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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41113亿元,同比增长13%。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9061亿元,进口16246亿元,顺差2815亿元;服务贸易出口2059亿元,进口3747亿元,逆差1688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799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553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5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03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974亿美元,进口2816亿美元,顺差15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4年4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1127 159 贷方 21120 2974 借方 -19993 -2816 1.货物贸易差额 2815 396 贷方 19061 2684 借方 -16246 -2288 2.服务贸易差额 -1688 -238 贷方 2059 290 借方 -3747 -528 2.1加工服务差额 62 9 贷方 69 10 借方 -7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11 2 贷方 63 9 借方 -52 -7 2.3运输差额 -435 -61 贷方 559 79 借方 -994 -140 2.4旅行差额 -1352 -190 贷方 224 31 借方 -1576 -222 2.5建设差额 2 0 贷方 80 11 借方 -78 -11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56 -8 贷方 3 0 借方 -59 -8 2.7金融服务差额 4 1 贷方 23 3 借方 -19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79 -25 贷方 97 14 借方 -276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06 15 贷方 354 50 借方 -249 -35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84 26 贷方 570 80 借方 -386 -54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8 -3 贷方 8 1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7 -2 贷方 9 1 借方 -25 -4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4-06-04/qingdao/2024/0604/2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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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4月,银行结汇12336亿元人民币,售汇15036亿元人民币。2024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50850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55312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银行结汇1737亿美元,售汇2118亿美元。2024年1-4月,银行累计结汇7159亿美元,累计售汇7788亿美元。 2024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2043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4754亿元人民币。2024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5984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16233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4年4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5921亿美元,对外付款6303亿美元。2024年1-4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2250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22858亿美元。 2024年4月,我国跨境资金流动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其中,外贸发展向好态势明显,货物贸易跨境收支顺差保持较高规模,继续发挥稳定跨境资金流动的基本盘作用;外资积极配置人民币资产,4月境外投资者净买入境内债券、股票分别为1247亿和451亿元人民币。此外,4月跨境外币收支基本平衡,跨境人民币净流出增多,主要体现了人民币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的影响。5月以来,内外部环境持续改善,跨境资金流动更趋均衡。未来,随着我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持续增多,基本面对外汇市场的支撑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有助于我国跨境资金流动更加均衡。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4-05-20/qingdao/2024/0520/25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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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一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2024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状况有何特点? 答:国际收支平衡表初步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保持基本平衡。其中,经常账户顺差392亿美元,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GDP)之比为0.9%,继续处于合理均衡区间;双向跨境资金流动保持合理有序。 一是货物贸易保持顺差。一季度,我国国际收支口径的货物贸易顺差1211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7511亿美元,同比增长2%;进口6300亿美元,同比增长3%。主要是2024年以来我国经济实现良好开局,随着产业转型升级不断深入,贸易新增长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拓展,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二是服务贸易呈现逆差。一季度,服务贸易逆差610亿美元。一方面,旅行逆差538亿美元,同比扩大34%,旅行相关收入、支出规模继续向疫情前水平回归。另一方面,服务贸易主要顺差项目持续增长。其中,咨询、广告等其他商业服务顺差120亿美元,处于历史较高水平;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顺差48亿美元,同比增长30%。 三是双向直接投资有序开展。一季度,我国对外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出257亿美元,企业“走出去”稳定有序;来华股权性质直接投资净流入190亿美元,其中新增资本金流入210亿美元,显示外资来华展业兴业保持总体稳定。 总体看,尽管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明显上升,但我国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将继续为我国国际收支基本平衡提供根本支撑。 2024-05-13/qingdao/2024/0513/25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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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4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2008亿美元,较3月末下降448亿美元,降幅为1.38%。 2024年4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保持基本稳定。 2024-05-07/qingdao/2024/0507/2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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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4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23.04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24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3.46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49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19.5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6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7.3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4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5.65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20万亿美元)。 2024年1-4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89.2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2.56万亿美元)。 2024-05-27/qingdao/2024/0527/2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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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事项和内容 机构介绍、政策法规、行政执法信息、信息公开专栏、业务指南、特色服务、公众交流等7类21项内容,详见附表。 三、公开时限 列入《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方式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fe.gov.cn/ningxia/)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信息公开的主平台。 五、责任主体 国际收支处牵头,各有关处室根据责任分工分别负责。 六、监督渠道 社会各界可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政府网站“咨询反馈”—“投诉建议”或“联系我们”栏目进行监督。 附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类别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主体 机构介绍 1 局领导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局领导的姓名、职务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2 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内设机构等信息 国际收支处 3 分局动态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重要工作动态 国际收支处 政策法规 4 综合 外汇管理综合类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5 经常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等经常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6 资本项目外汇管理 有关跨境直接投资、跨境证券投资、跨境债权债务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的政策法规 外汇管理处 7 国际收支统计 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8 结售汇与外汇市场管理 有关结售汇管理、外汇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9 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 有关外汇检查及处罚等的政策法规 国际收支处 10 现行有效法规目录 截至发布期的外汇管理主要有效法规目录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要有效法规目录 国际收支处 行政执法信息 11 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许可信息,包括行政相对人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审批部门名称、设定依据、许可事项、许可时间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 12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辖内行政处罚信息,包括违规主体名称、注册地、机构代码、查处机构、违规行为、处罚依据、处罚时间、处罚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13 宁夏分局执法证信息表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执法证相关信息公告 国际收支处 业务指南 14 业务指南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各类业务办理指引,包括业务名称、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政策依据、办理部门、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国际收支处、外汇管理处 信息公开专栏 15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主动公开信息基本目录 国际收支处 16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分类、公开方式、获取方式、公开受理机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监督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17 依申请公开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有关指引及制度,包括申请条件、申请方式、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 国际收支处 特色服务 18 特色服务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根据本地外汇管理业务特点对外发布的服务信息 国际收支处 公众交流 19 业务咨询 咨询人、咨询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0 投诉建议 留言人、投诉建议内容、答复内容等 国际收支处 21 联系我们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 国际收支处 2024-12-31/ningxia/2018/1228/8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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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9月末中国外债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问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情况如何? 答:2024年三季度,我国外债规模略有下降,结构保持稳定。截至2024年9月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25169亿美元,较2024年6月末下降284亿美元,降幅1.1%。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占比50%,较2024年6月末上升1个百分点;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占比43%,较2024年6月末下降1个百分点。 问:如何看待当前我国外债形势? 答:外债规模下降主要受外币外债余额下降影响。受外币融资成本相对较高等因素影响,2024年第三季度末,本币外债余额环比上升1.9%,外币外债余额环比下降3.9%,带动全口径外债余额整体略有下降。 预计我国外债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从外部环境看,2024年以来美欧等发达经济体多次降息,外币融资成本有望逐步下降;从内部环境看,我国经济基础稳、优势多、韧性强、潜能大、长期向好的支撑条件和基本趋势没有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明年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有助于我国外债规模继续保持稳定。 2024-12-30/hunan/2024/1230/2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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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各外资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山西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申报主体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 号文印发)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修订了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晋汇发〔2016〕12 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董烨,0351-492287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2025-01-06/shanxi/2025/0106/14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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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各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山西省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山西省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山西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太原分行,各外资银行太原分行,晋商银行,山西银行: 为进一步规范机构申报主体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根据《通过银行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实施细则》(汇发〔2022〕22 号文印发)要求,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修订了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晋汇发〔2016〕12 号文印发)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反馈。 联系人:董烨,0351-4922875。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山西省分局 2024年12月31日 2025-01-06/shanxi/2025/0106/1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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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末,我国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15642亿美元,对外负债15029亿美元,对外净资产613亿美元,其中,人民币净负债3597亿美元,外币净资产4210亿美元。 在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资产9537亿美元,债券资产3723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资产2382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金融资产的61%、24%和15%。分币种看,人民币资产4283亿美元,美元资产7964亿美元,其他币种资产3396亿美元,分别占27%、51%和22%。从投向部门看,投向境外银行部门7719亿美元,占比49%;投向境外非银行部门7923亿美元,占比51%。 在银行业对外负债中,分工具看,存贷款负债7129亿美元,债券负债3797亿美元,股权等其他负债4103亿美元,分别占银行业对外负债的47%、25%和27%。分币种看,人民币负债7880亿美元,美元负债3812亿美元,其他币种负债3337亿美元,分别占比52%、25%和22%。从来源部门看,来自境外银行部门6951亿美元,占比46%;来自境外非银行部门8078亿美元,占比54%。(完) 2024-12-27/hunan/2024/1227/26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