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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召开2025年工作会议暨外汇管理工作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传达落实上级行工作会议要求,总结2024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楼航同志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4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内外部形势,全行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党的建设、机构改革和业务履职,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宁波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巡视和审计整改。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二是机构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稳妥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推进新“三定”方案实施,优化县域金融服务和管理机制。 三是货币政策有效贯彻。落实降准、降息等政策,推动融资总量稳定增长。高效落地金融增量政策,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顺利落地股票回购增持专项贷款。加强利率管理,引导社会融资成本稳中有降,保持息差稳定。 四是金融“五篇大文章”做深做实。发挥货币政策工具效能,开展五大专项行动,依托宁波普惠平台促成融资对接。 五是外汇管理和服务全面深化。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升级扩围,15项试点政策覆盖全市。外汇便利化改革集成推进,创新“单位+个人”“外综服+跨境电商”等外汇便利服务模式。汇率避险和跨境人民币业务不断深化。 六是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有力。推动中小法人银行风险有序化解。深入推进涉诈“资金链”精准治理,严厉打击洗钱违法犯罪、非法跨境金融活动。 七是金融管理和服务持续优化。建成“1+6”优质服务区,创新探索高校场景支付服务,圆满完成第六届世界佛教论坛支付服务保障。国库、数字人民币、征信、金融统计等服务和保障能力不断提升。 会议强调,2025年,宁波市分行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按照总行、浙江省分行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统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对外履职和内部管理,更好地助实体、推改革、促开放、防风险。 一是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将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切实扛起巡视和审计整改政治责任,动态评估整改成效。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 二是落实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引导信贷均衡投放,注重盘活存量金融资源,保持融资总量平稳增长。强化利率政策执行和传导。管好用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重点支持科技创新、稳出口、促消费、绿色发展。 三是创造性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健全金融“五篇大文章”政策体系,强化“产业+财政+金融”政策协同。统筹推进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创新发展。高标准建设普惠金融数据库。 四是全力支持稳外资稳外贸。迭代外汇便利化政策。推动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优化落地。推动银行展业改革提质扩面。深化跨境人民币业务和汇率避险服务。 五是强化风险防控和金融监管。统筹推进央行评级等工作,积极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落实好“保交楼”“保交房”金融支持举措,加大保障性住房再贷款推进力度。提升金融市场、支付结算、征信、异常跨境资金流动等监管效能。 六是提升金融管理和服务水平。常态化做好提升支付便利性工作,推动支付优质服务区更实用、更便民。优化征信基础设施和供给,提升国库、数字人民币和现金服务质效。进一步强化县域金融服务和管理。 2025-01-21/ningbo/2025/0121/23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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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东海银行、通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宁波管理部,各农村商业银行,象山农信联社,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 为进一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资金归集使用,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24〕31号),现将《宁波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允许我分局辖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按照本通知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以下简称资金池业务)。 二、我分局辖内原存量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企业直接适用本通知资金池业务相关管理规定,已备案的业务无需另行申请。 三、试点企业需在取得我分局备案后6个月内完成对其他跨境资金集中运营或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所涉资金及账户清理,清理结束后仅可开展本通知所指资金池业务。 四、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实施细则》(甬外管〔2022〕2号印发)的附6《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宁波市分局反馈。 联系电话:0574-87058368。 附件:宁波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管理规定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2025年1月22日 2025-01-26/ningbo/2025/0126/23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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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便利跨国公司资金归集使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外汇局宁波市分局于2025年1月22日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关于优化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的通知》,便利跨国公司集团内部资金调拨,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此次试点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允许跨国公司境内成员企业间错币种借贷用于经常项目跨境支付业务,降低企业资金融资成本;二是简化备案流程及涉外收付款相关材料审核,提升企业跨境收支便利化水平;三是允许跨国公司根据宏观审慎原则自行决定外债和境外放款的归集比例,便利企业跨境资金运营管理;四是支持跨国公司主办企业通过国内资金主账户代境外成员企业办理其与境内成员企业或境外主体之间的集中收付,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文件发布后首日,我市有2家跨国公司办理了3笔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金额合计约4700万美元。 2025-01-26/ningbo/2025/0126/2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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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银行宁波市分行,各政策性银行宁波(市)分行、国有商业银行宁波市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宁波分行,邮储银行宁波分行,宁波银行、东海银行、通商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宁波分行,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外资银行宁波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申报主体通过境内银行进行涉外收付款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制定了《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的通知》(甬外管〔2021〕1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国际收支处反馈,联系电话:0574-87058179。 附件:宁波市机构申报主体涉外收入“不申报、不解付”特殊处理措施操作规程 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 2025年1月23日 2025-02-07/ningbo/2025/0207/23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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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提升外汇监管透明度和法治化水平,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更新发布《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目录》),以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 更新后的《目录》共收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发布的外汇管理主要法规181件,按照综合、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资本项目外汇管理、金融机构外汇业务监管、人民币汇率与外汇市场、国际收支与外汇统计、外汇检查与法规适用、外汇科技管理等8大项目分类,并根据具体业务类型分为若干子项。本次新纳入《目录》的文件主要涉及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证券市场投资外汇管理等。 2025-02-07/ningbo/2025/0207/23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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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4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2025-01-24/ningbo/2025/0123/233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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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25-01-23/ningbo/2025/0123/23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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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宁波市分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5年1月26日) 2025-02-07/ningbo/2025/0207/23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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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统计数据显示,2025年8月,银行结汇15103亿元人民币,售汇14058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13938亿元人民币,累计售汇113078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结汇2118亿美元,售汇1971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累计结汇15886亿美元,累计售汇15765亿美元。 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45515亿元人民币,对外付款45284亿元人民币。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372219亿元人民币,累计对外付款363400亿元人民币。 按美元计值,2025年8月,银行代客涉外收入6383亿美元,对外付款6350亿美元。2025年1-8月,银行代客累计涉外收入51893亿美元,累计对外付款50665亿美元。 附:名词解释和相关说明 国际收支是指我国居民与非居民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 银行结售汇是指银行为客户及其自身办理的结汇和售汇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履约和期权行权数据,不包括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数据。银行结售汇统计时点为人民币与外汇兑换行为发生时。其中,结汇是指外汇所有者将外汇卖给银行,售汇是指银行将外汇卖给外汇使用者。结售汇差额是结汇与售汇的轧差数。 远期结售汇签约是指银行与客户协商签订远期结汇(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外汇收入(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远期结汇(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售汇)。 远期结售汇平仓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无法履行资金交割义务,对原交易反向平盘,了结部分或全部远期头寸的行为。 远期结售汇展期是指客户因真实需求背景发生变更,调整原交易交割时间的行为。 本期末远期结售汇累计未到期额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的远期结汇和售汇合同在本期末仍未到期的余额;差额是指未到期远期结汇和售汇余额之差。 未到期期权Delta净敞口是指银行对客户办理的期权业务在本期末累计未到期合约所隐含的即期汇率风险敞口。 银行代客涉外收付款是指境内非银行居民机构和个人(统称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与非居民机构和个人之间发生的收付款,不包括现钞收付和银行自身涉外收付款。具体包括: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跨境收付款(包括外汇和人民币),以及非银行部门和非居民之间通过境内银行发生的境内收付款(暂不包括境内居民个人和机构与境内非居民个人之间发生的人民币收付款),统计时点为客户在境内银行办理涉外收付款时。其中,银行代客涉外收入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从非居民收入的款项,银行代客对外支出是指非银行部门通过境内银行向非居民支付的款项。 2025-09-23/ningbo/2025/0923/2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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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企业汇率风险管理水平,助力企业有效应对汇率风险,9月18日,我分局成功举办“汇率避险·阿拉同行”暨企业“走出去”交流会。此次活动得到宁波市商务局的支持,宁波银行与甬企“走出去”服务联盟共同承办。分局王去非副局长出席活动,90多家外贸企业代表、10余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会,共话汇率风险管理与跨境经营策略。 王去非副局长在活动中作《适应汇率双向波动,加强汇率风险管理》主题宣讲,强调进出口企业应理性看待汇率波动,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王局长深入浅出地解读了“一个原则、三个不做”的汇率风险管理机制,建议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征、风险来源、敞口结构等,灵活使用套保工具。他还介绍了针对外贸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推出的“四大奖补”政策及“风险中性”理念推广举措,倡导政银企协同发力,共同降低企业汇率风险。 交流会上,与会企业代表反响热烈,现场氛围浓厚。多位企业代表表示,此次会议为不同规模、不同领域企业应对汇率风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向,期待未来能有更多交流契机。 2025-09-25/ningbo/2025/0925/2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