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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经常项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 2026-04-23/xinjiang/2026/0423/16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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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1: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资本项目行政许可办事指南(2026.04) 附件2:资本项目行政许可相关表格 2026-04-28/xinjiang/2026/0428/1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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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国家外汇管理局石河子市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锚定金融“五篇大文章”建设,聚焦“政策传导精准化、外汇展业规范化、外汇服务数字化、风险防控系统化”四大着力点,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外汇展业改革、出口信保保单融资等多项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提升跨境资金结算质效,为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外汇动能。 精准传导政策红利 便利化服务提质增效 立足辖区涉外产业布局与企业发展特点,动态优化政策传导机制,将“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及绿色企业作为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围的核心突破口,推动便利化政策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深度融合。为提升政策落地实效,该分局通过专题培训、政企座谈等多元化形式,强化银企双方对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的理解与实操能力,成功推动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落地生根。这一系列举措不仅让政策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显著增强政策可及性,更有效降低了企业非经营成本,推动辖区外汇便利化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规范外汇展业流程 改革创新筑牢风控底线 统筹“促便利”和“防风险”,稳慎推进银行外汇展业改革。通过政策精准辅导、实地调研走访等方式,督促辖区银行机构做好前期筹备工作,持续跟进展业改革落地进程。明确要求银行坚守“真实交易为前提、客户指令为核心、风险可控为底线”三大原则,指导银行优化业务流程,实现辖区首笔一类客户仅凭身份识别、明确指令、信息校验等合规流程,即可高效便捷完成款项汇出。指导银行严格落实《银行外汇风险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试行)》(汇发〔2024〕32号)要求,建立全方位、全流程外汇展业风险监测体系,压实银行风险防范“第一道防线”责任,为外汇领域改革创新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数字化赋能服务升级 拓宽跨境融资渠道 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数字外管”建设,以科技赋能外汇服务提质增效。针对银行一线业务人员流动频繁、政策掌握不精准等行业痛点,该分局通过电话、微信语音等线上渠道,为银企提供“一对一”政策答疑服务,显著降低市场主体外汇知识获取成本。联合中信保、海关、税务等部门开展外经贸政策培训4期,积极拓展跨境融资平台应用场景,引导银企运用电子化平台办理融资授信业务。2025年,石河子辖区出口信保保单融资业务实现零突破,通过“出口应收账款融资”“银企对接融资”等场景累计为辖区企业融资近10亿元,有效缓解了涉外企业融资难题。 构建系统化风控体系 跨部门协同凝聚监管合力 为完善外汇监管框架,提升监管效能,该分局构建“事 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通报”全链条监管体系。在事前预防环节,常态化开展银企督导工作,通过电话暗访、业务试办等方式抽查银行网点一线业务人员外汇业务 掌握情况,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无偏差;在事中监测环节,结合辖区实际优化监管指标体系,将监管力量集中投向重点领域和贸易新业态,严防监管漏洞;在事 后通报环节,与海关、税务、检察院等部门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异常线索联合研判机制与异常企业信息通报机制,持续强化联合监管力度,不断提升外汇监管震慑 力,为辖区涉外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026-04-28/xinjiang/2026/0428/16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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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局;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现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将境内外商独资银行、境内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0.5上调至1.5,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金融机构在内地(大陆)设立的银行机构比照适用。将进出口银行的境外贷款杠杆率由3上调至3.5。如计算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小于100亿元,核定该银行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为100亿元。 二、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可由境外银行依据其所在国家或地区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2〕27号)第七条中“境内银行通过向境外银行融出资金等方式间接向境外企业发放一年期以上本外币贷款的,原则上应要求境外银行等直接债权人参照本条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再适用。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的其他事宜仍按照银发〔2022〕27号文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2026年4月11日 2026-04-28/xinjiang/2026/0428/1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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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做好外经贸领域政策宣介与服务,着力提升辖区政府部门运用政策、服务发展的能力水平,更大力度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州分局会同克州商务局等相关部门,成功举办“2026年度克州外向型经济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州县(市)两级经济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及业务骨干、部分县市党委或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共计5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聚焦当前外向型经济发展实际与政策需求,旨在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州分局派出业务骨干进行专题授课,详细解读经常项目、资本项目便利化政策以及外汇市场监管等方面的最新法规与改革举措。同时,紧密结合2026年全国外汇管理工作会议明确的任务方向,就政府部门如何更好适配政策、优化服务提出工作建议。培训中,针对市场经营主体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授课人员与参训的政府各部门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与讨论。 本次培训内容务实、针对性强,有效增强了政府部门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也为外汇局与地方政府之间深化沟通、凝聚共识、协同发力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外汇政策实效效果。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州分局将持续加强与地方经济主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与政策联动,协力推动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6-04-28/xinjiang/2026/0428/1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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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了2026年3月银行结售汇和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斌就2026年3月外汇市场形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3月以来我国外汇市场运行有何特点? 答:3月以来,地缘政治冲突引发国际金融市场波动,面对外部冲击,我国外汇市场总体平稳运行。 一是外汇交易保持活跃。3月,外汇市场交易量为4.4万亿美元,同比增长16%。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收支合计1.7万亿美元,同比增长26%。 二是外汇供求基本平衡。3月,银行结售汇顺差160亿美元,环比下降63%,外汇供求更加平衡。其中,企业等主体根据市场变化呈现逢高结汇、逢低购汇的理性交易模式,结汇率和购汇率环比均稳中有升。 三是跨境资金流动总体平稳。企业、个人等非银行部门跨境资金净流出321亿美元。分渠道看,货物贸易项下保持资金净流入,直接投资项下资金流动相对稳定;受国际市场变化影响,证券投资项下跨境资金有所波动,4月以来逐步企稳。 总体看,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开局良好,涉外经济稳健发展,外汇市场活力增强、交易平稳有序,一季度跨境收支规模同比增长16%,境内外汇供求总体平衡,市场预期保持稳定。 2026-04-17/xinjiang/2026/0417/16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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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局将部分外汇管理业务正式下放至乌恰营业管理部。此举标志着乌恰县在提升涉外经济服务水平、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也是南疆首个实现外汇管理业务下放的县域,让南疆县域涉外经营主体首次实现了“家门口办外汇”。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乌恰县口岸经济发展,增强乌恰县向西开放桥头堡功能与定位,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局下放外汇行政许可业务7项、非现场许可类业务10项、综合类业务4项,覆盖了经常项目和国际收支常见的业务种类,南疆县域涉外经营主体首次实现“不出县办外汇”,降低了“脚底成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局与乌恰县政府、伊尔克什坦口岸和吐尔尕特口岸管委会签订合作备忘录机制,减少信息不对称,降低监管和服务盲区,为克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对外开放持续提供金融支撑。在此机制下,围绕园区企业指导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出以信用方式为主,弱担保方式为辅的金融产品“园区贷”,目前已发放“园区贷”3笔、金额910万元,成功破解口岸园区小微企业融资困局。 2026-05-08/xinjiang/2026/0508/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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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营商环境,简化境内企业办理境外投资(ODI)业务办理流程,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分局起草了《关于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境外投资(odi)异地外汇登记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该制度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反馈至:1025823393@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395号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外汇管理处(邮编830002),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张晨阳,0991-2373637 附件1:关于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境外投资(ODI)异地外汇登记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银行办理境外投资(ODI)异地外汇登记试点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外汇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局 2026年4月28日 2026-04-28/xinjiang/2026/0428/16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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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6年3月,中国外汇市场(不含外币对市场,下同)总计成交30.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4.36万亿美元)。其中,银行对客户市场成交5.00万亿元人民币(等值0.72万亿美元),银行间市场成交25.09万亿元人民币(等值3.63万亿美元);即期市场累计成交11.1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62万亿美元),衍生品市场累计成交18.91万亿元人民币(等值2.74万亿美元)。 2026年1-3月,中国外汇市场累计成交75.78万亿元人民币(等值10.90万亿美元)。 2026-04-28/xinjiang/2026/0428/16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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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方向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 易纲 过去36年,中国创造了经济发展奇迹。开启这一奇迹的就是改革开放。改革,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体制,提升金融业配置资源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开放,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优化资源配置能力。改革和开放是推动中国经济不断发展的两个轮子。近年来,随着外汇管理改革持续深入,外汇管理着力推动“五个转变”,简政放权不断落实到位,外汇管理职能发生深刻变化,对微观事务的行政干预不断减少,与此同时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管理,优化公共服务,外汇管理起到了维护经济金融稳定、保障公平竞争的作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外汇管理改革开放取得显著进展 过去几年,外汇管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以“五个转变”为方向,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提升了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统筹好便利化和防风险,在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同时,更好地发挥外汇管理的作用。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取得新突破。外贸发展是我国对外开放重要内容,其中货物贸易是重中之重,占经常项目总额近八成。过去,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需逐笔核销,手续繁琐。为提升贸易便利化程度和外汇监管效率,2012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外汇局在全国推广进出口核销改革。改革取消了以往的货物贸易外汇收支逐笔核销,简化了凭证和流程,代之以总量核查、动态监测、分类管理,95%的合规企业正常贸易收付便利,监管重点放在少数异常重点企业,实现了贸易便利和监管有效的统一。改革后,企业平均每年节省工资7万余元,银行办理业务时间平均每单从20分钟以上缩短至9分钟。 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取得新进展。过去,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实行事前审批,企业需准备大量材料,奔波多个部门,办事效率较低。2013年9月,外汇局全面取消服务贸易事前审批,所有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下放银行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无需审单;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大幅简化单证,仅简化合并的单证类别就有数十项。通过加强非现场监测分析,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改革后,每年近1500万笔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无需审单,办理成本显著下降,银行单证量大幅减少;企业经营效率明显提升,单笔业务办理时间由20分钟缩短至5分钟。 直接投资可兑换达到新高度。直接投资是引进外资和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渠道。过去,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开立及入账等需外汇局核准,外商直接投资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到外汇局进行验资询证审核和登记,影响企业投资效率。近年来,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大幅简化,取消35项、简化合并14项行政审核,便利企业跨境投资资金运作,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实现基本可兑换。以对外直接投资为例,资金来源和汇出核准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登记,业务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减为5个工作日,有些省份可当日办理。 证券投资双向开放实现新跨越。证券投资是资产全球化配置的重要领域。过去,跨境证券投资渠道有限,便利化程度较低。为推进证券市场有序开放,外汇局牢牢把握外汇形势趋向均衡的有利时机,按照“均衡监管、双向流动”的思路,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在此基础上,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截至2015年8月28日,共批准27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额度767.03亿美元,132家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投资额度899.93亿美元,138家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4049亿元。同时,有序拓展资本双向开放渠道,做好便利内地投资者在境内购买香港的公募基金和内地公募基金在香港市场销售的制度安排。未来,集体投资类证券项下“居民在境外出售或发行”和“非居民在境内出售或发行”将不再受严格限制,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进一步提高。 外债管理服务实体经济打开新局面。外债是拓宽境内主体融资来源的重要渠道。过去,金融机构外债实行余额指标管理,外资企业按照“投注差”原则管理,中资企业则受严格限制,审核手续复杂。为进一步促进企业融资便利,外汇局大力推进外债和跨境担保管理改革。在管理方式上,基本取消外债、跨境担保事前审批,相关业务可直接到银行办理,外债从开户到结汇时间缩短3个工作日,基本构建起以事后登记为主的对外债权债务管理框架。在管理手段上,探索外债宏观审慎比例自律管理,在北京中关村、深圳前海、江苏张家港等局部区域开展试点,允许企业在净资产的一定倍数内自主借用外债,拉平中外资企业外债管理政策。经测算,试点企业可节约资金成本2-3个百分点。从管理理念上,逐步推进从超国民待遇到国民待遇的转变,允许符合条件的中资企业借用短期外债用于支持进出口贸易。 外汇市场发展迈上新台阶。外汇市场是国际经济交流和资本流动的重要载体。过去,我国外汇市场主体和产品较为单一,基础设施不够完善。近年来,外汇局不断夯实外汇市场基础,进一步优化外汇市场服务。一是丰富交易品种,满足多样化汇率风险管理需求。由即期交易和部分银行试点的远期交易两类,扩大至外汇掉期、货币掉期和期权产品,具有了国际市场基础产品体系。交易币种也由原先仅有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和港币4种交易货币逐步增加至14种,涵盖了我国跨境收支的主要结算货币。二是扩大市场主体,构建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层次。截至2014年末,银行间外汇市场共有465家机构,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53家、非金融企业1家、境外金融机构8家。三是健全基础设施,促进市场运行提效率防风险。2009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始对场外交易尝试集中净额清算,并于2014年正式启动中央对手方清算业务,对降低清算风险和提高交易效率发挥了积极作用。 放管结合是外汇管理改革开放的旗帜 近年来,外汇管理始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坚持一手抓“推改革”,一手抓“防风险”,在改革方法上突出“均衡改革”,在改革方向上突出“以点带面”。经过几年探索,外汇管理呈现出新的面貌。 以简政放权为主线,着力推动外汇管理方式转变。一是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清理、整合外汇管理法规。截至2014年底,废止失效法规超过700件,保留生效法规不足300件。二是坚持抓大放小、分类管理,采取总量核查、动态监测,推进监管方式从事前转向事后。以经常项目为例,通过非现场监测,以较小成本查出违规企业,更加有的放矢。2014年,通过非现场监测分析锁定1774家“出口不收汇”异常企业,涉及出口额占2014年全国出口总额6%。核查后,对涉嫌违规企业注销名录、降为B、C类或移交检查部门处理。三是管理对象从行为监管转向主体监管。加强市场主体全口径外汇收支监测,更好地发现异常或违规行为;实行分类管理,守法合规企业享受便利,违规主体受到限制,促进市场主体合规经营。 以贸易投资便利化为主线,着力增强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能力。改进服务始终是外汇管理的基础,在推出每一项改革措施时,我们始终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近年来,外汇管理主动调整不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措施。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推出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政策,赋予企业资本金结汇的自主权,降低企业财务成本,目前已推广至全国。针对跨国公司,推出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2015年上半年试点企业由250家增加至570家,为更多优秀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优化外汇资金运用提供便利。在跨境电子商务领域,放开地区限制、下放审核权限、提高单笔限额、扩大支付范围,2015年1月试点推广全国,截至6月末,试点业务规模累计41.81亿美元。 以坚守风险底线为主线,着力增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的能力。外汇管理的一个重要功能是防范外部风险内部化。近年来,我们始终将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从管理制度、管理方式、技术手段和队伍建设等入手,注重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管能力建设,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一是加强监测分析为防风险奠定重要基础。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将监测分析的重点从单向监测流入转到双向监测流出和流入上来,提高了形势预判的科学性和及时性。建立跨境资金监测分析月报制度,加强对宏观趋势的分析判断,每月进行动态微调和修正,提高监测分析的全面性和精准度。二是加快数据和系统整合为防风险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了全口径的跨境资金流动基础数据库,整合各业务系统数据,实现数据集中共享;搭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平台,着重提升系统综合分析和数据挖掘功能;进一步完善国际收支监测预警系统,双向监测国际收支失衡风险,为全方位监测市场主体外汇资金运作,及时发现跨境资金异常波动提供数据保证和系统支撑。三是改进外汇检查工作为防风险提供有效手段。建立和推广外汇非现场检查系统,改变过去大范围拉网式排查的工作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及时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提高监管针对性和有效性。集中力量查办重大违规案件,开展银行外汇业务专项检查,有针对性地打击重点主体、重点渠道“热钱”流动。2009~2014年,共查处外汇违法违规案件约1.7万件,收缴罚没款约22亿元人民币。 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 当前,外汇管理呈现出新常态,主要表现为外汇形势从持续净流入到趋向基本平衡的新常态、管理环节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的新常态和管理方式从经常项目可兑换到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新常态。全面认识、准确把握外汇管理的新常态,是我们做好下一步外汇管理改革的出发点。下一步,外汇管理部门将牢牢把握新常态,加快“五个转变”,以推动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为重点,切实履行好外汇管理职责,提高外汇管理科学发展水平。 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是原则和方向。紧紧围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效能。一是继续大力简政放权。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做好现有外汇管理法规的清理和简化,实现现有管理法规由多到少、由厚到薄、由繁到简,切实便利市场主体和监管。二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按照外汇管理理念和方式“五个转变”的要求,适应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需要,构建面向未来的外汇管理法律框架体系。重点是要体现从行为监管立法向主体监管立法转变,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三是丰富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以经常项目为例,加大跨部门联合,不断深化经常项下资金流动风险管理。 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是出发点和落脚点。从管理思路上,要增强服务意识,善于换位思考,促进政策调整与市场主体商业运作模式相衔接,为守法合规市场主体尽可能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从管理流程上,优化流程和手续,通过改进服务来深化改革,切实提升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程度,降低外汇管理的社会成本,真正做到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从管理对象上,推进监管方式从行为转向重点主体,从事前审批转向事后监测分析。例如,落实好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升级版”,进一步提升跨国公司资金运作效率。 推动重点领域改革开放是主线和重点。要紧扣建立健全调节国际收支的市场机制和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改革中长期工作规划,确定实施步骤、时限以及分工,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在资本市场方面,有序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一步完善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做好内地和香港基金互认落地,加快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在外汇市场方面,扩大外汇市场开放,放宽交易范围,增加交易主体,丰富避险保值产品,完善多元、竞争和有效监管的交易平台建设,逐步建成一个成熟发达的多层次外汇市场体系。 防范异常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是基础和保障。长远来看,外汇管理部门要始终把防风险放在首位,从加强监测预警来看,加快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平台,逐步完成跨境资金流动数据整合和数据仓库建设,全面涵盖本外币、贸易投资、机构个人等不同交易币种、项目和主体跨境资金流动情况,为监管提供“千里眼”和“顺风耳”。同时,继续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非现场检查指标体系,及时对资金流出入压力状况进行评估和预判。从充实政策预案来看,充实以逆周期调节为主的政策预案,深入研究推出“托宾税”、无息存款准备金、外汇交易手续费等价格调节手段,抑制短期投机套利资金流出入。从优化外汇储备经营来看,坚持多元化和分散化投资,管好和用好外汇储备,加大优质资产配置,提高外汇储备经营管理能力,实现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经营目标。 (原文刊载于《中国金融》2015年第19期) 2015-10-09/shenzhen/2015/1009/1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