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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外汇局鄂州市中心支局召开全市2021年度外汇政策与实务培训会,辖内银行公司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首先通报了对辖内银行网点开展个人外汇业务暗访的情况,并就做好个人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外汇局鄂州市中心支局依次对经常项目、国际收支相关业务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会后,银行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加强学习外汇管理法规,扎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不断满足境内外主体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 2021-12-24/hubei/2021/1224/1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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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外汇局鄂州市中心支局召开全市2021年度外汇政策与实务培训会,辖内银行公司部负责人及业务经办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议首先通报了对辖内银行网点开展个人外汇业务暗访的情况,并就做好个人外汇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随后,外汇局鄂州市中心支局依次对经常项目、国际收支相关业务规定进行了详细讲解。会后,银行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加强学习外汇管理法规,扎实提升外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不断满足境内外主体真实合理的用汇需求。 2021-12-24/hubei/2021/1224/1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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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双方就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完) 2021-12-24/gansu/2021/1224/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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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外汇局吉林省分局举办2021年第十期“外汇大讲堂”活动,吉林省分局副局长王景富同志及分局全体人员参加活动。分局三个业务部门主讲人结合日常工作,详细阐述近年来支持辖内综合保税区发展的经验做法,介绍银行外汇业务合规与审慎经营评估工作内容。 2021-12-24/jilin/2021/1224/15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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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六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跨境赌博所涉资金非法买卖行为,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部分违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1:福建籍王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王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6.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9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2:广东籍吴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吴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11笔折合34.8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4.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3:广东籍林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3月,林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3.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8.3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4:辽宁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2月,张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0.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5:浙江籍何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8年11月至2019年7月,何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22笔折合59.2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40.7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6:河北籍张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1月至6月,张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7笔折合34.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5.5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7:江苏籍李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2月至10月,李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6笔折合4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31.1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8:江苏籍刘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刘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9.9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0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9:福建籍陈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3月至4月,陈某通过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9笔折合25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16.8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案例10:湖北籍廖某非法买卖外汇案 2019年5月至6月,廖某通过非法移机境外的境内商户POS机刷卡,非法买卖外汇4笔折合23.4万美元,用于境外赌博活动。 该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构成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处以罚款28.2万元人民币。处罚信息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2021-12-21/jilin/2021/1221/15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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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境外建设、运输收入等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二是新增“沪伦通”“跨境理财通”等统计项目,适应金融市场开放、申报主体业务创新等需要;三是简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统计报送指标;四是调整和完善指标解释,便于申报主体理解和填报。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24号)同时废止。(完) 2021-12-20/ningxia/2021/1220/17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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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外汇市场行为规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汇发〔2021〕34 号,以下简称《指引》),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用于银行间市场和对客户柜台市场。二是规范对象包括外汇市场参与各方,既包括从事外汇交易的机构,也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三是重点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核心内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四是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的外汇交易设置1年的过渡期。 《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21-12-20/ningxia/2021/1220/1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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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汇发〔2021〕36号文印发)。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新增境外建设、运输收入等统计报表,完善国际收支统计数据源;二是新增“沪伦通”“跨境理财通”等统计项目,适应金融市场开放、申报主体业务创新等需要;三是简化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统计报送指标;四是调整和完善指标解释,便于申报主体理解和填报。 《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的通知》(汇发〔2018〕24号)同时废止。(完) 2021-12-20/jilin/2021/1215/15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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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外汇市场行为规范,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规范指引》(汇发〔2021〕34 号,以下简称《指引》),促进外汇市场诚信、公平、有序、高效运行。 《指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适用于银行间市场和对客户柜台市场。二是规范对象包括外汇市场参与各方,既包括从事外汇交易的机构,也包括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三是重点规范外汇市场交易行为,核心内容是交易管理和信息管理。四是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客户在柜台开展的外汇交易设置1年的过渡期。 《指引》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完) 2021-12-22/jilin/2021/1222/15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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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金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金昌市分行: 为推进外汇管理“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金昌辖区营商环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对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自本通知印发后,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关于加强落实“展业三原则”强化外汇业务审查的通知》(金汇管〔2015〕7号)。 国家外汇管理局金昌市中心支局 2021年12月17日 2021-12-21/gansu/2021/1221/14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