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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2020年度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工作将于2021年6月30日截止。请相关市场主体尽快完成2020年度FDI联合年报、ODI存量权益登记。 2020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应统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报送年报数据(工商年检)。2021年7月1日后,补报或更正2020年度“多报合一”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向商务部门申请,并通过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管理系统(wzxxbg.mofcom.gov.cn)办理。 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ODI登记的境外投资企业境内投资主体(含金融机构及特殊目的公司境内个人股东)应通过网上申报或委托银行向所在地外汇局报送2020年度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数据。各申报主体应通过访问国家外汇管理局http://zwfw.safe.gov.cn/asone/登录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完成2020年度存量信息登记工作,企业用户代码为quanyidj,登录密码为20150101Aa。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及时填报相关信息,自行对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未按要求报送“多报合一”数据的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暂行管理办法》(原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等法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要求报送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的,外汇局将按《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汇发〔2015〕13号)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如有疑问,请与所在地外汇局联系,咨询电话如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23209129 23209376 滨海新区中心支局:66239191 国家外汇管理局天津市分局 2021年5月13日 2021-05-17/tianjin/2021/0517/16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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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汇率避险金融服务,加强汇率避险供需对接,支持市场主体有效管理汇率波动风险。5月13日,永川中心支局召开涉外主体汇率风险管理暨银企对接会。 会上,永川中心支局向参会银行和企业宣讲了涉外主体汇率避险专项行动方案和相关汇率风险中性知识,听取了涉外主体、涉外银行汇率避险工作相关意见建议。最后,罗学副局长就做好汇率风险防范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银行要精准了解辖区中小企业的汇率避险需求,强化与各上级行的沟通与反馈,争取为辖区企业“量身定做”有效的汇率风险管理策略,帮助企业降低套保成本。二是银行要对企业需求及时作出响应。在业务拓展和宣传中要“精细化”“接地气”,要学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专业化知识,避免采取“轰炸式”服务策略。三是外汇局要持续加强市场主体持汇情绪的动态监测分析,摸清市场主体开展汇率风险管理的难点和堵点,及时向总局反馈优化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的政策建议,为总局政策优化完善提供参考。 2021-05-14/chongqing/2021/0513/18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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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畅通跨境双向融资渠道,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宗旨,5月12日,巴南中心支局与辖区重点企业开展融资需求对接。 会上,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本次拟发行债券规模、资金用途等情况,同时,双方就宏观审慎政策的适用范围、资金使用过程中需注意的事项等方面进行了交流。巴南中心支局相关工作人员向企业详细介绍了非银行债务人外债登记流程、资金使用的相关政策等,要求企业树立风险意识,增强底线思维,合法合规使用外汇资金。巴南中心支局将积极支持企业真实合法用汇需求,促进辖区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5-13/chongqing/2021/0513/18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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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中心支局按照省分局以“优服务 解难题 促发展”为主题的“四川省贸易投资促进与汇率避险”系列活动的工作要求,组织辖内7家涉外银行和5家法人制地方银行召开“内江市贸易投资促进与汇率避险”活动启动会。会上通过解读省分局系列活动方案,统一认识拧成“一股绳”,通过多渠道宣传贸易投资和汇率避险政策、产品,搭建汇政银企现场对接平台,对重点企业开展现场调研指导等方式,促进企业始终坚持“风险中性”理念,增强有效应对汇率风险能力。同时强化银行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推动内江市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1-05-17/sichuan/2021/0517/15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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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永川中心支局对重庆银行荣昌支行开展结售汇市场准入业务进行指导。永川中心支局听取了重庆银行荣昌支行主要负责人对该行业务发展、办公场所、专用设备、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筹建情况的汇报,并向重庆银行荣昌支行强调了依法合规办理外汇业务的重要性,要求该行认真贯彻执行外汇管理政策,加强与外汇局的沟通联系。会上,永川中心支局还对近期汇率避险专项行动及跨境融资等相关政策与重庆银行荣昌支行进行交流沟通,确保有效传导外汇管理便利化政策,充分释政策红利。 2021-05-11/chongqing/2021/0511/18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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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2日,永川中心支局与交通银行永川支行、中新肿瘤医院相关负责人就境内再投资相关事宜进行座谈。座谈会上,中新肿瘤医院表达了在境内再投资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希望外汇局给予政策指导和帮助。外汇局认真分析了医院境内再投资存在难题的症结,向企业宣讲了直接投资相关外汇管理政策,并以“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的理念,协调银行解决医院个性化涉外业务需求。 2021-05-13/chongqing/2021/0513/18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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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普及社会公众外汇知识,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巴南中心支局赴巴南区接龙镇开展外汇知识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普及了网络炒汇的违法和危害等相关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2021-05-13/chongqing/2021/0513/18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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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香港基金内地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3 2021-05-17/sichuan/2021/0517/15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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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总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依法稳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宣传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作。现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为辅的多层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保持分局动态类、新闻类栏目更新频率。2020年,分局子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5条。通过《金融时报》《中国外汇》等权威媒体,密集传达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与相关工作成效,共56篇次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围绕外汇管理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通过局务会新增并及时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目前我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定期在分局子网站发布《福建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在分局子网站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及时更新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摆放宣传手册等,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并按月发布受理行政审批情况。2020年,我分局本级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共1151件,同比增长7.6%。四是完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及时修订《福建省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全年通过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和福建省分局子网站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20起。五是增强社会公众政策获得感。通过自律机制平台、新媒体宣传、政策宣讲会、讲座培训、网站咨询答复、银行网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加大公开力度,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市场主体对外汇管理政策的理解度。制定《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外汇政务服务的指导意见》,实行“政策咨询首问负责制、业务办理一次告知制、举报接收专人负责制”,全年共答复子网站社会公众业务咨询、投诉46件。指导自律机制将155种银行贸易融资产品以二维码链接的形式汇集展示,并为不同风险偏好者企业量身打造16类汇率避险产品,得到省商务厅、贸促会、自贸区管委会等近50个部门和机构转发,被总局陆磊副局长肯定为“福建省的做法是很好的示范”。充分利用“金融知识进企业”“汇率风险管理讲座”等累计近5000人次的宣传活动培育企业“风险中性”理念,帮助辖内外贸企业在下半年人民币持续升值时规避汇率风险。制作82个生动活泼的新媒体宣传产品将枯燥繁琐的政策要点和业务指引转化成易于大众接受的“网上小课堂”“攻略”,累计点击量超29.4万次,实现政策传导精准化、受益覆盖最大化。重点针对福建侨乡、对台等外向型经济特色重点宣传便利化政策,组织188人次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线上线下政策培训,累计覆盖3886家银企。创新运用图解、短视频、动漫、电子海报、网络答题等新载体,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覆盖20.1万人次,接受咨询服务1.7万人次,有效提升公众合规用汇自觉意识。开展外汇普法微视频作品业务竞赛,精选出17部普法微视频作品,主题涵盖地下钱庄、跨境赌博、网络炒汇、非法买卖外汇、分拆购付汇等五大类,并借助新媒体渠道和微信向公众征集投票,推送阅读量达15.7万人次。通过银行网点滚动播放视频、纸质媒体宣传、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以及人民银行福州中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大众进行广泛宣传。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福州中支法律部门和保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2020年,我分局本级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一是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把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积极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实现外汇管理“一次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2020年,我分局本级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受理并办结609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同比增长14.3%。二是优化行政许可办理方式。坚持金融为民理念,优化调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15类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方式,开放“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办理外汇许可业务实现“免出门、不见面、零接触、更高效”,外汇行政许可“网上办”比例较2019年下半年提高25.9个百分点,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分局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并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105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的理解不够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完成修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基层业务人员需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结合业务实际,吃透吃准相关规定,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条线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二)外汇行政许可网上办理效能仍有提升空间。由于政务系统尚未对接电子印章系统,根据总局行政许可工作相关要求,对于通过政务系统申请办理名录登记的企业,外汇局业务人员需线下邮寄加盖印章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网上办理的效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我分局在做好相关服务和沟通解释工作的同时,及时将相关问题反馈总局相关部门,建议打通政务系统和电子印章系统,提升网上办理效率,进一步便利企业。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1年1月19日 [1]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2021-01-29/fujian/2021/0129/14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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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正确领导下,福建省分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总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依法稳妥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扎实做好外汇管理宣传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运作。现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建立完善以国家外汇管理局门户网站福建省分局子网站(以下简称“分局子网站”)为主,新闻媒体、报刊杂志、专题会议、宣传活动为辅的多层次公开渠道。一是加强工作动态政务信息发布。保持分局动态类、新闻类栏目更新频率。2020年,分局子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5条。通过《金融时报》《中国外汇》等权威媒体,密集宣传外汇管理支持实体经济政策与相关工作成效,共56篇次被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二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省分局通过局务会新增并及时对外公布规范性文件1件,内容为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目前全辖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5件,均为省分局制定发布,省内各市中心支局与县(市、区)支局未自行制定规范性文件;定期在分局子网站发布《福建省分局现行有效外汇管理规范性文件目录》。三是提高行政审批透明度。省分局在分局子网站公布业务咨询电话及办公地址,及时更新各项业务办事指南,在办公场所设置触摸屏、摆放宣传手册等,公布办理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审批透明度,并按月发布受理行政审批情况;辖内各级支局通过办公地点的行政审批事项受理窗口、宣传栏、电子屏等方式公开外汇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明确各类行政许可项目的实施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所需材料等内容;全辖各级外汇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将作出的行政审批许可和行政处罚决定,统一由省分局归口处室负责在分局子网站公示,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对外汇行政许可与执法信息的知情权、监督权。2020年,全辖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业务结果5430件。四是完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省分局及时修订《福建省外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操作细则》,建立完善的工作流程,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培训1次,全年全辖各级外汇局通过总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系统和分局子网站依法主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51件,同比增长70%。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以满足公众信息需求为出发点、以化解公众切身困难为落脚点,逐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相关工作制度,明确规定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落实主办部门、协办部门的职责分工,同时加强与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法律部门和保密部门之间的沟通联动,切实防范依申请公开法律风险。2020年,全辖各级外汇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积极推进外汇管理“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积极推广“互联网+政务”系统(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上线运行,把提高对外服务质量和效率作为“放管服”改革的落脚点,积极优化窗口政务服务工作,争取实现外汇管理“一次办”“马上办”“最多跑一次”。疫情防控期间,及时优化调整国际收支、经常项目、资本项目等15类行政许可业务办理方式,开放“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等通道,在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主体办理外汇许可业务实现“免出门、不见面、零接触、更高效”。2020年,全辖各级外汇局通过政务服务网上办理系统线上受理并办结1759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占比32.4%,占比较2019年下半年提高26个百分点,政务服务“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取得显著成效。 (四)强化内部风险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分局子网站信息发布审批管理,严格把关公开信息的质量。建立并完善《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子网站管理办法》,明确分工职责,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加强网站信息的安全与保密管理。二是严格依法行政,指定内控专岗人员,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平台,对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情况进行全流程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 0 54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5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1]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的理解不够深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于2019年完成修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基层业务人员需要加强学习,深入理解,结合业务实际,吃透吃准相关规定,优化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我分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业务条线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强化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提高行政审批的透明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 2021年2月23日 [1] “政府集中采购”数据由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在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统一公布。 2021-03-31/fujian/2021/0331/1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