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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获取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务事项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编制本指引。 依申请公开是指除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根据自身需要提出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向申请人公开政务事项或信息。 一、申请 申请人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提出申请时,应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可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政府网站湖南省分局子站相应页面或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办公现场领取。 (一)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二)口头申请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原则上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代为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人予以签名或盖章确认。 二、受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负责审核申请人的主体资格,并受理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三、答复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计算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见附件2)予以答复。申请人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后应及时填写《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回执》(见附件3),并传真或邮寄至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一)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二)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依法不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四)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务事项或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五)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机构 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事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 办公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31-84301976 传真号码:0731-84301656 邮政编码:410005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蔡锷中路2号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国际收支处邮箱 附1: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务公开申请表 附2: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务公开告知书 附3: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政务公开告知书回执 2018-06-29/hunan/2018/0629/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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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召开首次外汇事中事后监管联合研判会议,各部门提交的议题进行了研讨。大连市分局高度重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深刻认识到构建同高水平开放相适应的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外汇领域监管全覆盖的重要性,分局两次召开专题局务会,明确联合研判工作职责分工,讨论通过了分局事中事后监管联合研判工作制度,将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强调,联合研判为整合外汇各条线合力、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质效提供了新的路径。这是一项新的工作,也是今后的一项常态化工作。为更好地开展此项工作,一方面要提高对研判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敏感性。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结合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着力发现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和风险。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工作时效性。严格遵照工作流程及时对议题进行研判,遇重大或突发情况随时召开研判会议,防止因问题滞留造成风险隐患。 会议指出,分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研判工作的作用,解决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将协同监管、风险防控落到实处。 2025-08-21/dalian/2025/0821/25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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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深入基层,倾听心声”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对辖内企业外汇便利化服务的政策引领,8月1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赤峰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赤峰分行第四党支部赴中国银行宁城支行、内蒙古某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直联县域基层 诚信兴商利企惠民”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中,赤峰市分局对中国银行宁城支行“赤联汇通外汇服务站”运行工作进行现场指导,从宣传、咨询、便利化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升外汇金融服务质效。随后赤峰市分局联合中国银行赤峰分行,深入县域企业内蒙古某农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地走访,解答企业外汇便利化业务相关问题,并为企业量身定制汇率避险方案。 下一步,赤峰市分局将以本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联合金融机构推出更多精准化举措,为涉外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5-08-21/neimenggu/2025/0821/19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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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各全国性中资银行: 为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保障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预防和遏制外汇违法违规活动,维护外汇市场秩序,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银行外汇展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展业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现予印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适用《展业办法》模式进行外汇展业的银行,应当按照《办法》规定,建立健全外汇风险交易信息监测系统,报送外汇风险交易报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局接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分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反馈。 特此通知。 附件: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 2025-06-21/shanxi/2025/0621/1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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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发挥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机制的积极作用,适度放宽互认基金客地销售比例限制,现对《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5〕第36号公布)部分条款作出如下修改。 将第十条修改为:“香港(内地)基金内地(香港)发行募集资金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关于互认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香港(内地)基金因香港(内地)持有人净赎回,导致该基金内地(香港)持有人资产规模占该基金总资产的比例超过互认基金管理规定比例的,香港(内地)基金管理人应停止该基金内地(香港)销售。” 本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2025-08-21/shanxi/2025/0821/1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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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宣布废止《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12年第1号)。货物贸易外汇业务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2020年版)〉的通知》(汇发〔2020〕14号)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贸易外汇业务管理的通知》(汇发〔2024〕1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外汇管理局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2025年3月15日 2025-04-21/shanxi/2025/0421/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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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政务公开的相关管理办法和各项要求,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社会公众、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开相关政务事项或信息,并接受监督。 1.政务公开目录 网址:http://changsha.pbc.gov.cn/changsha/130011/130013/index.html 2.政务公开指南 网址:http://changsha.pbc.gov.cn/changsha/130011/130015/index.html 3.政务公开制度 网址:http://changsha.pbc.gov.cn/changsha/130011/130045/130048/index.html 2019-12-18/hunan/2018/0711/7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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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7月,银行结汇16700亿元人民币,售汇15070亿元人民币。2025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9883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9902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银行结汇2336亿美元,售汇2108亿美元。2025年1-7月,银行累计结汇13768亿美元,累计售汇13793亿美元。 2025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9357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9909亿元人民币。2025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26705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18116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7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904亿美元,对外付款6981亿美元。2025年1-7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45510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4431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8-22/shaanxi/2025/0822/21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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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5年7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5年7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5年7月我国外汇市场形势如何? 答:7月以来,国际汇市波动加大,美元指数反弹后回落,非美货币随之波动调整。我国外汇市场保持平稳运行:一是市场预期和交易平稳有序。7月,银行结汇和售汇规模环比分别增长12%和16%,结售汇延续顺差态势,规模为228亿美元。企业、个人等主体结汇率环比小幅上升,售汇率基本持平,说明市场预期稳定,交易较为活跃。二是跨境资金流动总体稳定。7月,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入和支出规模处于历史高位,收支基本平衡。其中,货物贸易资金净流入环比增长33%,保持高位运行;服务贸易、投资收益资金净流出环比分别增长34%和7%,主要是居民暑期出境旅行、企业分红派息处于季节性高位。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加之外汇市场韧性不断增强,都将为外汇市场保持稳健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2025-08-22/shaanxi/2025/0822/21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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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https://www.gov.cn/yaowen/liebiao/202508/content_7037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