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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shandong/2026/0330/27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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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guangdong/2026/0331/31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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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大连市分局(全辖) 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dalian/2026/0331/2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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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jilin/2026/0331/28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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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市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chongqing/2026/0331/34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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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青海省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qinghai/2026/0228/19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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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市分局(全辖)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6-03-31/beijing/2026/0331/2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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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进出口规模39349亿元。其中,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21476亿元,进口17873亿元,顺差3603亿元。服务贸易主要项目为:旅行服务进出口规模1596亿元,其他商业服务进出口规模1285亿元,运输服务进出口规模1033亿元,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进出口规模628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6年2月,我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3092亿美元,进口2573亿美元,顺差519亿美元。(完) 中国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 2026年2月 项目 按人民币计值 (亿元) 按美元计值 (亿美元) 货物和服务贸易差额 3603 519 贷方 21476 3092 借方 -17873 -2573 1.货物贸易差额 4882 703 贷方 19484 2805 借方 -14602 -2102 2.服务贸易差额 -1279 -184 贷方 1992 287 借方 -3271 -471 2.1加工服务差额 47 7 贷方 73 10 借方 -26 -4 2.2维护和维修服务差额 35 5 贷方 74 11 借方 -39 -6 2.3运输差额 -291 -42 贷方 371 53 借方 -662 -95 2.4旅行差额 -1068 -154 贷方 264 38 借方 -1332 -192 2.5建设差额 21 3 贷方 83 12 借方 -62 -9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差额 -31 -4 贷方 11 2 借方 -42 -6 2.7金融服务差额 -6 -1 贷方 2 0 借方 -9 -1 2.8知识产权使用费差额 -128 -18 贷方 56 8 借方 -184 -27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差额 34 5 贷方 331 48 借方 -297 -43 2.10其他商业服务差额 110 16 贷方 697 100 借方 -587 -85 2.11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差额 -2 0 贷方 22 3 借方 -24 -3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差额 0 0 贷方 9 1 借方 -8 -1 注: 1. 本表所称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货物和服务口径一致,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交易。月度数据为初步数据,可能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季度数据不一致。 2.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数据按美元编制,当月人民币计值数据由美元数据按月均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折算得到。 3. 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指标解释: 国际收支货物和服务贸易:是指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的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进出口,与国际收支平衡表的口径相同。 1.货物贸易: 指经济所有权在我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发生转移的货物进出口。贷方记录货物出口,借方记录货物进口。货物账户数据主要来源于企业调查,该数据与海关统计存在以下主要区别:一是国际收支中的货物只记录所有权发生了转移的货物(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货物),所有权未发生转移的货物(如来料加工或出料加工贸易)不纳入货物统计,而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二是计价方面,国际收支统计要求进出口货值均按离岸价格记录,海关出口货值为离岸价格,但进口货值为到岸价格,因此国际收支统计从海关进口货值中调出国际运保费支出,并纳入服务贸易统计;三是补充了海关未统计的转手买卖下的货物净出口数据。 2.服务贸易:包括加工服务,维护和维修服务,运输,旅行,建设,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金融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乐服务以及别处未提及的政府服务。贷方记录我国提供的服务,即服务出口;借方记录我国接受的服务,即服务进口。 2.1加工服务:又称“对他人拥有的实物投入的制造服务”,指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在所有者和加工方之间发生转移,加工方仅提供加工、装配、包装等服务,并从货物所有者处收取加工服务费用。贷方记录我国居民为非居民拥有的实物提供的加工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加工服务。 2.2维护和维修服务:指居民或非居民向对方所拥有的货物和设备(如船舶、飞机及其他运输工具)提供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维护和维修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维护和维修服务。 2.3运输:指将人和物体从一地点运送至另一地点的过程以及相关辅助和附属服务,以及邮政和邮递服务。贷方记录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借方记录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国际运输、邮政快递等服务。 2.4旅行:指旅行者在其作为非居民的经济体旅行期间消费的物品和购买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在我国境内停留不足一年的非居民以及停留期限不限的非居民留学人员和就医人员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境外旅行、留学或就医期间购买的非居民货物和服务。 2.5建设服务:指建筑形式的固定资产的建立、翻修、维修或扩建,工程性质的土地改良、道路、桥梁和水坝等工程建筑,相关的安装、组装、油漆、管道施工、拆迁和工程管理等,以及场地准备、测量和爆破等专项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在经济领土之外提供的建设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在我国经济领土内接受的非居民建设服务。 2.6保险和养老金服务:指各种保险服务,以及同保险交易有关的代理商的佣金。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人寿保险和年金、非人寿保险、再保险、标准化担保服务以及相关辅助服务。 2.7金融服务:指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但不包括保险和养老金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非居民的金融中介和辅助服务。 2.8知识产权使用费: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经许可使用无形的、非生产/非金融资产和专有权以及经特许安排使用已问世的原作或原型的行为。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使用的非居民知识产权服务。 2.9电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的通信服务以及与计算机数据和新闻有关的服务交易,但不包括以电话、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媒介交付的商业服务。贷方记录本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借方记录本国居民接受非居民提供的电信服务、计算机服务和信息服务。 2.10其他商业服务: 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其他类型的服务,包括研发服务,专业和管理咨询服务,技术、贸易相关等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其他商业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其他商业服务。 2.11个人、文化娱乐服务:指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与个人、文化和娱乐有关的服务交易,包括视听和相关服务(电影、收音机、电视节目和音乐录制品),其他个人、文化娱乐服务(健康、教育等)。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相关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接受的非居民相关服务。 2.12别处未提及的政府货物和服务:指在其他货物和服务类别中未包括的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和购买的各项货物和服务。贷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借方记录我国居民向非居民购买的别处未涵盖的货物和服务。 2026-03-30/shanxi/2026/0330/16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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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261亿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1960亿元,服务贸易逆差3435亿元,初次收入逆差1756亿元,二次收入顺差492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6621亿元。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2434亿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5171亿元。 按美元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2438亿美元,其中,货物贸易顺差3103亿美元,服务贸易逆差485亿美元,初次收入逆差249亿美元,二次收入顺差69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2348亿美元。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7350亿美元,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7735亿美元。 按SDR计值,2025年四季度,我国经常账户顺差1789亿SDR,其中,货物贸易顺差2276亿SDR,服务贸易逆差356亿SDR,初次收入逆差182亿SDR,二次收入顺差51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1722亿SDR。2025年,我国经常账户顺差5437亿SDR,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5711亿SDR。 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的数据,修订了2019年以来各季度国际收支平衡表。此外,为进一步提高国际收支统计数据透明度,国家外汇管理局自此次发布2025年全年国际收支平衡表正式数起,新增发布投资收益细分数据,以及分部门、分期限金融账户数据。上述修订及新增数据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为便于社会各界解读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数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分析小组同时发布《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报告》。(完) 2025年四季度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17261 2438 1789 贷方 2 87828 12408 9104 借方 3 -70567 -9970 -7315 1.A 货物和服务 4 18526 2618 1920 贷方 5 80470 11369 8341 借方 6 -61944 -8751 -6421 1.A.a 货物 7 21960 3103 2276 贷方 8 72796 10284 7546 借方 9 -50835 -7182 -5269 1.A.b 服务 10 -3435 -485 -356 贷方 11 7674 1084 795 借方 12 -11109 -1570 -1151 1.B 初次收入 13 -1756 -249 -182 贷方 14 6419 907 665 借方 15 -8175 -1155 -847 1.C 二次收入 16 492 69 51 贷方 17 939 133 97 借方 18 -448 -63 -46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16621 -2348 -1722 2.1 资本账户 20 -4 -1 0 贷方 21 1 0 0 借方 22 -5 -1 -1 2.2 金融账户 23 -16617 -2348 -1722 资产 24 -15954 -2254 -1653 负债 25 -663 -94 -69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16217 -2291 -1680 2.2.1.1 直接投资 27 417 59 43 资产 28 -2861 -404 -296 负债 29 3278 464 340 2.2.1.2 证券投资 30 -8313 -1174 -862 资产 31 -6899 -974 -716 负债 32 -1414 -200 -14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337 -48 -35 资产 34 720 102 75 负债 35 -1057 -149 -109 2.2.1.4 其他投资 36 -7984 -1128 -827 资产 37 -6513 -920 -674 负债 38 -1471 -208 -152 2.2.2 储备资产 39 -400 -57 -41 3.净误差与遗漏 40 -640 -90 -67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四季度,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322亿美元(折约2279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 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5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概览表) 项 目 行次 亿元 亿美元 亿SDR 1. 经常账户 1 52434 7350 5437 贷方 2 323156 45256 33498 借方 3 -270723 -37906 -28060 1.A 货物和服务 4 58683 8224 6082 贷方 5 295393 41368 30623 借方 6 -236710 -33144 -24541 1.A.a 货物 7 75704 10606 7850 贷方 8 267928 37522 27775 借方 9 -192224 -26916 -19925 1.A.b 服务 10 -17021 -2381 -1768 贷方 11 27465 3847 2848 借方 12 -44486 -6228 -4616 1.B 初次收入 13 -7826 -1095 -808 贷方 14 24472 3427 2534 借方 15 -32299 -4522 -3342 1.C 二次收入 16 1577 221 163 贷方 17 3291 461 341 借方 18 -1714 -240 -178 2. 资本和金融账户 19 -55171 -7735 -5711 2.1 资本账户 20 -14 -2 -1 贷方 21 10 1 1 借方 22 -24 -3 -2 2.2 金融账户 23 -55157 -7733 -5710 资产 24 -54293 -7609 -5633 负债 25 -864 -125 -77 2.2.1 非储备性质的金融账户 26 -58518 -8201 -6064 2.2.1.1 直接投资 27 -5536 -772 -578 资产 28 -11226 -1572 -1168 负债 29 5690 800 590 2.2.1.2 证券投资 30 -30354 -4256 -3138 资产 31 -25743 -3606 -2672 负债 32 -4611 -650 -466 2.2.1.3 金融衍生工具 33 -1725 -241 -179 资产 34 53 9 5 负债 35 -1778 -250 -184 2.2.1.4 其他投资 36 -20903 -2932 -2169 资产 37 -20739 -2908 -2152 负债 38 -164 -24 -17 2.2.2 储备资产 39 3361 468 353 3.净误差与遗漏 40 2737 385 274 注: 1.根据《国际收支和国际投资头寸手册》(第六版)编制,资本和金融账户中包含储备资产。 2.“贷方”按正值列示,“借方”按负值列示,差额等于“贷方”加上“借方”。本表除标注“贷方”和“借方”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均指差额。 3.季度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人民币对美元平均汇率中间价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人民币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人民币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4.季度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由当季以美元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通过当季SDR对美元平均汇率折算得到,季度累计的SDR计值的国际收支平衡表由单季SDR计值数据累加得到。 5.2025年,我国直接投资负债中资本金新增923亿美元(折约6586亿元人民币)。 6.本表计数采用四舍五入原则。 7.细项数据请参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8.《国际收支平衡表》采用修订机制,最新数据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方网站“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3-30/shanxi/2026/0330/16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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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5年末,我国全口径(含本外币)外债余额为163689亿元人民币(等值23288亿美元,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区、中国澳门特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对外负债,下同)。 从期限结构看,中长期外债余额为71128亿元人民币(等值10119亿美元),占44%;短期外债余额为92561亿元人民币(等值13169亿美元),占56%。短期外债余额中,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占39%。 从机构部门看,广义政府外债余额为25570亿元人民币(等值3638亿美元),占16%;中央银行外债余额为7438亿元人民币(等值1058亿美元),占4%;银行外债余额为65591亿元人民币(等值9332亿美元),占40%;其他部门(含关联公司间贷款)外债余额为65090亿元人民币(等值9260亿美元),占40%。 从债务工具看,贷款余额为21698亿元人民币(等值3087亿美元),占13%;贸易信贷与预付款余额为29619亿元人民币(等值4214亿美元),占18%;货币与存款余额为33235亿元人民币(等值4728亿美元),占20%;债务证券余额为48193亿元人民币(等值6857亿美元),占30%;特别提款权(SDR)分配为3485亿元人民币(等值496亿美元),占2%;关联公司间贷款债务余额为20048亿元人民币(等值2852亿美元),占12%;其他债务负债余额为7411亿元人民币(等值1054亿美元),占5%。 从币种结构看,本币外债余额为90825亿元人民币(等值12922亿美元),占55%;外币外债余额(含SDR分配)为72864亿元人民币(等值10366亿美元),占45%。在外币登记外债余额中,美元债务占76%,欧元债务占9%,日元债务占4%,港币债务占6%,特别提款权和其他外币外债合计占比为5%。 2025年末,我国外债负债率为11.9%,债务率为56.3%,偿债率为6.2%,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为39.2%,上述指标均在国际公认的安全线以内,我国外债风险总体可控。 附 名词解释及相关说明 关于外债期限结构分类。按照期限结构对外债进行分类,有两种分类方法。一是按照签约期限划分,即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外债为中长期外债,合同期限在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外债为短期外债;二是按照剩余期限划分,即在签约期限划分的基础上,将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外债纳入到短期外债中。本新闻稿按签约期限划分中长期外债和短期外债。 与贸易有关的信贷是一个较广义的概念,除贸易信贷与预付款外,它还包括为贸易活动提供的其他信贷。从定义上看,与贸易有关的信贷包括贸易信贷与预付款、银行贸易融资、与贸易有关的短期票据等。其中,贸易信贷与预付款是指发生在中国大陆居民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非居民之间,由货物交易的卖方和买方之间直接提供信贷而产生对外负债,即由于商品的资金支付时间与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不同而形成的债务。具体包括供应商(如境外出口商)为商品交易和服务直接提供信贷,以及购买者(如境外进口商)为商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中(或准备承担)的工作预先付款;银行贸易融资是指第三方(如银行)向出口商或进口商提供的与贸易有关的贷款,如外国金融机构或出口信贷机构向买方提供的贷款。 负债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内生产总值之比。债务率即外债余额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偿债率即中长期外债还本付息与短期外债付息额之和与当年国际收支统计口径的货物与服务贸易出口收入之比。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短期外债与外汇储备的比例等外债风险指标的国际公认安全线分别为20%、100%、20%和100%。 附表:中国2025年末按部门划分的外债总额头寸 2025年末 2025年末 (亿元人民币) (亿美元) 广义政府 25570 3638 短期 148 21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148 21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25422 3617 SDR分配 0 0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22321 3176 贷款 3101 441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中央银行 7438 1058 短期 3332 474 货币与存款 1528 217 债务证券 1804 257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0 0 长期 4106 584 SDR分配 3485 496 货币与存款 0 0 债务证券 0 0 贷款 0 0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621 88 其他接受存款公司 65591 9332 短期 49358 7022 货币与存款 26558 3778 债务证券 9533 1356 贷款 12678 1804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89 84 长期 16233 2310 货币与存款 4390 625 债务证券 9332 1328 贷款 2453 349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0 0 其他债务负债 58 8 其他部门 45042 6408 短期 35714 5081 货币与存款 721 103 债务证券 773 110 贷款 1318 188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29101 4140 其他债务负债 3800 541 长期 9328 1327 货币与存款 38 5 债务证券 4281 609 贷款 2149 306 贸易信贷与预付款 518 74 其他债务负债 2342 333 直接投资:公司间贷款 20048 2852 直接投资企业对直接投资者的债务负债 10845 1543 直接投资者对直接投资企业的债务负债 2013 286 对关联企业的债务负债 7190 1023 外债总额头寸 163689 23288 注:1. 本表按签约期限划分长期、短期外债。 2. 本表统计采用四舍五入法。 3. 自2025年末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根据最新获得数据,健全全口径外债数据修订机制, 最新数据请以“统计数据”栏目中的数据为准。 2026-03-30/shanxi/2026/0330/16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