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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衡水市中心支局组织召开了2021年衡水市涉外企业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会。 培训会上,衡水市中心支局就最新外汇便利化政策进行了宣传解读,并就涉外企业如何有效管理汇率风险进行了培训。中国银行衡水分行、农业银行衡水分行分别就各自汇率避险产品进行了介绍。 衡水市辖内10余家涉外企业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培训。 2021-08-04/hebei/2021/0804/1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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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内地基金香港发行销售资金汇出入情况表2021.06 2021-08-13/neimenggu/2021/0813/11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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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总体要求,立足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用好用活用足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政策,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落实,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一、聚焦“快”,事前零审核提升资金使用“速度” 重庆某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奥特莱斯商场运营为核心的零售业务公司。企业财务负责人董先生说:“我公司入驻品牌超过600个,每月都需支付数百笔供应商货款,具有业务笔数多、发生频率高、单笔金额低的特点。外汇局急企业所急,解决了我们外债资金结汇支付的难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90%以上。”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2020年4月,重庆外汇管理部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政策实施范围从自贸区扩大到重庆全辖,让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新政实施前,该企业每次办理资金结汇支付都需提前2-3天准备资料,有时还面临暂时无法提供支付证明材料无法顺利支付的困境。新政实施后,业务办理由“先审后付”变为“先付后查”,企业无需再事前逐笔提交真实性证明材料,仅需1小时,银行即可根据支付命令函办理完成企业对几十家供应商超1亿元人民币货款的支付,大大降低准备单证人力、时间成本,资金使用支付更加高效快捷。截至2021年6月末,重庆全辖共计办理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1883笔,金额合计11.7亿美元。 在此基础上,重庆外汇管理部还积极探索强化科技赋能,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跨境金融区块链服务平台推广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事后核查,提升业务审核效率,进一步探索构建资本项目外汇资金使用的“快速通道”。 二、聚焦“准”,借力新媒体提高政策传导“精度” 重庆某纸制品有限公司是瓦楞纸板及纸箱的民营生产企业,拥有全电脑控制1800mm重型瓦楞纸板生产线。“作为一家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有限,最近经营升级急需资金,多亏外汇局发布的‘境外融资系列宣传之银行跨境融资产品’为企业和银行架起了‘连心桥’。我们通过交通银行长寿支行开立外汇融资性保函,获得澳门分行5500万元人民币授信额度,已提款3500万元人民币,解了企业燃眉之急。”该企业财务负责人徐女士称。“相比国内融资而言,此次境外融资为我们节约成本超过70万元人民币!”徐女士还特地补充道。 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重庆外汇管理部在传统普惠宣传扩大政策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针对境内企业跨境投融资需求开展精准宣传。通过联合商务、税务、发改等部门搭建跨部门服务机制,并借助云课堂、短视频、电子海报等新媒体形式,先后推出涵盖跨境融资政策、银行经典产品、汇率避险方案、“走出去”政策等内容的政策宣传包,仅半月点击量即突破1万次。重庆某工业集团股份有限财务负责人刘部长表示,“‘走出去’政策包基本覆盖了企业在对外投资、涉税事项办理、支付结算等流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政策,让企业一键了解跨部门业务流程,帮助企业更便捷办理‘走出去’业务,节约了脚底成本。” 三、聚焦“实”,常态个案处理凸显优质服务“温度” 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就要开好“企业直通车”。重庆外汇管理部建立常态化监测服务机制,主动了解市场主体诉求,深入研究“不常见”、“不好办”的复杂业务,在依法合规框架下靶向解决企业跨境投融资个案。重庆某动力制造有限公司为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决定收购另一家重庆企业在越南设立的境外投资企业。根据越南当地规定,提出需先在境外以外币交割该笔资金的需求。重庆外汇管理部通过集体审议,结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帮助企业理顺资金汇划路线,支持其成功完成境外项目收购。 为企业办实事,既要立足眼前解决实际问题,又要着眼长远形成常态机制。重庆外汇管理部将疫情期间的外汇管理绿色通道政策常态化,实行24小时在线答疑辅导,按照“常规问题即时答、共性问题集中答、疑难问题一对一、试点问题摸清底”的原则,确保有问必答,有答必准,云服务助力打通外汇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聚焦“新”,利用试点政策拓展改革实践“深度”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高新科技产业的扶持力度,科技型企业得到快速发展,但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受净资产规模所限,难以按照外债宏观审慎管理模式从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针对这一现状,重庆外汇管理部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下启动高新技术企业外债便利化试点,支持重点区域内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工艺先进、市场前景良好的创新型企业,在不超过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行借入外债。重庆某陶瓷技术有限公司就是该试点的受益企业。该企业是一家拥有33项专利的中小微科创型企业,净资产规模仅1400万元人民币,按传统模式难以从境外融入低成本资金。试点启动后,该企业获得外债便利化额度500万美元。该公司财务负责人王经理表示:“试点政策真是及时雨,为我们向境外合作公司跨境融入低成本资金创造了可能。现在,我们新增设备和推动研发项目的底气更足了。” 重庆外汇管理部还主动对接重庆两江新区、高新区等试点区域政府部门,搭建政银风险分担机制,建立“1+1+N”的多机构合作框架,着力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跨境融资取得新进展。2021年7月,重庆高新区与10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重庆两江新区联合11家银行将推出“跨境科技贷”专项融资产品。 2021-08-09/chongqing/2021/0806/19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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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外汇管理数据发布透明度,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和使用国际收支及相关数据,现公布《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详见附件)。 附件:2021年国家外汇管理局主要统计数据发布时间表 2021-01-22/jilin/2021/0122/12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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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下载附件。 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经营机构名单(截至2020年末) 2021-01-27/jilin/2021/0127/1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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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附件: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名单 2021-02-10/jilin/2021/0210/13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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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调运外币现钞进出境机构名单 2021-03-03/jilin/2021/0303/1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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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名单 2021-01-26/jilin/2021/0126/12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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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修订〈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的通知》(汇发﹝2021﹞1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家外汇管理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王春英就《指引》相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指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作为2005年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配套措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做市商制度,此后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先后于2010年和2013年进行了修订完善。 目前,做市商已成为我国外汇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对市场平稳运行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不断推进,做市商制度也亟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再次修订《指引》,着力提升市场报价质量和交易行为规范性,更好促进外汇市场有序发展。 问:此次《指引》修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此次《指引》修订主要遵循动态竞争、奖优罚劣、规模稳定、标准透明、公开公平的原则,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优化做市商结构。发挥综合做市商优势,不再分产品设置做市商,鼓励做市商提高各产品综合交易和做市能力。 二是简政放权,下放尝试做市机构的准入退出管理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降低准入门槛,支持更多金融机构参与报价和提供流动性。 三是规范做市交易行为。加强对做市商日常监测、考核和评估,引导做市商减少对交易量的依赖,注重报价质量的提升和流动性的提供。 四是强调做市商责任。明确做市商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包括报价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的浮动幅度、遵守外汇市场自律机制相关自律规范、积极引导客户树立汇率风险中性意识等,进一步强化做市商依法做市、服务实体经济的意识。 问:完善做市商制度对银行间外汇市场发展有什么影响? 答:一是市场结构将更加合理。银行间外汇市场将在延续“做市商—尝试做市机构—普通机构”竞争性三级分层体系的基础上并实现结构优化。第一层为类型多样、做市能力较强的综合做市商。根据当前外汇市场发展情况,现阶段做市商数量暂定25家,未来将根据外汇市场发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第二层为数量较多、比较活跃的分产品尝试做市机构。第三层为数量众多的普通机构。 二是市场流动性将更加充分。优化做市商结构、扩充做市力量、规范做市交易行为等措施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做市商报价质量和流动性供应水平。 2021-03-29/jilin/2021/0330/13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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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决策部署,近年来人民银行、外汇局稳步推进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序开放。目前,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直接入市、债券通等多种渠道投资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为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体现高水平开放要求,人民银行会同外汇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同一境外主体QFII/RQFII和直接入市渠道下的债券进行非交易过户,资金账户之间可以直接划转,同时同一境外主体通过上述渠道入市只需备案一次。近期,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已取消了RQFII试点国家和地区、以及QFII/RQFII额度限制。境外机构投资者不同渠道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政策原则上基本趋同。 上述改革措施进一步提高了境外机构投资者入市投资的便利性,有助于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开放的广度和深度,推动人民币国际化。下一步,人民银行、外汇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研究推出新的优化管理措施,实现金融市场高水平开放。(完) 2019-10-22/jilin/2019/1022/948.html