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7710亿元。其中,货物贸易出口18287亿元,进口14432亿元,顺差3855亿元;服务贸易出口1838亿元,进口3153亿元,逆差1315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493亿元,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171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927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542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3年7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810亿美元,进口2455亿美元,顺差355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3年7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2540 355 贷方 20125 2810 借方 -17585 -2455 1.货物贸易差额 3855 538 贷方 18287 2553 借方 -14432 -2015 2.服务贸易差额 -1315 -184 贷方 1838 257 借方 -3153 -440 2.1加工服务差额 77 11 贷方 83 12 借方 -5 -1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68 9 借方 -33 -5 2.3运输差额 -465 -65 贷方 514 72 借方 -979 -137 2.4旅行差额 -998 -139 贷方 87 12 借方 -1085 -151 2.5建设差额 7 1 贷方 73 10 借方 -66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46 -6 贷方 25 3 借方 -71 -10 2.7金融服务差额 0 0 贷方 24 3 借方 -23 -3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228 -32 贷方 48 7 借方 -276 -39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120 17 贷方 331 46 借方 -211 -30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217 30 贷方 572 80 借方 -355 -50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19 -3 贷方 7 1 借方 -27 -4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15 -2 贷方 8 1 借方 -23 -3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海关进出口统计,但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 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 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 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 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 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 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 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 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 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 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 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3-09-14/jilin/2023/0914/2107.html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2023年8月30日,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全国工商联召开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推进会。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主席高云龙,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功胜,金融监管总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亮,中国证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王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徐乐江主持会议,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青松出席会议。 会上,文灿股份、亨通集团、天顺风能、北京德青源、好米动力等5家民营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企业经营和融资情况,对金融支持政策提出建议。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5家金融机构围绕创新支持模式和金融产品、提升民营企业首贷和信用贷款投放能力、发挥保险融资促进功能等方面作经验交流。部分金融机构与部分民营企业代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与部分民营房企代表现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高云龙指出,近年来,在金融系统的大力支持下,金融普惠受益面不断扩大,民营企业获得感不断提升。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总体部署,扎实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希望金融机构继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民营企业从信贷、债券、股权三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更好满足民营企业多元化融资需求。工商联要积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深入贯彻与有关金融机构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搭建银企沟通对接平台,强化对民营企业的教育培训,为民营企业融资创造有利条件。民营企业要坚持依法规范经营,努力实现自身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升融资能力和水平。 潘功胜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推动我国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做好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有助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韧性与活力,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近年来,金融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金融机构加大民营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下一步,金融管理部门将以《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作为支持服务民营经济的行动指南,采取有力措施,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一视同仁”理念,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支持。要持续加大金融资源要素投入,公平公正对待各类所有制企业。要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继续落实好房地产“金融16条”。要畅通民营企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贷款方面,实施好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接走访,推进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债券方面,推动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扩容增量,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鼓励和引导机构投资者配置民营企业债券。股权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积极发挥地方政府专项引导基金作用,完善投资退出机制。建立健全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为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徐乐江指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落实好会议精神,在做好广泛宣介《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的基础上,加强对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相关举措的宣传解读,群策群力,形成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合力。 周亮指出,金融监管总局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持续完善政策体系,督导各银行保险机构对各类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健全“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努力降低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发挥保险保障功能,丰富符合民营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大力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可得性和便捷度,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更好的金融环境。 王建军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各项部署安排是证监会的重大政治责任。证监会将推动注册制改革走深走实,健全资本市场功能,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成长的重要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优化并购重组“小额快速”审核机制。支持证券公司加大对民营企业服务支持力度,鼓励参与民企股权融资支持工具,通过私募资管计划为民营企业增加融资渠道。深入实施民企债券融资专项支持计划和支持工具。综合运用股票、债券等多种工具,稳妥应对民营房地产企业风险。 各国有商业银行、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商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主要负责同志,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相关司局,全国工商联相关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完) 2023-09-20/jilin/2023/0920/2110.html
-
2023年8月银行结售汇数据(分地区) 2023-09-19/jilin/2023/0919/2109.html
-
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2023年8月31日) 2023-09-12/jilin/2023/0913/2105.html
-
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8月末,我国外汇储备规模为31601亿美元,较7月末下降442亿美元,降幅为1.38%。 2023年8月,受主要经济体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预期等因素影响,美元指数上涨,全球金融资产价格总体下跌。汇率折算和资产价格变化等因素综合作用,当月外汇储备规模下降。我国经济保持回升向好态势,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有利于外汇储备规模继续保持基本稳定。 2023-09-26/jilin/2023/0926/2113.html
-
2023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数据(分地区) 2023-09-18/jilin/2023/0918/2108.html
-
2023年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格奥尔基耶娃,就中国和全球经济形势、中国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合作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9-25/jilin/2023/0925/2112.html
-
2023年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在南非比勒陀利亚会见南非储备银行行长康亚戈,就加强双边金融合作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9-15/jilin/2023/0914/2106.html
-
2023年8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会见来访的彭博公司创始人布隆伯格,就中国债券市场开放、可持续金融等议题交换了意见。(完) 2023-09-21/jilin/2023/0921/2111.html
-
2023年10月13-14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下简称基金组织)在摩洛哥马拉喀什召开第48届国际货币与金融委员会(IMFC)会议,会议讨论了全球经济金融形势、基金组织工作等议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出席会议并发言。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宣昌能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全球经济呈现韧性,但复苏仍然缓慢且不平衡。当前的工作重点是持续控制通胀,维护金融稳定,在保护弱势群体的同时确保财政可持续性,促进包容性和可持续的长期增长。会议重申支持强劲的、以份额为基础的、资源充足的基金组织作为全球金融安全网的核心,承诺按期完成基金组织第十六次份额总检查。会议支持基金组织继续帮助成员国应对债务风险,欢迎基金组织审查并改革各类贷款工具。 潘功胜指出,今年以来,中国经济持续恢复、总体回升向好。近期,中国经济运行中的积极因素在积累,亮点增多,预期好转。工业、服务业增速均有所提升,市场销售加快恢复,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扩大,高技术产业投资保持较快增长。下一步,中国将更加关注经济增长和可持续性方面的平衡,在保持合理增速的基础上,积极推动高质量、可持续的发展。 潘功胜表示,中国稳健的货币政策精准有力,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有力有效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下一步,要持续用力、乘势而上,更好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的总量和结构双重功能,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加快经济良性循环,为实体经济提供更有力支持。 潘功胜强调,中方一贯认为,基金组织份额改革应实现份额增资和占比调整,体现基金组织以份额为基础的机构性质,并更好反映成员国在全球经济中的相对地位,提高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话语权和代表性。中国支持基金组织推进特别提款权(SDR)转借。中国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落实二十国集团(G20)缓债倡议(DSSI),将与各方共同努力继续推动取得更多成果。在解决主权债务问题时,各方应坚持“共同行动、公平负担”原则,多边开发银行应作出应有贡献,私人部门债权人应按照可比方式参与重组。基金组织作为重要的多边金融机构,应继续呼吁尽快消除人为的贸易、投资与供给限制,防止经济金融碎片化,推动全球治理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完) 2023-11-16/jilin/2023/1116/21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