保持基本平衡。国际金融市场上,受主要国家货币政策预期、地缘政治局势、新冠肺炎疫情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大幅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显著下跌。外汇储备以美元为计价货币,非美元货币折算成美元后金额减少,与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共同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 当前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世界经济复苏放缓,国际金融市场波动性较大。但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济韧性强、潜力足、回旋余地广、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会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总体稳定。 2022-05-18/shanxi/2022/0518/10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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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17.1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67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5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55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3.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11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5.8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91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1.2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75万亿美元)。2022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4.8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1.75万亿美元)。 2022-05-30/shanxi/2022/0530/10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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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关于开展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05-25/shanxi/2022/0525/10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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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2-08-22/shanxi/2022/0822/1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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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151亿元,同比增长11%。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311亿元,进口15155亿元,顺差4156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040亿元,进口2644亿元,逆差604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874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835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685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48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2年7月,我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171亿美元,进口2644亿美元,顺差528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2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552 528 贷方 21351 3171 借方 -17800 -2644 1.货物贸易差额 4156 617 贷方 19311 2868 借方 -15155 -2251 2.服务贸易差额 -604 -90 贷方 2040 303 借方 -2644 -393 2.1加工服务差额 68 10 贷方 74 11 借方 -6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45 7 借方 -26 -4 2.3运输差额 -117 -17 贷方 878 130 借方 -995 -148 2.4旅行差额 -587 -87 贷方 49 7 借方 -636 -94 2.5建设差额 14 2 贷方 65 10 借方 -51 -8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77 -11 贷方 12 2 借方 -89 -13 2.7金融服务差额 3 1 贷方 29 4 借方 -26 -4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06 -31 贷方 60 9 借方 -266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1 15 贷方 295 44 借方 -194 -29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02 30 贷方 519 77 借方 -317 -47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8 -1 贷方 8 1 借方 -16 -2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7 1 借方 -24 -4 注: 1. 本表所称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交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交易。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提供的服务,借方记录接受的服务。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2-09-01/shanxi/2022/0901/10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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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外汇局山西省分局组织开展“晋”享便利“汇”民助企便利化政策宣传活动,推动全省各银行落实外汇管理政策,发挥惠民助企的积极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多元、专业的服务,让各项政策红利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推进便利化政策扩面提质增效。 入企业,解愁盼。组织全省各级外汇局开展“稳外贸、稳外资”“入百企、助纾困”活动,选取占全省跨境收支总额70%的115家重点外贸外资企业,开展入企服务活动。通过实地走访和面对面沟通交流,摸清涉外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并逐项处理,共收集企业在汇率避险、外汇服务等方面的困难和诉求149个,当场解决问题89个。现场宣讲外汇管理便利化、汇率避险等政策,确保纾困解难政策应知尽知,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抓落地,推扩面。主动回应市场主体诉求,优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落实措施,及时出台了优质企业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业务管理办法(试行),降低试点银行和企业的准入门槛,建立优质银行、优质企业后备库,扩大参与银行、企业的覆盖面。指导银行按照应享尽享、应纳尽纳的原则,将“材料多、环节多”的业务和“笔数多、信用好”的中小优质企业纳入便利化政策范围。外汇局山西省分局指导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推出“互联网+便利化”数字化金融服务,企业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跨境收付款业务,审核时间节约75%以上,提高了业务办理和资金周转效率。兴业银行太原分行为及时解决客户对外付汇笔数多、金额小等难点问题,积极辅导企业通过便利化流程,仅需使用该行单证通发起汇出汇款申请,无需额外提供业务资料,足不出户即可完成跨境汇款业务。截至6月末,全省参与便利化试点的主体扩展到5家银行21家企业,覆盖区域由太原市拓展至晋城、吕梁、运城、临汾、大同、忻州等6个市,累计办理试点业务1990笔,金额61亿美元。 拓范围,促提质。不断扩大便利化政策实际运用成效,指导金融机构针对某重点跨国公司资金使用需求,简化事前业务审核资料,仅凭便利化支付命令函为企业办理境内再投资业务,推动资本项目外汇业务便利化政策落地实施。截至6月末,全省试点银行已办理242笔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累计5.2亿美元,业务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半小时。 重创新,疏民盼。积极引导辖内各商业银行推出外汇创新产品。指导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联动三方机构,成功落地电子渠道不占用便利化额度薪酬结汇业务、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留学购付汇业务。客户只需开通手机银行,就可直接办理薪酬结汇,有效解决客户临柜办理业务等候时间较长的问题。截至6月末,全省累计办理电子渠道不占用便利化额度留学购付汇业务116笔,合计247万美元;办理电子渠道不占用便利化额度薪酬结汇业务49笔,合计38万美元。指导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创新开发了“贸易便利化+线上批量汇款”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高了便利化工作实效;指导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推出“EASY”系列产品,为企业打造线上外汇交易、跨境贸易融资等系列便捷化产品。 解难题,助增效。对于省内部分外贸企业因疫情等原因出现出口业务收款周期长、资金周转紧张的困难,积极指导辖内各有关商业银行依托外汇局跨境金融服务平台,运用科技手段优化信息核验机制,大大提升业务办理效率,有效缓解了企业融资难、融资慢的痛点。截至6月末,全省银行通过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已办理贸易融资816笔,累计融资22.86亿美元,融资利率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 广宣传,扩影响。组织辖内24家外汇业务银行和10个市中心支局开展“晋”享便利“汇”民助企便利化政策宣传活动。光大银行太原分行制作了便利化政策宣传标语,投放至太原市全线2400辆公交车,让外汇局的便利化服务成为城市里的一道流动风景,太原市民随处可见,营造出浓厚的常态化宣传氛围。中国银行山西省分行在山西日报、山西经济日报等多家地方主流媒体刊发宣传报道,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结合本行外汇业务特色制作宣传视频,招商银行太原分行、交通银行山西省分行、浦发银行太原分行、工商银行山西省分行利用本行微信公众号宣传各项便利化政策,建设银行山西省分行等机构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外汇资源丰富的30多个县域、城区开展多场现场宣传, 了解企业政策需求,促推外汇便利化政策直达企业。 下一步,外汇局山西省分局将持续推动全省各银行进一步加强政策传导,聚焦外汇便利化政策推广应用,探索推出惠及更多市场主体的政策举措,打造更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让涉外市场主体尽享政策红利,促进全省贸易便利化与高水平开放取得新成效。 2022-08-15/shanxi/2022/0815/1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