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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指引(2024年版) 2025-04-15/xinjiang/2026/0107/16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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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xinjiang/2026/0108/1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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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xinjiang/2025/0923/1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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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xinjiang/2026/0108/1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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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扎实践行金融为民宗旨,深度锚定国家向西开放战略,紧扣“更加便利、更加开放、更加安全、更加智慧”四维工作目标,将外汇管理嵌入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建设全局,通过制度供给、政策赋能与服务升级,全面激活博州涉外经济发展动能,外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进一步走深走实。 主动担当作为 赋能高水平对外开放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牵头制定金融支持阿拉山口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申建“三项清单”,为试验区建设注入金融动能;深度参与新疆自贸区博州联动创新区申建工作,牵头编制金融政策指南,助力博州于2025年12月成功获批新疆自贸区首批联动创新区,迈向对外开放新阶段。积极参与综合保税区管理条例立法,通过博州融媒体解读金融外汇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结算更快、融资更易、成本更低。 深耕金融“五篇大文章” 提升外汇服务质效 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制定博州外汇领域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八项重点任务,推动政策精准滴灌实体经济。 科技金融强链补链。将高新技术、专精特新企业纳入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培育体系,2025年,新增6家试点企业,其中科技型企业占比达33.3%;全辖累计已落地4家试点银行、14家试点企业,试点企业数量居全疆前列;全年办理贸易便利化试点业务392笔,金额11.36亿美元,业务办理时间大幅压缩,实现“诚信企业少跑腿、业务办理高效率”。 绿色金融赋能转型。充分运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支持绿色能源、节能环保等产业发展,成功推动某绿色项目企业落地博州首笔“线上外债签约+掉期”业务,实现跨境融资278万美元,助力“双碳”目标实现。 普惠金融纾困增效。新增2家对私结售汇网点,在阿拉山口国际客运站新设1家外币代兑点,实现全域重点枢纽、重点景区外币兑换全覆盖,持续提升个人用汇便利化水平。聚焦中小微企业汇率避险痛点,通过专家辅导、策略推送等方式开展专项服务,2025年,辖区外汇衍生产品签约额1.47亿美元,同比增长129.78%,首办户企业31家,为企业减费让利100.2万元,有效降低企业汇兑成本。 数字金融提质增效。落地首笔资本项目数字化业务,企业线上成功办理ODI前期费用登记,实现“零跑动、无纸化、智能化”,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实现跨境金融服务平台(区块链技术应用)中出口应收账款融资、融资授信、信保保单融资、汇率风险管理服务等4个场景应用落地,其中:出口应收账款场景为4家企业实现融资811.66万元;融资授信场景为6家企业实现融资授信16.55亿元;出口信保担保融资55万元;汇率风险管理服务场景实现外汇衍生产品签约额全额录入,大幅提升跨境投融资的便利性与安全可控性。 助力业态创新 激发口岸贸易活力 边民互市蓬勃发展。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多次实地调研边民互市业务,与相关管理部门、边民互市运营公司等深入探讨解决跨境结算中的堵点,创新边民互市结算模式,降低结算成本,助力边民互市“整进整出+落地加工”在阿拉山口口岸落地。2025年博州边民互市付汇同比增长22.87%,切实发挥边民互市业务兴边富民、稳边固边的作用。 贸易新业态加速扩容。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积极支持市场采购、综合保税等更多新业态发展,全国首个陆路口岸铜精矿“保税混矿”业务落地阿拉山口综保区。2025年,指导实现市场采购出口3330.61万美元,同比增长27.69%;指导银行实现市场采购线上阳光化收汇“零”突破,线上收汇22.29万美元。 下沉服务重心 发挥派出机构“前哨尖兵”作用 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制定下沉工作措施,全年下沉县域开展调研走访、政策宣介、现场办公70余人次,深入口岸、综保区、银行、企业开展宣传培训20余场次,累计受众200余人次,推动外汇管理服务向基层延伸、向一线扎根。 探索差异化运行模式。国家外汇管理局博州分局立足口岸经济特色,将外汇管理作为履职重点,构建县域外汇管理“前哨尖兵”工作体系,研究制定业务权限下放方案,优化人岗布局,深入一线市场主动靠前服务,精准施策发力,提升派出机构对外履职效能。 2026-04-03/xinjiang/2026/0403/16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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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锚定党中央、国务院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充分发挥新疆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的战略作用,进一步促进新疆跨境贸易便利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外汇资金结算 支持外贸稳定发展的通知》(汇发〔2025〕4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推动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扩围提质的通知》(汇综发〔2026〕28号)等文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拟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开展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并研究起草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就实施细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165065492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5号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外汇管理处(邮编830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5日。 联系人:李妍秋,0991-2373248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跨境贸易高水平开放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年3月31日 2026-03-31/xinjiang/2026/0401/16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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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局锚定服务实体经济、赋能县域发展的核心目标,以“小切口”精准发力,扎实开展“培训筑基、宣传直达、服务增效”三大行动,推动外汇管理政策与金融服务向基层下沉、向一线延伸,为沿边县域高质量发展注入精准、强劲的金融活水。 精训强能,锻造县域服务“主力军”。以“党建引领”为根本,筑牢政策落地的能力基础。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县域外汇服务提质增效的强大动力。聚焦“人”的能力提升,构建分层分类培训体系。围绕县域一线人员能力短板,依托自律机制,组织覆盖全辖外汇指定银行、县域直联点、营业管理部及涉外企业的专题政策培训会。截至目前已召开4次。重点围绕县域货物贸易、个人外汇等高频业务,通过案例剖析与实务研讨,全面提升从业人员对外汇政策的理解深度与执行准确度。同时,明确直联点在政策传导、业务辅导中的具体职责,形成“县有点、点有责、责到人”的服务机制,为各项便利化政策在县域精准落地筑牢制度保障。 前沿直抵,贯通县域政策“传导链”。以“宣”为路径,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充分发挥县域外汇业务直联点的前沿阵地作用,通过设立县域咨询窗口、发放双语宣传资料、深入霍尔果斯口岸县域实地走访等方式,向100余家县域涉外企业全面宣讲外汇管理政策,深入阐释“风险中性”理念,精准解读惠企政策,有效提升县域政策知晓率与覆盖面。 聚力增效,织密县域金融“服务网”。以“服”为目标,构建县域金融的综合服务体系。多点发力优化县域服务供给。强化一线督导,赴县域银行网点开展核查整改服务薄弱环节,压实银行主体责任。推动服务集成,引导银行结合县域产业特色,为市场主体量身打造集跨境结算、融资、避险于一体的服务方案。健全对接机制,通过定期走访、银企座谈等方式,及时响应和解决市场主体金融诉求。截至目前,已累计支持28家县域企业签约超6000万美元汇率避险产品,签约规模同比增长5倍。并为超1000名外籍人士及市场主体提供超2000万元外币兑换服务。县域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可得性与满意度得到实质性提升。 2026-04-16/xinjiang/2026/0416/1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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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2月,银行结汇14338亿元人民币,售汇11362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34385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25819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结汇2064亿美元,售汇1636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累计结汇4927亿美元,累计售汇3701亿美元。 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1684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39211亿元人民币。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96406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88185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001亿美元,对外付款5645亿美元。2026年1-2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13817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12640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6-04-02/xinjiang/2026/0402/16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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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NRA账户退汇资金流程,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拟对《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新汇发〔2024〕42号)进行修订,形成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简化自贸试验区企业外债业务办理流程,提升企业跨境融资效率,我分局研究起草了《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现就上述两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102582339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5号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外汇管理处(邮编830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日。 联系人:张晨阳,0991-2373637 附件:1.《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2.《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2026年版)(征求意见稿)》 修订说明 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4.《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非金融企业外债签约(变更)登记业务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年4月1日 2026-04-01/xinjiang/2026/0401/16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