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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巴南中心支局组织参加了总局关于2017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标准修订情况的视频培训会,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辖内各银行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50余人参加了会议。总局详细介绍了《2017年度银行执行外汇管理规定情况考核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具体考核指标变化及考核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会后,中心支局外汇管理管理科主要负责人要求辖内银行按照会议精神,切实贯彻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合规办理各项外汇业务。 会议现场 2017-05-05/chongqing/2017/0505/2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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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涪陵中心支局召开重点企业座谈会,外汇管理科全体人员、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刘彬一行、建设银行涪陵分行相关人员参加。会上,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刘彬介绍了企业境外投资项目情况,外汇管理科相关人员就企业咨询的相关外汇政策和业务进行了逐一解答。 2017-05-09/chongqing/2017/0509/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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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永川中心支局分管局领导率永川中心支局相关人员对辖内1外商投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工作通过听取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汇报、参观生产车间、调阅业务凭证等方式开展,检查过程中同时对当前贸易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宣传。 2017-05-24/chongqing/2017/0524/2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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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巴南中心支局参加了由綦江区公安局主办的“与民同心,为您守护——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咨询,巴南中心支局宣传了外汇管理相关政策,解答了群众在外汇业务中的相关疑问。 綦江区版画院广场宣传现场 2017-05-15/chongqing/2017/0515/2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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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重庆外汇管理部国际收支处樊兵副处长、巴南中心支局孙董霞副局长出席重庆南彭公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授牌暨封关运营活动。 2017-04-26/chongqing/2017/0426/2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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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改革,简政放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管理框架下的资本流动管理体系,现就有关措施通知如下: 一、扩大境内外汇贷款结汇范围。允许具有货物贸易出口背景的境内外汇贷款办理结汇。境内机构应以货物贸易出口收汇资金偿还,原则上不允许购汇偿还。 二、允许内保外贷项下资金调回境内使用。债务人可通过向境内进行放贷、股权投资等方式将担保项下资金直接或间接调回境内使用。银行发生内保外贷担保履约的,相关结售汇纳入银行自身结售汇管理。 三、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境内银行通过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吸收的存款,按照宏观审慎管理原则,可境内运用比例由不超过前六个月日均存款余额的50%调整为100%;境内运用资金不占用银行短期外债余额指标。 四、允许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结汇。结汇后汇入境内使用的,境内银行应当按照跨境交易相关规定,审核境内机构和境内个人有效商业单据和凭证后办理。 五、进一步规范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外汇局另有规定除外。 六、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境内机构因各种原因已将出口收入或服务贸易收入留存境外,但未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汇发〔2013〕30号)等办理外汇管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或报送信息的,应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七、继续执行并完善直接投资外汇利润汇出管理政策。银行为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业务,应按真实交易原则审核与本次利润汇出相关的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或合伙人利润分配决议)、税务备案表原件、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并在相关税务备案表原件上加章签注本次汇出金额和汇出日期。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前应先依法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八、加强境外直接投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境内机构办理境外直接投资登记和资金汇出手续时,除应按规定提交相关审核材料外,还应向银行说明投资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使用计划)情况,提供董事会决议(或合伙人决议)、合同或其他真实性证明材料。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加强真实性、合规性审核。 九、实施本外币全口径境外放款管理。境内机构办理境外放款业务,本币境外放款余额与外币境外放款余额合计最高不得超过其上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的30%。 十、违反本通知规定的,由外汇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依法处罚。 十一、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外汇局将定期评估政策实施效果,根据国际收支形势对政策进行调整。以前规定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各分局、外汇管理部接到本通知后,应尽快转发辖内中心支局、支局和外汇指定银行,并认真遵照执行。 2017-02-03/chongqing/2017/0203/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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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8月,银行结汇9422亿元人民币(等值1412亿美元),售汇9677亿元人民币(等值1450亿美元),结售汇逆差256亿元人民币(等值38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结汇8849亿元人民币,售汇9125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逆差276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结汇573亿元人民币,售汇552亿元人民币,结售汇顺差21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远期结汇签约877亿元人民币,远期售汇签约671亿元人民币,远期净结汇206亿元人民币。截至本月末,远期累计未到期结汇170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售汇6585亿元人民币,未到期净售汇4880亿元人民币;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3782亿元人民币。 2017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71132亿元人民币(等值10414亿美元),累计售汇78880亿元人民币(等值11546亿美元),累计结售汇逆差7748亿元人民币(等值1132亿美元)。其中,银行代客累计结汇6758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73194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5614亿元人民币;银行自身累计结汇3552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686亿元人民币,累计结售汇逆差2134亿元人民币。同期,银行代客累计远期结汇签约6325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售汇签约5291亿元人民币,累计远期净结汇1034亿元人民币。 2017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7653亿元人民币(等值2645亿美元),对外付款17890亿元人民币(等值2681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237亿元人民币(等值35亿美元)。 2017年1-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128808亿元人民币(等值18862亿美元),对外付款136312亿元人民币(等值19960亿美元),涉外收付款逆差7504亿元人民币(等值1097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包括引起居民和非居民间资产和负债变化的所有金融交易和实物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外汇指定银行,售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银行结售汇形成的差额将通过银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买卖平盘,是引起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主要来源之一,但其不等于同期外汇储备的增减额。 银行结售汇不按居民与非居民交易的原则进行统计,且其仅包括银行与客户及其自身之间发生的本外币买卖,即人民币和外汇的兑换交易,不同于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范围。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远期结售汇业务使得企业可提前锁定未来结汇或售汇的汇率,从而有效规避人民币汇率变动的风险。银行一般会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来对冲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的风险敞口。比如,当银行签订的远期结汇大于远期售汇时,银行一般会将同等金额的外汇提前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卖出,反之亦然。因而远期结售汇也是影响我国外汇储备变化的一个因素。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签约额与累计未到期额之间的关系为: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上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本期远期结售汇签约额-本期远期结售汇履约额。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银行为管理这部分风险敞口,在期权合约存续期间通常会在外汇市场进行对冲。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国际收支统计的组成部分,但其统计原则与国际收支采用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不同,采用资金收付制原则,且其仅反映境内非银行部门与非居民之间的资金流动状况,不能反映实物交易和银行自身的涉外交易,统计范围小于国际收支统计。 2017-09-19/beijing/2017/0919/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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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外汇储备规模数据显示,2017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较7月底上升108亿美元,请问造成外汇储备规模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答:截至2017年8月末,外汇储备规模为30915亿美元,较7月末上升108亿美元,升幅为0.4%,为连续第七个月出现回升。 8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和外汇市场供求延续基本平衡格局;国际金融市场上,资产价格有所上升,推动外汇储备规模出现上升。 今年以来,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结构调整深化,主要指标好于预期,宏观经济稳定性增强。国际金融市场相对稳定,跨境资金流动形势回稳向好,外汇市场供求趋向基本平衡,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 往前看,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转型升级和动能转换步伐进一步加快的背景下,支撑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的积极因素将不断增强,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的态势将继续向纵深发展。随着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扩大金融对外开放,未来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总体企稳的基础更加坚实,将进一步推动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合理适度。 2017-09-08/beijing/2017/0908/6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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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7年9月14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5465元,1欧元对人民币7.7813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9238元,1港元对人民币0.83791元,1英镑对人民币8.6471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5.2249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7439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472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7908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3794元,人民币1元对0.64017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8.8514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2.0080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72.85韩元,人民币1元对0.56109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7287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39.5424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5025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560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2266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2032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0.52821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7127墨西哥比索。 (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17-09-15/beijing/2017/0915/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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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2017年9月12日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1美元对人民币6.5277元,1欧元对人民币7.7992元,100日元对人民币5.9661元,1港元对人民币0.83545元,1英镑对人民币8.5945元,1澳大利亚元对人民币5.2342元,1新西兰元对人民币4.7330元,1新加坡元对人民币4.8466元,1瑞士法郎对人民币6.8220元,1加拿大元对人民币5.3890元,人民币1元对0.64386林吉特,人民币1元对8.7705俄罗斯卢布, 人民币1元对1.9872南非兰特,人民币1元对173.13韩元,人民币1元对0.56299阿联酋迪拉姆,人民币1元对0.57487沙特里亚尔,人民币1元对39.2896匈牙利福林,人民币1元对0.54426波兰兹罗提,人民币1元对0.9534丹麦克朗,人民币1元对1.2271瑞典克朗,人民币1元对1.2013挪威克朗,人民币1元对0.52270土耳其里拉,人民币1元对2.7083墨西哥比索。 (内容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2017-09-13/beijing/2017/0913/6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